十几年后,我又想起那个女人


文 | 行之

人生是很奇怪的,你曾经那么讨厌一个女人,时隔十几年,又会突然喜欢上她。哪怕,你从来没有真的见过她。

十几年前的中学课堂上,我在教材上读到莫泊桑的《项链》,嘴角挂着隔岸观火的冷笑。

那只是一个很短的故事,一个叫玛蒂尔德的女人,嫁给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日子虽不富裕,但也算衣食无忧。但这个女人整天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嫌弃自己的丈夫吃一碗炖肉都满足得要死、毫无追求。

她人生最得意的时刻,是有人邀请她去参加一个豪门夜宴。为了炫富,她拿着丈夫攒的400法郎做了套礼服,又去闺蜜那里借了串钻石项链戴上装阔。

故事里明确说,那400法郎是他丈夫“攒”的,能用这个词,就意味着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少。

《项链》写于1884年,我试着找一个参照系来衡量当时的法郎价值,如果以1895年中国向法国的借款条约为标尺,那当时4法郎等于1两白银,而1两白银约等于800人民币,1法郎就约等于200人民币。当时的400法郎,换算成人民币就是8万。即使去掉通货膨胀、货币汇率变化等因素,这笔钱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仍算是奢侈无比的消费。可想而知,这女人得有多虚荣。

人在得意时最容易忘形,一忘形就容易出事。晚宴结束,这女人装完逼,还在回去的路上回温暴富的幻觉。等到准备去还项链时,一摸自己的脖子,才知道把钻石项链给整丢了。

为了补救,她只好去买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还给人家。结果一问价格,吓得元神出窍。买那串项链得3万6千法郎,按照1法郎约等于200人民币的算法,那就是720万!

当时我看到这里,心中一阵暗爽。这完全是一个人打肿脸充胖子,然后搞得倾家荡产的故事。这个女人如此虚荣、庸俗不堪,被搞成这样,也算是活该,不作死就不会死不是。我的语文老师舌灿莲花,跟我们说,此文意在讽刺玛蒂尔德这样的女人的愚蠢及拜金,提醒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朴素生活,切莫装逼。

故事还没完,这个女人为了赔项链,欠了一屁股债,不断节衣缩食,到处兼职赚外快,才终于把债还清。但是10年过去了,她也成了黄脸婆,因为长期打工,手脚变得粗大,生满茧子,一张脸布满便秘式的愁容与皱纹。以至于她再度站在那个借她项链的闺蜜面前,闺蜜根本认不出来她,只问“你是谁?”

十年之前,她们还是共戴一条720万钻石项链的好闺蜜,十年之后,竟成陌路之人。可想而知,这十年,她隐忍得有多厉害,老得有多厉害。

但她终于有底气站在闺蜜面前,讲出当年丢项链的真相。只是闺蜜却告诉她:

可怜的玛蒂尔德!当年借你的项链是假的,顶多就值五百法郎!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命运不光惩罚了这个女人,更耍了这个女人。她为自己虚荣付出的代价,最后因为一个神转折,变成更加可笑又可怜。

我和其他同学一样,读到这个结尾,嘴角泛出自以为睿智的冷笑,为这个女人的悲惨而感到大快人心。

这些年来,我试图去探问,究竟什么是好的小说?后来有人告诉我,如果一篇小说看完,纸上的人物能够立起来,那就好的小说。那什么又是伟大的小说?有人告诉我,能让人越看越感动的,就是伟大的小说。

很显然,莫泊桑笔下的玛蒂尔德,是一个能从纸上立起来的人物,这说明她是个被塑造成功的角色。但莫名的是,最近我忽然觉得她在我的脑子里苏醒,步履蹒跚,悠悠朝我走来。我竟然能看清她的脸,那不再是一张让我感到鄙夷的脸,而是尽管饱经风霜,但干干净净的一张脸。

从中学至今,十几年过去了,那个女人又回来了。

这十几年来,我渐阅世事,才理解人情世故中,一借一还二字,牵扯了多少爱恨情仇、纠葛与沦丧。我忽然又记起了很多事,当时那个女人知道自己丢了一条天价项链时,第一时间为什么想到的不是跑路、抵赖或以假乱真,而是毫不犹豫地去赔偿?这十年她为了还债而当牛做马,为什么没有逃避,没有崩溃,还能有足够的定力让他的丈夫陪他一起受苦而不离不弃,她是怎么挺过来的?

这十年,得有多强的道德感,和有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完整地熬过。换作一般人,早赖了。如果你知道现在世上有多少“老赖”,就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再重读原著时,又捡起一片遗忘的细节,当她终于还清债务,有底气再次面对闺蜜时候,莫泊桑如此描述:

她用一阵自负而又天真的快乐神气微笑了。

她哪来的自负、天真、快乐、神气?

以前我不理解,后来才明白,那一瞬间,她是终于抬起头了。以前的十年,她为自己的虚荣在埋单,在物质上被债务奴役,在精神上被悔恨摧残。现在这笔账终于一笔勾销,她解脱了,能挺直腰板了,尊严失而复得了。

再读《项链》,我的理解已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莫泊桑根本不是在讽刺一个女人的虚荣和拜金,而是用这样一个外壳,包裹着一个人类永恒的伟大命题——担当。那些教材上障眼法,迷乱了曾经照本宣科的千千万万个语文老师,也迷乱了曾经少不经事的千千万万个我。

读书跟恋爱一样,讲缘分。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书,才能读出“六经注我”,历久弥新,否则就像是八岁遇见八十岁的风景,八十岁遇见八岁想要的玩具,好是好,就是不合时宜。

想来应是,少不读卡夫卡,老不读莫泊桑。

卡夫卡是作家中生活上最没有成就的,但在表现主义文学的探险中最有成就的人。少年人根本读不懂他迷雾重重的表现主义,读不懂为什么高尔·萨姆沙醒来会变成一只大甲虫,然后被各种嫌弃,为什么家庭那么冰冷,为什么社会那么冷漠。也读不懂那个叫K的测量员,为什么至始至终都在前往城堡,但直到筋疲力尽,至死都没能摸到城堡的门框。

少年读卡夫卡会心生怖意,充满费解。那些荒诞式的诡秘,足以让每个涉世未深的少年消化不良。

而作为喜欢走现实主义路径的莫泊桑,少年时读,会觉得好笑、畅快、解气,但越到年龄,会越读出其中的辛酸,刮开故事那层刻薄的包浆,里面全是成人世界的血和泪,再读就会读出悲哀与无力,足以让每个尝尽人生百味的成人难以释怀。

莫泊桑一生著有350多篇小说,其中讽刺形式居多。在这些作品里,几乎所有人都是他讽刺的对象,几乎不存在一个绝对的正面人物。他们充满裂痕,但科恩说,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

《项链》中,那个叫玛蒂尔德的女人,尽管虚荣而庸俗,但骨子里却把名誉看得比命都重要。在故事的最后,她是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去了结这场命运的嘲弄。尽管我们不知道她该如何再次为自己做心理建设,接受这个充满讽刺的反转,也不知道她该如何回去向自己的丈夫转告这一切。莫泊桑留了一片空白,容我们去各自猜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回首半生,已然问心无愧。

十几年后,再次想起这个女人,我心中那些曾经幸灾乐祸的窃喜如烟飘散,只剩钦佩与感动。

是的,伟大的小说,是会让人越读越感动的。所以莫泊桑能成为莫泊桑,一个刻在一百二十多年前墓碑上的名字,在时间的歌剧里,越发响亮。

回到《项链》的开头:

世上有这样一个女子,面庞儿好,丰韵也好,但被造化安排错了,生长在一个小职员的家庭里。

是的,她叫玛蒂尔德,她并没有那么糟糕,她只是被莫泊桑绊了一跤,然后花了十年爬起来。再度回来时,她憔悴不堪,但目光如镜。合上书页,我只想给她一个迟到十几年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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