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去往心中的撒冷

博尔赫斯沉思.jpg

细细回想自己嗜书如命的日子,我想是始于青春期或者更早,初中时代中二心气,就算不懂也要装懂,日日将鲁迅挂在嘴边,《野草》当圣经翻得稀烂,并非真心实意喜欢,只是为了腾挪化用其中的妙句,在每周的写作课上出风头。语文老师当真会被唬住,她一准儿会把我的作文当范文。

课本里有三味书屋,有闰土刺猹,课本没野草。别说语文老师,我自己都信了自己是当代鲁迅,虽然充其量不过半个孔乙己再乘以无限大分之一。就好比莫言是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徒弟,这话要经评论家之口说出来才好,自我标榜难免落人耻笑。虽他曾说与二老博弈多年,只渴望逃离魔爪云云,但多少作家三天两头盘算着如何向大师致敬,又哪心生过博弈的念头。

马原说他读书只挑真金白银,我以为有益,却未将这话放在心上。初中时网络小说铺天盖地,玛丽苏、龙傲天之流占据各大平台月票榜,我自诩纯文学的练家子选手,自是理直气壮鄙夷这些垃圾,然而事实上也曾躲被窝里看得津津有味。《尤利西斯》一类的天书自然读,哪怕生啃无功也偏要啃到牙齿掉光才罢休,这可是不可或缺的谈资。《追忆逝水年华》端在手里像抄着一块板砖,心疑它臭长,冲动之下差点将伍尔夫也一并丢入纸篓,却马上又陷入自责,因这不敬之念悔愧难当。常言道人和人的相遇讲究缘分,读者和书之间亦然,时机未到无法强求,真正有缘就不怕这天大地大,岁月漫长,因为缘的种子早已洒满昨日,定会在未来世界开花结果。有一天,我或许会再次打开某本失落于昨日的书,或许会补一句相逢恨晚。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己”。不清楚庄子这句话是不是在劝我不要再读书,自然无妨,一来没有执着心,二来对读书这件事从来毫无讲究,吾不挑书,来者不拒。但我明白如今空气都开始发卷,人们在玩命,有涯随无涯又如何,殆就die了,总有一天不是殆就是die,大概率在die之前就成待割的韭菜。

不知不觉所有读过的书都快要忘光了,只在内心留下一个个浮光掠影、似是而非的假象。我对着镜子开心地笑了起来。现在想想,那一秒我或许是疯了。我不得已祭出老子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忘光了,就是“无招胜有招”了,但内心的羸弱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的。说到底,我还是羡慕“得失随缘,心无增减”的达摩,或许是一生也抵达不了的境界。从这一刻开始,我决心戒掉自欺欺人,踏踏实实地修行。

但后来的岁月里再也没有过嗜书如命的日子。世界越来越喧哗,我早已从山洞里走出来,不知不觉走了好远,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岁月里曾同行的伙伴化为了喧哗世界的一部分,我读不懂眼前的世界,自然也读不懂他们的变化,或者说,越来越读不懂了。说好下次见面的人其实再也没有见过面,但似乎也并没有谁,在谁的眼睛里读出过些许期待。曾以为可以永远心安理得活在自己的桃花源,耕种着所有的奇思妙想,做自己的国王,但当一切都开始动荡,内心竟也开始生长出不安,像杂草般,盘根错节,几近淹没那摇摇欲坠的故园。

马原说文学已死,我懒得附和,但文学已成为博物馆文化,是无论如何都否认不掉的事实,事实很简单,就像世事,就在眼前摆着。

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接触到《西国记法》这本书的,是一个明代的意大利传教士所著,后来知道叫做利玛窦。书上记载了一种来自西方的记忆术,据说有让人过目不忘的神奇。百无聊赖的日子里,我开始将信将疑练习它,半日不到的功夫,便按图索骥,在脑海中搭建了第一个宫殿。

我的第一个宫殿是童年时代失落的院子,而今那院子早已随着城市规划化为乌有,就连记忆也变得模糊。而此刻我再次进入这院子(似是而非地进入),轻飘飘地,沉甸甸地,虽然闹不清那藏在砖缝里的钓鱼绳是否还是我藏的那支,但兜兜转转,它越来越触手可及。后来,随着使用频次的提高,我在脑海中搭建了越来越多的宫殿,宫殿往往来自自己无比熟悉的场地,与其说是记忆知识,不如说是存放物品——将每个需记忆的内容联想成一幅幅画面,依照空间顺序存放于每个地点桩,需回忆时,只要沿着宫殿漫步,知识点就会依次浮现。其中一座宫殿,我将其命名为“夕阳中的长江大桥”,当然是我曾无数次留连过的那座,夕阳中的,长江大桥。我在这里存放着均等分布与不均等分布的数学知识和拗口的公式,每隔段时间就会造访一次。但除了用以学习之外,偶尔,我也会无目的地站在桥下,坐在舒展的夕阳中,坐在轻盈的微风里,有斑斑驳驳的裙摆在风中徐徐摆动,有人在弹奏鲁特琴——只因我愿意有人在弹奏鲁特琴,在此时此刻的微风里。后来,人渐渐多了起来,夕阳里面盛满了窃窃私语,不真切地传来,像有人在黑白电影里叹气——以及几乎要糊掉的,轮渡在江面划过的声音,笃笃笃,像一幅渐成形又陡然消失的蜡画。当然,也不乏美妙的歌出没在每一种莫名其妙的谈话里,我知道,每个人懒洋洋的心中,应该都洋溢着翩翩起舞的冲动,金色的微风会为舞步平添上遗憾的色泽。后来,不知道坐了多久,我感到,我开始忘了自己,只有金色的微风,最终与夕阳中交织的惊叹曲吻合在一起。长江,长江,真实而切近,每丝细节,每种瞬间,想必与现实中,更近,同时更远,唯一不同的一点在于,这夕阳永远不会落幕。

记忆术似乎应该单纯承载记忆的功能,如此才能提升记忆的效率,但作为一个总是在岔路迷失的人,忘记终点似乎已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14世纪的作家鲁道夫斯向他的信徒读者写道:“当所有神经和血脉都被扭曲,骨骼和关节都被猛力拉拽而脱位之后,他终于被钉上了十字架。他的手脚都被猛力拉拽的钉子勠穿,钉子刺透了皮肉、神经与血脉、骨骼与韧带,到处都伤痕累累。”(引自Bodenstedt译文,Vita Christi,p.121.)在这种情绪之中,“福音之声四处响彻”,鲁道夫斯教导信徒要“带着一种虔诚的好奇之心前行,感受通往主的道路,去触摸救世主的伤痕,他是这样的为你而死”。15世纪中叶,在当时一本为奉教少女所写的书中,要求她们把《圣经》中的人物形象,与她们本人的朋友和熟人的脸一一对应起来,这样,她们就能将《圣经》人物铭记于心。他还告诉这些年轻读者,要把这些形象放在她们心中的耶路撒冷,“为此建造一座你已熟悉的城市”。这样,每日她们“独自一人”在闺房中祈祷时,《圣经》故事就会在她们眼前浮现,一幕幕缓缓飘过。(引自史景迁.《利玛窦的记忆宫殿》)。

中世纪的基督徒们通过记忆宫殿来记忆圣经,并为之赋予信念的意义,这与今天,单纯将记忆宫殿作为一种记忆术来使用是不同的。我并非基督徒,但也会为“福音之声四处响彻”的念力而动容。他们借助记忆术,赋予文字灵动,以至于得以“全景式地目击一场灵性战争,那就是基督和他的战士们对抗恶魔势力”(Barthes,Sade,Fourier,Loyola,pp.58-59.)

我想,若剥离学习记忆术的初衷,那么,我愿笃定前往,心中那座容纳一切的“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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