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时无意提到了徒步,妹妹说她同事偶尔会组织徒步活动,还蛮好的。
其实我也挺喜欢爬山、徒步这类户外活动的,在有选择的情况下,我宁愿去徒步而不是逛街吃吃喝喝。吃东西买衣服固然有意思,但我更喜欢走在崎岖不平的林间路上,春天看雪融成一条条小“溪”,秋天看各色的树叶纷纷扬扬飘落下来。
择日不如撞日,我们当即就换好衣服穿上运动鞋出门了。本来计划一路向南,往山上的方向走,其实也没有山,所谓山就是天山,离我们好远的。但奈何晌午的阳光太过刺眼,我们也没有戴帽子,就临时决定往东走,再往北走。
走走停停,边走边聊,偶尔还停下来踢踢路上的落叶。就这样一大圈走下来用了三个多小时,总共是十一公里。脚掌疼。
路上说起抖音上最近比较的一个新疆小伙,徒步从喀什往北京走,已经走了二百多天了。与之相似但也不同的是另外一个老大爷,骑行五十多天从新疆阿勒泰到北京,在十一那天参加了升国旗仪式。
最初刷到阿布,还挺佩服的。零零后,一人一狗一板车,很辛苦也很励志。但在第一次为他的视频点赞后,越来越多地刷到他的视频和直播,逐渐失去了兴趣。阿布的脚步似乎越来越慢。
网络媒体可以迅速将一个人曝光传播,也可以通过流量变现成为一部分人的生存之道,更可以在让一个人成为众矢之的,这是最可怕的也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我开玩笑说阿布迷失在了直播间里。
我甚至希望过有一天我也能像阿布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去徒步、去骑行、去自驾,在身体的劳累中感受自然的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