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和张兆和:并非不爱,只是太早跌落世俗

引言:本来准备写张幼仪的,资料都找好了。然而,不知为何,心底仍然惦记着被很多人谩骂的陆小曼,总觉得,陆小曼的人生悲剧,不能以“不作不会死”这种论调,来进行单一的概括。

随后,又忽然看到了张兆和的相关资料,脑海里却不经意间,闪现出“陆小曼”这个名字。当陆小曼与张兆和这两个倾世美女加才女的名字,不断地重合、折叠,最终化为一团虚无,漠尘决定,把这二人放在一起,来解读一下她们悲剧的另一个原因。

所有的悲剧,或者所有事情的发生,都不是一个因素造成的,而一篇文章里,也无法全盘描述。就算作者本人觉得,该写的都写了,实际上,仍有一些东西,不能用文字概述。

所以,漠尘本着,一篇文章一两个观点这样的原则,来进行写作。那么,有所偏颇,也在所难免,还请键盘侠绕行。当然,真正提建议的,或者指正漠尘写的有错,将以恭敬之心来接受。

陆小曼

1、陆小曼:我还没玩够,还不懂爱情为何物,便走进了中规中矩的婚姻。

陆小曼,用现代话来讲,绝对标准且如假包换的白富美,出身名门贵族,因为几个孩子当中,只有她一个人存活下来了。

所以,从小到大,始终被父母宠溺着。但与此同时,其父母也非常重视对陆小曼的培养。因此,十几岁的陆小曼,就已经成为一道耀眼的光芒,无论在学校里,还是社会上,仰慕者无数。

也成了胡适眼里“不可不看的风景”、刘海粟口中的“绝代佳人”、梁实秋赞誉过的数一数二的名姝。

这样优秀又貌美的女孩子,父母不担心也是不可能的。所以,为了陆小曼的将来,父母开始干涉她自由自在的生活,禁止她随便出门,也不准她和任何仰慕者过多接触。

况且,那还是个推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即使自由恋爱已经悄无声息地种植在一些年轻人的生命中。但,女孩子的名誉大过天,讲究门当户对的婚姻也重于自由恋爱。

面对着络绎不绝的仰慕者,陆小曼的父母,始终坚定的保护着陆小曼。他们以为,这是对女儿最好的爱与呵护。却没料到,竟然害了唯一的爱女。

爱情是感性的,婚姻是理性的。尤其对于历经世事又有识人经验的长辈,面对子女的婚事,更是保持着难得的理性。

陆小曼父母,就是带着绝对的理性,相中了名叫王赓的有志青年。他们不仅很清楚地了解到,王赓是个善良的、有责任心的好男孩,更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人。

是的,陆小曼的父母没看走眼。看一下百度里对王赓的简介,就知道陆家父母有多用心为爱女选择夫婿了:1911年清华毕业后保送美国,先后在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就读,1915年获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后转入西点军校,在西点一贯成绩优异,1918年西点毕业时为全级137名学生中第14名。王庚回国后曾任职于北洋陆军部,并以中国代表团武官身份随陆徵祥参加巴黎和会;后任交通部护路军副司令并晋升少将。

在和陆小曼结婚之前,即1920年,年轻的王赓,已经是陆军上校。1922年和陆小曼结婚,1923年任交通部护路军副司令,同年晋升陆军少将。1924年底,任哈尔滨市警厅厅长。并先后担任先孙传芳的五省联军总部参谋长,敌前炮兵司令,铁甲车司令等等军职。

最重要的是,这样一位赫赫有名的将军,对妻子陆小曼的奢靡生活及不安分的性格,是一再的包容与隐忍。若能白头偕老,有夫如此,当是最幸福的女子了。

然而,彼时的陆小曼,虽然流连于众多男人的身边,成为当时数一数二的名媛,却还不曾有过春心萌动,也不懂爱情是什么。

换句话讲,陆小曼对两性之间,还未开窍,就被父母送进了和王赓的婚姻生活当中,而且,是婚前见了一面,一个月之后,双方都处于不讨厌对方但也没有完全了解彼此的状态下,就闪婚了。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二人还不知道爱情为何物,就走进了婚姻这座坟墓里。加上军人出身的王赓,不擅长玩浪漫,让天生喜欢烂漫又爱玩的小女人陆小曼,郁闷得愁肠千千结。最可气的是,王赓的工作性质,导致了他没办法天天陪着陆小曼。

他不明白,他给了她最大的自由,也为她营造了物质优渥的太太生活环境及条件,为什么她还不知足?她不懂得,他为何不能多一点时间陪伴她?为什么就不能说一些甜言蜜语给她听?为什么就不会主动提出烛光晚宴之后去后花园散个步?为什么就不可以抱着她上楼?

王赓

他只想好好发展自己的事业,给妻子更多的物质享受,将来再有个他们的孩子,她们母子或母女拥有全天下最富有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对?

而她,只希望两个人多一些旖旎的时光记忆,只想着他懂得她的撒娇,明白她不过是喜欢两个人一起做所有的事情。

可是,他和她,永远是两条并列而行的轨道,偶尔的交集,又充满了火药味,不是吵就是冷战。这样的婚姻生活,让他越来越来郁闷和不解,也让她越来越孤独与痛苦。

婚前没有彻底的了解过程,婚后没有足够的磨合期,恰好又出现了一位会甜言蜜语、会哄人开心、会写情诗的浪漫男子徐志摩。

王赓也不是不想做个陆小曼喜欢的那种男人吧,他的生活环境、所受的教育及工作性质,决定了他只能做个中规中矩的男人,过着中规中矩的生活。

所以,他把他所欣赏的徐志摩,视为自己生命中的另一个自己。并且,他完全信任徐志摩,将陪伴陆小曼的事情,主动或被动的交给徐志摩了。

他还是懂得陆小曼吧,他知道她需要陪伴,而他给不了太多,所以,把徐志摩推向了陆小曼的生活中。

这一推,就推出了震惊世界也令王赓无比难堪和痛苦的一段婚外恋。

他是真的爱着陆小曼,因此,在饱受背叛的痛苦当中,第一个站出来,打破了沉默,并最终退出了陆小曼的生命中,成全了陆小曼和徐志摩的爱情。

相比于徐志摩不知如何处理和陆小曼的这段爱情时,选择出国这样的举动而言,漠尘必须给王赓一百二十个大大的赞,这才是男子汉应有的态度。

然而,做男子汉的代价,也实在太大,他因此失去了一生中唯一的最爱,离婚后,一直到离世,都未曾再爱再娶。那么,有了爱情的婚姻,是否就幸福了呢?

就如同玩游戏闯关,陆小曼和徐志摩,闯过了王赓这一关,有惊无险地度过了陆小曼母亲这一关,最终又很艰辛地过了徐志摩父亲徐申如和张幼仪这一关,在结婚费用自理、胡适作为介绍人、梁启超作为证婚人、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这样苛刻的条件下,两个追求爱情的年轻人,终于步入了婚姻。

美好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经历了最初的甜蜜幸福之后,婚姻开始有了锅碗瓢盆交响曲这些实质内容。

徐志摩陆小曼

徐志摩终于明白,陆小曼的奢靡生活,真不是他能负担得起的,而陆小曼呢,自小就这样活着的,奢靡也好,奢侈也罢,其实不过是人家20多年来的生活常态。

所以,没啥钱的徐志摩,给得了浪漫和娇宠,满足得了精神的欢愉,却给不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满足不了纸醉金迷的世俗生活态。

这个时候,虽然得到了所谓的爱情,但实际上,任性二十几年的陆小曼,仍然不懂爱情,或者说,她不明白婚姻的真谛,也不知道该如何在世俗中的婚姻生活,来继续维持爱情的甜美。

逃离了第一段婚姻中的冲突与矛盾,又走进了第二段婚姻中的矛盾和冲突。似乎,陆小曼逃不掉命运给她的这个梗,但她又无力接下这个梗,所以,只好继续作,以为作,徐志摩就能满足她在精神和物质双重的需求。

结果,在最后一次打骂中,这段有着爱情的婚姻,也戛然而止。这个戛然而止,是以徐志摩突遭意外而到来的。

当然,漠尘不是说徐志摩的死,是陆小曼造成的,陆小曼和徐志摩吵架,导致徐志摩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几日,后又回来,再次出门。这都是事实,陆小曼有陆小曼的不对,但不能说陆小曼害了徐志摩,如果不是徐志摩对林徽因又念念不忘,急着赶回北京听女神的演讲,又怎能出现飞机坠毁的意外事件?

只能说,徐志摩的意外离世,是命。他的死,既成全了林徽因,也成就了陆小曼,算是值得了。

在听到徐志摩已经不在人世的消息时,陆小曼拒绝相信,并且多次哭昏过去。

不得已,报信人只好去找徐志摩前妻张幼仪。随后,陆小曼不再是名媛陆小曼,也不再梳妆打扮,整日蓬头垢面,一下子,苍老了几岁。

如果说,陆小曼的前半生是冲动而任性的魔鬼生活,那么,她的后半生,便是走向天使的历练。

大概,失去最爱的痛苦,唤醒了陆小曼内心深处天使的这一面。她开始不断地反思自己生命存在的意义,蓦然回首,她似乎,也只有整理徐志摩的作品,从徐志摩身上来找寻这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幸运的是,她找到了。徐志摩不在的后半生,即使为了生活选择了和翁瑞午同居,她也只做三件事情:

第一,用生命去整理徐志摩的作品;

第二,投入绘画中,活成徐志摩喜欢的模样;

第三,在徐志摩遗像前,常年供养鲜花,未凋谢之前,便换上新的一束鲜花。

沈从文张兆和

2、张兆和:不是不爱,只是不肯屈就,于是,荒废了相依相伴的时光。

张兆和,著名的合肥四姊妹即张家四姐妹中的三小姐,被仰慕者称之为“黑玫瑰”,是公认的校花,大文豪沈从文的爱妻。

那时,沈从文应胡适邀请从湘西调到国文系,任职教授。而这位喜欢收集情书又给追求者以“青蛙1号”、“青蛙2号”这类代号命名者的“黑玫瑰”,恰好是此校的学生,而且是个活泼、可爱、浑身充满着阳光般青春朝气的学生。

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生。倾其所有为她写情书,即使胡适出面告诫他,她是不了解他的,也不了解他的爱,他错用情了。

但他还是执迷不悟,不管她走到哪里,是回了老家,还是在任何地方,他仍然准时写情书。一写就是几百封,足足写了四年。

她,对此不屑一顾,并将其命名为“青蛙13号”,后来觉得这名字太文雅,又改成“癞蛤蟆13号”。然而,就算她对胡适喊出“我顽固地不爱他”,也未能逃出这份痴情带来的牢笼。

他去了她的故乡,见到了她的家人。怎么也没想到,她不待见的他,竟然得到了家人的认可和赏识。于是,她终于去见他了。

尽管那是他把旅馆住址,写在纸条上留给了张兆和的二姐张允和,希望将纸条转交给张兆和。而张允和不仅及时地把住址交给了妹妹张兆和,还一再地劝说她邀请沈从文来家里玩。

但终究,他还是见到了朝思暮想的这个姑娘。

虽然没有见到张兆和的父亲,但沈从文还是很大胆地留下话给张允和,拜托张允和问问“岳父”的意见:“如爸爸同意,就早点让我知道,让我这个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开明的张父并不干涉张兆和的婚恋,也就是说,在张兆和没有拒绝的情况下,父亲是准了这门婚事。

张允和立即给沈从文发去一封电报,只有一个字:“允”。而说着“顽固地不爱他”的黑玫瑰,怕乡下人看不懂,又偷偷地发了另一封电报给沈从文:乡下人喝杯甜酒吧。

1933年9月9日,谢绝岳父大人资助的沈从文,与富贵豪门之张家三小姐张兆和,结婚了。

这一年,沈从文32岁,张兆和23岁。

沈从文张兆和

辛苦的追逐,就此告一段落。按照常理来讲,接下来应该是享受着幸福婚姻的模样,毕竟,他爱她,又固执地追了四年多,而她最终被感动,接受了他的爱。

然而,童话故事是骗人的,王子与公主,并没有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不接受岳父资助,又不擅于理财,赚的钱刚好够糊口,却还要动不动“打肿脸充胖子”,这让从小过惯了富足生活的张兆和,很不适应。但非常理性的她又没奈何,只能放下大小姐身段,开始操劳家务事,还要精打细算每一分钱,不如此,就有可能饿肚子。

他不明白,那个才貌双全又爱运动的阳光少女,怎么就变成了油腻腻的中年妇女,还时常唠叨他?他搞不清楚,买回自己喜欢的古董,有什么不对?

而她,也不能理解,他为何不肯接受新中国,为何一定要与新中国作对,非得被批判成为“奴才主义者”,受尽羞辱也不屈就一二?

她更不懂,明明可以过上体面的生活,为何他偏偏喜欢受苦的日子?又为何,几年之后,她在为这个家操心得变成了大妈的时候,他不仅不感激她,反而出轨于高青子?

他需要她的时候,她拒绝和他同居在一处。她需要他的时候,他只顾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或者去和另外一个女人搞暧昧。

他们,一个极其感性,一个非常理性,一次次交织在一起,又一次次误读了彼此。他们,在能够相依为命的日子里,选择了一次次的分离。似乎,唯有分离的时候,他才能爱上情书里的她,而她,也迷恋着他写给她的情书。以至于他咆哮道:“你到底是爱我写的情书,还是爱我这个人?”

张兆和给沈从文洗手

是啊,她爱他什么呢?爱他的才华横溢吗?可她根本不看他的文章,或者是看了就要修改个不停,以至于他在她面前,失去了应有的自信。

爱他的善良与纯真吗?可她根本无法读懂他的纯真与善良,更读不懂他坚守自我的情操,到底是为了什么!

还是,如他所说,只是爱上那些情书,只是贪恋收到和阅读情书的那一片刻的美好?

然而,说不爱,好像也不妥当。她虽然不懂他,也没有如他所愿做一个所谓的称职的妻子。但是,还是推迟了自己去进修的事情,来照顾他。

并且,在他离世后,她开始致力于整理出版他的遗作。就好像陆小曼的后半生,也沉浸在整理徐志摩遗作一样。

通过这样一种特殊的令人心痛的方式,陆小曼终于克服病痛,努力活成徐志摩所期望的那个样子。而张兆和,慢慢地理解了她曾“顽固地不爱”的那个他。

在1995年8月写的《后记》中,张兆和说:“从文同我相处,这一生,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后来逐渐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压,是在整理编选他遗稿的现在。过去不知道的,现在知道了;过去不明白的,现在明白了。”

“……太晚了!为什么在他有生之年,不能发掘他,理解他,从各方面去帮助他,反而有那么多的矛盾得不到解决!悔之晚矣。”

如果,少一些任性,多一点耐心,是不是,这份爱与理解,就能早一些到来?如果,可以放下自我,肯屈就一二,是不是,这样的悔恨,就不会如此深刻地,伤了整个后半生的岁月?


3、幸好,余生懂得了爱,也懂得了你。如果下辈子,你还愿意娶我为妻吗?

不得不说,陆小曼和张兆和的婚姻悲剧,最主要的根源,来自于她们的生活习惯及个性,和对方的完全不同,而她们又不肯放下自我。

这,大概就是优秀女人的另一种悲哀吧。但凡优秀的女子,又有哪一个不是精神独立、思想意识完全独立的特性?

恰恰因为这份与众不同的独立,造成了她们的不肯放下自我。或者,也可以说:

不是不爱,也不是不懂爱情,只是,在还来不及明白爱情的真谛时,就走进了婚姻。又在婚姻中不肯屈就,因此上演了几年几十年的分分合合。

好在,余生还有很多个岁月,以爱人离世的方式,让她们懂得了爱情,也读懂了曾经以为不懂的那个人。

如果有来世,愿你的到来,恰好是我懂爱又单身的时候。如果有来世,仍准你来爱我追我,最后娶我回家,而我,愿意放下这一世的高傲,耐着性子,去读你,读你千遍也不厌倦,一直,读到白头偕老。

还有啊,下一世,你一定不要先我而去,我想让你,也过一过孤独寂寞没有我陪伴的后半生,我要你,余生里只想我念我,为我而活,可好?

嗨,这是我写的第六篇民国人物的故事,作于2017年11月23日,本文耗费了我五个小时,阅读大概10分钟,您只需要1秒钟在下面点赞或赞赏,或帮忙转发,是对我最大的支持和鼓励。

文/费漠尘,针对文中的阐述及解析,属个人观点与感悟,转载请联系作者本人。图片来源网络,感恩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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