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秋季,给五岁半大的女儿报了新东方学校的少儿英语培训班。班上有25个孩子,24个孩子都是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唯独女儿还是学龄前的儿童。大约有六七个小女孩。其中还有一对双胞胎姐妹,不知是因为自己是双胞胎的缘故,我与双胞胎的妈妈很聊得来。
当时的少儿部就设在我单位对面楼,由于当时孩子都小,并且是新东方刚开始办少儿班,允许家长可以在班上陪着听课,孩子们也没有课桌,只是一人坐一个矮矮的小塑料椅子,这些椅子是红的、蓝的、绿的等颜色,排了五排,每排坐五个小朋友,女儿每次课当然是坐第一排。家长们都坐在与孩子们做的垂直的方向上,中间还有一个半高的台子自然分开家长与孩子区。
我记得当时课程安排是每周上两次,每次是上一个半小时,一次是周一晚上,一次是周六下午。每到周一,中午我都将女儿从幼儿园接到我的办公室,让她好好睡一午觉,下午再送回幼儿园。这样到晚上女儿的精力就好些。
英语老师课上得很有趣,在教完新的单词后,就让孩子们抢读单词,谁第一个读对,老师就在谁的小手背上贴一张sticker(小贴画),等下课回到家,孩子再将sticker从小手背上揭下来,再粘到课本上。等sticker集到一定的数量可以换铅笔盒,小玩具等等。
在课堂上,孩子们都非常活跃,当老师一提问,孩子们踊跃举手,教室里顿时就响起“me”“me”的喊声,孩子们一边用左手托着举着的右手肘。一边叫喊着,唯恐自己的喊声老师听不见。有的孩子还摇晃着举起的手臂跑到老师的面前,以引起老师的注意。
女儿胆子小自然就没有这么“嚣张”,她的优势是在新单词抢答环节上。对那些刚刚学过的单词,女儿反应很快,答对的概率也很大,由此也得了不少的小贴花。我现在还能清楚地记着,当时在学习枕头(pillow )、手巾(towel )这几个单词后,老师在检查时,老师的教鞭刚指到pillow,towel,感觉女儿都不带犹豫地读出来,并能说出中文意思。我很纳闷为什么女儿记得那么快,有时,我还有点沾沾自喜呢!
有一个周六上课时,女儿发烧了,正巧这次我还没有在教室跟着上课。接到老师的电话后,我赶紧赶过来带她到去医院。在车上,她不停地在说:“死不死杀头”“死不死杀头”。我觉得她说得很不吉利,就没好气地说:“说什么呢!你这是”。“我说航天飞机呢,航天飞船的英语就读‘死不死杀头’”我禁不住地大笑起来,女儿原来是你将“space shuttle”读成“死不死杀头”呢!
还有一天晚上,朋友的女儿住在我们家,这个孩子比我家闺女大两岁,英语基础好,并且口语说得很好。她在睡前要刷牙时,用英语跟我说要牙刷。过了一会,女儿跑过来高兴地跟我说“我会读牙刷的英语了,就读‘兔子不拉屎’”(toothbrush)
通过这几件事情,女儿终于暴露了她学说英语的方法,在后来的聊天中,我也知道了她咋能将“pillow,towel”读得那么快的“秘诀”,那就是她把pillow读作“劈漏”,还给我解释说,枕头劈开就漏出来,就叫纰漏,towel读作“他我”来记忆了。哈哈,孩子你这样背单词,老师知道吗?
这些都是十四五前的趣事了,今天回想起来,当时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啊!
现在,女儿已经长大,正在为实现自己更高的目标而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