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汝,一名牧之
有客萧尚云,高尚士也,居藐姑射之山。县令闻其贤,亲谒不得遇。倚柯叹曰:“吾为县令,显于乡里;云一布衣,自命不凡。然顾其所居,乃不足容膝;念其所业,徒半亩薄垄。由是仙人何足乐,吾又何求之欤!”
山之樵闻之,豁然而笑。县令观其人则鹤颜驼背,与古之至人类。乃起而三揖,相邀论道。
樵乃辍挑曰:“吾乃山中野叟也,世居于此,不识礼仪。适闻君言,甚以为讶。君所好者,裘衣车马;云所乐者,草木山川。裘衣车马,世人皆欲,而为君独有,斯褫民之脂膏以自得,何足以为乐?山川草木,万姓苦之,倚之仅以果腹,失之不免冻馁。以自私之所得而傲人民,孰异与为盗贼而自喜?”县令有窘色。“且夫君虽居尊,系由他人,与太庙之牲何异?一日恩竭,烹而享之于神祇。是以吾为君所不值。云虽布衣,薄亩所产足以立命,渔猎所获,脍之自成美味,兼以苞谷酝酿,丹砂炮制,其乐亦难以尽言。其仙人犹不能夺其志,况汝区区一县令哉!”
县令曰:“然。”乃解印随樵于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