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一件律师会见的事。
年初六,各大机关都在过年,没有正常上班。
年初六上午,家属约见律师并且顺利办理了委托手续。
律师接受了委托~去看守所会见她的哥哥。
按照正常的流程,助理查找看守所电话沟通会见事宜,无果。
下午,律师驱车前往看守所,连门都进不去,更谈不上会见。
这位律师的口头禅是“老板,树已砍倒”。意思是:事情已经处理妥当。
而这回他却说:“老板,树很难砍…”。
我一觉醒来收到信息:“老板,树已经砍倒了,我在飞机上,等待起飞…”
只有我知道,他这个会见的经历是多么精彩与激动人心!
果不其然,年初六下午的顺利会见,堪称业内执业神话。
无法会见的的理由有如下四点,任意一点都不能会见,更何况有四点。
第一,没有预约;
第二,现场没有预约号;
第三,正月年初六,法定节假日,无值班工作人员;
第四,委托人及被监管人(哥哥和妹妹)没有关系证明。
最后,会见成功。
而且,这位律师是三年以来,第一位被该所安排面对面会见的律师。
总结:不是给我们办事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友好,而是真的可能要调整办事的心态、方式或方法;也只要我们稍作一点努力,稍微争取一下,总会有属于我们的那份运气。
最后,为我们服务在第一线的司法工作者点赞!
PS: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审判前,只有家属委托的律师才能见到被羁押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