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上):因为太年轻,所以没办法结婚

解读时间轴
00:28 马尔克斯是个什么样的作家?
04:50 马尔克斯是“死亡之吻”的幸存者
10:21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开始
16:40 费尔明娜在丈夫去世的第一天就遭遇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
18:45 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爱情故事


《霍乱时期的爱情》,四百页,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凭借《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马尔克斯是个什么样的作家?

双鱼座,1927年,他出生在哥伦比亚的一个小镇。22岁的时候,马尔克斯从大学退学,当时的他,自己描述说:“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撰写每日专栏,来赚一些聊胜于无的稿酬。”就是非常穷,然后又爱抽烟,而且还辍学。

你看,这不是一个很糟糕的人吗?

天黑了,他就随便在哪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马尔克斯自己说:“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最终因写作出名。

以后,身边那些干啥啥不成的人,你可能要对他好一点,因为他有可能在日后成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

作家余华就说:“如果要在作家里做一个调查,问问大家最喜欢谁的话,余华说我相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世界各地的作家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马尔克斯。”他确实是最伟大的作家。余华对马尔克斯感情是什么样呢?他用了四个字说,只有崇拜

读马尔克斯的时候,冲击力非常强悍。《百年孤独》,还有人写孤独的,打开看看。那时候年轻,都认为自己很孤独,而且孤独地独一无二。

看完,那种爆炸一样的感觉在身体里,我觉得整天都是昏昏沉沉的,叫魂飞魄散。后来慢慢地,一次一次地阅读,我会觉得,即便那些优秀的作家们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耀,但是排个队的话,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马尔克斯,那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光荣。


那《百年孤独》和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两本书的阅读经验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百年孤独》是神来之笔,就是炸到我灰飞烟灭,可是为什么孤独呢?就他在写什么呢?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了,“孤独的根源,就在于没有爱的能力。”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可以看作是《百年孤独》的后续。霍乱是在人间,爱情能够把人变成什么样,怎么样才能够拥有爱的能力,就在这本书里。

我有多喜欢马尔克斯呢?因为他,多年前我一定要去哥伦比亚,当时还挺难的,就费尽周折。落地到了机场里面以后,我真的看到了荷枪实弹的缉毒警,他们牵着那个大狗,第一次看到那么高大的狗在机场里,那是缉毒犬,它会嗅每个人身上的味道。出去以后,街上那种高大的植物长到半空中,我就想到马尔克斯在一本书里写:“一个男人总是放屁,所以他房间里的绿色植物长得非常茂盛,他身体真好。”然后在面包店里面遇到那种黑眼睛的,皮肤润泽的姑娘,突然下雨了,他就站出去在外面跳舞,光着脚踩玉米粒。他告诉我说:“那个玉米粒里面居住着小小的神。在一个商场的中间就有一棵树,水手的肩膀上站着羽毛缤纷的鹦鹉,他们随时随地就开始喝酒和歌唱。

如果你读过马尔克斯,你就会立即懂得,我描述的这一切,它竟然都是真的。

马尔克斯是“死亡之吻”的幸存者

说一下诺贝尔文学奖。

其实西方对于这个奖项有一个称呼,叫它“死亡之吻”,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发现有个规律,一个作家凡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基本上写不出什么好作品了,所以这个奖是“死亡之吻”,你完蛋了。

但马尔克斯没有。40岁,马尔克斯完成了《百年孤独》,那是1967年。到了1982年,他等了十多年之后,马尔克斯55岁,《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被亲吻了。但是三年以后,1985年,马尔克斯快要60岁了,他出版了一本新作品,这就是后来这本书,享誉全球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在读完这本书就在想,马尔克斯要是年轻一些的话,他就肯定写不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几乎是把毕生的精力都放在里头了,你看得到这个人的野心勃勃。他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写尽了人类所有的爱情状态,暗恋、失恋、单恋、婚外恋、黄昏恋、不伦恋,所有你能想象到的爱情模式,这部小说里都写到了。

你说又是爱情。不要小看,爱情是个最大也最小的主题。说它大,是因为我们可能用尽一生也没办法弄明白它;说它小,就是因为每个人都会经历,都会体验,都有自己的故事。所以马尔克斯也讲说这本书包含了很多经历,我本人的以及其他人的,最重要的是这本书里面,有马尔克斯以前所没有的观点。

如果他不是快要六十岁了,他不是如此地有生命力和有才华,他写不了这本书。可是在这个年龄,马尔克斯对待很多事情都变得更加地平静,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一本极其宽宏大度的书,这本书一出版就轰动了。

那它究竟写了什么呢?精髓就是一对男女疯狂地陷入热恋,但是因为他们太年轻而不能结婚,等到他们各自经历了人生的风雨沧桑,又因为太老了不能结婚。太老了是多老?八十岁,那不是很老很老了吗。

上海有一个作家我很喜欢,叫陈丹燕,写《上海的金枝玉叶》。她曾经做过一个独生子女调查,写了一本书,里面就讲了一件事。她是去问一个女孩子,她是个独生女,她的父母四十多岁,然后这女孩子突然说:“他们竟然还有性生活,这太恶心了。”

我看了书里这一段,我也觉得很郁闷,就为什么一个长到十五六岁的年轻人,会对爱和生命有这么大的误解。所以一个人在真空里长大的话,就不知道生命的真相,那他是没有生命力的。尽可能让地孩子知晓生命的深度和复杂性,是非常重要的事,这样他就不会轻易地有那种被伤害的感觉。

所以提醒一下所有的书友们,你先听我讲完这本书,如果你家里面有正在成长的少年,你可以跟他一起再听一遍,讨论你们共同感兴趣的部分。这可能会带给你们很深刻的心灵对话,这是一段非常不同的体验,你们会一起发现这本书里的人都是真实的,他就在我们身边。而且我们会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成年人是完美的,经典也从来不假装完美。当然,在共读《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你要对自己的孩子比较了解,确定他是适合听这本书的。

在我看来,《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最动人的部分,是老年人的感情方式,是随着时间流逝,但人心里依然不灭的柔情。这让我几乎能够确定说,爱就是一种能力,它和年龄没有关系,它就和生命本身有关。

书里有一句话:“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爱情就是爱情,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我在想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慢慢地年龄大了,我会越来越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甚至超过了《百年孤独》。即便读过那么多的小说,这本书还是拓展了我对感情的认知。

如果开始讲这本书,或着你开始读这本书,第第一句话:“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很有意思,这部伟大的小说,是从鼻子闻到的气息开始的。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开始

从这句话开始讲了什么呢?关于死亡的故事。

小说里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是个医生,他的名字叫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名字好长对吧。马尔克斯所有的书都有这个特点,我们就记住乌尔比诺,后面我们还会不断地提到他。

刚一走进还处在昏暗之中的房间,医生就察觉出苦杏仁的气味,医生是来处理一桩死亡事件的,死者是他交情最深的象棋对手,一位儿童摄影师。这位医生的老朋友死于氰化氢中毒。

可是医生拜访了老朋友的妻子之后惊讶地发现,这位妻子早就知道丈夫要自杀了。就在自杀的前一夜,这位儿童摄影师在写信,他突然停下来,最后看了妻子一眼,对她说:“请用一支玫瑰纪念我。”

发生了什么呢?乌尔比诺医生是位德高望重的人,他刚刚从法国学成归来,就会运用全新的有力的手段制止了本省最后一次霍乱的流行,这就是当时这个故事的背景,那是霍乱瘟疫流行的时期,那医生就非常受尊重。乌尔比诺医生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声誉就传遍了全国,而且他在本地创建了第一家医学协会,督促建设了城里的第一条高架水渠、第一个下水道系统,还在各个领域都有建树,包括语言学、历史学、科学、艺术。

就是这样一个成就满满、才华横溢的医生战胜了凶恶的霍乱,所以他是一个传奇人物。但这个传奇人物却在老朋友自杀之后受到了不小的冲击,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向来战斗到最后一滴血,从不屈服的战士,竟然没有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次战斗。

医生平静和规律的生活被好友的死打破了,可是很快,他迎来了自己的死亡,而且死得毫无尊严、极其滑稽,乌尔比诺是怎么死的呢?他死于一只鹦鹉。对,你没有听错,医生家养了一只鹦鹉,它飞出了笼子,怎么也找不着。过了几天,乌尔比诺医生突然在花园的树梢里看到了这只鸟,他就拿起了梯子,准备爬到树上抓住鹦鹉的脖子,就在这个时候,他发出一声胜利的感叹:“总算好了。”但随即,他又放开了那只鹦鹉,为什么?因为梯子在他脚下滑了出去,医生在空中悬留了片刻,意识到自己来不及为任何事情忏悔,来不及向任何人告别,他就要死掉了,然后他就真的死了。

那是星期日的下午,四点零七分。这个时候马尔克斯写:“费尔明娜·达萨正在厨房里品尝晚餐的汤。”又一个人物出场了,她是乌尔比诺医生的太太。她忽然听见一声惨叫和仆人们的骚乱,紧接着是邻居们的喧闹,费尔明娜就丢下盛汤的勺子,拖着她这个年龄不可战胜的沉重身躯,尽可能快地跑了出去,疯了似地叫喊着。

结果她看到的情景是丈夫仰面朝天,躺在泥水之中。她的心仿佛要爆裂一般,躺在地上的医生感到无比痛苦,透过泪水,他在慌乱的人群中认出了费尔明娜,他诀别地看了她最后一眼。

在两个人半个世纪的共同生活中,费尔明娜从来没有看见过医生的眼神如此闪亮,如此悲痛,而又如此充满感激。医生用尽最后一口气对她说道:“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对,乌尔比诺医生就这样去世了,这一天他81岁。

你有没有觉得马尔克斯怎么这样写小说呢?这也太不按套路出牌了。前面写了四十多页,然后我们好不容易了解了医生,以为要看他的故事了,结果他突如其来就死了,毫不留情。那接下来要怎么办呢?

接下来马尔克斯继续讲故事,说这个悲剧的发生不仅震动了医生的家人,而且感染了平民百姓,所有的人纷纷出门来到大街上,幻想一睹医生的风采。这个人已经去世了,全城宣布哀悼三天,公共机构降半旗,教堂的钟声响个不停,直到家族墓地的墓穴被封上为止。这就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所接受到的待遇。

一个刚刚旅游经过这个地方的画家,他就用感人至深的手法画了一幅巨大的油画,这幅油画呈现了一个画面,就是乌尔比诺医生站在梯子上,定格在伸手去抓鹦鹉的那个死亡瞬间。还是有点滑稽对不对,感觉很荒谬,这是真的吗?的确是这样。油画被挂到艺术商店,又被挂去艺术学校,在那里,还为医生举行了第二次葬礼。

马尔克斯在说什么?一个人的死亡并不仅仅是他生命的结束,还在于他从人们的记忆中什么时候消失,那才是真正的死亡。

好了,葬礼接近尾声,妻子当然非常悲痛,还非常忙碌,她要招待完所有的宾客,忙前忙后,打算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门关上,终于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就在这个时候费尔明娜发现,空荡荡的客厅里,还站着一个人

费尔明娜在丈夫去世的第一天就遭遇了另一个男人的求婚

这个人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我们接下来都叫他阿里萨,他们在很年轻的时候就认识,已经几乎有大半辈子没有再见过面了。此刻,阿里萨站在这,忽然颤抖而又庄重地把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然后凝视着她的眼睛说:“费尔明娜,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你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没错,你不用炸裂,就是在葬礼上,这个叫阿里萨的人向医生的遗孀求婚了。

一个人能为爱等多久?答案是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我们需要梳理一下,在这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阿里萨说:“在这段时间里,我一直爱着你,从我第一眼见到你直到现在。”在葬礼上表达誓言,这是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分手后的第五十三年。现在,阿里萨七十六岁,费尔明娜七十二岁,而费尔明娜的丈夫死掉了,原来这两个人才是主角,姗姗来迟,意外吧?这本书讲的是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故事。


费尔明娜听到了阿里萨的表白,她气急败坏,她说滚!然后她用最恶毒的语言给阿里萨写了一封信,那是后来的事情了。

读完《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章,我们就知道,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年轻的时候相爱过,但他们的爱情失败了,否则费尔明娜不会嫁给了医生。

费尔明娜和阿里萨年轻时的爱情故事

接着我们开始往下读,第二章。读着读着,马尔克斯把这一对年轻人的爱情写得那么纯洁 ,那么让人动心,所以你一定会非常好奇说他们这么般配,这么相爱,那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分开的呢?

我们来说说阿里萨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私生子,他的父亲是加勒比河运公司的创始人之一,虽然父亲一直暗中承担着这个儿子的抚养费用,但是从来没有在法律上承认过他,也没有为他的前途做好安排。所以父亲突然去世的时候,阿里萨的生活就急转直下。


那个时候他只有十岁,生活非常艰难,和母亲租住在一间破旧的房子里,两个人相依为命。阿里萨不得不辍学到邮电局去当了学徒,那他当然是聪明伶俐的,他学摩斯电码,他手脚很伶俐,他学拉小提琴等等。

阿里萨第一次见到费尔明娜是在一个下午,那个时候他十八岁,电报员让他去给一个叫洛伦索∙达萨的人送一封电报。这个达萨是个有钱人,因为霍乱的影响,他带着自己的独生女儿和独身的妹妹移民来到了这里,女儿才十三岁,她的名字叫费尔明娜,在一个很昂贵的学校上学。

就在这次送电报的过程中,阿里萨经过那个花园,透过窗子看见一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和一个少女,两个人坐在两把紧挨的椅子上,正在反复朗读一篇课文。朗读没有中断,但女孩抬眼看了看是谁走过窗前。

女孩长着美丽的杏核状的眼睛,马尔克斯说:“正是这偶然的一瞥,成为这场半世纪后仍未结束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源头。”就是王菲那首歌,“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阿里萨就一头栽进了爱情的漩涡,再也没能出来。

这位长着一双杏核眼的美丽少女是他梦寐以求的姑娘,阿里萨就彻底地改变了,他变成了一个孤独的狩猎者,非常形象,他每天干什么呢?从早晨7点钟起,独自一人坐在花园中一条不容易被发现的长椅上,他偷窥。在杏树的树荫下,假装读一本诗集,直到看见那位可望而不可即的姑娘走过。场景都很文艺,因为读书,女孩被爱上。

然后阿里萨在这里假装读诗,其实看见的是他心目中那个诗意的姑娘,在他眼里,费尔明娜就是花冠女神,这是哥伦比亚一个盲人的歌手写在一首诗里的。花冠女神,她代表着那个最受大家瞩目和喜欢的姑娘。

费尔明娜什么样呢?她穿着蓝色条纹校服,带吊袜带的长袜一直拉到膝头,脚下一双系着交叉鞋带的男士短靴,一条粗粗的辫子从后背垂至腰间,辫梢上系着一个蝴蝶结。她走起路来有一种天生的高傲,昂首挺胸,目不斜视,步履轻快,鼻翼微收,交叉的双臂紧抱着胸前的书包,她走路的样子就像一头小母鹿,仿佛完全不受重力的束缚似的。

两个星期后,除了费尔明娜,阿里萨已经什么都不想了,这样蓬勃的感情越涨越多,无处发泄,那怎么办呢?他的办法是写情书。所以爱一个人就会有话说,你会发现什么事情都聊起来特别来劲。

阿里萨决定给费尔明娜写一张简短的便条,结果越写越长,等到他找到送情书的途径的时候,这封信已经正反两面写了六十张纸了。那这个时候,阿里萨再也没有办法承受这种心里面的负担,这个爱太沉重了,他把自己的秘密一股脑地告诉母亲,母亲怎么说?她不会说你早恋,你不应该,母亲被儿子的纯真爱情感动得老泪纵横,她尝试用自己的智慧之光为儿子引路。

母亲给了阿里萨两个非常明智的忠告。第一,不要把那一沓写满情诗的信纸交给女孩,因为会吓着他梦中的姑娘,应该先让她发现你的热情,这样她不会感到唐突,然后她也有时间考虑;第二,最重要的是,你首先要攻克的不是她,而是她的姑妈。

所以这就叫作成年人的智慧,一段爱情所牵涉到的绝不仅仅是激情,它有关系,它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指向的那个婚姻。显然母亲说得很对,阿里萨最后终于鼓起勇气,送出了一封信,只有半页纸。

在等待费尔明娜回复的过程中,他太焦虑了,他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这个简直就是《诗经》里面的《关雎》,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怎么办呢?“寤寐思服”,就是我也吃不下,我也睡不着。

然后阿里萨开始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突然昏厥。这一下可把他的妈妈吓坏了,因为这个症状不像是相思病,倒像是染上了霍乱。不要忘记,这个爱情故事的背景那就是一个霍乱肆虐的年代,马尔克斯在这里安排了一个巧妙的隐喻,那就是相思病和霍乱具有相同的症状,它也有相同的作用。

我们往下看,费尔明娜怎么想呢?一个月过去了,这位姑娘还没有回信,阿里萨原本不该是她会选择的那种人,阿里萨贫穷,他也不英俊,他挺矮的瘦瘦的,戴着过时的眼镜,老穿着一个神父一样的长袍。

但是他有一种神秘感,激起了费尔明娜难以抵抗的好奇心,她从来没有想过,好奇心也是爱情的种种伪装之一。就你老偷偷地看谁,惦记他,关心他,你要想想自己的心里是不是有他。就在费尔明娜反反复复、犹豫不决的时候,她惊讶地发现自己想念阿里萨的程度,已经超过了她自己的意愿,她竟然在阿里萨没有出现的时候非常痛苦,她一直在想着他什么时候会来,我应该怎么来回信。

读到这,我想起我们讲过另外一本书,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小王子》,那里面有一个词说一个人跟另外一个人建立深刻的关系,叫什么?你们听过,“驯养”。对,阿里萨所做的就是驯养,他每天出现在费尔明娜的生活里,天天都到,什么也不干,那费尔明娜慢慢就习惯了这个人的存在。到了后来,费尔明娜发现她已经不是好奇了,她有点离不开这个人了。所以一定要和对方建立属于你们的连接,比如说每天说晚安,比如说共同听某一首歌,我的一个朋友,他就特别喜欢那个毛绒的熊,结果每次看到熊的图案,我都会想起他,这个就是仪式感,仪式感非常重要。

在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姑妈来到电报室,她带来了费尔明娜的一封信,她同意了。阿里萨就被幸福弄得神魂颠倒,他就一边嚼着玫瑰花瓣,一边读信,度过了整个下午。这信不长,要读这么久呢?对,逐字逐句,反反复复地读,读得越多,阿里萨吃下的玫瑰花瓣也越多,以至于最后他的母亲不得不像对付小牛犊一样,强行按着他的头,逼着他吞下了一剂蓖麻油,排毒的。

所以真是太高兴了,幸福就是这样,你越分享越多,所以那封信会越读越多。那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龄,我越来越喜欢看这样的故事,就是两个年轻人情投意合,之后爱情之火熊熊燃烧

马尔克斯写接下来的一年,他们再没有面对面地讲过话,但是在最初的三个月,他们没有一天不再给对方写信,有一段时间甚至一天写两封。阿里萨显然很拼,他每天晚上都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拼命地写信,他为费尔明娜做了很多疯狂的事。

比如说用大头针在白色的山茶花的花瓣上为费尔明娜刻下微型的诗句,浪漫吧。他在晚上为费尔明娜演奏小提琴独奏的小夜曲,不断重复着一段华尔兹的旋律。

后来,大家老在听到一个人演奏这一段曲子,就怀疑这个人是不是间谍,所以有人去指控阿里萨,说他用高音谱号的形式向附近的舰队发送暗号,阿里萨还因此被带上脚镣,在当地警备队的牢房里睡了三个晚上。可是当他被释放的时候,他就觉得,怎么会囚禁我这么短的时间,真是太让人沮丧了,因为他会认为我多英雄,我是这个城市或是这个国家里,唯一一个因为爱情而戴上了五磅重镣铐的人。

你看,爱情就会让一个人冲动,充满激情,而且愿意疯狂地改变。这样狂热的激情和通信即将满两年的时候,阿里萨在一封信里向费尔明娜正式求婚了,费尔明娜答应了吗?

在阿里萨对费尔明娜一见钟情的那一年,阿里萨22岁,费尔明娜13岁,阿里萨是个卑微的电报员,而费尔明娜是有钱人家的独生女。他们通信两年,几乎没怎么见过面,当费尔明娜收到求婚的时候,她大惊失色,并不是由于地位、条件,外在的这些,她一向把这种情书的来往当成是一种调情,现在对方突然求了婚,婚姻的责任超出了费尔明娜这个年纪的承受极限。

对,她才13岁,她请求要考虑一段时间。那先是要求一个月,然后又是一个月,接着再是一个月。四个月过去了,费尔明娜依旧没有回复,这个时候,她再一次收到了白色山茶花,和前几次不同,这次信封中装着的不只是山茶花,还有一份最后通牒,阿里萨说:“要么现在,要么永远都不。”这简直是威胁,他好像就是在说我会死给你看的。

所以爱情和霍乱都是会死人的,阿里萨也的确感受到了死神的面孔,他实在是太紧张了。那当天下午他收到了一个信封,他害怕得都不敢打开,里面是一张从学校练习本的边缘撕下来的纸条,上面只有一行用铅笔写的回答:“好吧,我同意结婚,只要您保证不逼我吃茄子。”真是伟大的作家,他让每一个人都说出了符合他们身份和年龄的话,这是典型的费尔明娜的特点,而且她最厌恶的事情,最害怕的事情竟然是吃茄子

之后每一天仿佛都是节日,阿里萨开始和母亲筹备一切,打点房子、筹办物件,他觉得他可以进入婚姻了。突然一天早晨,一个男人出现在电报室里,他点名要见阿里萨,这个男人就是洛伦索·达萨,费尔明娜的父亲。他看着阿里萨对他说:“年轻人跟我来,我们聊五分钟,这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对话。”

达萨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自从妻子死后,他就给自己定下唯一的目标,就是好好地养大女儿,让女儿成为一位高贵的夫人。结果父亲发现女儿心仪的对象竟然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电报员,他毫不犹豫就决定,这婚事绝对不能发生。

达萨拆散两个年轻人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因为费尔明娜的姑妈协助这两个年轻人互相传信,最终就被费尔明娜的父亲关进了麻风病院,你看他的决心有多大。所以达萨毅然决定带着女儿去旅行,费尔明娜想要反对的时候,达萨就拿着皮鞭对着桌子狠狠地抽下去,让费尔明娜知道一切都是不可以违抗的,他必须让女儿忘记一切。

那是一次疯狂的旅行,他们走了很多艰难的路,他们同安第斯山的脚夫们组成骡队一起走了十一天,这一行人骑在骡背上,在内华达山的悬崖峭壁上前行,一时就被炎炎烈日烤得皮肤干裂,一时又被十月的雨浇得浑身湿透,这真是煎熬,是反对爱情的煎熬


上路的第三天,一头母骡子连同背上的骑手一起摔下了悬崖,还把跟它拴在一起的几头骡子都带下去了,费尔明娜全部的行李都跟骡子一起坠入深渊。在那一瞬间,大家都吓坏了,费尔明娜心里在想什么呢?她不是在想那个摔死的可怜的骑手,也不是在看那个粉身碎骨的骡子,她在遗憾,我骑的骡子怎么没有跟他们拴在一起。费尔明娜会觉得,不被允许的爱情比死还可怕。

这样艰苦的旅行,远远地离开阿里萨,达萨认为自己的女儿一定能够忘记那个年轻人,没想到他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是什么呢?

达萨是通过电报,把自己的行程告诉小舅子,因为他们要回到那里去探望大家,结果他的小舅子又把消息传给了人数众多、关系复杂,分布在全省各个村庄和角落的亲戚们,他们家族人很多。那大家想起来,阿里萨是在哪里工作?电报局。所以他就通过电报了解了他心爱的姑娘整个的路线,他还利用职务建立了一条长长的电报员兄弟阵线,就可以一层一层地追踪费尔明娜的踪迹。

就这样,达萨带着女儿在外面漂泊了一年半,他认定女儿已经忘记了过去,他就决定回家的时候到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年半里,费尔明娜都可以通过电报和阿里萨保持着联系,两个人的感情依然非常地热烈。

这里补充一个彩蛋,这就是马尔克斯父亲和母亲的故事。如果我们去看马尔克斯的传记,他在书里面就说,他的父亲是个电报员,他的父母就是像书里的主人公一样,因为马尔克斯的母亲美丽,出身富裕,所以外公就反对他们两个人的恋情,还把他的母亲带到别的地方去旅行,躲避马尔克斯父亲的这种追求。但是两个年轻人就是靠着电报,一站一站地这样来联系感情,马尔克斯的父亲不断地发电报、写情诗,然后表达对爱情的坚定信念。

当然,不同的是,马尔克斯的父亲和母亲最终结婚了,否则就没有马尔克斯。那我们书里的主人公经过一年半的旅行之后,费尔明娜回到家里,这一年她年满十七岁,父亲把钥匙交给了费尔明娜,这意味着费尔明娜长大了。父亲认为,这个女儿已经可以主宰自己生活的权利了,她可以为自己的人生做决定了。

费尔明娜也的确显得很有主见,她开始操持整个家庭里面所有的事务,她决定要出去为这个家采买很多东西,这是费尔明娜回到家乡之后的第一次上街。阿里萨,他终于又见到了费尔明娜,是她,她能穿过大教堂的广场,而姑妈手里提着买东西的篮子陪伴着她。

费尔明娜比离开的时候长高了,线条更加分明,身材更加丰盈,一种成熟的矜持让这个姑娘的美更为纯净。阿里萨感到地动山摇,浑身一震,五脏六腑都要碎了,他就目瞪口呆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宛如梦幻的姑娘目不斜视地穿过广场,阿里萨就紧跟着她,却不让她发现,他就一直那么跟着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费尔明娜,看着她的一举一动。不管她干什么,都是世上最优雅的举动,不管她买什么,都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

费尔明娜在享受逛市场的乐趣,这个姑娘为家里采购吃的、用的、好玩的,阿里萨就跟着她。这一段写了很多页,每时每刻都在写一个男孩子的视角里看过去,那个他日日夜夜想念的姑娘,就在他的面前。他在后面跟着,那他会有什么样的心态,他的变化写得非常细致,不遗漏任何一个情节。

一直到费尔明娜走去了一个地方,叫代笔人的门廊,这是一个卖下流唱片的地方,在当时年轻人的角度看来,这个地方是有点龌龊的,阿里萨也这么想。我的女孩,我的花冠女神,怎么可以去这样的地方呢?所以他特别愤怒,可是费尔明娜离完全不知道她的恋人在跟随她,她是无意之中走到这里,还想象着买一块布,这个桌布可以铺在什么样的地方,家里的生活会怎么样,她沉浸在对幸福的憧憬里。

就在这个时候,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在嘈杂之中,一个唯有她能够听见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那个声音说:“这可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花冠女神,费尔明娜多熟悉,这是他们两个人的暗号。女孩觉得很吃惊,她回过头,在距离自己的双眼两拃远的地方,一二,很近,她看见了自己的恋人。

那个让她日思夜想,在心里面滚烫火热的恋人,此刻就在面前。这个人不是信里的那个人,他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庞和因为爱情的恐惧而变得僵硬的双唇,在那一瞬间,费尔明娜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个谎言是什么?费尔明娜惊慌地自问,内心的台词是,我怎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人?

当你已经看不起这个人,那爱就不会存在。阿里萨并不知道费尔明娜在想什么,他冲费尔明娜笑了笑,试图对她说点什么,想跟她一起走。但是费尔明娜挥了挥手,马尔克斯说:“就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

费尔明娜对他说:“不,请别这样,忘了吧。”当天下午,费尔明娜让姑妈带给了阿里萨一封信,只有两行字:“今天见到您时,我发现我们之间不过是一场幻觉。”她还让人把阿里萨给她的电报、诗歌和已经送来的山茶花,那些花都风干了,全部带回去还给了阿里萨,同时要求阿里萨归还费尔明娜曾经送给他所有的东西。

发生了什么?就这么简单,爱情就结束了。对,我觉得太了不起了,这就是伟大的作家与众不同的部分。我们前面在看年轻人的爱情那么纯洁,那么热烈,只有在那样的年龄和初恋的时候,你才会感受到这样的纯度,好像任何力量都不能够阻止他们。这种这么强烈的爱情怎么会毁灭呢?结果,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就把他们分开了,所谓的微不足道,就是外部的力量只会让两个恋人结合得更紧密,而能毁灭他们的只有自己,哪怕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力量,就是看了一眼。

这个男人竟然那么不懂她,那么生硬和冰冷地对待她,他不是信里面的那个形象,费尔明娜此刻就认为一切都是幻觉,阿里萨的人设崩了。对,合情合理。马尔克斯认识得那么清楚,而他写得那么好,这就是马尔克斯说的:“他们因为太年轻了,所以没办法结婚。

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作家,从此阿里萨再没有机会单独见过费尔明娜,在他们漫长的一生中有过几次相遇,但是阿里萨没有机会单独跟费尔明娜说话,直到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之后,费尔明娜成为了寡妇。

第一个晚上,阿里萨就赶来了,他要向她重申,我永远对你忠诚,我始终在爱着你。那中间这么漫长的一段时光,他们各自是怎么度过的?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60,108评论 4 364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67,699评论 1 296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09,812评论 0 244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4,236评论 0 21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52,583评论 3 28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0,739评论 1 22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1,957评论 2 315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704评论 0 204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4,447评论 1 246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0,643评论 2 249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2,133评论 1 261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28,486评论 3 256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3,151评论 3 238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6,108评论 0 8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6,889评论 0 197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35,782评论 2 277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35,681评论 2 27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