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自己喜欢的文字,无论你看或不看

我以前在《你的迷茫,关青春何事》一文中写道:“你之所以迷茫,只是在该努力的时间想太多,做太少。”

追求更高、更远,永远都像个骡子一样周而复始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无论多少年,还是守着那个巴掌大的石磨,唯一的改变就是脚下那踩出来的凹槽。

闲下来的时候,从来都不关心自己的时间该用在什么,直到真正忙起来,才知道能够静下心来写一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是多么快乐的事情。

2015年11月与逐浪小说网签约,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的我,抱着美好的幻想开始了创作之旅。差不多半年时间,将近八十万字的小说完本。之后一段时间我反思了好久好久,我写小说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书封神?的确,当初抱着这样的幻想,但最后发现简直可笑至极。在开第二本书的时候,当初斟酌了好久,决定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故事背景是网络游戏《剑侠情缘叁》,书刚发到网站上,不到两万字的时候便被责编要求签约。

当时文笔已经成熟了很多,慢慢地也开始形成了自己的风格。我想慢慢地把在游戏中遇到的朋友都写进了那本书,然后告诉她们这是属于我们大家的故事。

没多久,责编要求我写系统流书籍,因为这一类书籍比较热门,还问我要不要写买断书籍。想想既然是责编推荐的,应该不会错,然后我把书改了又改,最后终于成功上架。

那段时间,我疯狂赶稿子,最多的时候一天写出一万五千字。渐渐地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泥淖之中:我失去了创作的热情。

当初的自己是因为想写自己的故事而写,如今呢,为名?为利?可悲。

2016年11月,那天晚上我辗转了整整一夜,做出了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放弃写小说,写一些属于自己的故事。将自己的文字织成网,去捕捉那些过往的时光。”

所以,接下来的时间,我给自己制定了一些计划,我规定自己在一周内看完一本书,我规定自己每天得写一些东西,无论写得好与不好,我规定自己要做一个生活的有心人。

慢慢地,文章越来越多,我把文章发到网上,有时候会收到一些暖心的留言。自己闲暇时留下的碎句断章,在茫茫人海居然也能得到回响。这种快乐,是我以前写小说完全感受不到的。

我发现,自己做了一个完美的决定,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写出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无论有没有人看。

你可以说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但我并不孤单。闲来无事,翻翻自己写下的文章,那些曾经记录下来的事情,很开心。

我一共有三个文集,共计一百三十多篇文稿,《谢谢你听我的声音》是我最先写的一个文集,里面写了我的几个“傻逼”室友,写了我高中的兄弟,写了我初中的朋友,还有一些我的或者别人的生涩且懵懂的爱情。

《我们本不该相遇》是我的第二个文集,那段时间莫名地害怕失去一些东西,害怕身边的人离开。可能是因为那个她?我也不确定,总之那段时间的文风大多偏向于伤感与沉重。每一篇文章中,都能找到她的影子。

在这个文集中,我找到了一段过往,一段攒够失望离开的过往,亦是一段回不去的过往。

《暖阳的方向》是我第三个文集,也是我现在正在写的文集。我开始注意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开始记录每一个与我吐露心事的人,我听着别人的故事,写着自己的故事。

我记得我与他们和她们说过的每一句话,也记得他们的故事。或长、或短、或喜、或悲。有念念不忘,亦有淡如梅香。但是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镂骨铭心。

我喜欢写自己喜欢的文字,永远都不用去思考读者喜欢什么,也不用刻意去迎合读者的口味,我的确不是一个善于写商业文的作者,因为我从没想过我的文字能换钱。

这段时间负责一个电台的文案工作,一开始觉得是一件轻松的差事,所以就应下来了。最后发现要应付一下确实简单,但是我是个完美主义者啊(至少骨子里是,不服不辩)。主播音频审核的时候,我会看着文章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审核投稿的时候,标点错误我都会忍不住给他改过来。以至于到最后,每次审核投稿的时候,将近有一半稿件我想退回。在网上搜索适合电台的文稿,我往往要看数十篇文章才能找到一篇我满意的。

最后发现,原来要做好一件事,是这么困难。

慢慢地,发现其实做什么事情都不简单,但是重点是你能不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就像我对阿萌说过的一句话:“其实做什么都是在花式浪费时间,重要的是你开心就好了。”

所以啊,我写我自己喜欢的文章,你看或不看,它都在那里,不来不去。

茫茫人海,能找到与自己文章共鸣的朋友,就好像在海边拾起的贝壳中,发现了一颗璀璨的珍珠,光彩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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