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 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文 | 林语杉

“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程京大三的时候,还是一个单身狗。

但今天情况有点不太对劲儿。

第一次在大学遇到金莎莎的时候,正是刚刚开学迎新的日子。

“同学你好,请问第二教学楼怎么走,你能带我过去吗?”金莎莎脸上写满了真诚。

“好,学妹你跟我来。”程京想,学妹初来乍到,肯定有诸多不适应,一定要发扬学长的风范。一路上,他热情地介绍学校里的各种建筑方位,食堂菜品,从光辉校史到传说的鬼故事,事无巨细。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程京,大三读计算机工程的。学妹你呢?”

金莎莎眨巴了眨巴眼睛,嘿嘿一笑,“其实我也是大三的,读行政管理,和你一届,听说过你。”这笑容差点儿没把程宽晃晕过去。

“我还以为你是新生......那你怎么连去二教的路都不知道?”程京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哎呀,不好意思,我路痴嘛,走了这么多年还是记不住。”金莎莎睁着无辜的圆眼睛,鼓了鼓腮帮子,又吐了吐舌头,模样可爱极了。

程京心中本来还留存的一点不解和生气,片刻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金莎莎有个外号叫金鱼。

她人如其名,有一张金鱼脸。莎莎长得有几分像邓紫棋,脸和眼睛一样,都圆圆的,腮帮子鼓鼓的,嘴巴嘟起来的时候活脱脱就像一条金鱼。金莎莎就靠着这张人畜无害的脸不知道欺骗了多少人。

一天在食堂吃着饭,一个眉目俊朗的男生径直坐在金莎莎的对面,双手抱臂,冷冷地盯着她。

金莎莎再三反复确认了自己的脸上没有什么饭粒和菜渣之后,露出一副疑惑不解又带点羞羞答答的神情,等着帅哥主动开口。

帅哥审视再三,叹了口气,“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说罢又自嘲地笑了笑,“也是,你记性这么差,只见过一面就记得我才是有鬼了。”

”哦?这位帅哥我们见过?“金莎莎睁圆了眼睛。

”我叫程京,是上个月刚开学的时候给你指路到二教的人,你还记得吗。“

金莎莎赔笑:“诶我有点印象......不过好像还是想不起来......”

看着金莎莎笑得无比谄媚,程宽就知道她早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了。

“这是你的钱包吧?”程京丢过去一个粉色的钱包。“这是我在自习室里捡到的,打开看里面有一张照片,我看着眼熟,想起来是你,正好是饭点,就想着来食堂碰碰运气,如果看不到你的话,我就准备把钱包送到失物招领处了。”

“天啊,也就是说,你只见过我一面,就准确无误地从餐厅的茫茫人海里找到了我?我什么时候长得这么让人印象深刻了?”

程京听到这句话也忍俊不禁,“不过是我记性比你好一点罢了。”

金莎莎说什么都要明天请程京在校外吃顿大餐,程京说不用了,但架不住金莎莎坚持,便答应了下来。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等等,你刚才说......你叫什么京来着?”

“程京!”在程京发作之前,金莎莎脚底抹油,落荒而逃。

看来除了外表,金莎莎的记忆更像金鱼。金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再也没有比金莎莎记性更差的人了。程京想。


自从那次吃饭后,你请过来,我请回去。一来二去,两个人成了朋友。

程京渐渐被这个大大咧咧,可爱活泼的女孩子吸引,金莎莎更是早就瞄上了玉树临风,温和儒雅的程京。

按照金莎莎的话来说就是:“程京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看见他就觉得——啊,春天来了,老娘要发春了。”

一来再二去,金莎莎主动出击,两个人成了情侣。

金莎莎和程宽一动一静,一个没心没肺,一个心思细腻,一个记性奇差无比,一个记性好得出奇。两个人如此互补,相得益彰,仿佛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更何况,金莎莎的记性没少被人嫌弃过。而如今程宽表面上会佯装生气,但实际无比包容她的烂记性。这样好的男人提着灯笼都找不到,如今却误打误撞地送上门来,她金莎莎岂有放过的道理。

程京和金莎莎就这么一直好到了毕业,各自找到了工作,在这个不大不小的城市里租了房子,有了一个温馨的小家。

一直以来,程京知道金莎莎像条记忆只有七秒的迷糊金鱼,事事体贴照料她。

每次约会的时候,程京怕金莎莎忘了时间,会提前一周安排好所有事情,然后在三天前,一天前,六个小时前,三个小时前,一个小时前各提醒她一次。

程京怕金莎莎迷路,给金莎莎换了超大内存的手机,不仅下载了本地的地图和导航,还把金莎莎想去旅游的城市,即将出差的城市的地图都下了个遍。

金莎莎不是出门忘带东西,就是东西带不回家,程京教她一个顺口溜,“伸手要钱”,要金莎莎“吾日三省吾身”:“身份证手机钥匙钱包我都带了没?身份证手机钥匙钱包都还在不在我身上?身份证手机钥匙钱包我都带回家了没?”

金莎莎工作忙起来连自己的生理期都不记得,也是程京将日子发给她,三令五申不许吃凉的辣的,还给她煮一杯浓浓的红糖水。

金莎莎常常想,自己真是上辈子拯救了谁家的祖坟,老天赐给她一个程京。


程京毕业后在一家创业公司做程序研发,经常熬夜加班,工作强度很大,为了给金莎莎更好的生活,他更是主动给自己增加工作量,再加上经常操金莎莎的心,程京的身体再也负荷不住了。

一开始程京只是偶尔感到神情恍惚,阵阵眩晕,他只是以为是休息不够,周日补一觉就好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公司也对他发出了警告,说他的工作质量不断下滑,如果身体不好就回去养病,不要再在公司继续呆下去了。

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压力折磨着程京,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支撑不住,晕倒在了地上。

程京醒来的时候,周围的世界是一片白色的。天花板是白的,墙壁是白的,被褥是白的。只有一个女人的眼睛是红的——是金莎莎。

“程京,你醒了?”金莎莎挤出一个笑容。

“我现在是在.....医院?莎莎,我没事吧?”

金莎莎忙说:“没事没事,你就是劳累过度。程京,你这段时间就在家里好好养身体吧,别再去工作了,你那活儿真的不是人能受的了的。”

程京想着领导的话,又觉得自己住院耽误了时间,语气中充满了烦躁:“在家呆着?亏你说得出口!在家呆着我怎么挣钱?怎么维持我们两个共同的生活?”

金莎莎呆住了,这是程京第一次用这种口气跟他说话。

但是金莎莎很快忍住情绪,说:“哎呀,你听我讲完嘛。现在有很多人都在家做自由职业者,SOHO一族,这样时间安排自己方便些,你可以接一些私活儿啊。刚好我的叔叔认识一个大老板,现在正在找这方面的人才,我把你推荐给他,你努力争取一下,上来就接个大单,比你的同行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金莎莎凑近程京,“你可得把身体养好啊,我们还要结婚生孩子呢......”金莎莎语气中带点暧昧,程京想了想,不禁又笑出了声。

程京的事业逐渐步入了正轨,他一开始并没有抱什么希望,但后来发现在家接单工作竟然比之前给公司工作的收入还要高,又有更多的时间陪莎莎,于是他便安然接受了新的生活方式。

这一次,是莎莎帮了他。

不久,他和莎莎结婚了。两个人的婚礼简单而朴素,却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


上天没有放过这对小夫妻,婚后的几年,金莎莎的记性越来越差了。

以前莎莎忘事,程京只要提醒什么,她还是能记住的。而现在,程京的提醒,也被金莎莎转眼间抛在脑后,甚至健忘得有些不正常。

一次,热水煮开滚了好久,都没有人去关火。还好程京发现得及时,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金莎莎以为从程京要生气了,程京却只是敲了敲莎莎的脑袋,随手拿了一个便利贴,刷刷写下几笔,贴到了厨房的墙上。

上面写着,“金鱼小姐,下次烧水的时候记得水煮开了及时关火。”

金莎莎灵光一现,也写了一个便利贴:“鲸鱼先生,下次做完饭记得关天然气。”

莎莎说:“我们把这些容易忘的事情都写成便利贴,贴满房间好不好,省得我老忘。”

程京皱皱眉,“虽然这样很傻......不过好像还挺有趣的。”程京的表情,像是阳光一瞬间穿过了阴霾。

房间里的便利贴越贴越多,布满了角角落落。

“金鱼小姐,盐和糖的标签再贴错,你老公连饭都没得吃了。”

“鲸鱼先生,洗完澡记得把头发吹干,不然会生病。”

“金鱼小姐,我们的房门号是221,221,221,不是122。”

“程京和金莎莎,鲸鱼先生和金鱼小姐。”

爱是会在日复一日的琐碎和健忘中消失殆尽的。

一天,金莎莎回到家,房间里面一片狼藉,已经不见了程京的身影。

金莎莎瘫软在地上,良久,她缓缓站了起来,眼神里一片沉静与坚定。


金莎莎是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厅里找到程京的。那家餐厅是她第一次请程京吃饭的地方。

程京在餐厅吃着饭,一个女人径直坐在程宽的对面,也不点餐,只是就那样凝望住他。

程京再三反复确认了自己的脸上没有什么饭粒和菜渣之后,礼貌地问:“小姐你好,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程京露出一副认真谦和的神情,等着女人开口。

女人审视再三,叹了口气,“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说罢又自嘲地笑了笑,“我早就知道,不过这一天还是终于来了。”

“哦?我们见过吗?”程京睁圆了眼睛,歉意地笑笑,“实在不好意思,我不记得了。”

“我叫金莎莎,是你的妻子,你还记得吗。”

程京瞠目结舌,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本打算客套的“我好像有点印象”。“小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这是你的东西吧?”金莎莎递给他一个很大的素描本,又像是一本画册。

程京打开第一页,是一个女生在向一个男生问路,“同学你好,请问第二教学楼怎么走,你能带我过去吗?”

女孩的脸圆嘟嘟的,活像一条金鱼。男生和自己长得很像。

第二页还是这个男生和女生,场景是饭堂。

往后翻,他还翻到了出租屋里发生的故事,婚礼的场景,以及很多健忘的真相......


原来,金莎莎从大一开始就暗恋程京,已经两年了。

又是一年开学季,程京在学校迎新,帮新生指路和提行李,一波一波风华正茂的学妹向英俊的他暗送秋波。

金莎莎躲在一旁看,实在气不过,却别无办法。再不站在他的面前了,她就要变成一个人老珠黄的老学姐了,可能到毕业,程京永远都不知道有一个叫金莎莎的姑娘喜欢着他。

不就是问路吗,金莎莎鼓起勇气,装作学妹问路,终于获得了程京和她说了一路话的机会。虽然程京知道真相后,看起来好像很生气。

再见到程京的时候是期末季的食堂,金莎莎前一晚刚刚通宵啃书,蓬头垢面,脸肿了一圈,黑眼圈快要掉到地上了。金莎莎看见程京走近,内心崩溃绝望地哀嚎,上天为什么偏偏让我在这种时候遇见我的男神!

金莎莎把头埋得低低的,想装作不认识他,无奈程京开口询问,金莎莎企图装傻蒙混过关。可是他指着钱包上的照片,由不得金莎莎不承认。大概是金莎莎在自习室太困了,所以丢了钱包也不知道。

然而金莎莎借力打力,开口便要请程京吃饭。

金莎莎在心里跟自己说,加油啊金鱼,这是老天把男神送到你面前,你再怂,再不把握住,你这辈子都没有机会了。

金莎莎把握住了,她如愿以偿,成为程京的女朋友。

然而程京在心里认定了,金莎莎是个记性差,迷迷糊糊的姑娘。

一开始,金莎莎很想跟他解释,自己的记性真的不是那么差。

但是一来出于女孩子的矜持害羞,莎莎不想让他知道,自己已经暗恋了他两年。二来因为程京因为以为她记性差,格外地叮嘱她,关心她,照拂她。

本来是女孩子正常的路痴、脸盲、丢三落四的小毛病,却被夸大了好多倍。

金莎莎想,如果示弱就能让程京对她那么上心,那健忘就健忘吧。有一个人宠自己,那自己又何须改掉这些毛病呢?程京的好,金莎莎甘之如饴。

可是时日一长,她渐渐发觉不对了。

有时候程京提醒的纪念日,其实是错的混的,而他自己浑然未觉。

有时候程京端上的红糖水,味道却出人意料地咸,难以下咽。

有时候程京拿出去的东西,回来就不见了,他自己连这个东西的存在都不知道。

金莎莎一开始还有些小小的自得,觉得情侣呆久了会越来越像,连健忘的毛病都开始传染。

但是后来,她再也无法解释像程京曾经记性这么好的人,连很多他们这几年来共同的经历都不记得,如今像是被生命慢慢抽走了很多记忆。

她正在纠结怎么跟程京开口说,让他到医院做个检查的时候,程京晕倒了。

医生的面前放着脑电图,一脸凝重地说:“病人患的是阿尔兹海默症。”

“啊?”金莎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甚至从未听说过这个绕口的病名。

“俗称老年痴呆症。患者初期会出现记忆减退,社交能力下降,之后会出现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晚期会出现尿失禁等难以自理的情况,直至昏迷死亡......”

金莎莎的心一瞬间冻结成冰,如置寒冬。

怎么会?怎么会是程京?

“为什么他这么年轻会得......?”“老年痴呆”四个字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有许多早年得的例子。姑娘,我看你年纪轻轻,应该还没结婚吧,听我一言,赶紧分手,这种病是无法治愈的,只会拖死人。他现在只是不记得一些琐事,之后会忘了你,再就是忘了他自己。”

金莎莎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病房的,她凝望着病床上程京的脸,无言地哭着。

程京醒了,她也不知道怎么提起,只是试探性地让他放弃工作。因为程京的老板曾经和她沟通过,程京写的代码程序出现的漏洞,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公司是再也不能让他做下去了。

程京却给了几近震怒的反应。

金莎莎这才了解,她深爱的男人,温和的性格下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

正如她,没心没肺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比谁都敏感和细腻的心。

如果让程京知道自己患有早老年痴呆症,以他的心气,他宁愿去死,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尊严在余生被慢慢耗尽,而无能为力。

金莎莎做了一个郑重的决定。她要和程京结婚。

程京一如既往地写代码,即使他已经写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了。莎莎省吃俭用,拼命兼职,接活儿,只为每个月多挣点钱,冒充“叔叔的朋友”将钱打在程京的银行账户上,有时实在周转不开,就会去找朋友借钱。

朋友一开始还劝她,后来知道没用,也就叹了口气,由她去了,能帮衬的地方就尽量帮衬。

程京后来经常不记得自己烧过热水,等到发现的时候,却又以为是莎莎忘记了关火。

阿尔兹海默症是从近期的记忆开始逐渐消失的。工作了几年,莎莎的性格已经褪去毛躁,越发缜密沉稳。而在程京的记忆里,莎莎还是那个大学时代和刚毕业的时候那个迷糊健忘的小姑娘。

莎莎当然承认。她从大学开始,就学会了“示弱”。如今为了心爱的男人,再“示弱”一回又有何妨?

这反而给了莎莎新的启发,医生说过,除了药物治疗,还要不断刺激和锻炼病人的记忆。

于是,莎莎除了每天在饭里水里掺好磨过的药,还假装自己的记性越来越差,每天都和程京写很多便利贴,以期不断强化他的记忆。

程京还是爱莎莎的,因为关心,他想要把很多事情装进莎莎的脑子里,无形中也装进了自己的脑子里。

程京一直以为金莎莎是一条记忆只有七秒的金鱼,实际上,他才是那条沉溺在水中的金鱼。

虽然程京彻底忘记身边的人的时间比医生预言的已经晚了足足一年半,但这一天还是来了。

莎莎把从第一次和程京说话以来到陪他做康复治疗的所有经历都画了和写了下来,这本画册的最后一页,上面写的是:

“如果有一天,你的回忆里彻底没有了我。我就把这本画册连同所有的真相拿给你看,你一定要想起过去的一切。我不仅在我们的回忆里等你,也在此时此刻等你。 ——程京之妻 金莎莎”

程京看完了最后一页,合上画册。

"怎么样,有想起来什么吗?"金莎莎盯着程京,紧张地问道。

“对不起......故事很感人,我也相信你所说的,但我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对面女人神色露出了失望与悲伤。

“但是,我今天在街上走着走着,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看到这家餐厅,莫名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就进来了。”程京竟露出一丝羞涩的笑容,“金小姐,我可以叫你莎莎吗?其实你也是呢......我看到你,就有种很熟悉的感觉......不知道你介不介意和我聊聊呢?”

虽然你可能有一天会忘记我,但没有什么会把我们分开。

莎莎嘴角泛起了微笑,眼中泛着泪光,“好,我很乐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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