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喜欢渣男

荒诞故事第一期

Part 1

我突然对狗过敏,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我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事。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抱了楼下小罗的蝴蝶犬,今天我一醒来便发现胸口有了很多的小痘痘,有红色的,也有绿色的,在镜子里面看起来十分渗人。

我不得不穿上厚厚的羊毛衫,即便在这种十月的天气下会热得我发颤,但这总比被人讨厌要好。

姚丽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据说昨晚她是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她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不知道,但是她一定回的很晚,因为我不玩手机到凌晨是睡不着的。

我没打算叫醒她,她今天不用上班,如果被她看到了我胸口的症状也许会不再让我跟她亲近。

狗狗们很亲近我,所以我认识了很多狗的主人,这栋楼里的凡是养了狗的住户我都能叫出他们的名字。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每次遇到了都讲几句差不多的套话夸赞一下这些牲畜便很容易获得他们的好感。

对了,我当初跟姚丽相遇也是因为狗的缘故。

“错不了,你就是对狗过敏。”医生一锤定音。

“怎么会有这种过敏,为什么我以前从来没有过,我也没听说过?”

医生缄默了一会儿,揉了揉他的眼镜,语重心长地说:“这种过敏症是很罕见,至于你到底是对狗的唾液过敏还是对狗的皮毛过敏、以及该如何去医治这些还不明确,需要做个全身检查。”

“这……就不用了吧。”在这家医院做全身检查的费用不菲,如果被姚丽知道了铁定会多出很多麻烦。

“不行,这个病还有没有诱发症并不清楚,万一衍生了其它的病症就晚了。”

老医生的面色十分沉重,我害怕了起来,我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于是,我就做了个检查,但是没有查出个所以然。后来医生又让我做了A超和B超,如果可以的话,我CDEFG超也会做一遍,但很可惜医院没有这些个超。最终的检查结论是:我身体没有任何毛病。至于我为什么会对狗过敏这个问题,医生噼里啪啦解释了一大堆,但我一句也没听懂。总之,能够确定的就是我对狗过敏,而且目前没有医治的办法。但尽管如此,医生还是给我开了很多药。

也许,从今天过后我不仅会对狗狗过敏,还会对医院过敏。

Part 2

我这栋社区养狗的人很多,对于此刻染上怪病的我来说,它开始成为我的噩梦,因为每次出入家门都容易碰上狗狗和狗狗的主人们。

“小武,今天怎么那么快下班了?”我在楼梯口碰到了楼上的肖蓉,她手里抱着的是她最爱的泰迪犬,我不禁后退了几步。

“嗯啊,事情忙完了,所以就回来的早咯。”我看了一眼狗,笑说。

“可是现在才五点钟啊。是不是翘班去跟人见面了,可以告诉我,保证不会跟姚丽说哦。”

她眨了眨右眼,像是认定了我是在骗她。至于她的根据是来源自何处,我并不清楚。也许这就是她生命中最大的意义所在,因为这么久来我从来没见她工作过,但她过得一直都很不错,至少比我们这些普通的公司职员好上一个档次,她家连一盒普通的狗粮都抵得上我一周的薪水。

我没有告诉她,因为她的很多话得反过来听才行,就像现在的一些女人说你是“好人”、“老实人”、“大帅哥”之类具的有强烈褒义的话,你要是足够聪明,就该扇她们一个耳光,因为她们准定是在辱骂你。

突然,小波从肖蓉的怀抱中挣脱出来,抓住了我的裤脚。

要是平时,我铁定会抓住它的爪子同它游戏,但是此刻我恨不得一脚把它踢开。我的身体瘙痒了起来。

我不敢去抓痒,也不敢弄开这东西,我觉得在女士面前做那种事很不得体。她对我的印象如何到底重不重要我不知道,但我就是害怕被人嫌弃,尤其是被女人嫌弃。

因为难受,我像个雕像一样立在原地。

“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感冒了?”肖蓉问。

“是有点。”我苦笑着,希望她快点把这牲畜拿开。

“你怎么搞的嘛,平时身体不是挺好的嘛?”

“我也……我也不知道。”

“太不像话了,居然能够在这种大热天感冒。”她装模作样地摸了摸我的额头。

我想,如果这牲畜再抓住我一分钟,我就要一命呜呼了。

最终,这唠唠叨叨的女人还是抱着她的狗走了。我如释重负,在全身抓了起来,我必须在到家前解决好这个生理毛病。

我掏出钥匙,正准备开门,突然发现门口多了一双男式运动鞋。

我想,要是我行云流水地打开门冲进卧室的话,也许会发现里面多了一个人。

但是我并没有这么做。如果真的在家里遇到了多出来的那个人,我该怎么做?打他一顿?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我身板瘦小,要是对方人高马大,最后反倒变成我被打。

如果是那样又该怎么办,任他安然离开吗?不,如此的话我一定会被人看不起,我会成为整个社区的笑柄,那些平日里跟我友好的邻居们会暗地里骂我不是男人,就连在姚丽面前我也抬不起头来。

而最要命的在于,我无论会不会挨打,传出去都不会是件好事。

其实我有更好的选择:那就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也没在这个时间走进家门。我做了最佳的决策,转过身去,走向楼梯口。现在时间尚早,可以去酒吧里独自喝上个几杯,等到了平时下班的时间再回来。

在楼道上我又遇到了肖蓉,这女人简直就像鬼一样,在我最害怕见到她的时候总能碰上她,简直阴魂不散。

“你才回来又要出去啊?”

“嗯,突然想起还有东西落在公司了,就回去看看。”我不露声色地说。

“是这样呀。”

她脸上挂着笑,这笑在我看来怎么就充满了讽刺,难道她早知道那件事,就等着要看我笑话?

我有想把她掐死的冲动,只可惜我没这个胆量。

我不再跟她啰嗦,生硬地跟她打了个招呼,便往楼下蹿去。

Part 3

我的酒劲不好,没到几杯脑袋就有些晕沉沉的,于是便去公园透了下气。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十点钟了。

“你去喝酒了?”我一开门,姚丽便抬头望着我,语气有些不善。

“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喝的可真好,你一进门就一屋子的酒气味,恶心死了。”她装腔作势地用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

“那……我去洗个澡。”

她的眼睛又盯在了手机上。

我的皮肤一接触水,就又痒了起来。我用力地抓着,右腿根的很多地方甚至被我抓出了血来。

“你怎么要洗这么久?快点,我要上厕所。”

我听到了门后姚丽在催促我,但我还是痒的厉害,所以不能给她开门。

“再等等,马上就好了。”

睡觉前,她对我说:“我想养条狗。”

“什么?”我几乎从床上跳起。

“我已经决定好了。”她说。

“你都不跟我商量。”

“我现在不就是在跟你商量吗?”

“可是你说你都决定了。”

她脸色有了变化,大概是察觉到了自己言语中的矛盾。

“总之,我一定要养。”她顿了下,不容妥协地说。

“能告诉我为什么要养狗吗?那可是一件麻烦的事。”

“这还能有什么麻烦,大家都在养。”

“人家养所以你也要跟着养?”

她又怔了下,接着说:“不管其他人的什么事,我就是想要养。”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服她,如果家里真的多出了一条狗,那一定会变成我的末日。

“我不同意。”我说。

“为什么?”

“我……”

“你看,你看你都说不出理由。”

我的理由其实很充分,但我不能够告诉她,因为我确定她知道这事后还会不会跟我在一起,女人总是会厌拒那些看起来不那么漂亮的事物——不,应该说她们喜欢的是不怎么熟悉的东西。

但我此时根本说不过她,只好转移注意力,用今天发生的事情来让她在这件事上退步。但事实上,很多的东西是根本不能够用逻辑来解释的。

“今天下午你在干嘛?”

“你说什么?”她诧异道。

“就五点左右的样子。”

“你问这个干什么?”她警惕地看着我。

“那个男的来过我们家吧?”

“什么男的?”

“就是那天跟你一起去电影院的男的,最近你们走的好像挺近。”

“你最好拿出证据,不然不要乱说。”她的反应很激动。

“我在门外看到了他的鞋。”

她脸上的表情变成了另一种精彩,不过也许是想到我根本没进去,里面发生了什么我其实一无所知,于是又变得平静了许多。

“哦,他就是来找我借个东西。”

“有必要到家里来借吗?”

听我这么说,她显得非常生气:“你什么意思,你不相信我?”

“我……”

“如果你不信任我的话,大不了就分手,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尊重。”

“我们应该是互相尊重才对。”

“难道我他妈的还不够尊重你吗?你明知道我讨厌酒,对酒精过瘾,你还喝了个酩酊大醉,鬼知道你今晚是跟谁厮混在一起。也是我心软,要是我足够果敢早就跟你分手了。”

“我……对不起。”

她的反应比我要激烈,在她强大的气场下,我根本就强硬不起来,归根究底,是我害怕失去她。可是为什么会这么害怕失去她呢?也许是因为爱,也许什么都不是,也许是我就喜欢这样也说不定。

Part 4

她带回了一条黄色的秋田犬。

这狗看起来很可爱,黄色的皮毛,脸上花花绿绿的,像是涂了奶油一样。但这对我来说又有什么用呢?我害怕它。

为了避开它,我开始经常性地不在家,包括双休,我也会找个理由早早地出门。但这样还不够,哪怕只要跟这个畜生同处一室超过一分钟,我就全身痒得难受。

慢慢地,我便不在家睡了。

一开始姚丽还会问我,但很快她就适应了我不在家的日子。后来我才知道,我不在家她会更高兴。

我希望我的过敏症哪天能够好起来,可事与愿违,我的病情反倒一天比一天更重了。最初我只是与狗接触会发作,然后狗的气味、皮毛都会让我全身难受,而到了现在,就算是看到狗的照片听到“狗”这个字我都会感到极度的恶心。

我本以为只要远离它们就可以了,可这时我才发现犬类动物几乎已经占据了我生活的全部,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我都能够与各种宠物狗、看门狗不期而遇。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狗的存在。哪怕是我花点钱睡在旅馆,破旧的墙壁上,都有介绍宠物狗的小海报。好吧,那我断绝现实世界的联系总可以了吧?这也不成,因为我只要一打开朋友圈或逛逛微博,里面几乎全是晒狗狗的照片。甚至我都睡着了,凌晨也能接到宠物店的推销电话:“先生,想要养狗狗吗?本店新开张,名贵犬……”

我还从没有哪个时候想像现在这样逃离文明,去加入某个原始人的部落。我真的会疯掉的,我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为了不让自己疯掉,我成了契科夫笔下套中人,每天出门都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环上围巾,头戴一顶绿色的雨帽,手里还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即便在这种天气里会热得透不过气去,但那总比恶心死或痒死要好。

于是,我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以前费尽心思想要达成的愿望: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人们的主意,我成了这个城市最有存在感的人。

我去快递超市取包裹,刚签收完毕,手臂上的皮肤传来一股湿暖的触感。而正是这种触感,让我全身发麻,奇痒无比。

然而,这种触感还在继续。

我本能地用力一挥,那秋田犬便被我甩到了空中,然后一头撞在了等候通道的柱子上。

在所有人惊讶的注视中,秋田犬躺在地上许久都不再动一下,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撞晕了过去。

“我的宝贝!”

狗主人是个年轻女人,她见自己的宠物没了反应,跑过去将它紧紧抱在怀中。

“我的宝贝,它没气了。”她把手放在狗的鼻子前面,然后脸色大变,大声地哭了起来。

“真是残忍。”

“太过分了。”

周围的人恨不得要指着我的鼻子骂起来。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个看起来很有正义感的年轻人这样问我。

“它舔我。”我说。

“难道它舔你你就得杀死它?你也太娇气了吧?”

“没……,我不是故意的。”

我本想说我对狗过敏,但我想没人会信,最后反倒怪我是在满口胡言推卸责任——即便我皮肤上被舔过的部分已经明显红肿了,他们也看到了,但也不能说明什么,因为大家从来都只能看得到自己愿意看到的事,这就像是有的人会选择性地对某些事情失忆、而对另一些事情则刻骨铭心一样。

按理来说,那种力度不可能会让一个条狗丧命,除非是奇迹。但如今好像“奇迹”也成了流水线上的工业品,要生产多少就能够生产多少,所以你每天都能够在城市中见到各种各样的“奇迹”。

我不愿意成为“奇迹”的受害者,所以想去检查一下那条狗是否还有气息。但我做不到,因为围观和谴责的人群堵住了我的去路。

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奇迹”是诞生在众人们的口水中。

“你应该向这位美女道歉,并且赔钱。”那个青年说。

“对不起,我不该那样。我愿意赔偿你,请问你是花多少钱买的。”

我之所以愿意妥协,是因为我急着要离开这里,我感觉自己都不能呼吸了。

“什么钱?”她恶狠狠地刮了我一眼,“它陪伴了我三年,已经算的上是我的亲人,但现在它就这么走了,一点都没道理。”说着她又抽泣了起来。

“我知道,但我总该赔偿你吧?”

它是你什么、以及它在你心中的比重如何我一点都不关心,我只想快点离开,在我难受得想自杀之前拜托请别再折磨我了。

“我亲爱的宾克当初花了五千块钱买的,后面又有各种昂贵的狗粮和造型费用……总之,现在无论是花多少钱我都想让它回来。”

“你该赔她至少八千才合理。”年轻人想了下说,然后向那个女子询问,“这样可以吗?”

女子只是伤心地点了下头。

要在平时,被人如此勒索我一定不会罢休,但现在哪怕是要割掉我体内的一个器官我也能立马答应下来。

“好,我微信转你。”我掏出了手机。

周围人无不目瞪口呆,就连那年轻人后狗主人也很是诧异,他们以为会再讨价还价一番。

之后他们说了什么我已经听不清楚,我往她账户打了六千块钱,然后不要命地推开人群跑了出去。

然而有趣的是:一个月后我在朋友圈又看到了她晒狗狗的照片。当然,此狗狗非彼狗狗,而是一条很大的哈奇士。她除了晒狗狗外,还晒她跟男朋友的亲密照,而那个男朋友,正是在快递超市帮她敲诈我的家伙。

他强烈的“正义感”还是给他带来一些可喜的东西。

Part 5

我在朋友看到姚丽去了市郊的一个小镇,说是要去找她的某个朋友。

我想她一定会把那牲畜也带上,因为她和我朋友圈里的那帮家伙一样,一天不晒狗狗来恶心我就会像我一样全身难受,在我看来,这应该也可以命名为“存在感缺失过敏症”。

在我打算回家的那一天我故意把自己灌醉,因为我担心家里会余留下那牲畜的气味。而酒,是麻痹感官的好东西。如果我能够像大家一样对诸事麻木的话,我是完全用不上这东西的。但他们嫌自己还不足够麻木,所以酒在市场上往往要占据很大的份额。

我进了家门,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上,便被屋内突然的动静吓了一跳。这小畜生噼里啪啦地从卧室里跑出来,对着我“汪汪汪汪”叫个不停。

这家伙,都不认得自己的主人了。

我看到鞋柜上有吃剩的油炸鸡腿,于是扔了个给它,想让它安静下来。它凑过去用鼻子嗅了嗅,大概是嫌隔夜的食物不足以收买它,又继续敌视着我。

我想进入,可是不成,我只要动一下它就要叫。到后面甚至我都不动了,它还是要叫。

为了叫这牲畜永远地闭上那该死的嘴,我拾起了墙壁下的棒球棍,照着它的头狠狠地来了几下。

这牲畜彻底没了动静,我很快恢复了理智。我打开灯,发现它的头已经被我敲碎了,血像被踩了一脚的西红柿一样在地板上触目惊心。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想掩盖此事,宠物狗在法律中是一个怎样的定位我不清楚,从大家对狗的重视程度快要抵得上至亲来说,我会被判个故意谋杀也并非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城市到处都是“奇迹”。姚丽就经常把狗称呼为“我的孩子”,她知道了是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我找来了一个袋子,把狗的尸体装入袋中。然后找来拖把,打算花大力气把现场清理一下。姚丽去的那个小镇没有夜班车,她今晚是回不来了。

当然,她也有可能会搭某个朋友的顺风车回市里,但对于喜欢刺激的她来说,也不会老实地在凌晨前回家。因此,我还有一大把的时间。

我像个侦探小说里老谋深算的罪犯一样,把血迹清理完还不够,每个细节都要照顾到。由于腥臭味可能会引起姚丽的怀疑,我还特意把吃桌上和厨房的剩菜端来倒在地上,然后把满屋子弄得一团狼藉。为了把现场布置得更像是入室盗窃,我还特意拿走了几样值钱的东西,并搞坏了门锁。

虽然这样会传出动静,但是不成问题,我了解这栋楼住户们的通病:他们尽管喜爱八卦,但是又非常缺乏探索精神,因为探索是严肃的,不够娱乐性,还要伴随些风险。所以为了不让自己牵扯到某个事件中,即使是今天再好的关系,明天也能变得形同陌路。

实际上,我不需要这么累,姚丽不是个聪明的女人,即使我在屋内洒上香水,她也一定会往犯人是看上了她的香水这个方向去推断,然后得出对方是女性的结论。

干完后,我提着装狗尸体的袋子出去了。也许在楼梯口我会遭遇某个邻居,但那也没事,我现在是彻彻底底的套中人,这里没人认得出我,也不会有人想要认出我。

6

秋田犬“失踪”后,姚丽表现得极度不安,她甚至打了电话给我,说家里出了大事。

“我们家遭贼了。”她惊魂未定地说。

“怎么回事?”我假装糊涂地问。

“你看一下就知道了啊,我的项链和两千块钱现金被偷了,家里也被翻得一团糟。”

“那你没事吧?”我假装关心她。

“我是没事,因为昨晚我不在家。但小小不见了,它一定是被那个强盗给带走了,真的混蛋。”她看起来既伤心又愤怒。

“邻居那有什么线索吗?”

“昨晚楼上康永大哥说听到了狗叫声,那一定是小小在反抗那个强盗——呜呜,我勇敢的小小,我可怜的小小,也不知道它现在怎样了。”姚丽说着竟哭出了声。

“我们会永远记住它的。”不知道姚丽怎样,反正我是一辈子也忘不了的。

“要报警吗?”她哭了好一会儿,止住泪,问我。

“没必要,我们这儿的监控根本就没开过,简直形同虚设,社区没人提供线索,警察也毫无办法。”

“可是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我觉得很讽刺,平时姚丽表现极为强势和主动,也有不少的心计,可一旦到了稍微关键的时候,就会变成一个白痴,得全靠我拿主意。

“只能自认倒霉了吧!”我安慰她说,“没关系,只要你没事就是不幸中最大的幸事,以后多加注意一下就行了,主要是不该贪便宜,安个这样的憨货锁。”

“嗯,只能这样了。”她不甘地点了点头。

最大的隐患没了,我又可以住回去了。也许我能跟她好好地重修感情,让她忘了别的男人,只爱我一个,天长地久,至死不渝。我们可以很快领证、举办婚礼、生几个孩子,一起努力把他们培养得比任何人都优秀——好吧,我不得不承认也许是这该死的过敏症把我脑袋烧坏了,以至于使我产生类似于“我是谁,我是爱因斯坦”、“我在哪?我在圣彼得堡”这样的幻觉。杀狗事件的一个礼拜后,姚丽突然对我说:“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我问。

“我觉得我并不爱你,你应该去找一个比我更好的。”

虽然她这样说,但我敢打赌,如果我真的找了一个比她优秀的,她一定会比任何人都嫉恨我。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觉得我没那个魅力。

“我觉得你才是最好的。”我说。

“我们只是在消耗彼此的时间而已,你认清现实吧。”她有些不耐烦。

“所谓的现实,实际上是你想跟那个叫黄一峰的在一起吧?”我略带讽刺地说。

“我想跟谁在一起是我的自由,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还没同意。”

她大笑了起来,笑的前仰后合,笑的有些神经质,活像是老妖婆的呻吟:“你没同意?我是你的私人财产还是我爸给你们家定了个卖身契,把我卖给你们了?你真是可笑,现在都8012年了,大清都亡了,你竟然跟我说你不同意。去你他妈的同意吧。”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也许是她受够了我的虐待终于要起而反抗,尽管我觉得自己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是一个施虐狂。

我还想挽回她,于是露出一副嫉恶如仇的表情:“黄一峰是个渣男,你或许不知道,他可以同时跟八个女孩交往,一天睡上一个,一个礼拜都能够不重样。”

她看起来相当不以为然,颇为颐指气使地说:“可这又能说明什么呢?说明他比你优秀,比你有魅力,你就是个傻蛋。”

“可是他是个渣男。”我再次强调。

“够了吧,渣男又怎样?他心细,他能够理解我,尊重我,知道我喜欢什么,也知道我不喜欢什么,他们能够让我感到舒心,能够创造浪漫,能够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给我最大的慰藉。这些你能做到吗?你不能!”

这句“你能做到吗?你不能”让在我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不论姚丽怎样,至少她有一句说得很对:我就是个傻蛋。

好吧,既然我是个傻蛋,那就去尽傻蛋该尽的义务:把这个屋子让出去当做姚丽和她新欢的爱巢,反正这里离我上班的地方远,当初也是为了她才租在这里。我大可以住在员工宿舍,那里便宜又舒适,只要跟公司申请一下就行了。

我搬走的那天,天空是灰蒙蒙的。能留在这个屋子里的东西,我都留了,为的是给姚丽留下一个回忆,好纪念我们在一起的年年日日。但她显然不喜欢回忆,除了值钱一点的,都被送到了楼下垃圾桶内,最后烧成灰烬,结束了它操蛋的一生。

可能是我的话把她气炸了,她觉得还不解气,在朋友圈发了这样的说说:我就是喜欢渣男。光一句话还不够,她得在文字后添上几个任性可爱的表情,并在下面引经据典,用了好多图片加文字,既有文艺复兴的例子,也有启蒙运动,更有伽利略用铁球实验挑战传统观念的科学故事,简直囊括了文学、政治、经济、历史、音乐、社会学等等的各个方面,而这些百科全书式的引证只为了表明一个观点:她喜欢渣男这点并没有错,她在某些方面甚至还代表了先进文化的方向。

她还把这句话设为了她的qq签名,如果她能够将主张坚持到底的话,我会很敬佩她,因为她确实是在为自己的思想而战斗,是个伟大的哲学家。可是,还不过一个月,她的签名又换成了:天底下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我很想安慰她,可我是男人,那我一定也不是个东西,所以我没有那样做。

7

姚丽在这件事上还足够真诚,因为两个月过去了,也没见她再跟哪个男人在一起过。

她又养了一条金毛寻回犬,把他们的合照发在了朋友圈、qq空间、微博、陌陌、支付宝等能够被人看到的任何地方,并附言:就算生活再如何残酷,只要有玲玲(狗的名字)在,我们也能相互依靠地度过,我最爱她了,感谢上帝把她带到了我的身边。

我想起她对以前那条秋田犬也是这么说的,于是我突然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能够成为她最爱的东西有很多很多,但唯独我是个例外。

很多人把光棍称之为单身狗,我个人是很讨厌这个名字的,因为它不够准确。狗再如何畜生也会有人爱有人照顾,但是与爱人分手成了单身汉之后,那种落寂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当然,若不是我得了这种怪病,我会养一条公的哈士奇,让它去跟一条母哈奇士配对,因为我听说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喜欢养母哈奇士。

——我简直快疯掉了,我正坐在公园的椅子上浮想联翩的时候,有条哈奇士在我旁边做了下来。

我想立刻离开这里,但是我做不到,因为我全身发软,就连动一根指头也艰难无比。自从姚丽跟我分手之后,我的病情更为重了。

“滚开,你这该死的家伙,否则我要把你宰了煮成狗肉火锅。”我恶狠狠地望着它说。

可是这家伙好像对我有了兴趣,竟然在我的腿上舔了起来。

我的心跳就像摇滚重金属的架子鼓一样“咣咣砰砰”地叫着,很快五脏六腑也跟着它的节拍狂欢了起来。这种感觉非常痛苦,就像是把滚烫的油锅倒进了胃里,一个简单的过敏竟能使我身体如此剧烈,简直可以写成都市恐怖传说了。

狗的主人终于赶了过来,那是一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但是我现在没有一点搭讪的欲望,我只希望她能够把这该死的畜生带走。

“玛丽,你不该这么淘气的。”她对狗狗责难了一声,然后微笑着看着我,“对不起啊,我想它刚刚给您造成困扰了。”

“没……关系。”我很艰难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她显得有些失望,大概本是希望我能够对她的狗狗夸赞几句,比如它可爱什么的。

她并不服气,于是继续问:“你是一个人吗?穿得这么厚应该很热吧?”

“还……好……”我发出像牛叫一样的声音。

她终于察觉出我有些不对劲了,但她没有想要走:“你怎么说话怪怪的,是身体不舒服吗?”

这次我没回答她。

“要帮忙叫医生吗?”

我还是没说话。

“你倒是说句话啊。”她有些生气了。

“你怎么还不说话,我看你就是想捉弄我才故意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吧?”

“……”

“你别自以为是了,你以为这样很幽默吗,你这是不尊重人。”

既然觉得我是在捉弄人那就快点带着你的狗狗离开我啊,为什么能够在这里自说自话地胡闹这么久。虽然我以前很希望漂亮的女孩子能粘着我,但由于那时候我太过于热情了,所以漂亮女孩们都要对我冷漠。

“你真是个怪物,连最起码的礼貌都不懂。”她说完这句,便抱着她的狗狗走了。

我还是不能够动,恢复行动的自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能够在这个时间去思考。但公园对我来说是个是非之地,这里遛狗的人很多,而且个个不爱牵绳子,因为现在提倡自由民主,所以他们觉得狗狗们也必须要自由民主。

于是,在我还没能够恢复过来的时候,又会跑来一只狗在我身边逗留,而且一呆就要呆比较长的时间。后来好不容易它走了,没多久又会来走来另一条狗,有时候是两条,有时是三条。幸好现在的文明教育普及得不错,狗狗多少也跟着学了点文化,否则它们兴许会在我的腿上尿尿,因为它们喜欢我。

一直到了深夜十一点,我还是没能够回去。公园的灯已经灭了,游人也都散了,这里于是又成了流浪狗的天下。

我想,我不仅赶不上明天的早班了,而且会留在这里,一直到孤独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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