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扰才是我最后的温柔(小说)

不打扰才是我最后的温柔(小说)

    在人人网上,看到一篇小说。开头说,睡不着想起以前喜欢的女孩儿,心想我已经忘了她,结果回过神来发现,“已经忘了她”这件事就想了半个钟头。 

    看完后突然热泪横流。几乎,每个男生心中都会住着这样的一个人。在坐车的时候,在某人酣睡的隙缝中,在落满雨的黄昏里,在读到某段文字的刹那,想起她。想起她微笑时上扬的嘴角,会是一种痛,也会是一种骄傲。

                                        1

我以前喜欢过一个女孩,她叫慕姗。大二的时候认识的。

初见她时,是在食堂里。

那天,她和我的同学倩雅一起吃饭。

我们和他们隔着三个桌子。我直直地看着她。

李慕用胳膊捣了我一下,说,看上人家了?

我愣愣地说,是啊,好看。李慕冲我不怀好意地笑笑,说,那继续看啊。

当我低头夹菜的时候,发现鸡腿不见了。再看一下李慕,他满口油腻,嘴巴被充得鼓鼓的。他艰难地说,要不,我们一起过去坐?

我正踟蹰,他竟然站起来,端着盘子过去了。

无奈,我也只好端着盘子过去了。

你好。美女。李慕用了他一贯的搭讪形式。他说,即使再丑的女生都喜欢有人叫她美女。因为,这能感受到你对她的基本尊重。

嗨。我也本想说美女的,可是,我在脑海里斗争了一回,还是只说出了一个字。

我的同学倩雅一回头,说,哇,和我们拼餐啊,好啊,好啊。赶紧再去加几个菜来。

李慕说,可以,把饭卡给我。他把手伸向我的口袋里。

若是平时,打死我都不交饭卡。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老老实实地交出来。不,是带着几分好爽和洒脱。

贸然过去拼餐已经有些唐突了,现在,哪敢抬头看她啊。

没想到她却很大方,笑笑,我叫慕姗。哲学系的,你呢?声音很温软透了。

她竟然是慕姗?我们校报的主编,诗社的组织部部长,爱心社的负责任之一……我慕名很久了的姑娘竟然是她?

我抬起头,和她的目光交视时,我张口结舌了。平时说话挺顺溜的,可是这一次,完全逆反了。我,我叫诗卿。诗人的诗,卿是,卿是……我一时找不到卿字的词语。

李慕端了油焖茄子、红烧肉、煸豆角过来,听了我的自我介绍,竟然着急了起来,说,他的卿是‘卿卿我我’的卿,这样好记。

一句话,说得大家都笑了。

她也笑了,露着小小的白牙,真灿烂。

随后,李慕把校园的山山水水侃了一圈儿,再把各家小吃评说了一回。而我却一边听,一边注意她了。

一头长长的秀发垂着,乌黑亮丽,刘海儿顺下来,遮住了一部分额头。从园林艺术的角度来看,那是一种不对称的美。面部白皙干净,除了右边脸上的一颗小痣。眼睛被两块近视玻璃挡住,不过,挡不住的是她那一份灵秀和明媚。笑的时候,嘴角上扬,露出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骄傲。

她似乎感受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来,笑笑,对倩雅说,你朋友真有意思,就在这看着我吃。

李慕咽了咽嘴里的米饭,然后说,这叫秀色可餐啊。一句话说的她的脸红了,像那四月的晚霞。而我也被他说的有些不自在了。

李慕这个大胃王吃完饭后擦了嘴角的油腻,仰起头,说道,你叫慕姗,我叫李慕,真是有缘,记住,下次吃饭记得叫我,我有饭卡。来握个手。说着,他把手伸了过去。就这样,我看着我喜欢的女孩和李慕先握了手。

好啊。她笑笑。

都说和喜欢的人接触会有触电的感觉。那天告别时,我也和慕姗握了一下手。那电流竟然是柔柔的,酥麻的,并非能直接电倒在地的那种。

2

喜欢是什么?我问李慕。李慕才不屑和我讨论这些意识方面的问题呢。不过,在我的饭卡迷惑下,他竟然问了我一系列问题。

你是不是对她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我点点头。

你是不是觉得不见想念,见了后又有点别扭?想和她说话可又不敢说?

我点点头。

你是不是觉得内心有一种美好?希望能多看她几眼,希望时间永远停止?

我点点头。

你大爷的,你这是害了单相思。

他竟然毫不留情,一针见血地刺到了我的病理。而且是毫无文学性和委婉性。

他抽了一根烟,大腿敲在二腿上,凝重地说道,去给我打瓶开水来,我会详细地告诉你怎么办。

我不仅替李慕打了开水,还替了寝室的其他人也打了开水。大概是鬼领神差的吧。

李慕说,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只能受着呗。这句话直接把我的自信甩进马里亚纳海沟里了。

打击归打击, 不过,他的话还是有点作用的,最起码,它让我有了自知之明。个子矮,不,是全班男生里最矮。以至于我平时很少出席男生集体大会。脸上有几颗痣,不大不小的,完全丑化了一片白皙的脸。再加上……算了,说多了,大概整个人都不好了。

就当做是被青春撞了一下腰了吧。我说。

要改变外貌,可以尝试着写作啊。郭敬明就这么干过。他说。

哦,我点点头。

才两三个月的时间,我的作品陆续发表在校内的报纸上。而我也陆续听到有人在谈论我写的文章了。

有几回,和慕姗相遇的时候,她还说,读了你的文章,挺细腻的。真好。

我的心里别提多带劲儿了。

我照了照镜子,开始觉得我并不太丑。

没想到李慕见了,说,你拿的是王后的魔镜。

3

机会还是有的。只要你足够努力,再加上有人帮衬。

李慕说,奖学金下来了,该请顿好的吃了。

我说,哥哥感情空白,没有胃口。

他立刻有了精神,说道,伟大的革命导师告诉我们,没有胃口就要创造胃口。

我不屑。

才过一天,倩雅就找到我了,说,拿了奖学金,庆祝一下呗,顺便也叫上慕姗。我一听,就知道是李慕的主意。

那时候,拿了奖学金了也自信了许多,说道,请啦。

倩雅给了我一个号码,说,你亲自打电话给她哦。

我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却一万个愿意。

她又说,你亲自打电话,这样才算有诚意啊。你以为女生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跟别人吃饭啦。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打啦。

拨了电话后,我紧张的手心里沁满了汗。

喂,听到那说话声了,我竟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是诗卿,我想请你吃饭。

手机那边竟然笑了起来。说,你是哪个诗卿?

我听出来不是她的声音了。

我说,诗人的诗,卿卿我我的卿。只听那边大声地喊:慕姗,有个卿卿我我的人要请你吃饭。

后来,我才知道,打给她的时候,她在洗头发,是她室友接的。

李慕已经笑到肚皮贴着大地了。

4

一见面,李慕就踢开话题:卿卿我我的人请吃饭了,美女的待遇就是好。

慕姗说,你帅哥的待遇也不错,还有美女陪着吃饭。

李慕又说,这叫有缘千里来相会,谁让你我的名字都带个‘慕’字呢?

慕姗笑着说,你没看过电影《美女与……》?她故意没说完,不过,倩雅听了,在捂嘴偷笑。

李慕听出了意思来了,打趣道,我小时候看过《女人 篱笆 和狗》。

他们继续贫嘴,直到上菜。我竟然讪讪的,插不上一句话。

当菜全部上齐了的时候,李慕开了啤酒,说,今晚开心,一人先两瓶,一定要尽兴。来,先祝贺诗卿。

这时候,他们才关注我。我心里有万千个醋坛,金山都不用水漫了,直接用我肚子里的就可以了,而且免费。

我抬起头来,举杯喝下。再看着慕姗也一口喝下,我有点儿心疼,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还是李慕会暖场。他夹了一颗花生米,放在嘴里后,说道:慕姗,我们家的诗卿啊,不仅文章写的好,而且对女孩也特别好。你看,上次和你握了一次手,他两天都不没洗手过。

这句话说的我有些不自在,说得她的脸像要熟透了的桃子一样。不过,她的反应也很快,说道,要是每天都握的话,可以节约不少水资源。这样也不错啊。

没想到这句机智又不失大方的话把李慕给镇住了。李慕朝她竖了大拇指,说,就冲你这句话,我敬你两个。

我给了李慕一瓶酒,让他自罚。他开了酒,说,先来给我一碗米饭。

倩雅打圆场,说,先喝酒再说。

玩笑归玩笑,大家吃着饭,把那个事情给抛开了,再说的都是身边的趣事儿。经不住酒精的刺激,李慕去了一趟卫生间,然后就待在窗口吹风了,而倩雅满脸通红,也去了卫生间。最后,就剩下我醉眼迷离地看着眼前的慕姗了。

她的确比几个月前的要好看。微红的脸,刘海儿像一抹乌云,和白白的额头相衬。那眼镜里的是一弯波月,宁静而又深邃。她是个好女孩,可惜,我就是配不上。

最后走的时候,李慕打了给饱嗝,说,下次就不要请我吃饭了,你们俩单独吃。

5

喜欢和爱的确不一样。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区别的,也不想知道。但我的确从喜欢她发展到爱上她了。若说证据,那就是我对李慕的名字开始不满了。为什么他的名字里有一个字和她的一样?

我总是劝他改名。

李慕也挺委屈的,他说,名字是爸妈取的,又经过公安局认证的,你说改就改啊。你以为你是公务员啊。

不过,李慕说,大概你是真的爱上她了。可追她很危险啊。

我嗤之以鼻。

我开始和她真正接触了。通过电话,通过散步,通过吃饭,通过去看雪,我知道她喜欢喝咖啡,喜欢看欧美电影,喜欢欢闹,喜欢冷静的思考,怕凉,胃不好,神经衰弱,失眠多梦,偶尔会懒,有时跑步,不喜欢冬天的冷,向往江南……几乎,她的所有概况我都了如指掌了。

可是,我充其量不过是单相思而已。

我才是处在痛并快乐着的状态呢。

一个大冷天的晚上,我已经赤身钻在被窝里了,没想到她的一个电话把我的困意驱赶到了九霄云外。

她说,心情有些不好,能不能陪她散散心。

我立刻答应下来,然后一分钟之内解决了全副武装,一路小跑到她所在的教室门口。

她有点感激地看着我,给了我的手套,说,冷吧,暖暖。

我笑笑。不冷。不过还是接了下来,带在手上。

她是关心我的,是在意我的。从那一刻,我决定赴荡蹈火,都要追她。是的,我已经下定决心了。

她带着我坐上了通往市里的公交车,坐在最后一排。那时候,已经九点多了,公交车里空荡荡的,除了司机,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了。那几乎是我们的专用公交车了。

我坐在她的身边,不敢抬头看她。

她问,你最近怎样?

挺好。我有点莫名奇妙。

她说,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忧伤,说不出来,总觉得周围是冷冰冰的。我有时感受不到为什么他们会那么快乐。而我拥有了那么多,却快乐不起来……

我一愣,不知该如何回答。

她接着说,今天晚上看了《维罗妮卡的双面人生》后,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有另一个我存在,可是,我们都是孤独的。

我劝她:你随时都可以找我。大概是天冷的缘故,冬天的确会令人惆怅……

不知是我的话太幼稚,还是我和她的对话就是驴头不对马嘴,她苦笑了一下,说,你能出来陪着我,真的很开心……

到了最后一站后,我们下了车。冷风直往我们的衣领里灌。那是最后一班公交车了,我有些着急起来,她却说,我们走回去吧。散心就要彻底。

我点点头。

我们相依着,聊了很多,很多。

路过板栗摊的时候,她突然像个孩子一样,欣喜着说,我想吃板栗。好多年都没有吃过板栗了。看得出,她的心情好多了。我也很开心,说,好啊,然后对卖板栗的老板说,称二十的。老板称好后,说道,你女友真漂亮。

她微笑着,也没有说什么。我幸福的都要醉了。

……

6

我和她都在同一学校里,可以同在一个食堂里吃饭,同在一个图书馆里学习,可是,过了那个冬天后,我们之间并没有太多的交集了。而她对我也是忽近忽远的。我完全摸不着头脑。

李慕说,追了这么长的时间都没有结果,还是算了吧。而我也没有回话,只是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

大三下学期不多久,我就开始要实习了。而她似乎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我们没有多少照面的机会。直到我离开学校前往南方学习的时候,她给我发了条短信,说,已经回老家见习了。

两个月的实习生活无聊透顶,偶尔也找她发短信,可是,除了感慨,貌似没有什么了。我的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实习结束,我和很多同学一起去商场买点纪念品。当看到各种勺子的时候,我停下来了。因为,她喜欢勺子。我盯了很久,也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买一把很精致的。李慕挨着我,说道,大老爷们买什么勺子啊?

我说,当她用勺子的时候,一定会记得有个男孩对她好过。

他骂我傻X。

回校后,我通知了她。没想到她竟然跑去火车站接我了。接风宴上,我把勺子递给她。她差点掉下泪来,苦笑着说,谢谢。一定珍藏。

那天,我送她回去的时候,她说,我不住学校了,我搬出去了。

我说,那我送你到你住的地方。

她住的地方很小,一张床已经占据了大半个江山。一个书柜,书柜上摆了很多书,哲学的,文学的,社会的,我没有来及细看。房间里还有一条晾衣绳。见我进去了,她赶紧把衣服都收了起来。

我站着。她要去烧水煮咖啡。说,今天要用你的勺子。

我没有喝咖啡,要走。她没有相留,却给了我一包咖啡,说,我决定考研了。

考研?我吓了一跳,心也凉了半截。不过,还处在0℃以上,因为心还没有麻木。是的。我想,也只有精神鸦片才能治愈不快乐吧。她苦笑,像她屋子里的咖啡所散发的味道一样。

她说,对了,我这里还有一个苹果,你一定要带着。

从她的房间里走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不再追她了。是的,真的不能再追了。当李慕知道这个消息后,也这样重复我的话。那晚,我把她送的咖啡给煮了,说就把它当做忘情水喝了。

我喝了一口,就放下了。太苦,不是,那味道太怪。

李慕说,浪费可耻。说完,他接过来,一口喝下。结果,我们俩都失眠了一夜。

7

大四上学期没多久,我就知道她离开学校,去北方实习了。

我决定忘掉这个人,忘掉她的一切,包括她的诗,她的字,她的爱好,她的生活习惯,她的一颦一笑……

我决定要重新开始。

惟有放弃,才能重生。李慕也鼓励我。

我开始写小说了。二十天写好,印出了很多本,然后在校园里兜售。在兜售的间隙,我仍不忘留意一些胸大长腿的姑娘。

不多久,一个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表现出无限的崇拜。而我竟然一下子怂了,甚至想出逃。因为,当我面前出现她的面孔时,我的心里就却无比地挂念着慕姗。总是有些不甘。

而李慕说,那个姑娘多好啊。给你卖书,给你送吃送喝的。而且还替你……

我的心里突然涌现出无限的悲凉。我开始理解来慕姗所谓的孤独了。甚至,我可以说,我终于懂了慕姗,懂得了什么是不快乐。

就当女孩要献出初吻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了倩雅的电话。她说,慕姗回来就生病了,你能帮我照顾她一下吗?她在学校对面的医院里……

我二话没说,一路小跑,任凭背后女孩大声的叫喊……

她瘦了,蜷缩在病床上。头发乱乱的,发涩,枯黄。嘴巴干枯,发白。一脸的倦意。我倒是想起了《红楼梦》八七版生病卧床的黛玉。

她挤出了一丝笑。眼睛里点亮了些精神。

你来了?她说着,咳嗽了几声。我连忙把纸巾递过去。

恩,你躺好。别冻着。我心疼。

她笑笑,没事。

我握着她的手,凉凉的。我给她暖着。

我陪着她。不,陪了她几天。陪她打点滴,陪她拿书,给她烧水,给她收拾房间……

下了一场大雪后,我在早晨的第一时间跑到食堂里买了煎饼和豆浆,揣在怀里,一路跑到她住的房间里。她的衣服没有办法洗,我带回男生寝室里洗……

李慕心疼我说,你这么做,值吗?

我说,能够明媚地喜欢上一个人,我心甘情愿,也很快乐。

李慕摇摇头,说我犯贱。

几天后,下雪了,而且一场连着一场,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接到了同学的电话,说是要参加她爸爸的葬礼。临走的时候,我把慕姗托付给李慕,说,好哥们,就这一回。等我回来后,请你吃一个星期的。

他无奈,只好答应。

我走之前给她发了条短信,她回我:你也多注意,下雪天多穿点,别只要风度啊。

葬礼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条短信来:天晴了,你怎样。但愿没有打扰到你。刚刚看完一篇散文,人总是失去后才追悔拥有时为什么没有给以你回应。大学就望见了尽头,甚至望见了离别。所以想在这有限的日子里抓住可以把握和发挥的真实,就算日后相聚遥遥无期 还有一段可依可忆的典藏。至少不会去追悔莫及能珍惜时却在的挥霍。想告诉你,有你这个朋友,真的好开心,我珍惜每个可以相处的日子,珍惜每个相处的时光……

我在葬礼现场大哭了一场……不知道为什么。

9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第一次听到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是慕姗唱给我听的。

那是她的生日。我们四个人聚在一起吃饭。我还买了一瓶红酒。她说要敬我,我让她少喝,说身体才刚刚好。她说,没事儿,开心。吃完饭后,我们到了KTV里唱歌,她点了这首歌,醉意浓浓,唱着唱着就哭了。

我也哭的稀里哗啦的。因为,她马上就要考研了。我也马上就要离开学校闯荡社会。我们面临着一个结局,不可能了。随着岁月的变迁,我们会陌生,会天涯一方,此生不复相见……

10

毕业后,我奉子成婚,对那一段关系倒是很坦然。我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但它刻骨铭心就行了。(谁能阻挡一个人过去的刻骨铭心呢?)

不过,我们也保持着联系,还像大学的时候一样的问候。

有一次,她说,什么时候要见见嫂夫人,并且亲口告诉她,她有多幸运。

我偷着笑。

她说,挺遗憾的,在大学里受你的百般照顾。本想请你吃一顿的,没想到事情多,一晃又耽误了。你的婚礼我也没能参加……

我笑笑,眼里溢出了泪花。

再后来,听说她很不适应南方的生活,总是胃疼的厉害,有时半夜睡不着觉。

听说李慕去了酒店里当起了服务员,经常调戏女服务员。

听说大学终于有新校区了,在新校区里学习的孩子再也不用爬山了。真是要羡慕嫉妒恨了。

听说倩雅也要结婚了,婚纱照是在海边拍的,让我们拭目以待。

再后来,李慕到了黑龙江当兵了。五个月都不来消息。

渐渐的,连听说也少了。

当我们快要一年都没联系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说有人寄了封信来,地址是她学校所在的那个市。那人还说,信里面还有毒品……我明知是假的,可还是不放心,找到号码拨了过去,说,你、你给我寄了信?

她笑笑,那是至今为止的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她说,没有,我打算给你写的。要不,这几天就写。

我说,不用了。你在那好好照顾自己就行。我还是忍住了,没把那件有毒品的信件事情告诉她。

我无需彰显自己还在意她。

再再后来,倩雅打了几次电话给我,想了解她的情况。我摇摇头,说,不联系了。

不,我们是渐渐都失去了联系……

11

不联系,不忘记。

当我把这六个字作为QQ的签名的当晚,竟有好几个人拿去用做自己的QQ签名。看到此,我不禁感慨万千。

原来每个人的心里都曾住着一个人,或许和我一样,走着走着就散了。然而,在某个晚上,看到一把银色的勺子,听到她所听到的一首歌,或者吃到她喜爱吃的食物时,脑海里一下子又浮现出她的样子。

谁让她是我当年遇到的最好姑娘呢!

朋友,别说这么多年我没有联系、没有音讯,那可能都在背后默默关注默默祝福你了。

因为,不打扰才是我对你的最后温柔。

(完)

备注:看了一篇文章,结尾说,大家终于发现除了青春期那点破事儿之外,人生没有了意义。三十岁要干什么,四十岁要干什么,五十岁要干什么,一目了然,你不会死于未成年,不会遇上战争,不需要思考,只要想你可以拍个裸照放网上红个十五分钟,然后安静地享受宿醉。意义在塌缩,时间在静止,而生活如此漫长。

有感于斯,请勿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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