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

诗意早餐:风筝

风筝是谁发明的?

《韩非子·外储说》载:墨翟“斫木为鹞,三年而成,飞一日而败。”

又说,《史记》载:"公元前507-444年期间,当时的鲁国即现在中国的潍坊地区,有一位名叫鲁班的木匠,用竹木制作了一只喜鹊,在空中连续放飞了三天而没有掉下来"。"这位叫鲁班的木匠,曾将木头制作的一只载人大鹰放飞到空中,用来观察敌人(宋国)的阵地"。

又说,风筝的发明人是刘邦的大将韩信。他把楚国军队困在垓下时,制造风筝,叫身材轻巧的张良坐着风筝,飞上天空,高唱楚歌,使歌声顺风传送到远处的楚营里,是为“四面楚歌”。

历史咱说不清楚。总之,风筝是中国人发明的,这点没有争议。

风筝最初是为了军事需要而发明的,这点也没有争议。自汉朝以后一直到唐朝,风筝还是军用品。尔后才从军用逐渐转到游戏、娱乐。风筝利用空气动力升空,其飞行原理和现代飞机相似。大约在14世纪传入欧洲,对飞机的发明有重要影响。可以说,风筝是现代飞机的祖先。


食材:鸡蛋、小米粥、白饼、拌萝卜丝


今天重点要说的是文学作品里的风筝以及与风筝有关的人。他们,与命运有关,与抗争有关。

01  《红楼梦》里的探春: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

探春是贾府的三小姐,贾政之妾赵姨娘之女。风筝是她的判词。

贾探春

原文写道:

后面又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也有四句写云: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两个人放风筝,两人,是指贾政和王夫人,风筝暗示探春。大海大船,是说贾政王夫人做主,把探春远嫁到海外一带。

贾探春第一次正面出场是在第三回黛玉进贾府,书中描写黛玉看到的探春便与迎春他们不一样,“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这就是探春。

见之忘俗,这就是她们给人的第一印象。


接下来就是实力话。这也是见之忘俗的资本。才自清明志自高,探春有才有志,连凤姐也不敢小瞧。

贾探春擅长书法、诗词,元春省亲时,姐妹们一起作诗,文中是这样写的,“迎、探、惜三人之中,要算探春又出于姊妹之上,然自忖亦难与薛林争衡,只得勉强随众塞责而已。”这是作者对探春诗才的一个界定。她的书法虽然作者没有直接着墨,但在第四十回,刘姥姥到探春住处时,写道:“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儿的白菊。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词云:烟霞闲骨格,泉石野生涯“。可见,探春对书法是颇有研究并经常练习的。

而她真正的才能并不限于此。要说《红楼梦》中最具有远见卓识的女子,既不是林黛玉,也不是薛宝钗,而是贾探春。

她心怀远虑敢于改革。查抄大观园时,当贾宝玉惶恐、薛宝钗只图自保、林黛玉懵懂、惜春冷漠、迎春懦弱,李纨装傻,只有探春看出了其中蕴含的更深层的贾府的衰败之象,那就是“内耗”,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王熙凤因小产生病,王夫人让李纨和贾探春暂时管理荣国府事宜。贾探春不仅看到了贾府入不敷出的尴尬,也看到了贾府大手大脚疏于管理的漏洞,更看到了许多不合理的开销和支出,为此,她不仅裁撤了很多不合理的支出,而且把大观园内的花草果木和池塘“承包”给了众婆子,既节省了贾府的开支,还有所盈利,既得到了下人的用户,也为下人们带来了实惠,可谓“多赢”。开句玩笑,中国改革开放的发端在于小岗村自发的土地承包,而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承包责任制,恐怕就在贾探春这里,她把大观园的花草果木和池塘承包给众婆子,其实就是最早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呀。因此,贾探春不仅具有远见卓识,而且敢于实践自己的远见卓识,这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不是哗众取宠的“纸上谈兵”!

她仗义直言敢于打抱不平。贾母因为贾赦强要鸳鸯做姨娘而把气撒在王夫人头上而众人(包括贾宝玉、王熙凤)都不敢申辩的时候,贾探春出来“点醒”贾母。有人说她此举是为了拍王夫人的马屁,但是查抄大观园时,贾探春却站在了王夫人的对立面上,这要做何理解呢?显然只能理解为贾探春是一位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女孩。再看查抄大观园时,贾探春对于自己丫环的保护:“我的东西倒许你们搜阅,要想搜我的丫头,这却不能。我原比众人歹毒,凡丫头所有的东西我都知道,都在我这里间收着,一针一线他们也没的收藏,要搜所以只来搜我。你们不依,只管去回太太,只说我违背了太太,该怎么处治,我去自领。”通过这两个事例,我们就可以看到,贾探春原本就有一副“侠肝义胆”,不管是谁,是主子也好是丫环也好,她只认一个“理”,不合理,任是谁她都敢仗义直言。在充满阴谋与算计、仇恨与抱负、人人只求自保的贾府,这是多么难得的可贵品质呀!在我看来,贾探春就是大观园里的第一位“女侠”!

她公私分明敢于说不。第五十五回探春的亲妈赵姨娘的弟弟也就是贾探春的亲舅舅赵国基死了,按例该赏二十两银子。李纨一时糊涂,按照袭人的妈妈死的例要给四十两,被贾探春阻止了,结果引来她那位有些糊涂的母亲的一通当众抱怨,把贾探春气得哭了。纵是如此,贾探春也没有让步,因为她知道,这样的大家族,如果没有规矩,如果人人都徇私舞弊,那么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这样的处事大略,远在男子之上。当然也有人说,在对待自己的亲妈、亲舅舅、亲弟弟的事情上,贾探春太过势利,太过冷漠。然而,一个能为奴婢挺身而出的人这样做,自然是有原因的。赵姨娘是曹雪芹笔下唯一一个性格平板化的人物,坏的可以,一点也没有讨喜之处,也是有原因的。这个以后有时间再说。


说回贾探春,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见识。“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的。”这就是探春,她比迎春惜春有胆识。但就是这样的一个才女,也没法改变自己悲惨的命运。远嫁异国他乡,想来不是女子所愿,但功于社稷、利于千秋,如探春者又怎会退缩。所以我一直觉得,探春和番茜香国,必定是她自请前往的。贾府败落,作为贾家的女儿,她一定在为贾府考虑,身为女儿,她唯一能做的无非就是替公主出嫁。她的远嫁若能换来贾府安宁,她必定义不容辞。一个人的牺牲能换来贾府上下的平安,在探春看来是值得的。在我看来,正是上述这些难得的智慧和品格,使贾探春在贾府的女子脱颖而出。

探春与风筝,在第二十二回再次出现。贾政同老太太猜谜语,评赏儿女们做的谜语,其实这是暗含人物命运的谶语。“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贾政道,“这是风筝”,其实这里暗示的就是她日后的命运,清明时的别离,游丝一断的无力。探春远嫁之后的命运又怎样呢?历来都被津津乐道,是福是祸,众说纷纭。《红楼梦》第七十回写宝玉和姐妹们一起放风筝,看似很开心热闹的场面描写,其实也有着对人物命运的预示。探春的风筝,在天上遇上了两大促狭鬼,这三只风筝缠在一起,也许暗示了探春的婚姻。探春的风筝被挟持而去,应当算是一场意外。作为一位具有大智慧、大品格的“奇女子”,我甚至相信,即使在后四十回中远嫁他乡,成为王妃之后,她是能够凭借自己的才智成为一位丈夫敬重、百官景仰、万民爱戴的王妃的!贾探春,可以说是贾府女孩子中唯一的一个凭借自己的才智而改变了自己命运的女孩。尽管,这只是一位小说中虚构的人物,我仍然愿意为她送去深深的祝福!也许,探春的薄命或许是因为婚姻而达到极致吧。

探春,祝与命运抗争的你,好运!


02 《风筝》里的鲁迅:久经逝去儿时回忆,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

鲁迅《风筝》

对于风筝,鲁迅写道:

“但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他,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和我相反的是我的小兄弟,他那时大概十岁内外罢,多病,瘦得不堪,然而最喜欢风筝,自己买不起,我又不许放,他只得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得跳跃。他的这些,在我看来都是笑柄,可鄙的。”

由于我的“不爱”甚至“嫌恶”,便也将这一心情转移到弟弟的身上,因而也就顺理成章地反对弟弟去做。我是兄长,当然有着兄长的威严,弟弟也就只好“张着小嘴,呆看着空中出神”。看着小兄弟因风筝的落升而惊喜的情形,我却只有感到“可鄙”。“我”的“强大”和小兄弟的“弱小”,兄长的“威风”和小兄弟的“无奈”让人很容易想起生活中同样的情形。作为父母,在与孩子的相处中,这样的自以为是不在少数。

可贵的是,鲁迅先生一旦接受科学思想,是知错必改的,鲁迅先生充满自省精神。鲁迅又感叹被虐杀者的健忘和毫不抗争,在他看来,这正是虐杀者之所以能够肆意虐杀的原因。

文章写道:“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

善于解剖自己的鲁迅先生,通过对这一事件的反思,抨击了旧中国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引发了一个令人深思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孩子的天性,如何让孩子在自由的天地中自由地生活和生长。

朱德庸在《绝对小孩》里说:

小孩是即将被毁坏的大人,大人是已经被毁坏的小孩。

小孩用乐观的眼光看待所有大人,大人用悲观的眼光看待所有孩子。

小孩看大人的世界是用“心”去看,大人看小孩的世界只用“眼睛”。
朱德庸《绝对小孩》

上课的时候,老师说: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所以我们要好好爱护它。披头想了想,举手就说:老师,地球上只有一个我,所以你要好好爱护我。

所有的孩子,都是唯一的。所有的父母,也都是唯一的。爱我们的孩子吧,无条件地,用心地。

人世最大的悲哀莫过如此,过往的错误或许永无改过的那一天,这是悲哀中的悲哀呢!

小兄弟的命运代表了中国人的普遍生存困境。而“我”的处境却具有荒诞的意味,任何选择都是“虚空”与“绝望”。如果小兄弟和气地宽容了我甚至愤怒地训斥我一顿,那倒是我愿意接受的。但我得到是“全然忘却”和“毫无怨恨”,我彻底绝望了。作者看到的是人的麻木与可怕的遗忘,对自己和对别人的生命价值的漠视,甚至是摧残。小兄弟明明是受害者,却全然不知,反倒觉得那是应该的。可见,《风筝》这篇文章作者要表达的正是这种人的生存困境和这种困境不能改变的痛苦和绝望。


03 《追风筝的人》里的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

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

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富家少爷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身上,这个兔唇然而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的男孩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强暴。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对哈桑的背叛使阿米尔 付出了人生中最惨痛的代价,二十六年的沉重的罪恶感、悔恨与痛苦一直折磨着他。在人生成长的道路上,阿米尔经历了挫折与迷惘。 风筝在阿米尔的回忆反复出现,每次看到飞翔在高 空的风筝,都会提醒他的友谊、成功、痛苦和失望以及他当初对哈桑的背叛。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在异国他乡,和哈桑的儿子放风筝,阿米尔终于说出了自己曾一直不愿承认的事实,即哈桑的勇敢,累积多年的忧郁和自责在那风筝翱翔在空中的那一刻释放,阿米尔终于驱散了第一次追风筝时笼罩在心灵的阴霾,坦诚面对自己的错误,并拯救了自闭的索拉博。阿米尔第一次主动采取行动来挽救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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