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月考作文修改,后附原稿。
雷海为在《中国诗词大会》上的一战成名,不仅震惊了万千国人,但同时也给了许多人一个榜样。只要坚持念诗,纵然平凡的外卖小哥,也可以用诗意换来万千人的尊敬。
对此,我的感触极深。因为,我的母亲就是从读书这条路上走出来的。
母亲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现在是,过去百年间一直都是。但读书让这个家的命运在我母亲一辈发生了扭转。母亲爱书,噬书,自小便是如此。但无奈封建传统的重男轻女,将她压得喘不过气来。但她不放弃读书,没有书就去借去抄,没人听她读书,她就念给自己,念给家里的老黄牛听。家务与农活之余,她一心扑在书上。最后她考上了大学,考上了研究生,一路走到现在。
母亲爱读书的这些陈年旧事儿,我是在父辈们津津乐道时得知的。
我也爱读书。现在物质条件丰富了,我抓到机会就去读书。从幼儿园读启蒙诗到小学读童话书,从初中时读武侠小说到高中时读名著经典,无论何时,书香总伴我左右。
同学们一起回小学校园拜访老师时,大家都惊奇于我考上了省重点高中。犹记得班主任老师对我说:“记得你以前成绩一直在中档飘,但我印象最深的是你特别爱书。”
读书没有任何条件要求,只需要一个人拿起一本书,将心沉浸于书中,那么这世上便只有书与自己了,何顾凡世之喧嚣?
毛主席小时候在街头读书,不闻车马行人之声。比尔盖茨也曾经自述,他儿时最大的乐趣就是翻一本厚厚的百科全书,即便客人来访,在家里谈笑言欢,他自己却只沉浸在自己的书中。
当然,并非要求人人都挤零碎时间读书或蹲在街头读书。如果有好的环境,优质的资源,供自己读书所用,那自然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没有好的条件,照样可以读书。在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心态,一种身在书中,便可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心态。若是身处教室之中,却心猿意马,那读书的效率当然是极低的。
想要学会读书,好读书,最简单的就是爱它,并让自己染上书香,与书成为志同道合之友。如此一来,不管何时何地,不都可以与书这位密友交谈吗?
书是慷慨的,它不问时不择地,你何时想读就可以读它。但书会择友,他会择书香之人。故而,心有明室,何处不可书香四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