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从一而终,认真且怂

我喜欢你,从一而终,认真且怂

茫茫人海,你终于走进我的故事里


图片发自简书App



走出机场的时候,正好是晚上八点。

我拖着行李箱想拿出手机打车的时候,右边的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自觉地回头然后在左边见到了陆昂。

车流不息的灯光里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笑容明亮地对我说,好久不见,林萧萧。

我一怔随即笑开,白了他一眼说陆昂你还是这么幼稚。

陆昂笑笑没有说话,自然地接过我手中的行李,我问他你怎么来了,他说阿姨说现在网上打车不安全,让我接你来了。不过我觉得阿姨是白担心了,你现在胖了这么多,哪个不要命的敢打你的主意……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我跳起来一巴掌拍在脑门上,痛得他呲牙咧嘴。

我说滚。

陆昂摸着后脑勺说林萧萧,你打人还是这么疼啊……

陆昂是我的发小,他家就住在我家楼下,因为我们两个同年,所以我们从小就玩在一起,两家人的关系也特别好,我可以随便去陆昂家蹭饭,陆昂也会不时来翻我们家冰箱。

双方父母甚至还开玩笑说以后要成为亲家。陆昂当时听到后立马哇啦啦地大哭,他说林萧萧当了我老婆我就要保护她了,我不够别人打。

这件事甚至在长大后父母们也经常拿出来笑话陆昂。

小时候的陆昂体弱多病,又瘦又小,小学的时候班里有男生欺负他,每次都是我跑去把那些男生痛揍一顿,以至于我在男生圈里声名鹊起。

直到初中的时候,陆昂的身高突飞猛进,初三的时候已经有一米七八了,他那时又热爱打篮球,由一个不起眼的豆丁变成人群里一眼就看到的存在,相反我长到一米六三左右就没有再长了。

那时候陆昂总会仗着身高的优势,居高临下地摸着我的头一副臭屁的样子叫我小矮人,每次都是被我跳起来一巴掌扇在他后脑勺他痛得呲牙咧嘴而结束。

陆昂把我的行李放进车尾箱,我打开副驾的门,坐进去之前说“知道我打人疼你还这么欠收拾。”

我系好安全带,抬头看见很多年前送给陆昂的香水瓶,瓶身已经有些旧却被他稳稳地放在车头,依然是淡黄色,只是味道变了,由淡淡的莱莉香变成一股子的庸俗的甜腻。

陆昂坐了进来发动车子,我摸了摸久远的香水瓶问他,你怎么还留着它?

陆昂看着外面倒车,心不在焉地回答着,嗯,不过里面的香水用完了,我跑了很多地方也找不到,估计是停产了。

眼睛突然有点泛痛,我扭头看着窗外飞速向外倒退的景色,陆昂和我说话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应着,估计是搭飞机太累,我慢慢地在这甜腻的香水味睡着了,依稀好像梦见我们的高中……

高中的陆昂干净白皙,那引人注目的身高还有篮球场上的干净利落的控球为他招来一大帮迷妹,篮球场上总会围着很多女生在为他加油呐喊。

那时候通讯不像现在这样发达,很多女生会写情书或者送些小礼物什么的,胆子大的会直接交给陆昂,害羞一点的会让我转交给他。

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与陆昂关系好,所以那时我基本是他们礼物来往的搬运工。情书我会一封不落地交给陆昂,但他从来不看,送的好吃的陆昂也会全部给我,美其名不要浪费。

那个夏天真幸福,所有的零食我基本尝了个遍,当然体重也直线上升……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就像这香水味一样浓墨重彩,我以为我和陆昂可以一直这样一起走下去,还是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打打闹闹,还是会骑单车逃课,还是会在街边的烧烤摊里点最辣的烤猪肠。

还是可以在风里歌唱,在雨里漫步,在很多个花开花落的日子看尽人间繁华。

我以为陆昂永远不会走,永远会在我一眼就看到的地方,永远是我一个人的巨型保镖。

直到有一天,陆昂带着他们班的卜依依来到饭堂,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

陆昂说卜依依是班里唯一的一个外宿女生,在班里没什么朋友,我看她挺可怜的就让她以后跟着我了。

那时候的我并没有意识到,卜依依的到来在后来的日子里让我和陆昂之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由二人行变成了三人行,而三人行的结局是,注定有一个人当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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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饭桌上有无数的话题,例如今天老师穿的衣服破了个洞,某某同学在上课的时候放了个屁,什么时候英语测验,体育课上八百米考试,谁又和谁在一起,谁又喜欢着谁,很多很多。我就像个局外人,听着他们各自谈论大笑却插不上话。

有一天,卜依依的单车后胎不知道被谁偷了,卜依依站在单车棚里急哭了,陆昂一头热血自告奋勇说以后当她的专职司机。

放学的时候,我和陆昂推着单车往校门口走,陆昂突然停下来说,林萧萧,我可能喜欢上卜依依了。

我脚步没停,头也没回说那很好啊,恭喜你,祝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说完我就蹬着单车自己回家了,那是第一次,我们没有并肩同行。

回到家后,我赌气地把自己锁在房间,饭也不吃大哭了一场,把陆昂从头骂到落脚。

第二天出门,打开门就看到陆昂小心翼翼地等在我家门口,见我出来,像做错事的小孩一样问我,林萧萧你生气了吗?

我说对。

为什么?陆昂又问。

我没有说话。

陆昂站在楼梯下,我站在高处,长大后第一次可以这样看着他,他高大壮硕身形挺拔不再是躲在我身后的小豆芽,光与影在他背后交错,原来他已经离我很远了。

我还是我,但陆昂已经不是以前的陆昂了。

我说因为你先比我谈恋爱了。

陆昂听完后笑开,原来这样,这事算我错,放学我请你吃烧烤。

陆昂和卜依依在一起之后,我也便再没收过给他的情书。

卜依依十分温柔,笑起来的时候让人如沐春风,说话低声细气和我是完全不同的类型,还有一点就是,卜依依是完全的学霸,她的梦想是考清华。

我心想这事悬了,我和陆昂都是名副其实的学渣。

爱情最容易冲晕人的头脑,陆昂开始每天拉上我一起复习,把考清华当成他和我唯一的梦想。

他说林萧萧,我们不能再这样荒废度日了,是时候发奋图强了,不然我们以后只能去街边捡垃圾了。

我说少用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你就是为了追卜依依。

那时候很流行的一款游戏叫神魔大陆,我和陆昂是它的死忠粉,每天混迹于网吧打得水深火热,每天随着他征战四方,我们的等级也是高手级别。

可是陆昂说放弃就放弃,把我们每天都去的网吧改为图书馆,一头扎进教科书里埋头学习。

你看爱情的魔力多伟大,父母每天耳提命面上百次的道理都不及卜依依一句话。

高考过后,我们填志愿的时候都填上了清华,瞬间觉得自己牛逼得不得了。

后来的结果当然是我们都没有考上。卜依依去了复旦,我和陆昂去了北京x院。

于是陆昂和卜依依从此开始了异地之旅,我也开始在大学谈一场不咸不淡的恋爱,我和陆昂好像就这样,往着不同的人生轨迹,越走越远。

我模糊地睁开眼,发现已经回到了家门口,我扭头看向陆昂,他在低头玩手机,淡蓝色的灯光投在他脸上,他依然这么好看,只是现在多了份成熟稳重。

我伸了伸懒腰,才发现陆昂的西服盖在我身上,温暖带着些许烟草味。

陆昂发现我醒了,关掉手机问我醒啦?还以为你要睡到明天早上呢。

我问他为什么不叫醒我,他说看见你太累了让你多睡一会。

大厦的门口的一角墙上,有我和陆昂小时候的涂鸦,上面画着一个扎麻辫的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这么多年过去了,曾经崭新的大厦,如今也变得古旧,那画早已失去了原来的颜色,可我还记得,他们在墙上的笑脸。

我依恋的不想下车。

我说陆昂,我做了一个梦。

陆昂问我,什么梦?

我说我梦见我们的小时候,梦见我们的高中。

陆昂没有回我,我一个人在自言自语说如果那时候没有卜依依多好,那样你依然还是我一个人的陆昂。

陆昂像小时候一样,把手搭在我头上揉乱我的头发说,傻瓜。

是啊,傻瓜。

你将是要迎娶别人的新郎,而我依然是你的好哥们,好朋友,好妹妹。

我说走吧,回家了。

我打开车门,夜风把人吹得清醒了不少。陆昂把西服给我披上,说披着吧,夜风有些凉,小心感冒了。

陆昂的西服很大件,我披在身上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一样,我打趣他果然要结婚的人都变得体贴了。

陆昂大叫着让我滚,说你这个小王八蛋,从小到大都是我在照顾你。

回家之前的一个星期,卜依依来找过我。如今的她早已嫁为人妇,满身都是贵妇的气质。

是的,陆昂要娶的人并不是卜依依。

她托我把份子钱交给陆昂,算是她一点的心意。我说你还是这么文艺范,一个微信转账就可以搞定的事情非要搞得这么隆重。

我说那我们出去喝一杯吧。

我和卜依依来到一间餐馆,和她免不得回忆过去,几罐啤酒下肚后卜依依问我怎么不和陆昂表白?

我继续喝着酒没有应她,眼前火锅蒸汽太盛让我一时睁不开眼睛。

卜依依又说,林萧萧你这场暗恋瞒得还真是海枯石烂。也许你勇敢一点,今天我参加的就是你和陆昂的婚礼了。

我说陆昂喜欢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我勇不勇敢结局不都是一样吗?

卜依依问你知道我们当年为什么分手吗?

我摇头说不是你甩的他吗?

卜依依摇头,大三的时候,陆昂和别人打架,把那个人打得鼻清脸肿,肋骨都断了三根,你知道吧?

我知道。

那天陆昂脸上挂彩,左眼都被人打得肿了起来,衣衫褴褛地跑来教室,把正在上课的我叫了出去,我看到陆昂嘴角流血差点被吓哭了,我连忙问他发生什么事,他却突然抱住我,没头没脑地说林萧萧,我以后会保护你的。

那时候我根本没有理会这句话的含义,心急的我只在一旁骂他无脑幼稚神经病,这么大个人还跑去打架。

陆昂进医院住三天,我就三天不离不弃地照顾他,大学谈的男朋友也在那时候和我无疾而终。

卜依依说陆昂那时候打的人就是你当时的男友。陆昂撞见了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一时气不过就冲上去把他打了一顿。那男生可能觉得自己理亏所以没有追究陆昂,也自动和你分手。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卜依依,这些事陆昂从来没有和我说过。

卜依依又说这些是都是分手的时候陆昂告诉我的,他说在那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喜欢你,说你太笨了,容易被人骗,如果他不在你身边,他不放心。

听卜依依说完这些,我在人声鼎沸的大厅哭得得像狗,眼泪鼻涕满脸都是。卜依依嫌我太丢人赶紧结账拉我走人。

大学毕业后,陆昂本来打算去卜依依的城市和她当面说清楚,但那时卜依依生了一场大病,陆昂于心不忍在这个时候离开她,于是他在她住院的期间不离不弃地照顾她,直到两年后她康复出院,陆昂才和她说的分手。

 

卜依依问陆昂可不可以重新来过,陆昂说不能了,因为有人在等他。

陆昂去找卜依依之前,他让我等他,他说他一定会回来的。可是我等了他,一年,两年,在他们分手后陆昂回到北京,但那时候我却有了男朋友。

他说林萧萧,真好以后有人照顾你了。不久后陆昂认识了现在的新娘。明天他们将要结婚了。

有时候故事就是这样,我们耗在青春里相互喜欢,最终却不能在一起。

本是无意穿堂风,却偏倨傲引山洪。

那些觥筹交错的岁月,终究是回不去的旧时光。

我陪你走过漫长的马拉松,等在终点的,却是别人。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孤身一人去电影院,里面结尾的时候,张开拿着满天星在阮管墓前告白,他饱含深情地说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就是甘愿做配角,

没有人知道我一直爱着你,

我怀揣着对你的爱,

就像怀揣着赃物的窃贼一样,

从来不敢把自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在昏黑的大厅里,我哭成泪人。

我的青春终究什么都不剩。

陆昂结婚的那天,他牵着新娘的手走进礼堂,我站在与他相隔的几桌之外,泪流满面。

你曾说三十岁之前若我未嫁,你未娶,我们就在一起。

司仪问他,陆昂先生,你是否愿意娶程锦小姐为你的合法夫妻。

可我未嫁,你却先娶了。

陆昂大声地说我愿意~全堂宾客起哄鼓掌。

陆昂,我喜欢你。

程锦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陆昂先生为你的合法丈夫。

从一而终。

程锦高举捧花,笑靥如花,我愿意~

认真,且怂。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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