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亲子阅读儿童文学系列之《汤姆叔叔的小屋》

我是昭君,我想记录我生活工作的点点滴滴,今天是我每日一篇文章的第1130天。


今天分享一部经典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光听书名,像不像是一本描写乡间生活,田园牧歌的小说呢。

的确,翻开书就会有烙饼,还有庄园,还有美景,还有漂亮的乡村风光,善良的农人,但是很遗憾,这些人是奴隶,而且是当时社会最底层的黑奴。

换句话说,他们不是人,而是可以供买卖的商品。这如诗如画的田园美景和身世悲惨的黑奴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以至于这部作品一出世,就注定是一部文学价值和时代意义并重的作品。

桂冠诗人华兹华斯曾经说过,《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著名传记作家布鲁克斯也说,撇开文学不谈,“这本书不失为反映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伟大的民间传记”。林肯总统更是直接称这本书促进了南北战争的爆发。

所以说,无论是诗人还是作家,还是政客,无一例外给了这本书高度的肯定。事实上这本书不光在国外掀起了波澜,它跟我们中国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呢。中国第一部现代话剧叫《黑奴吁天录》,这个话剧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改编的。

1907年由春柳社演出,演员中有不少大名鼎鼎的人物哦。比如李叔同,还有欧阳予倩,李叔同在读到《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激动不已,他们觉得这部小说能够警醒国人独立之魂,于是商量着改编成剧本把它演出来。

中国原本是没有话剧的,是“汤姆叔叔”把话剧带到了现代的中国。我们熟悉的冰心奶奶也是汤姆叔叔的“粉丝”哦,她曾经说过,我第一次听到《黑奴吁天录》,听到美国南部黑奴们的悲惨命运和他们勇敢抗争的故事,心激动不已,紧握着眼泪湿透的手绢,在枕上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寐。那么,究竟是何方神圣写出了这么一本奇书,让中外名流为之着迷呢。

其实,这本书的作者斯托夫人只是一个1811年出生的家庭妇女。那个时候,女性也没什么地位,连“斯托”这个姓氏都是随着丈夫的姓。但斯托夫人和普通的妇女不同的是,她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从小就特别喜欢读书,这为她后来的创作打下了基础。

大朋友们有点好奇,像斯托夫人这样的小妇人是怎么了解到废奴运动的呢?这是因为斯托家曾经收留过逃亡的黑奴。斯托夫人也亲耳听到了逃奴诉说悲惨的遭遇。她也亲眼目睹过周围种植园对黑奴的虐待。

这些都成了《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素材,而且斯托夫人的弟弟是个商人,他去过的地方特别多,他给姐姐讲了很多南方奴隶主的残暴故事。这使得斯托夫人虽然大门不出,却对废奴运动的进展一清二楚。

对于黑奴们的遭遇,她是又同情又痛恨。她想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奴隶制的实质,一个家庭妇女唯一能用上的只有一杆笔,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全心全意地创作,稿纸不够,她就用食品包装纸代替,写完一章以后,斯托夫人念给丈夫和孩子们听。他们都非常感动,都鼓励她继续写下去。

1851年起《汤姆叔叔的小屋》就在一家主张废奴的周刊上连载了。斯托夫人越写越长,笔下的人物、情节就像滚雪球一样展开。很快就有出版商把《汤姆叔叔的小屋》结集成书。

书一上市就轰动了。谁也没想到,一个微不足道的家庭妇女写的小说,居然酿成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内战,也就是南北战争。我们一直在强调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索。那么战争的本质是什么呢?

仅仅是因为白人突发奇想,帮助黑人解放吗。实际上,大部分的战争和社会矛盾都是由经济制度引起的,在斯托夫人出生的年代,美国形成了两种经济模式,一种是北方的资本主义经济,一种是南方的奴隶主经济。

最初,北方人反对南方的奴隶制度,也只是因为北方的劳动人手不够了,就想把南方的黑奴弄到北方去做工人。这个就必须得推翻私有奴隶制度,不然南方奴隶主怎么肯答应放这些黑奴去北方帮忙呢。

直到《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样的作品出现了,广大人民开始同情黑奴了。这场战争的矛盾就从经济转为人道主义,成了黑奴解放的契机。所以我们看到这就是文学作品的人文关怀。它让现实社会开始关注底层的黑奴群体,最终让一场资产阶级革命演变成黑人平权的运动。

现在很多人读《汤姆叔叔的小屋》会觉得情节有点老套,尤其是和同样描写南北战争的《飘》《冷山》这些浪漫小说相比,汤姆叔叔的奴隶生涯似乎也没有什么精彩之处,但是大家要知道,《汤姆叔叔的小屋》成书比《飘》要早将近一百年呢。

一百年在文学史上是一段非常漫长的历程。如果你以现代眼光来看这部小说的话,可能很多朋友就会感到困惑了,汤姆叔叔为人确实真诚、善良,但是他也实在有点“滥好人”吧,性格中毫无反抗意识,像这样的黑奴走向死亡也是注定的吧,可是斯托夫人为什么还要极力赞美他这种逆来顺受呢。

美国人对于汤姆叔叔也有很多误解。旧时的英文俚语提到“汤姆叔叔”指代的是那些想讨好侍奉白人的黑人男子。直到现在,用英语说一个“汤姆叔叔”,就等于说对方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而会产生这种误解,恰恰是因为很多人都没有看懂《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

斯托夫人创造了汤姆这样一个温厚宽容的老黑奴,是为了赞美“逆来顺受”的品行吗?不是的。恰恰相反,斯托夫人是一个激进革命派,她不主张沉默隐忍,她笔下结局美好的往往是另一类懂得反抗,为自己争取自由的黑奴。

在汤姆第一次被谢尔比老爷卖给人贩子的时候,这里出现了另一个黑人角色伊莉莎。那同样是黑奴,伊莉莎的反抗精神令人敬畏。她抱着孩子,冒死踩着浮冰去逃命啊,就是为了追求独立自由。而她最终的结局是和丈夫团聚之后,去了没有奴隶的北方。她还找到了亲生母亲卡西。

至于卡西,苦难的人生没有磨平她的棱角,她和奴隶主勒格里斗智斗勇,成功脱逃,最后还成功设计杀死了奴隶主。从她们身上我们可以看出,凡是有抗争精神的黑奴,大多数是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出路了。反倒是这个主角汤姆叔叔,他的命运轨迹是典型的“高开低走”。

刚出场,他是正值壮年的高级黑奴管家,打点着谢尔比府上的大小事务。无论黑人,白人都对他敬重三分,和那些做苦役的黑奴相比,汤姆叔叔绝对是非常幸运的。但是后来,他虽然被卖到了圣克莱尔家,但是依旧备受重用,老爷、小姐都拿她当个人物看待。

最后,即便是落入了恶主人勒格里的手里,汤姆叔叔的境况也没有那么不堪。勒格里最初是很想拉拢他,重用他的,只要他愿意,甚至可以指挥别的黑奴。他有无数次机会改写命运,他离自由只有一步之遥了,可最后还是走向了死亡。汤姆叔叔究竟为什么非死不可呢。

有人说,那还是因为他逆来顺受,不懂得主动去争取,怪谁呢。此言差矣!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怎么敢违抗主人的命令,冒着被毒打的风险帮助同伴呢。还拒绝做走狗奴役其他的黑奴呢。

况且,别忘了汤姆叔叔最后是因为什么而死的,正是因为他不肯吐露逃走的同伴的下落,不和奴隶主合作才被活活打死的。这样英烈的汤姆,你还能说他“逆来顺受”吗。

在那样一个动荡的特殊年代,摆在汤姆叔叔眼前面有两条路,一种是像伊莉莎那样不管不顾,抛下过往的一切去追寻新生活。另一种是投靠勒格里这样的奴隶主,让自己拥有一个介于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特殊身份,来帮助主人去打压奴隶,以此获得好处。

这两条路对汤姆来说都是行不通的。首先,他已经老了,不可能像年轻人一样风风火火地去北方闹革命。而他天性的善良忠厚,又绝不允许他做走狗,提着鞭子去虐待别的黑人。

在这种举步维艰的困境中,汤姆叔叔为自己创造了第三条路。用自己的善良品行,默默对抗当时的黑暗制度。外界的纷繁动乱,汤姆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是个小人物,不可能改变世界,但至少他不被世界所改变,他继续坚守自己的道德与良心,用自己的温度去抚慰身边的人。

他的情感如此深沉内敛。有的人只看到表面,就认定他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好像所有不揭竿而起的黑奴都是懦夫。其实,汤姆叔叔不是懦夫,他一直在反抗啊。他的反抗持续不断,而且沉静有力。他的反抗,让勒格里这样的奴隶主心生恐惧,这才导致了他最终非死不可的结局。但是同时,他也让身处困境的黑奴同胞们感受到强大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才是斯托夫人极力赞美的东西。

汤姆一生三起三落,是因为他太愚蠢,不懂得主动争取,才使得他一次次错过自由之路。不是的!汤姆叔叔三次都可以跑,却因为重情重义而选择了留下。

第一次不跑是诚信,考虑到自己的第一任主人,谢尔比老爷已经丢了伊莉莎和她的儿子,如果自己再跑,主人家就没有钱去抵债了。他接受被转卖的命运,为的是报答老东家几十年的关照之恩呢。

第二次不跑是义气,汤姆在圣克莱尔先生的庄园被器重。圣克莱尔承诺会给他自由,但是后来忙于为小姐处理身后事,也没精力和心情去提赎身的事。直到圣克莱尔也意外地去世,他彻底失去了获得自由的机会。

第三次不跑是信仰,被卖到恶魔勒格里手中的时候,汤姆年纪已经大了,他经历过人生悲欢生死,他已经不再为自己而活了,他意识到身边那些底层黑奴需要自己的帮助。他也愿意尽全力去陪伴他们渡过难关,让他们麻木的心中多一点温暖和信仰。

这时候的汤姆已经接近圣人了,他留下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普度众生。斯托夫人高明的地方就是她没有选取一个英雄式的黑奴作为主角,而是挑了汤姆这样一个看似“失败”的真实小人物。这就激起了无数人的同情心了。

而在刻画汤姆的同时,她又巧妙地介绍了很多性情不同的黑奴。像伊莉莎、卡西等等,赞美她们的纯洁心灵与惊人毅力,仿佛是在昭告天下,黑奴和我们普通人一样,有情感,有道义,真实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于是,读者的同情心又上升为同理心。对汤姆的唏嘘,对奴隶制度的痛恨好像是更深了一层。这就很好理解为何这样的书,在当时能够引起轰动了,甚至引发了一场解放奴隶的战争。

有一句话说,真实自有万钧之力。浪漫传奇的英雄故事固然感人,但是现实生活中,小人物的力量也不可小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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