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阿帕拉契亚(二十五)白山国家森林

慕斯拉契山
了望台立鸟瞰新罕布什尔风格
有些滑稽的自拍


苏格兰最初的居民是皮克特人,后来生活在爱尔兰的盖尔人跨海来入侵苏格兰取代皮克特人的统治。苏格兰人这个名字就是罗马人对盖尔人的称呼。中世纪时期,苏格兰和英格兰龃龉不断,积怨甚深。边境上的低地苏格兰人一直保持着好勇斗狠的作风,既以英格兰为敌,也不服从苏格兰贵族的统治,被称为边境掠夺者(Boarder Reivers)。

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驾崩,由于女王无嗣,不列颠意外迎来了统一的契机,伊丽莎白一世的表侄孙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继承了英格兰王位,改称英格兰和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从此苏格兰和英格兰组成联合王国。即位后,詹姆士一世通过一系列的战争,征服爱尔兰。

为控制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詹姆士一世想出一个一石二鸟的好办法。1609年,詹姆士一世强迫“边境掠夺者”迁往爱尔兰北部的奥斯特省。这样一方面解决苏格兰-昂格鲁边界上的政治隐患,一方面,低地人信仰长老会,他们的到来在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打下了个楔子,方便英王分而治之。

时间到了查理一世统治时期,英国再次陷入混乱。查理一世和托马斯·温沃斯密谋组织一支有爱尔兰天主教徒组成的军队镇压苏格兰的新教运动。得到消息的苏格兰议会立刻做出反制,派兵入侵爱尔兰。处于对新教徒的恐惧,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展开新教徒的屠杀,其中就有奥斯特省的苏格兰移民。据历史学家估算约有4000名苏格兰移民被杀。

1642年,苏格兰新教军队登陆奥斯特省,虽然他们怀着征服爱尔兰的野心,但实力不济 ,仅仅占据奥斯特东部的一些地区。英国内战平息后,大多数新教徒士兵就在奥斯特省定居下来,新教的势力控制了奥斯特省,这也就是所谓北爱尔兰问题的由来。

经过1个世纪的繁衍,苏格兰新教徒渐渐把爱尔兰当作自己的家园。但由于英国政府对新教徒的迫害,这些流浪儿不得不再次踏上迁徙之路。这次的目标是大洋彼岸的英属北美,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已有40万人移居北美洲。

这些来自爱尔兰的苏格兰人,融合这两个地区的特性,他们大多是长老会信徒,相信加尔文的与定论,信仰虔诚,清心寡欲,不屈不挠,渴望自由,同时好勇斗狠,不服就干,是最合适的边疆开拓者。而其他地区的新教徒也逐渐和他们融合在一起,如潮水般涌向新兴帝国的边陲地区——阿帕拉契亚山脉。

为了和后来因大饥荒逃亡新大陆的天主教爱尔兰移民区别开来,美国历史学家称这些苏格兰血统的爱尔兰人为苏格兰裔爱尔兰人(Scotch-Irish)。而白山的克劳福德就是他们中的一员。1726年,詹姆斯·克劳福德从北爱尔兰远渡重洋来到波士顿。他的儿子约翰和玛丽·罗斯布鲁克结婚后,移居佛蒙特的吉尔霍尔。

约翰和玛丽一共生了十个孩子。其中阿贝尔娶了自己表妹汉娜·罗斯布鲁克。1790年,正值美国独立战争爆发,阿贝尔投奔住在新罕布什尔的岳父爱里扎尔·罗斯布鲁克。一家人搬到被称为白山山口(White Mountain Notch)的地方寻找新的生活。

新罕布什尔除了沿海的少数平原丘陵,绝大多数地区是被称为白山的崇山峻岭。它横亘在康涅狄格河东岸。现在人们知道白山是阿帕拉契亚山脉的一部分,但在2、300年前,无论原住民还是殖民者对于它都知之甚少,也甚至白山这个名字也起源不详。

白山山口在总统山脊和弗兰克尼亚山脊之间,山高路远,人迹罕至。但壮美的风景却深深吸引着阿贝尔的目光。很快他在离山口以北12英里的地方建起一座简陋的客栈。爱里扎尔搬到山口南侧的谷地,开设了一家小饭馆。一家人就在这荒蛮的高山中扎下根来,就是这个时候阿贝尔的儿子伊森出生了。

白山山高林密,气候多变,难以通行,所以住在上康涅狄格河的人们想要去马萨诸塞就要绕一个大弯子。1802年,为了改善交通,新罕布什尔州修建了一条穿越白山的收费公路。这也惠及了克劳福德家族的客栈。住店的不仅过往客商,还有很多登山客。热爱大山的阿贝尔经常带登山客进山,成为新罕布什尔小有名气的向导。

伊森却向往外面的世界。1811年,伊森入伍参军,复员后又跑到纽约、波士顿寻找机会,1816年,正当他决定搬到路易斯维尔工作,却收到了外公病重的消息。伊森不得不返回白山。出于内心对家族和白山的眷恋,伊森暂时留了下来,帮助外公搭理生意。但1818年夏天,口腔癌夺走了爱里扎尔的生命。临终前,他将自己的生意留给了外孙。

是前往五光十色的路易斯维尔,还是留在险峻陡峭的白山,伊森也犯了难。最终,他选择留下。刚开始,伊森的事业并不顺利。外公去世不久,饭馆就毁于一场大火。伊森背上巨额债务。他和父亲一起成为山地向导。作为苏格兰裔爱尔兰人的后裔的伊森身材十分高大健壮,单手就能扛起一头黑熊。他意志坚定,诚实善良,名声很好。诸如爱默生、亨利·梭罗、丹尼尔·韦伯斯特都曾是他的顾客。

在这段时间,伊森和兄弟托马斯一起开辟了数条通往白山主峰华盛顿山的山径,还在山顶修建起简易的避难所。在克劳福德家族的经营下,白山成为美国户外运动圣地。100多年后,一个名叫本顿·莫凯的青年,沿着伊森开辟的山径登上高大宽阔的总统山脊。就在那时,他将修建阿帕拉契亚山径的奇思妙想埋藏在心底。没有克劳福德家族对白山开拓就没有本顿·莫凯和他的阿帕拉契亚山径。也不会有我的阿帕拉契亚山径之旅。


杂货店
野花
南北战争将士纪念碑
漂亮的民居
里姆的中心公园
小镇里姆
绿
山雨欲来

2019年6月29日,我在雨中出发,向着白山进发。山径沿着康涅狄格河东岸的丘陵地带向北延伸。初夏的濛濛细雨如同杜甫诗中所写的那般润物无声。无数透明的雨丝在空中肆意飞舞。湿气充盈在山谷密林中,使那无尽的绿色看上去更加饱满。我的雨衣成了摆设,半个小时后肩膀上已经凝结了水滴,内衬摸上去也湿漉漉的,穿着十分不适。空气中流淌着闷热,于是我脱去雨衣,径直暴露在雨雾中,竟也走得十分快意。

自从2016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以来,我的脚竟然大了一些,原先穿7码半的鞋,现在要穿八码(美国标准)。现在脚趾头挤在狭窄、潮湿的鞋子里面,越走越难受。2个小时后,我终于忍受不住疼痛,靠着一棵可略挡风雨的大树休息。

我脱下鞋子一看,原来袜子脚掌和脚趾头的部位都磨出了大洞。泡得发白的皮肤和坚硬的鞋垫亲密接触,已经红肿透着淤青,离磨出水泡只差一步。我用胶布包裹红肿的部位,然后换上备用的袜子。虽然疼痛感大减,但依然有些难受。

中午雨暂时停了,我来到格拉夫顿收费公路的岔路口。虽然叫做收费公路,实际上早就已经免费。沿着公路向西走3英里就是小镇里姆(Lyme)。我本打算步行,但刚走了500米,一个路人热情地招呼我上车,我就这么轻松愉快地来到了里姆。

里姆坐落在康涅狄格河畔、恬静整洁的小镇。镇子岔路口伫立着高耸的教堂,教堂面对着镇中心公园。公园正中心树立着南北战争纪念碑。精致的民居散落在公园两侧。镇上唯一吸引我的是杂货店,我买了汉堡、可乐、薯片,问老板要了Wifi密码,一边享受午餐,一边上网发呆。

杂货店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热情地和我打个招呼。公园草坪上孩子们在欢快的嬉戏,家长们围坐在一起唠着家常。和网上所说那种“自由美利坚,枪战每一天”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诚实地说,我所看到的美国一直是美好平和的。但并不意味着罪恶不存于这个国家。生活永远是立体的,有丑恶,也必然有美好,眼中的一切永远只是其中一面而已。

我在杂货店的长椅上一坐就是2个小时,直到鞋子、袜子、帐篷彻底干透。我很轻松地搭上了一辆皮卡,返回刚才的路口。告别里姆,山径就朝着东北方向前进。今天的终点是斯马兹山,山顶没有水,我便在山下的格兰特溪补充了差不多4升水,这也给我带来不小的负担。

斯马兹山海拔3237英尺高,3.5英里的山路要爬升2000英尺,算是进入白山前的预演。如我所预料的一样,爬升之路非常陡峭。所谓山径也不过是一条天然排水沟。大树盘在石头上,让人辨不清方向,只能靠白色的路标寻找上山之路。

爬上兰伯特山脊,山势稍稍平缓一些,筋疲力尽的我在一块裸露的大石板上休息了半个小时。山风吹散了午后令人烦闷的湿气,蓝天下无尽的绿色潮水般的涌向北方,湛蓝的湖水中可以看到朵朵白云的投影。我的脑海里回荡着《幽灵公主》里阿西达卡的曲子,竟然有些心潮澎湃,眼眶有些湿润,彷佛自己也背负某种神秘的宿命,在那遥远的北方有精灵等待我去探访。

但一番自我感动之后,接下来面对的现实是山路更加陡峭。好在明显被人修整过,有一段还有木质的台阶和绳锁,当我爬到山顶已是下午5点钟。几天前,我还在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我每天可以走30英里。但现在一天下来,20英里已经是我的极限。我的体能似乎到了一个瓶颈期,我已经没法再快了。之后的旅程中,我每天只能走10到15英里。

斯玛兹山顶矗立防火瞭望塔和一个废弃的木屋。5,6个背包客已经占据了木屋,但他们还是给我腾出了地方。我睡在窗户旁的长椅上,虽然狭窄但很惬意。天黑前,我们一起爬上瞭望塔。新罕布什尔的风光再次让我陶醉。我们努力向北眺望,寻找卡塔丁山的身影,什么也看不到,它还是太遥远了。

夜晚,3个来自英国的青年,吵着要到瞭望塔上过夜。他们抱着睡袋前脚刚走,狂风暴雨就来了。我们的木屋在风雨中吱嘎作响,闪电划过沉闷的夜空,明亮耀眼。我不禁为那几个青年担心,但他们没有回来。 我想几十年过去之后,他们还会记得这个风雨之夜。


旅伴们
旅伴们
野花


山径


早期的美国国旗
悦来客栈
悦来客栈
泥泞的客栈

长椅上的一宿着实不舒服,好几次我都要从椅子上掉下来。黎明时分,我睁开眼,看着旅伴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板上,有种踏实的感觉。我蹑手蹑脚地收拾好行囊,也没有打一声招呼,就悄悄地出发。

雨虽然停了,但我感觉更加闷热,蚊子们更加活跃。我在里姆买一瓶避蚊胺,今天正好用上。只是这瓶避蚊胺浓度只有50%,效力只能持续2、3个小时。不经意间,我的胳膊肘、肩膀、腋下被咬了好几个包。但我也无心反抗,任由这些该死的蚊子作恶。

真是沉闷的一天,我的目标是位于NH25号公路的悦来客栈(“Hikers Welcome Hostel”),离思马兹山20英里。沿途的几座山海拔不高,却陡峭,低洼处又是成片的沼泽。中午下起急雨,山路上积满雨水。刚开始,我还蹦蹦跳跳地躲开水洼,但不一会就累得气喘吁吁,干脆放弃抵抗,淌着水前进。

下午两点钟,雨停了,气温也骤然下降,下一子回到冬季。我想是刚从泥地里打了一个滚,肚中饥饿,身上又湿又冷,好在NH25C号公路路口不远,有家餐馆,我便跑到那里吃午饭。饱餐一顿之后,身上依旧没有暖意。我独自站在萧瑟的寒风中凌乱。一位长相凶恶的黑人小哥主动要送我一程。他的小车是辆老旧肮脏的思域,后座上放满了杂物,看得出生活有些窘迫。这位黑人同志自带说唱地天赋,说话就像唱歌一样,抑扬顿挫中还透出一股幽默。

他告诉我他 曾在密歇根、俄亥俄搭车旅行。因为长相、肤色,少有人愿意让他搭车。他从小到大受尽了他人的白眼,他不想他人也收到如此对待。他渴望帮助别人,所以只要有人需要搭车,他总会敞开自己的车门。

虽然所谓相由心生的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如果人人都抱着成见揣测他人,就可能失去理解这个世界的机会,错过许多不应错过的善意,伤害许多不应伤害的人。徒步旅行不仅是一个坦然面对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真诚面对他人过程。我知道这个世界的丑陋,但正因为丑陋,才不该拒绝美好。应珍视每一颗善良的心灵。从他们内心中自然而然散发出夺目的光芒,这光芒照亮了我的前路。

下午4点钟,我终于到达NH25号公路边的“悦来客栈(Hiker Welcome Hostel)”。这是幢老旧的2层木屋。一层是客厅和食堂,二楼是通铺。客栈的厕所和浴室都是在午后草坪上的一座简易木屋里,不分男女,先到先洗,我洗去了一身汗味和劳累,顿感到格外放松。

这是一家纯正的背包客客栈。房间里到处挂着湿透的衣服、睡袋、帐篷,屋子里弥漫着属于背包客的味道。我随便挑了一张床坐下,也把湿衣服、湿袜子拿出来晾在床头,顿时房间里又多了一股酸味。

背包客们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头发胡子肆意生长,眼神里透着纯真和友善。音响里放着三藩市,让我想起嬉皮士的时代。我下楼交了30元房费,又买了披萨和可乐,暂时忘记那令人头疼的风雨,为明天攀登慕斯拉契山(Mount Moosilauke)做好一切准备。

穆斯拉契山非常古老,山上的岩石可以追溯到遥远的泥盆纪,海拔4523英尺,在新英格兰五十大高峰中排名第九,是白山的门户。慕斯拉契这个词来自阿本纳吉语,但意义却不明了,有一种说法是秃顶山的意思,还有一种法是指驼鹿栖息的地方。

从慕斯拉契开始,我就正式进入白山国家森林的地界。曾和我一起徒步太平洋山脊小径的来自新罕布什尔的老兄曾说过白山是独一无二的。他的话一直刻在我的心里。我将见证它的美丽与雄伟,追随伊森·克劳福德、亨利·梭罗、本顿·莫凯、厄尔·沙弗尔、爱玛·格特伍德的脚步,和他们的灵魂同行。


山径
慕斯拉契山顶
陡峭的下山路
瀑布

7月1日,天刚蒙蒙亮,我出发了。接下来是3英里的山路、近3000英尺的爬升。我吃掉最后一块饼,背包里除了基本装备,没有多余的负荷,尽量轻装前进。我很幸运,天空没有下雨,但大雾弥漫,仰头看也是一片迷茫。根本看都不到山顶。

刚开始,山路还算平缓,半英里后,突然变得非常陡峭,我几乎是沿着一条坡度为70度的排水沟向直直向上攀登。和我一同出发的是一个名叫“Tink Toe”的青年和他的女伴。两个人速度极快,不一会就把我甩走后面。

我不着急,也不想跟他们比赛,只按照自己步调耐心地走。这真是漫长的山路,爬了40分钟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陡峭的乱石岗与厚厚的浓雾。又过去了一个小时,山路依旧很陡峭,我还是看不到山顶。植被越来越矮小,越来越浓密,山风呜呜作响,寒气侵彻全身,很难想象现在已是盛夏时节。

接下来的半小时,山径变得更加陡峭,直插向浓雾中,但我相信,这是即将到达山顶的信号。果然20分钟后,我爬上了山顶。山顶上的植被只有一人多高,在强风中不停地颤抖,但依旧牢牢地守住自己的阵地。狂风怒吼,就像吹响了进军的号角。雾气在风中凌乱,如同战场上的硝烟。我感觉自己似乎置身于战场之上。

山路向北又蜿蜒了半英里,终于连一人多高的小树都看不见了。山顶上伫立着一个个石堆,引领着我来到最高处,这就是慕斯拉契的主峰。四周平坦宽阔,风从四面八方而来,把我的冲锋衣吹得鼓鼓的。

我在山顶上留下一张看上去很滑稽的照片,然后低头继续向北方前进。在平坦的山顶上又走了几百米,我又重新钻进一人高的矮树丛中。山路直直向下行,比来时的路更加陡峭。我徘徊在被流水冲刷得湿滑的乱石岗上,苦苦寻找着前路。一个小时过去,才走了半英里。

随着海拔降低,周遭的植被变得高大起来,但山路却依旧陡峭,乱石岗的尽头是一条汹涌的山涧所谓的山径是山涧右侧光滑的峭壁,石壁上有人工开凿的台阶,很浅,最多只能容下一只脚,有些地方是一阶阶的巴掌见方大的木板,不知道是如何贴在石壁上的。我心里暗自庆幸今天没有下雨,否则脚下稍微一滑就足以让我粉身碎骨。

走着走着,我竟忘了时间,直到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冠洒在山涧上泛起一片钻石般的光芒,我才意识到自己又走了近2个多小时。看看表,已近中午。我又感受到夏天宁静安详的气息。身心一下子放松下来,疲劳的感觉充斥着每一块肌肉。我在一个美丽的瀑布边小睡了20分钟。醒来后,浑身舒适,力量贯穿全身,我在山径上飞奔起来,一路小跑来到金士曼山口。

“Tinker Toe”正坐在山口的停车场,而他的女朋友不知所踪。一问才知,那个女孩只是路上偶遇的,并非他的女友。那女孩倒是动力十足继续穿越金士曼山脊,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里。我搭上了一辆车,来到北伍德斯托克,那里有我之前预定好的“山口客栈(Notch Hostel)”。

山口客栈似乎关着门。我在门外等了半个小时,里面出来一个背包客,让我们把鞋子背包都脱了,放在门外,到客栈里面休息。相比悦来客栈。山口客栈的条件是顶级的。这是一幢殖民地风格的白色建筑,有着宽大漂亮的回廊,内部装修很现代,该有的设施都有,房屋周边包围着高大的冷杉和绿油油的草坪。

不一会,老板回来了。老板带我来到院子一角的木屋,墙上挂满了肮脏的背包和鞋子,老板示意我也把背包鞋子挂好。我挑了一双干净的拖鞋穿上。回到客厅,我把所有的脏衣服脱了下来,洗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换上带着苹果香味、干净的体恤和短裤。不一会,老板就把洗好的衣服送到了我的床头。我的房间在二楼,一共有5张床。每个房间都有自己的名字,名字就是白山知名的山脊。我住在马虎萨克(Mahoosac),很快我就会知道它的含义。

北伍德斯托克西靠金士曼山脊,东傍宁静的波密格瓦塞特河(Pemigewassat river),和林肯镇(Lincoln)只隔着一条街。林肯是白山地区非常热闹的旅游区。南侧是金士曼山脊,北侧是弗兰克尼亚山脊。阿帕拉契亚山径从金士曼山口向北穿过金士曼山脊然后在攀上佛兰克尼亚山脊。在向北便是主峰华盛顿山所在的总统山脊了。

下午,老板带着我们去林肯吃饭购物,然后送我们回来。鉴于攀登慕斯拉契山的艰难程度,我决定明天轻装翻越金士曼山脊。然后再回到山口客栈休整一天。


北伍德斯托克
北伍德斯托克
山口客栈
夫拉姆峡谷公园
夫拉姆峡谷公园
郎桑湖看弗兰克尼亚山脊
郎桑湖客栈
弗兰克尼亚山脊
徒步中的孩子们
金士曼山脊上

我要为做出的英明决定感到庆幸,据我后来的经验,金士曼山脊的陡峭程度在整个阿帕拉契亚山径之旅中可以排进前三。7月2日的天气非常适合徒步,风不大,天气也不热,天空十分晴朗。早晨8点钟,客栈老板把我送回金士曼山口。

和我同行的是一对父子。儿子名叫迈克,身材高瘦,年纪比我还要大5、6岁。父亲今年已经77岁,头发花白,留着美国人标志性的大胡子,显得十分消瘦,还有些驼背。这样的父子组合,在山径上着实少见。

我和他们并不熟悉,很快就走散了。金士曼山脊包括两座山,南边是3464英尺的狼山,北边是4368英尺的金士曼山。狼山的北坡不算陡峭,但走起来并不轻松。大约40分钟,我爬上了山脊。

山径在山脊上起起伏伏。大树和巨石紧紧的相拥在一起,原本的山径已经不见踪影。抬头看,天空被厚厚的林冠遮挡。整整一冬天的积雪合着夏天的雨水填满了每一寸洼地,形成一个个深不见底的泥潭。稍不注意就会陷进去。

我花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才穿过狼山山脊。下山路也十分陡峭,几乎沿着光滑的石壁滑下去。我在爱里扎木屋吃午饭,休息了半个小时,便开始挑战金士曼山。过了阿里扎木屋,我沿着一条山涧向上攀登,穿过山涧数次之后,便到了它的源头——哈灵顿湖。湖周围是遍布着沼泽,所谓的山路就是铺在松软的烂泥上的木板。穿过哈灵顿湖,金士曼山的主峰就在面前,这是一道差不多80度的悬崖。我只能手脚并用,沿着白色路标不停地向上攀登。炎热的天气,让我汗流浃背,体力几乎耗尽,但GPS显示我仅仅爬了一半。

1英里的山路,爬升1000英尺,我花了整整一个小时,终于登上金士曼山4358英尺的主峰。一队高中生正在山顶休息。他们刚才从金士曼北侧爬上来,打算到另一边的爱里扎木屋宿营。每个人都背着和那瘦小身躯不相称的巨大背包,累得生无可恋。他们似乎没有家长陪同,也没有老师带领。看来户外运动在美国真是从娃娃抓起。

下山之路远比上山路要轻松许多,至少我终于走上了可以称得上山径的路。在半山腰的郎桑湖客栈(lonesome Lake Hut),我休息了半个小时。这家客栈属于阿帕拉契亚山地山地俱乐部。他们不销售任何带包装的食物和饮料。但有自制的点心、浓汤和柠檬汁,我点一份3美元的浓汤和一片面包。虽然份量不多,但足够缓解我的饥饿。

告别郎桑湖客栈,我沿着卡斯科特溪向山下前进,夕阳西下,森林已经有些昏暗,山径就是一条裸露干涸的河床。全是大石头,看不到路标,也完全无法下脚,我一度以为自己走错了路。下午五点,我来到山下停车场,半小时后,迈克父子也到了。我们一同回到山口客栈。

两天翻越两座大山,跋涉23英里的山路,着实耗费了我很多体力。从2月8日出发,我已经走了1819英里,离塔卡丁山还有大约300英里的山路,我慢慢适应了白山的节奏。7月3日早晨,我一个人到林肯吃了一顿麦当劳,在那里我碰到“Tinker Toe”。

他在犹豫是否在林肯再呆一天。但城市文明正腐蚀着我们的心灵,拖住我们的脚步。我不想被他的犹豫感染,回到客栈便收拾好行囊,搭车来到夫拉姆峡谷,从这里再往西走1英里便是通向弗兰克尼亚山脊的小径。在出发前,我又逛了逛夫拉姆峡谷公园,这里是一个旅游景点,游人如织,整个峡谷长约3英里,门票15美元。我哈哈一笑,心想:“我已经免费走了数千英里,干嘛要花15美元走3英里的山路”,于是背起包前往通往弗兰克尼亚山脊的小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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