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郑好好(上)

我们去听fa的演唱会

01 葬礼

一直到郑好好母亲葬礼的那天,郑好好都没有掉一滴眼泪,她连”母慈女孝”的戏码都不肯演。

郑好好想,如果她不是郑丰溶和李金晓的女儿就好了,那样她就不用面对这些假模假样的亲戚了。

说到亲戚,一个矮胖圆的妇人出声了:“金晓才可怜勒,在世时没享福,就顾着养了一个白眼狼”,话毕,用她那狭小细长的眼睛瞪了郑好好一眼。

呵,真像一只狐狸。

郑好好没有搭理妇人的话,家里的亲戚都不怎么喜欢这个孤僻冷漠的女孩,她们总是无法拿捏住郑好好的尾巴,失去了折翼的快乐,所以她们总是喜欢讥讽她。

“现在妈死了更没有人管她了,怕是自在得很哩。”

“自己妈死了都不哭,活该没人管。”

“不晓得这样的女娃娃,怎么嫁得出去哟?”

“哈哈哈……”

那群野蛮的亲戚竟然在李金晓的葬礼上,笑了。

这一笑便引来许多人的关注,郑丰溶觉得脸上挂不住,既埋怨野蛮亲戚,又埋怨郑好好。

都是她,太不懂事了,一个薄情的孩子。

郑丰溶似乎想正一正自己一家之主的威风,他蛮横的将郑好好的肩背扭转90度,让她好好看看,躺在棺材里面的那个人是她的亲生母亲,是她十月怀胎生下了她,不是别人,只是她。

郑丰溶力气很大,郑好好动弹不得,她只好将头又转回了刚刚的90度方向,郑丰溶狠狠地拧了她一把,心里也是怒极了,周遭的人都围在他周边,大家都在凑热闹,想看看郑丰溶是怎么教训这不识好歹的贱蹄子的。这一瞬,他觉得很丢脸,所以他甚至想一巴掌呼死这个不孝女。

“呵”

郑好好冷笑了一声,便又恢复了冷漠,并且悬空接住了郑丰溶的手,周围的亲戚更加兴奋了,她们想:来一趟真是不虚此行啊,这得陪自己度过多少个茶余饭后的日子呀。

“郑丰溶,你知道李金晓的哮喘是哪一年得的吗?”

郑好好倒是把郑丰溶问住了,妻子李金晓有哮喘并且最终也是逝于哮喘突发,但是她究竟哪一年得的病,或者是不是就是天生遗传,自己还真不知道。

郑丰溶肥肥的大耳朵开始红了起来,郑好好第一次觉得原来人在羞愧时候的耳朵红,能够红得像血一样鲜艳,也像血一样悲哀。

“那我来告诉你吧,是2007年的冬天……”郑好好声音很平静,她其实想过当她强调这个时间点的时候,她该用什么姿态,什么语气,什么表情,她应该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千夫所指”的力气,将所有的怨怼都撒给郑丰溶。

可是,郑好好没有。

她觉得李金晓这辈子真可怜。她决定自己这辈子不要做第二个李金晓。

比起郑好好内心的大戏,郑丰溶倒是显得很疑惑,2007年冬天?很重要吗?那年发生了什么吗?难道是金融危机?……

郑丰溶完全脱节了,他由金融危机想到了自己公司这个月的业绩表,他还猛然想到了怎么提高今后的业绩!对!就用十年前对抗经济危机时的销售战略,现在他公司该做的是平稳,太高速发展反而降低了本地产业链效率!

待郑丰溶回神过来时,郑好好已经退出大厅,周围的亲戚觉得没有热闹可蹭,也各自散了,准备吃了席面回家也给领里街坊说道说道“郑好好大逆不道”的事情。

这边,郑丰溶对着郑好好那份“好好教训,以此为诫”的心思已经活泛的变成了过几天出国该买什么礼物来奖励自己聪明的女儿,竟然让自己想出了公司经营头绪。

诚然,郑丰溶是一个好的企业家,却不是一个好的丈夫和父亲。

他可以为了刚刚起步的公司业绩,待在狭小的办公室两天两夜,只为了能够做出一份事无巨细的竞标书,却不愿意陪操劳的妻子,年幼的女儿吃一顿饭。

虽然,郑丰溶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个这么差劲的丈夫和父亲。但是,郑好好已经将郑丰溶拉进自己黑名单了。

郑好好的黑名单里面人不多,一个是郑丰溶,另一个就是她本人——郑好好。


02 争吵

郑好好的妈妈是第二天下葬的,头天夜里,郑好好被郑丰溶逼着守夜到了凌晨两点,好不容易睡了一个多小时,又被郑丰溶叫了起来,他们要把李金晓的遗体运回家乡,美名其曰:落叶归根,虽然不太远,但白事师傅有规矩得半夜出殡,所以郑好好也被拉着上了车。

车是司机小王开的,郑好好坐在司机后面的位置上,前面的郑丰溶就坐在副驾驶上面点上了一支烟。那些烟草的香味混着夜里的泥土、花草味道一阵一阵飘向郑好好的鼻子里。郑好好也是一个不客气的主儿,就着二手烟,狠狠地吸了一口。还不错,郑丰溶的好烟就是不一样,自己也好想来一根啊,想着想着,郑好好的烟瘾似乎犯了。

她可真不是一个好孩子。

“微微,你昨天说的2007年冬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从郑好好的角度看前面的郑丰溶,她竟然觉得他很悲伤,真可笑。

哦,对了,还没有介绍郑好好的大名——郑微,和以前一个小说家的女主角同名,郑好好记得那女主好像有个外号叫“玉面小飞龙”来着。

郑好好的“好好”是她自己给自己取的,她热衷于这个名字,“好好”,这个名字多好听啊,她希望有人记起她的时候也总是能够得到“好事成双”的愉悦。

这么看来,郑好好还真是一个热心的小女孩。

不过她现在可没空搭理郑丰溶的“夜来非”,她爱上了看窗外的星星,果然呀,田野的天空那么高远,漫天的繁星就掉落在无穷无尽的黑暗里面,又浪漫又黑暗。

郑丰溶见郑好好不回答他,感到恼火,问了几个回合之后直接对郑好好吼了过去,郑好好又冷笑了,这让郑丰溶头皮发麻,他想狠狠地骂郑好好,却不料郑好好开口了:“2007年冬天,你那刚刚起步的小公司面临倒闭,你和你几个下属在公司连续鏖战3个月,只为了公司的起死回生。呵呵,郑丰溶,你想过我妈吗,那个时候她快要死了。”

郑丰溶一愣,脑子里面貌似没有这段故事,他是不是断片了?

“2007年12月15日那天,她给你带了腊肉,香肠,糯米饭,她说要去你公司照顾你。她可真够绝情的,那个时候我才6岁,她把我丢给保姆阿姨,也是放心。”

郑好好一边接着话茬,一边盯着天上的星星,她想,李金晓是不是也是亿万星辰中的一颗,真好啊,她终于拥有了自己的天空。

可,她的天空呢,星星去了哪里呢?

“她出门的时候被车撞了,司机逃逸,我妈就在那冰天雪地里整整待了两个小时!”

“送到医院的时候,她都没气了。”

“那医生也算是个妙手回春的人物,硬是用心脏起搏器把我妈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后来就是无穷无尽的感冒死循环,大概一年多,终于从慢性支气管炎转为了哮喘……”

……

“郑丰溶你在哪里呢,你只会看到你财务报表上蹭蹭上涨的数字还有合伙人明里暗里介绍的香槟美女,你一边觉得对不起妻子,一边在不停的神经出轨。”

“咔”,是车轮压到碎石的声音,打破了郑好好的指责的声音,有那么一瞬间,郑好好觉得自己真的好无力,李金晓都走了,人死如灯灭,她就只有一个爸爸了,为什么他们不能好好相处呢?

很多年以后,郑好好被自己孩子一板一眼教训的时候,郑好好才开始谅解郑丰溶,原来自己在孩子的角度,有那么多毛病。


03 相遇

郑丰溶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最终死于自己的冷漠,他感觉自己手上沾了李金晓的血,那些血一点一点渗入他的苍老松弛的肌肤一直蔓延到他的血管并最终抵达他的心脏,他觉得自己好痛苦。

而郑好好看到这么痛苦的郑丰溶,她好像开心了一点点,不知道,李金晓会不会也开心一点。

当李金晓棺椁放入挖好的坑里时,郑好好觉得更开心了,李金晓终于自由了,不用再担心自己的男人爱不爱她;抵不抵抗得住外面环肥燕瘦的诱惑;出席活动的时候终于不用为自己走样的身材躲起来偷偷哭泣;终于不用把一颗心只用来关注郑丰溶早上吃了吗,中午吃了吗,晚上吃了吗;终于不用在等郑丰溶连续半年不回家,在床上崩溃压抑的痛哭;终于不用吃很多很多抗抑郁类的药来维持表面的情绪淡定……

这样想来,李金晓,也算死得其所。

郑丰溶就不这么想了,李金晓下葬的时候,他一直在号啕大哭,他不断地对身边说:“都是我不好,没有把金晓照顾好,她这么年轻就去了,现在我有钱了,她却没有享受到什么……”

听到郑丰溶的哭诉,郑好好第一次没有鄙夷,没有冷笑,她只是还有点想反驳,李金晓已经不再年轻了,她15岁就跟着你,到现在已经整整三十年了。

那些虚伪的亲戚都被郑丰溶“感动”得哭了,一个演得比一个像,“老郑,节哀啊,嫂子去了,你和微微得好好活着啊”

直到土填满了棺椁,垒起的土堆像一个小山,再见了,李金晓。

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哭泣了,妈妈。

在心底默默说完这句话,郑好好独自离开了,那群人依然在表演,她们在给李金晓坟前敬酒。郑好好真是心痛啊,为什么没有人知道李金晓酒精过敏,从不喝酒呢?!

下了山,司机小王在路边等郑丰溶他们,看着泪流满面的郑好好,司机小王觉得惊呆了,这郑小姐也不是郑总口中无情无义,亲妈死了也不哭的冷漠小孩嘛。

“嗨,小王,我想一个人呆呆”郑好好哭得梨花带雨,竟然让小王动了恻隐之心,鬼使神差把车钥匙给了郑好好,等到郑好好开车绝尘而去的时候,小王才发现郑好好没有驾照这回事……

——

郑好好对自己说,只准悲伤这一次,最后的郑好好为最后的李金晓狠狠地悲伤一次。

她在狭隘的乡村公路上疾驰,当她把车速提高到200码的时候,车窗外的风打在她细嫩的脸上,混着冬日清晨的冷风,有一种皮肤割裂的感觉。

不,不是这种感觉,是一种离死亡很近的感觉。

蓦地,郑好好看见了李金晓,她在向郑好好招手,她说:微微,妈妈不能照顾你了,你要好好生活。

郑好好崩溃了,她拉了急刹,那轮子和石子路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彻底割裂了时空,郑好好对着空气说:“妈妈,对不起。”

对不起啊,李金晓,连你最后的离别,我都在给你添堵,你的一辈子,我的小半辈子都在和你赌气。

郑好好放声大哭,放声嘶吼,她甚至尝到了嗓子里面蔓延的腥甜。

在这种鼻涕眼泪糊了一脸,眼睛肿得跟核桃一样狼狈的情况下,郑好好遇见了林秉书。

确切的说,是林秉书把郑好好扣下来了。他看着这个狼狈的小姑娘,还是一个未成年就敢无证驾驶,所以他把郑好好的人和车扣下来了。

郑好好这个人挺龟毛的,林秉书看到了她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刻,她觉得丢脸极了,所以她在林秉书例行检查询问的时候就在思考,怎么“挖了”林秉书的眼睛或者“杀了”他灭口比较好。

“喂,你这小孩子怎么回事,无证驾驶你还有理了,问话不打是吧?那就把你父母联系方式写下来!让他们领你回去!”林秉书语气挺不好的,遇到一个比他自己还别扭的人,他烦躁极了,去xx的交警,老子才不想做这个呢!想到家里的老头子和这个难搞的女孩,他觉得更是烦躁,这两天真是点背啊!

他点了一根烟,离得郑好好远远的,他想,小女孩还是不要抽二手烟。

不过他没有想到,郑好好不是个脑回路正常的女孩子,她对会抽烟,抽好烟,好抽烟的男人,向来是带着几分欣赏的。

“哇!呜呜呜”郑好好大哭。

林秉书灭了烟,看着毫无形象的女孩在大哭,一阵手忙脚乱。

“……”

郑好好哭得抽了,她觉得自己下不了台阶了,这个男人为什么不给她铺一个台阶让她下呢!

实在是林秉书不会哄女孩子,他冷冷地开口:“哭够了吗?”

郑好好心想这男人也太不解风情了,一个可怜的美少女状若无人的哭泣,他难道不会递一张纸巾吗?

她已经吃了很多自己的鼻涕……

最后,郑好好忍无可忍,只好使出必杀技,她又萌又软的声音响起:“警察叔叔,我妈妈今天出殡……”

她满脸泪水,刘海紧紧贴住那些濡湿的地方,她的眼睛里盈盈水光,在清晨的阳光下,闪烁明亮,她的鼻子红红的,上面似乎还有一两点雀斑。她很可爱,可是也真的好狼狈。

林秉书觉得这女孩现在的样子好像他家的金金,金金每次觅食就是这样摇尾乞怜。

金金是他家里的一条金毛狗。

林秉书觉得这女孩这么太惨了,母亲去世已经是沉重打击,自己还被一个临时交警拦下来。

他挺可怜郑好好的。

“你在这儿等我一下。”

“嗯嗯”

郑好好点头如捣蒜。

她看着林秉书和前面胖胖的交警交代了几句,便脱下绿马甲,向郑好好走过来。

晨光熹微里面,郑好好看着林秉书走过来那一幕,不自觉吞了吞口水。

“看什么呢!走吧,我送你回家。”

郑好好挺狗腿的,甚至没有一点防范意识,屁颠屁颠跟了上去。只不过,林秉书把她赶到了副驾驶。

“地址”

“金鼎路118号”

车子发动了,郑好好也没有哭了,她刚刚一定是流干了所有眼泪,所以现在才这么平静。

“你怎么不把我扣进所里,让家长来接?”郑好好觉得这个人也不是特别热心要送她,他刚刚还吼她了呢!

林秉书不答,因为没法回答,总不能和人家说,我才不想交警这个实习工作,我就想和我爸对着干,你只是恰好作为被我利用工具,一个翘班的由头。林秉书觉得这样说,太直白了,对女孩子还是温柔比较好。

所以他说:“我家里也有一个妹妹”

郑好好明白过来,敢情人家是动了恻隐之心呀。

“哦”

她不再盯着林秉书看,她比较热衷于车窗外的景物。她特别喜欢坐在车上观景,或是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大街,又或是贫瘠高远的田野,再或是像现在这种,杂乱无章的乡村行道树。

她似乎总能从那些事物中体悟到人生的真谛。


04 好好

郑好好到家的时候,郑丰溶还没有回来,家里的保姆阿姨刘姐给郑好好上了午饭。

郑好好吃着饭,她想:这是平日里我最喜欢的梅菜扣肉呀。

事实上呢,味同嚼蜡。

她和刘姐安静的吃着饭,相顾无言。

很快,她听到了刘姐低低的啜泣声。

“刘姐,别哭了。”

刘姐眼泪长流,哽咽出声:“李姐心肠那么好,这么年轻就去了,都是命啊。”

都是命啊,郑好好挺同意的,阎王爷想要收回你的性命,初一行动就不会等到十五才收尾。

躺在床上的时候,郑好好想起了那个和她一样冷漠的男人。

几个小时前——

“警察叔叔,你叫啥名字啊?”

“我不是警察,别叫我叔叔。”

“哦,那你叫啥名字?”

……

“林秉书”

……

相顾无言,又过了几分钟。

“你年纪多大?”

“我不告诉你。”

“……”

又过了几分钟,金鼎路118号到了。

“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告诉你。”

“我……呵呵”

林秉书冷笑,头也不回的走了。

想到林秉书吃瘪的样子,郑好好心中的阴霾有些散去,让你吼我!

——

夜里十一点,郑丰溶都没有回家,郑好好知道他又去公司了,以财务报表上面的数据噌噌上涨为终身奋斗目标。

郑好好才没有闲心管郑丰溶。

偌大的房间里,很孤寂。

她把梳妆台那张,和李金晓的合照抱在怀。

李金晓,让我带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这辈子你困在这大房子里面,真是太憋屈了。

那相片上,是三十岁的李金晓和还是奶娃娃的郑好好。

在李金晓那个年代,二十八九才生第一个孩子,着实少见,不过李金晓便是这“异类”中的一人,因为她和郑丰溶结婚好几年以后才生了郑好好。

而郑好好已经17岁了,她那可怜的母亲45岁就去了。

有眼泪一滴一滴砸在相片上,为什么当时不多和李金晓多照几张相片呢?

想着想着,郑好好就睡着了。

她梦到了年轻时的父母。

李金晓和郑丰溶是自由恋爱,这倒是挺不容易的。也不能说郑丰溶这几十年对李金晓不好,毕竟他也深深爱着李金晓,并且郑好好就是他们爱情活生生的见证。

大概是后来郑丰溶生意越做越大,对家庭是真的疏远了。

郑好好还时常跟踪郑丰溶,因为,她害怕郑丰溶出轨,那像李金晓这么玻璃心的女人,一定会受不了的。

不过,据郑好好观察,郑丰溶还算态度坚定,那么多莺莺燕燕环绕着他,她没看见和谁走的多近。

除了周云佳,他的财务总监。

好多次,郑丰溶都看见他们在公司楼下散步,两人之间至少隔着1米的距离,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聊到好笑的事情,周云佳会很有教养的用手掩着笑,她总是穿合体的职业服装,高高的衬衣领子包裹住春光,下身是西装裤,极不显身材的一种。

可是,这让郑好好更加感到危机。

因为,郑丰溶对着周云佳的眼神,不是上司对下属的满意而是男人对女人的欣赏。

后来,甚至李金晓都发现了,公司里最忠诚,工作最出色的财务总监好像得了郑丰溶别样的喜爱。

李金晓是个懦弱的女人,闹了几次之后,郑丰溶只是把周云佳派去了分公司。

郑好好看不起这样的李金晓,她挺厌恶李金晓总是为别人而活的感受。

李金晓得抑郁症的那几年,总是拉着郑好好絮絮叨叨,大多是年轻时候和郑丰溶发生的故事。

郑好好以前总是哭着问:“妈妈,我是你的小孩啊,为什么你爱我不能和爸爸一样多呢?”

李金晓清醒的时候会和郑好好道歉:“不是的,微微,妈妈爱你,你是世上最好的小孩,妈妈爱你和爸爸同样多。”

李金晓糊涂的时候会冷笑,她刺痛了郑好好,她说:“我的爱只给了你爸爸。”

……

李金晓走后,郑好好很多事情都忘了,她倒是把李金晓的冷笑学了十成十。

——

两个月后,周云川才来接郑好好。

周云川已经和郑好好告白很多次了,这次他又说:“郑微,你妈没了,现在我来当你的精神支柱吧!”

这小青年觉得自己一番话说的得体又温暖,雪中送炭自然是比锦上添花来得更好,郑好好现在肯定难过极了,正是他趁虚而入的好机会。

“啪!”

周云川没有想到,郑好好给了他一记爆栗,“周云川你有毛病吧,我妈死了关你什么事,我不会照顾好自己?”

我把自己照顾了17年,难道我还不会照顾自己吗?

周云川知道自己触了郑好好的逆鳞,只好给姑奶奶赔笑。

“好好好,我不说就是了,现在去哪里?”

沉默了许久,郑好好开口:“去苏荷吧”

周云川立刻得令,载着姑奶奶飞去了酒吧。


05 满足

郑好好真没想到,会遇到林秉书。

那个人的名字真好听。

秉书,秉书,林秉书。

他今天没有穿制服,穿着剪裁合身的大衣,郑好好才发现,原来林秉书这么高。

站在她面前,整整高了一个头和一个脖子。

她真喜欢这种调调的男人。

如果她不把她手中的烟夺过去的话,她想,她肯定会更喜欢他的。

林秉书灭了郑好好手里的烟,他想,怎么会有这种女孩子呢,学着男人的样子吞云吐雾。

这不是一个好女孩应该有的样子。

“女孩子别抽烟,对身体不好。”

说完,林秉书看着郑好好,心想郑好好不说话,噙着满眼的笑意,傻愣愣的望着林秉书。

林秉书被看得发毛,给郑好好丢下一句话。

“我家里面的妹妹才不像你这样,没一个好学生的样子!”

郑好好被这句话激怒了,捡起那根刚刚被林秉书践踏的半截香烟朝林秉书扔了过去,恰好砸在林秉书头上。

身后的女孩张牙舞爪,怒道:“我又不是你妹妹,你管老娘干嘛!”

听到郑好好粗俗的话语,林秉书蹙了蹙眉,顿了顿脚,又气呼呼的走了。

身旁的兄弟罗望州一脸吃惊,“你妈啥时候生了个妹妹,我咋不知道?”

林秉书一脸嫌弃,向罗望州吐了一个字:“滚!”

——

不一会儿,周云川就买烟回来了,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郑好好,周云川把烟递了过去,一看,是包软中。

“你常抽的苏烟没货了,这中华也不错,也是好牌子。”

郑好好就很怀念苏烟的味道,那股浓浓的沉香味道,是李金晓最喜欢的味道。

李金晓也喜欢这个牌子的烟,可是她却不抽烟,郑丰溶会不喜欢的。

郑好好不喜欢谁,也不被谁喜欢,所以她无所谓。

“别看了,走吧。”

二人一前一后进了酒吧。

——

郑好好是苏荷的常客,倒不是郑好好有多坏。

只是她觉得,自己太空虚了。

周云川给郑好好垒了几台旺仔牛奶,郑好好一副“你这是看不起我咯”的样子,把饮料撤到了一边,转头问:“怎么整?”

周云川哈哈大笑,心想,这小妞,还真是没被母亲的死影响到啊。

“洋?”

“都行,我都OK。”

郑好好是一挺生猛的姑娘,周云川还在慢慢品尝,她就一瓶子吹,喉咙辣辣的,一瓶下肚,她还打了一个酒嗝。

“我靠,郑微,你这是在用生命在喝酒啊。”

郑好好鄙夷地看了周云川一眼,“你那慢慢品,品出花来了吗?”

“我……小的甘拜下风”

“哈哈哈,干一杯!”

一来二去,郑好好就有些晕了,她的脸红红的,眼睛水灵灵的,真的好可爱!

周云川拨了拨郑好好的刘海,露出她光洁的额头,不得不说,郑好好遗传了李金晓的好样貌,眼大鼻挺嘴小,皮肤白皙细腻。

可是,这么美好的她却不属于他,周云川眸子里面的光熄灭,他也挺悲伤的。

她好像不太明白,自己对她真的喜欢得打紧。

那么,微微,我就一直守护你吧。

我绝对不允许,我们因为其他事而影响关系。

——

酒吧另一桌——

罗望州觉得今天的林秉书有些奇怪,闷闷地,提不上啥兴趣。

周围坐了五男四女,林秉书的左边坐着罗望州,右边做着唐杏,他们几个都是从小到大的玩伴。

罗望州是个逗比,唐杏是个温柔娴静的女孩,看着唐杏,林秉书就会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这样,温柔娴静的样子,而不是那个小屁孩的样子,野性十足。

“秉书,有心事?”唐杏温柔出声。

林秉书笑了笑,不答,拿起杯子和唐杏碰了碰,他还在笑。

虽然野,可是很鲜活呐。

唐杏看着林秉书到达眼底的笑意,握紧了酒杯。不过,她也在笑。

林秉书看着那一抹白色的身影,跌跌撞撞跑去了厕所。

他的笑更明显了,似乎下一秒就“噗嗤”出来,罗望州打了他一下,林秉书抢了话语:“我去趟厕所。”

果然,郑好好趴在洗手台催吐。

她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觉得这个酒不够烈,自己没醉,反而撑死了。

结果,这副丢脸的画面就被林秉书看见了。

终于,林秉书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郑好好囧了。

不过她大着胆子,向林秉书走过去,然后……她抱住了林秉书了。

“警察叔叔,带我回家吧。”

林秉书身子僵了,他明知道不可能,可他回答:“好。”

他离她那么近,能够闻到她身上的香味,和唐杏用的成熟女人的香水不同,她的味道很清甜,林秉书心头一甜。

额,我不是对这未成年少女产生了什么龌龊心思吧!

……

最后,林秉书还是把郑好好带回家了。

——

郑好好觉得自己的叛逆岁月终于满足了!

因为她,竟然跟着一个见过三面的男人,回!家!了!

并且,当她躺在林秉书大床上的时候,郑好好无比窃喜。

因为外面传来林秉书从沙发上掉落的声音……

郑好好心中的酒意去了大半,阴霾也去了大半,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凌晨两点。

她的妆当然没有卸,谁能指望林秉书这种冷漠的直男为一个见面不到三次的女孩子,擦手洗脸。不过,看得出来,林秉书也是有洁癖的,因为他把郑好好整个人包裹进了睡袋里面,没有直接和他的被褥联系。

额……

走出去,林秉书在客厅抽烟,烟雾缭绕的,每当这个时候,郑好好就觉得春心泛滥,林秉书吞云吐雾的样子真是圣洁啊。

鬼使神差的,郑好好也在嘴里放了一根烟,她走过去,蹲下来,将嘴凑过去,示意他引个火。

林秉书看着女孩,她已经把外套脱了,里面穿了一套小洋裙,很时尚的样子,看起来似乎已经成年了。

听到女孩要引火,林秉书竟然魔怔了,大概是烟雾迷了他的眼,他的心吧。所以,他也没有矫情,只将自己的嘴衔着燃烧的烟,两根烟接触,“叮~”,另一根烟点燃了。

郑好好没有想到林秉书用这种方式点火,她有些恼怒,她觉得林秉书的动作太轻浮了,实在称不上君子!

不过,她倒是忘了,自己昨天晚上是有追林秉书的打算的。

林秉书看着脸红的女孩,心里发笑,再怎么装成熟,经历的事儿太少了,始终是小孩心性。

两人也不说话,就静静地吞云吐雾,不一会儿,郑好好的烟就燃了一半,随即,灭了它,扔进了烟灰缸。

林秉书不解。

郑好好解释:“烟只抽一半,话别说太满。”

末了,又害怕林秉书听不懂,加了一句:“这是我的名言。”

林秉书发笑,觉得这个这个女孩子真有趣,他的眼睛大大的,眼型长的也好看,挺对郑好好的胃口。

又坐在沙发上玩了一会儿手机,给周云川发了平安短信。

周云川不放心,一直在追问是谁带走她的,安不安全。

郑好好被问烦了,回了四个字:我男朋友,然后把手机放回口袋。

她起身,居高临下对林秉书说:“林秉书,你家有卸妆水吗?”

林秉书倒是不介意她直呼姓名的不礼貌,不过,卸妆水这个东西,他一个大男人,还真没有。

“我没有。”语气淡淡地。

“不行,那样我会烂脸的……”郑好好一把摸着自己如花似玉的脸蛋,生怕毁容。她大大的眼睛望着林秉书,那眼睛在说:“你快去给我买卸妆水吧,不然我会烂脸的。”

林秉书假装没看见,他委婉赶人,“我要睡了,今晚我睡沙发,你睡床。”

郑好好继续眨巴眼睛,抿着小嘴,她倒吸了一口气,差点让林秉书以为她要哭了。

林秉书立马想起前不久她坐在宝马车上大哭的样子……

“在哪买,什么牌子?”

郑好好喜笑颜开。

“我和你一路去。”

唯恐林秉书不答应,郑好好快速加了一句,“这儿我不熟悉,大晚上的我害怕。”

额……

“……”

楼下就是一家24小时便利店,郑好好选了一瓶卸妆水。

结账的时候,二人不约而同,十分默契地看向了收银台前的气球……

额……好尴尬

郑好好觉得为什么每次和林秉书在一起,都要这么狗血狼狈……

“二位还需要什么吗?”收银员看着二人的眼神,心想,这莫不是两人都想买,却都不好意思买。

“不要!”

“不要!”

又是异口同声,郑好好疯了,林秉书一定会以为她是一个老司机。

其实,林秉书是尴尬于难道这个收银员看不出这姑娘未成年吗?把他想的太猥琐了吧。

林秉书22周年的时间里,被收银员这句话,彻底破坏了他给自己设定的高冷路线。

所以,两人回了家,都没说话,郑好好去卸妆,林秉书坐在客厅抽烟。

郑好好这个姑娘,虽然胆子大,可是毕竟没有实施过具体什么坏事,耳根直到现在都是红的。

她出来时,把裤袜脱了,穿着内搭短裙,其实她以为林秉书已经睡着了,毕竟她在洗手间磨蘑菇,磨了那么久,以为林秉书已经睡了,那么她就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跑进房间,那被电视墙挡住的这边,林秉书是看不到的。

可是,她没想到……

林秉书正在饭厅喝水,就这样,两人大眼瞪小眼。

林秉书身为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看了郑好好那双白嫩修长的腿,竟觉得喉头发紧。

他怎么没发现,自己以前是个腿控?   

郑好好飞奔进了房间,遂又打开房门,露出一个小脑袋。

“嗨,林秉书,我的名字叫郑好好”

中篇||郑好好(中)

中篇||郑好好(完)


文/verifyy

这篇一共三万多点字,分三次,不然排版看起来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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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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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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