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疯会谈】毛姆VS博尔赫斯:你怎么看待侦探小说?

毛姆VS博尔赫斯

文 | 戴文子

2016年11月28日,来自未来某神秘节目台本首度曝光!据悉,该台本对解开时空穿梭之谜具有重要意义!!!

背景:未知

时间:未知

地点:未知

......

经相关专业人员分析,部分已破解内容公布如下:

戴文子(以下简称戴):各位现场、电视机前与网络平台的观众大家好,欢迎您收看全球瞩目、万众期待的史上第一档名人穿越谈话类节目「癫疯会谈」!我是本期的特约主持戴文子!哈哈!掌声欢呼声尖叫声在哪里?那边的朋友,让我看到你们举起的双手!

(现场鸦雀无声)

戴:呃...我想观众们已经等不及了。那么好,有请本期的重量级嘉宾闪亮登场!

(此处应有烟花、灯光、舞美、音乐等特效,嘉宾出场)

戴:哈哈,相信大家一眼就认出来了。没错,本期的两位嘉宾,一位就是被尊称为「作家的作家」的阿根廷大文豪博尔赫斯,另一位就是素有「故事圣手」美誉的英国小说家毛姆!

(毛、博二人面面相觑)

戴:呃,两位大师初次相逢,难免有些生疏,简单自我介绍一下吧。

博尔赫斯(以下简称博):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明明上一秒我还在贝尔格拉诺大学做演讲。我应该还是博尔赫斯,虽然我极力想摆脱博尔赫斯的身份。我一直不相信个人的永恒,我想应该适时纠正一下。「作家的作家」?我从未听过这种称呼。实际上,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好作家,但我相信我是一个极好的读者。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让别人去夸耀写出的书好了,我则要为我读过的书而自诩。」因为书籍对我来说,其亲密程度不亚于手和眼睛。即便我已看不见它们,只要知道房间里有书籍存在,我就会感到满足与喜悦。

毛姆(以下简称毛):老头你说完没?你好像跑题了。我是毛姆,写了几篇还不算赖的剧本,后来改行写起了小说。「故事圣手」?你听谁说的?怎么可能?你知道我有多不遭评论界待见吗,他们听到非笑死不可。我这个人嘛,写作水平和打桥牌水平一样,都是二流选手里最厉害的那种!我就这么说了,你爱信不信。而且我需要声明一点:我从没说过自己有凭空编故事的本领。我往往需要一个事件或是一个人物才好动笔,不过我总是运用想象力、创作力以及戏剧感,把素材变成我自己的东西。

博(作惊愕状):啊,原来您就是毛姆先生,失礼失礼。其实我久仰先生大名,只是一直无缘相见,今日不期竟在此相逢。只可惜我双目已盲,恐怕是无法一睹先生风采了。

毛:小博别客气,喊我老毛就行。看不见就看不见吧,我喜欢你,说话够坦诚。不像某些人,睁着眼睛说瞎话。

(毛、博二人同时转向戴文子)

毛:对了,你又是谁?


戴:啊,在说我吗?我只是无名小卒一个。山寨理工男,正宗伪文青,业余书评人,色弱粉刷匠,哲学自修生......

(毛、博二人作势欲走)

戴:二位留步!今天请二位来,主要是想听一下你们对「侦探小说」的看法。

博:侦探小说?

戴:没错,本期「癫疯会谈」的话题便是:你怎么看待侦探小说

毛:不能换个话题吗?

戴:不可以,台本没写。

博:那我们保持沉默好了。

戴(露出迷之微笑):可以,但只要我不满意,二位就回不去。

博:......

毛:行了小博,谈谈又何妨?反正我晚年无聊,随性而至,谈东谈西,也不知具体该写点什么。

博:先生既出此言,那也只好如此。也许可以为我下次演说积攒素材。


戴:那么,就请二位先谈谈对「侦探小说」这一文学体裁的总体看法吧。

博:等一下,文学体裁?这种说法真的成立吗?也许,文学体裁与其说取决于作品本身,还不如说取决于阅读这些作品的人的看法。审美需要读者与作品两者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文学体裁。那种认为一本书仅仅就是一本书的看法是荒谬的。书之存在是在读者开卷之时。此时才产生审美现象,有的人可能以为一本书问世之时似乎就产生审美现象了。但是......

毛:小博你又跑题了。人家问的是侦探小说,你何必纠结于什么文学体裁?我读过的侦探小说数以百计,有好有坏,除非实在是不忍卒读,不然我一般都会从头到尾读完。即便如此,我也只敢说自己是个业余爱好者。所以,小博你还是再说两句吧。

博:那我还是回到刚才文学体裁的问题上。实际上,爱伦·坡一生只写了五篇带有侦探小说色彩的短篇故事,就开创了侦探小说这一文学体裁,并确立了侦探小说的所有模式。爱伦·坡不希望侦探体裁成为一种现实主义的体裁,他希望它是机智的,也不妨称之为幻想的体裁,是一种充满智慧而又不仅仅是想象的体裁;其实这两者兼而有之,但更突出了智慧。我们把侦探小说看成是一种智力型的文学体裁。这种体裁几乎完全建立在虚构的基础上,破案靠的是抽象推理,而不是靠告密者或罪犯疏忽。

毛:没错,正因为侦探小说更像是一种智力型游戏,所以它的叙事必须足够的简洁,多余的部分都是对读者的变相谋杀。我认为试图在侦探小说中引入幽默是错误之举。尽管我看不出这样做的必要,不过还算能勉强接受。可另一方面,我实在无法忍受在侦探小说中插入爱情。在侦探小说中我要的只是「探案」,婚礼的钟声在侦探小说中没有位置。对于侦探小说的创作而言,一流的侦探小说家总是用流畅的语言向你提供事实和推理,绝不装腔作势。漂亮辞藻在这里是没有用处的。同样,侦探小说家也不需要博学。侦探小说家们应该有充分的自信,不要去管别人的看法。他们当然应该有宽广的知识面,但请牢记:一个「衣着体面」的男人究竟传的是什么你无需费心。侦探小说家的修养绝不能分散他对主题的注意力,而这个主题永远是揭开一桩谋杀案的秘密。其实说白了,侦探小说的推理模式很简单:凶案发生,嫌疑产生,发现真凶,绳之以法。这个经典模式包含了一个精彩故事所需的所有元素——有开头,有发展,有结尾。


戴:我想我必须出声打断一下,二位就侦探小说这一体裁进行了很多理论上的分析概括,但多数显得有些不够具体;二位是否可以就某部特定的作品探讨一下?比如,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福尔摩斯系列

博:好吧,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来自于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柯南·道尔采用了一种本身就很有吸引力的题材,即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之间的友谊。这种友谊某种形式上有点想堂吉诃德和桑丘之间的友谊,虽说这两人从未成为一对完美的朋友。在这两人之中,柯南·道尔虚构了一个相当愚蠢的人物,他的智商在读者之下,此公名叫华生医生;另一个任务既有点滑稽,又有点可敬,名叫福尔摩斯。作者设计福尔摩斯机智勇敢的不凡业绩,通过他朋友华生之口娓娓道来,华生则自始至终惊讶不已,一种被种种便面现象所迷惑,他经常受到福尔摩斯的捉弄,却又乐意被他捉弄。

毛:小博说得对,不过我觉得你说得还是太客气了。几年前我重读了一遍柯南·道尔的故事集,我很惊讶地发现他写得真是太糟糕了。故事的引子很好,布景也很棒,但故事本身却太单薄了,读完故事后你甚至都没回过味儿来——真是雷声大,雨点小。我发现对于聪明的读者来说柯南·道尔的作品没有一篇能令人满意。可无论如何,夏洛克·福尔摩斯确实是抓住了大众的心,在文明世界里他的名字简直家喻户晓。作者用生动的粗线条勾勒出这个戏剧化的人物,并坚持不懈地靠着一遍遍的重复把这个人物独特的怪癖深深烙在了读者的脑海中——这种策略和成功的广告大师推销肥皂啤酒香烟时的手法如出一辙,其效果也是立竿见影。读完五十篇福尔摩斯后你对他的了解一旦也不比你读第一篇时多,但面对这种永不停歇的唠叨你的抵抗最终崩溃了。就这样,这个戏剧化的假人在你的想象中获得了永不磨灭的生命力。但其实,柯南·道尔使出浑身解数只为向你隐瞒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事实:这个业务侦探就是一条多管闲事的狗。

博:......

戴:......

毛:我说的哪里不多吗?


戴:没有没有,既然二位对柯南·道尔都颇有微词,那就不妨谈谈各自最喜欢的侦探小说家吧。

博:我觉得有必要为爱伦·坡正名,现在的人们已对其日趋遗忘。但对于这位开山鼻祖而言,遗忘他显然是不应该的。侦探小说制造了一种特殊的读者,人们在评价爱伦·坡的作品时往往忘记了一点,如果说爱伦·坡创造了侦探小说的话,那么他也随即制造了这种虚构的侦探故事的读者。我们只要读过一部侦探小说,就会成为爱伦·坡制造出来的读者。读过那篇侦探小说的人都会入迷,接着便会产生另一批侦探小说的读者。所以,只要还有侦探小说,只要还有侦探小说的读者,爱伦·坡的影响就会一直延续下去。

毛:没错,目前为止我讨论了建立在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所确立的原则基础之上的简单侦探故事。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诞生了数千部的侦探小说,而它们的作者们更是用尽了各种可能的途径试图让自己的作品在表面上呈现出新意。但是,各式各样的谋杀手段已见怪不怪,侦探故事也用尽了所有的背景。他们的对策是试图通过越来越夸张的创意来为这些讲过上百遍的而故事带来些趣味。但这一切都是徒劳。每一种谋杀方式,每一种破案巧思,每一种试图蒙蔽读者的伎俩,每个阶段里的每一个生活场景都已经被使用了一遍又一遍了。纯粹的推理故事走到了尽头。

博(脸上露出不悦的表情):......

毛:小博别不高兴,你先请我说完嘛。推理小说在英国没落以后,取而代之的是在美国迎合大众口味的所谓「硬汉」故事。在这一流派的故事中,真正的探案只占据一个相对次要的位置。凶手的身份并不是什么秘密,故事的焦点也主要落在侦探如何将其定罪,以及在此过程中遭遇的艰难险阻之上。在我看来,硬汉流派中最出色的两个小说家就是达希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两人中雷蒙德·钱德勒更胜一筹。哈米特的故事又是过于复杂,有些让人晕头转向,雷蒙德·钱德勒却始终单刀直入,节奏明快。他笔下的人物也更加多样,故事和人物动机更加可信。两人的写作语言都很紧张,生动,口语化的美式英语。雷蒙德·钱德勒的对白在我读来也胜过达希尔·哈米特。他对于那种典型美式的敏捷头脑和俏皮有着就好的把握能力,他的讽刺幽默也更加自然地引人入胜。

博(冷笑一声):硬汉小说?若当真如先生所说就好了。君不见,如今侦探小说这一体裁在美国的影响已一落千丈,而您所谓的「硬汉」故事,也逐渐变成了一种反映现实、充满暴力,也包括性暴力的文学体裁。不管怎么说,我认为侦探小说这一题材已经消失,它原有的那种运用智慧的特色已经被人遗忘很久了。

毛:是啊小博,你说的都对。侦探小说已经死了,可这并不会妨碍许许多多的作家们继续创作这类故事,也不回阻碍我继续阅读他们的作品。对此你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博:你......


戴:好啦好啦,闲聊不要伤了和气嘛。时间有限,我们谈论的也差不多了。最后,二位还是对侦探小说总结展望一下吧!

博:我们的文学在取向取消人物,取消情节,一切都变得含糊不清。在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的年代里,还有其他东西仍然默默地保持着传统美德,那就是侦探小说。也许,我们应该捍卫本不需要捍卫的侦探小说,因为这一文学体裁正在一个杂乱无章的时代里拯救秩序。

毛:这话说得我爱听。小说就该原原本本的讲好故事,侦探小说家的任务就是讲故事,而且他们的叙事很简练。他们必须抓住并保持读者的注意力,因此必须尽快入题。他们必须激起好奇,制造悬念,并通过引入事件来维持读者的兴趣。他们必须设法让读者同情应该同情的人物,而做到这一点所需要的聪明才智可不简单。最后,他们还必须让故事达到一个完美的高潮。总而言之,侦探小说尽管有着明显的缺陷,可凭着自身的优势却依然被人广泛阅读。这是因为,作品的可读性,是作家的最大财富;而听故事的欲望,就像人类本身一样古老。

戴:十分感谢二位的积极参与和热切讨论。如果没什么问题,请移步后台稍等片刻,会有专人安排送二位回去。那么,稍事休息,有请我们下一组嘉宾......

目前已破解内容只有这些,其余部分正在加紧分析中......

时空穿梭之谜,即将揭开神秘的面纱!


相关阅读:毛姆博尔赫斯

注:本会谈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绝对无法从《作家笔记》、《总结》、《随性而至》、《博尔赫斯,口述》、《私人藏书:序言集》等书中找到出处;本会谈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拒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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