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王氏:得到平反的冤案,无法摆脱的命运

《雍正王朝》似乎是目前历史剧的巅峰,其中关于人物的刻画,对于情节的描绘无不入木三分。通过一幕幕精心编排和演绎的剧情将古代帝国制度中的种种权谋展现得淋漓尽致。

但剧中最让我觉得可怕的,却是剧中看上去并不起眼的一个小情节——刘王氏一案。

说它不起眼,是因为它对全剧的影响不大,站在主人公雍正皇帝的角度来看微不足道。

但若是换做寻常百姓的角度来观察,却可以深深感到,其中究竟包含着怎样一种痛苦、无助和绝望。

这个故事只是整部电视剧中的一个小细节,在四十四集的电视剧中,它的全部内容也仅有不到二十分钟。而关于那场惨剧,也仅仅存在于刘王氏几分钟的不完整口述之中。

根据这个名字可以知道,刘王氏本姓王,嫁给了一户姓刘的人家。家中除了丈夫之外还有公公在世,夫妇俩还生有一个儿子。

刘家是一户佃农,为江南盐道程森家种地。而这位程森,便是制造这场惨案的凶手。

佃农是没有土地或者仅有很少土地的农民,以租赁他人的土地种地为生。既然是租赁,便是要交租的,而今年,程老爷突然加高了田租——至于为何加租原因不明,结合后面的事情来看,很有可能是他无意间发现了刘王氏的美貌,因而策划下了阴谋。

佃农的日子并不好过,突然的提租自然让刘家无法接受,刘王氏的公公几次上门交涉,但均被拒绝。正在这时,程府的下人来找刘王氏,希望她能去府上帮忙做针线活。

刘王氏答应了这个请求。她并非是傻乎乎地招之即来,而是有自己的盘算。按照她的想法,去做这些针线活一般会有家中的主人出面提出要求,这样他便有机会接触到程家的小姐太太们。女人的心软,哀求她们或许可以让她们替自己讲情,或许会让程老爷收回成命,不再加租。

天真的她并未想到自己是羊入虎口。来到程府后她非但没有见到小姐太太,反倒是一起做活的人也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少,等到她察觉之时,屋中只剩下了两个人。

一个是她,另一个是不知何时出现的程老爷。

程森先是说些下流的言语挑逗刘王氏,见她没有反应,便从她身后扑了上去。刘王氏大声呼救,当然也不会有人来帮她。

到此为止的情节都很像《白毛女》,贫苦的佃户、美貌的儿媳/女儿、色胆包天的地主,以及用钱财来要挟的手段。

程森的想法很可能与黄世仁相同,但刘家父子却不是杨白劳。后面的案情剧中没有交代,但结果却很清楚:刘家祖孙三代被杀,房屋也被付之一炬。由此可见,刘家人一定进行了激烈的反抗,以至于让凶残的程森杀心大起。

这是一起极为恶劣的杀人案,程森的行为已经足以构成死刑。但不要忘了,这件事发生在清朝,而程森是一名省级官员。

虽然《大清律例》中并没有所谓“民告官,笞五十”这种传说中的变态规定,但诬告罪是确实存在的。

而在那个司法基本谈不上透明度的年代,诉讼是否能够成功其实主要取决于两点:财力,以及与负责官员的关系。

这两样东西刘王氏不可能有,而程森不可能没有。因此对敢于状告江南盐道的刘王氏而言,等待她的只有诬告罪。结果是程森依旧在家优哉游哉地丁忧,而刘王氏则因为诬陷朝廷命官而下了大狱。

这时的刘王氏或许会为自己的天真后悔。她天真地以为去程府可以求到情,天真地以为呼救会有人回应,天真地以为官府会为自己伸张正义,然而接踵而来的现实是那样的冷酷无情。但她没有死心,他相信会有人为自己主持公道。于是她几度试图翻案,最后她遇到了地方上主管刑案的最高长官,按察使黄伦。

黄伦没有在大堂审案,而是将刘王氏带到了二堂,并且屏退了左右。

天真的刘王氏并没有发现这其中的猫腻,直到黄大人提出了要求。

黄大人说:“程森送了钱给我,可是本大人并不稀罕。”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他有更稀罕的东西。但刘王氏并不明白其中深意,以为遇到青天大老爷的她激动地连连磕头,并对黄大人说:

“大人若是不爱钱,将来必然公侯万代!”

可黄大人显然也不稀罕那几句祝福。他双手搀扶起刘王氏,接着徐徐表明了自己的意图。

黄大人的讲话很讲究层次。他先是对刘王氏进行了高度的肯定:

“你长得可真可人意儿,把我的四姨太都比下去了。”

接着,他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只要和本大人春风一度,管包你的案子能赢!”

无耻的话不管说得多么艺术都不能遮盖其无耻的本质,就像无论给一坨屎做怎样精心的打扮,它都是一坨屎。

刘王氏有些吃惊,但更多的应该是恍然大悟。入狱后的经历已经让她体会到了官场的黑暗,所谓的青天大老爷,也只是她为了支撑下去而在心底留下的幻想而已。

但此刻她的心中却生出了更大的希望。因为她明白这些家伙都是唯利是图的,而眼前的黄大人是因为垂涎美色而来,如果答应了他,应该就可以为惨死的公公、丈夫和儿子申冤,惩处那个恶人。

家破人亡,背负着血海深仇的刘王氏昧着良心答应了黄大人的请求。

但她还是太天真了。她只知道官府中没有正义存在,却还相信罪犯与官员的交易会有公平存在,知道她听到了三审的判决。

在判决中,她依旧是那个企图上门勾引老爷而被轰出来的淫妇,她的家人也依旧是跑到老爷府上自杀碰瓷的刁民,而程森则依旧是那个被讹诈然后又被诬告的无辜老爷。

而她,也依旧是个诬告罪罪犯。

重大的精神打击加上严酷的刑罚折磨让她终于放弃了挣扎,在认罪书上画下了押。

她彻底绝望了。从此以后牢房中再也听不到她的喊冤之声,她只是如木头一般坐在那里,心如死灰。

现在即便是发生奇迹,她都不会相信了。

但奇迹真的发生了。

江苏巡抚李卫出现在了她的面前,表示要为她申冤平反。

但她的回答是:“没用的,没用的。”

她已经不再相信这些官员的鬼话,决心不再翻案,情愿在这大牢里了却余生。

但李卫不依不饶,他说自己看过案子的卷宗,知道这其中有人动了手脚,因此想要替她死去的家人报仇。

或许是有些不耐烦了,刘王氏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一身痞气的官员,让他把话挑明。

“为我申冤,对你有什么好处?”

这次又想从我身上捞走些什么?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们的鬼话了。

但李卫给她的答案却还是让她重新燃起了希望。

“老子和黄伦有仇,就是想借由你的案子整倒他!”

没错,没人会专程为自己伸张正义,但如果有人想要对付黄伦,却可以顺便为自己伸张正义。李卫在江苏实行雍正的摊丁入亩新政,遭到了士绅阶级的强烈反对,他们与地方官员勾结到一起阻挠行政的实施,黄伦正是这些人的急先锋。

李卫想要扳倒黄伦来为行政铺路,刘王氏想要告倒黄伦为全家申冤报仇。

这不是交易,而是合作,是一场双赢的合作。

于是刘王氏又一次跪下,向面前这位老爷诉说了自己的冤情。

面对上门传唤的差役,程森已经习以为常。

他惯例掏出一大锭银子交给差役头领,头领也惯例一边将银子揣进怀里,一边笑嘻嘻地说每次都让您这么破费,然后一群人也惯例毕恭毕敬地簇拥着他来到府衙。

他也惯例在堂下报上自己的官位以及在家丁忧的情况,想要惯例获得不下跪的待遇,在气势上压过那个屡次三番状告自己的民妇一筹。

但这次,惯例没有了。

“在家丁忧就可以杀人放火了?跪下!”

“跪下!跪下!”

在李卫和衙役们的怒喝下,程森跪了下来。

这一跪已然暴露了他的心虚。但他还是和随后气急败坏赶来的黄伦一起百般狡辩,黄伦更是声色俱厉地质问她:

“说!是谁指使你翻案的!你安的是什么居心!?”

而对于黄伦的问话,李卫则站了出来,当着在场的几十名官员的面代替她回答:

“正是本大人指使的!”

刘王氏彻底有了勇气。多年来遭受的羞辱、折磨、欺骗以及冤屈一股脑地涌上心头,她抛弃了羞耻心,在众多男人的面前将自己被程森和黄伦玷污的全部过程声色俱厉地讲了出来。

这其中也包括了指认黄伦的重要证据——他肚脐下的黑痣,以及“那个”上面的一块红斑。

黄伦慌了。他抬出年羹尧的关系,希望巡抚大人可以给个面子,却还是被一脸坏笑的李卫命人扒下了裤子。

这场灭门惨案终于昭雪,程森被押入死牢,黄伦被发配西北,刘王氏无罪获释。

小时候看到这里我很满意,认为这个结局很圆满。但现在想来,这个故事与圆满其实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出狱后的刘王氏选择出家为尼,以求洗清自己的罪孽。

她的罪孽是什么呢?为了帮家人求情被奸污,为了帮家人申冤被诱奸,这就是她的罪,名曰“不贞”。

所谓不贞是指对夫君以及对家庭的背叛,而由始至终都在为家庭承受屈辱的刘王氏,最终却获得了一个背叛的家庭罪名,这其中的荒唐,是远非一个南辕北辙可以形容的。

那个时代,女人更多是一种附属品,是一种财产,而非一个独立的人。所谓的不贞更多是一种客观描述而非主观意愿,或者说根本不考虑其主观意愿。因此相较于道德意义,这个词更多体现的是价值意义。就好比汽车一样,只要卖出去了,被人开过了,哪怕只有一次,它也是二手的,价格也要打折扣。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剧,时代的悲剧。

可假设忽略这层因素,这个故事又会是欢喜的吗?恐怕也不是。

刘王氏之所以得到平反,是在雍正派李卫在江苏实施摊丁入亩,李卫受到以黄伦为首的地方利益集团阻挠之后,为了扳倒黄伦杀鸡儆猴,这才支开黄伦调查他经手的卷宗,随后发现了这一案件。

没错,正在是在四个因素构成的机缘巧合之下,案件才会平反昭雪。

如果雍正没有实施行政,或者没有派李卫到江苏,或者黄伦没有带头阻挠,甚至如果年羹尧此时不那样嚣张跋扈,那么刘王氏可能余生都会留在那阴暗潮湿的监牢之中。

最耐人寻味的,是黄伦被抓后,江苏其余的大小官员都来到李卫身边,看着李卫用笔勾掉黄伦的名字,又陆续勾掉许多名字,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他们怕的是什么呢?因为他们见到了黄伦的下场,也担心自己会重蹈其覆辙。因为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至少一件类似的冤案。

于是本来合伙抵制行政的官员们纷纷满脸堆笑地表示,他们非常愿意配合巡抚大人,全力以赴将摊丁入亩政策推广到全省。

李卫成功了。可他成功的背后,又会有多少刘王氏从此将含冤至死呢?仅仅一个江苏便是如此,整个大清朝又会有多少类似的案件呢?

这种事,怕是真的不敢再想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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