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梦想
下了班后,他在和沈萱等公交时问道:“你和周倩怎么了?”
沈萱不以为意道:“嗐,没什么,她卖了一部巧克力是我接待过的顾客,我已经跟顾客谈好啦,后来顾客回来时正好我去二店调货,所以就被她给接待上了。不过她答应还我一单儿,这事儿就过去了。”
说完沈萱冲他扬起嘴角一笑,表示这事没什么,自己不在意。
王晓宁一看她心情并没有受影响,就放心了,也由这件事更喜欢沈萱了,觉得她是个开朗乐观、心胸宽广的人,这样的女孩儿不找还等什么呢?因此他迫不及待,准备明天就请沈萱吃饭,看看她对自己有意思没,如果有,就赶紧表白,如果没有,就只能再等一等看了。
他们讯达的员工每天中午都是轮着去吃饭。第二天中午,当轮到王晓宁去吃饭时,他发现沈萱不在店里,这就急了,如果今天请不上的话,还得等明天,可他现在就想知道结果。
于是他赶紧走出店外,朝周围看了一下,没有看见沈萱。由于是中午,路上的行人很少,停车场上的汽车反射着刺眼的阳光,水泥地面也被照得白晃晃的一片,盯着看两三秒钟眼睛就受不了了。
他又沿着大楼往西走,因为西面有几个摆摊儿卖盒饭的,而且饭馆也都在西面,他想估计在那儿能找到沈萱。
当他刚走到大楼的西端时,冷不丁地发现自己的右边,沈萱正坐在一张帆布折叠椅里闭目养神呢,那样子十分悠然自得。
因为大楼的底层往里缩回了一截,所以底层的跟前都是阴凉地。他心里笑道:“你可真会找地方,躲在这儿休息呢!又凉快又不会被店里人发现。”
他叫了一下沈萱:“沈萱,原来你在这儿呢!”
沈萱睁眼一看,原来是他,就问:“找我有事吗?”
“你吃饭没?我想请你吃饭。”他边说边端详着沈萱的脸,因为现在是在外面,又是中午,所以光线非常充足,比在店里看得更清楚一些。只见沈萱的脸比较圆,因此给人感觉有点儿胖,但其实看身上不胖。双眼皮,眼睛也挺好看,鼻梁不是很高,但搭配她这种脸型正好,嘴唇薄薄的,总爱抿嘴莞尔一笑,上扬的嘴角十分迷人。皮肤白皙细嫩,由于光线充足,所以脸上的红晕看得更明显一些,使王晓宁觉得有一种娇羞的美,有一种小孩儿般可爱的美。
沈萱答道:“我还没呢,现在不饿。你怎么想起请我吃饭了?”
“你每天都帮我填单儿,所以想请你吃饭。”
“嗐!这点儿小忙,不用客气。我中午不饿,不想吃了。”
“不吃饭怎能行?对身体不好,而且你还要上一下午班呢,走吧!”
沈萱想了一下,就说:“好吧。”
然后边站起身边对前面的一个人大声说:“大爷,我吃饭去啦!谢谢你的椅子啊!”
王晓宁转回身一看,原来是修自行车的师傅,此时正在修自行车。他心里笑道:“你可真行,认识人家么,就坐人家的椅子,真是自来熟啊,要是我我可不好意思坐。”
他请沈萱在麦当劳吃的饭,本想借此机会和沈萱多聊聊,以增加沈萱对自己的好感,可是和女孩儿一坐在一起就不知道该说啥了,尤其是和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在一起,还多了一层拘束,总怕自己说的话让对方笑话,所以有很多想好的话都不敢说出来。
整个吃饭期间大多都是沈萱在说,他在听,偶尔搭搭话。虽然他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但一想这才是第一次约沈萱,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下次再表现得好点儿就行了。
他知道凭自己的性格可能无法引起沈萱的喜欢,因此就只能从其它方面来想办法了。一方面得表现出对沈萱很体贴的样子来,比如在天气酷热的时候给沈萱买一瓶冰红茶,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只要自己事业上有很好的发展,就一定能追到沈萱。
他所指的事业可不是下载,下载只是被他当作赚取生活费的工作而已,他指的事业是写作。
他从小就喜欢看文学作品,这主要是受家庭环境影响。他爷爷奶奶都是老师,很重视他的教育,因此在他小的时候就鼓励他多看书,而他的家里正好也有很多书,这就给他提供了方便,他爷爷也经常从学校的图书馆里借书给他看。
正因为如此,他在中学时数语文学得最好,初中还当过几次语文科代表。他们的科代表是由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各科的第一名来当的。
上高一时他也写过几篇散文,不过只是为了抒发感想而已。虽然也有过当作家的念头,但由于缺乏生活经历,每天除了上课就是写作业,还有玩儿,没什么可写的,所以也就暂时把这个念头搁浅了。
直到他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好工作时,才又想在写作上发展。而且他曾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觉得很有道理,这句话是:最好的工作就是自己既喜欢又擅长的工作。而写作对于他来说正好符合这两点,既喜欢又擅长,所以他选择了写作。
他在2004年也就是大学毕业那一年的年底正式开始写作,写的第一部作品就是长篇小说,以自己毕业后的工作经历为主要素材。
他当时也正好刚辞职回家,可以从早写到晚。在写了半个多月后,字数达到三万多字时,心里就有了底,觉得只要按这样写下去就没问题,于是决定先找份工作,然后边上班边写,这样两不误,既能挣点儿生活费,又能去实现梦想。
这回他找工作很顺,几天就找到了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就是手机下载。不过当时他不是在讯达,而是在另一家也是丰州最大的手机专卖店之一——同盛手机专卖店。
他之所以对这份工作比较满意,就是因为它很简单,不费脑子,这样自己就可以有时间来写作了。
可是他想得很好,等上了班以后才发现这计划实施起来很难。因为每天从早晨八点一直干到晚上六点半,中午只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所以他晚上回家又困又累,每次都是吃完饭一躺到床上就睡着了,哪还有精神写作。
时间长了,他的写作热情也就没了,而且冷静下来一想,觉得自己的写作水平还不行,已经写好的那部分小说,连自己都没兴趣看,更不用说别人了。所以他决定先看书,多从名著里学习,等学得差不多了再写。
由于他本身就比较懒,又觉得时间多的是,所以连看书都一拖再拖。
从05年一月到四月,他在同盛干了三个月就辞职了,主要是因为工资太少,他这三个月试用期每个月才五百块钱,即使转正了也才一千左右。
他想找一个试用期短点儿的,工资最好在一千以上,而且还有时间写作的工作。可是他没有一技之长,又不爱说话,所以找工作很难,更不用说还得符合这几个条件了。他之后在四个月里换了三份工作,没有一份令自己满意的,有两份只干了几天,还有一份只干了一个月。
在经历了这些失败后,他觉得还是下载最适合自己,因为下载不用费心,这就能让自己腾出时间来写作。
考虑好后,他就专找下载的工作,最后便来到了讯达。
进了讯达,他也就安定下来了。这次他可不敢再拖延了,因为已经拖了八个月,所以一进讯达,他就开始每天晚上看书,到现在为止已经看了九个月了。但他还是没信心,还想再看几个月再写。
如果没有沈萱的出现,他也不知道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写。现在有了沈萱,他就有了紧迫感,想快点儿追到沈萱,因此决定快点儿动笔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