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中文系我才开始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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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之前,我读过的课外书很少,名著更是屈指可数,只读完了《三国演义》,《红楼梦》读到六十回。

可我偏偏上了中文系,这纯属哪壶不开提哪壶。

和宿舍的同学交流后,我发现自己有点像薛蟠,一开口就是“一只苍蝇嗡嗡嗡,两只蚊子哼哼哼”的经典笑话。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博览群书,迎头赶上。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战略上我采取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古今中外,广泛涉猎。走的是“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路子。

战术上我选择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选择作家,我按照吃葡萄的习惯,先从最大的吃起;挑选作品,我遵从吃柿子的规律,专挑软的捏。

利用课余时间,我读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完这些书后,我发现脑子里灌进去的不是水,一定是浆糊。根本没有醍醐灌顶,唯有稀里糊涂。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看来关键要“善读之”,我开始对舍友夜聊的内容时时在意,处处留心,静静地做一个聆听者,不敢多插一句嘴,妄表一次态,恐被他们耻笑为“吃个老母猪不抬头”的刘姥姥。

在舍友耳濡目染的影响下,我读了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贾平凹的《废都》,陈忠实的《白鹿原》,杜拉斯《情人》,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卫慧的《上海宝贝》,绵绵的《糖》。

这些都是让人血脉贲张的好作品,给予了我青春的成长以激情的力量。那段时间我总有一种有劲没处使的迷茫。

在读书方面,我与舍友的关系始终保持着“永远在模仿,从未能超越”的状态。

我刚开始“飞雪连天射白鹿”,他们却在聊“笑书神侠倚碧鸳鸯”;我刚读完《流行•蝴蝶•剑》,他们在讨论《天涯•明月•刀》;我刚翻完《灌篮高手》《机器猫》,他们说的却是《幽幽白昼》《七龙珠》;我刚听说鸟山鸣,他们又提起宫崎骏……

当他们提到饭岛爱的时候,我就再也坐不住了,一溜烟跑到楼下的书店,向老板喊:“我要借一套饭岛爱的书!”

结果,人生第一次赢得了百分百的回头率。

在我受宠若惊的档口,书店老板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同学,饭老师出的都是教学片,暂时没有出书,你可以到学校西门口的录像厅问问。”

我谢过老板要走时,老板又好心地提醒我:“借饭老师的教学片,不能大声喊,你这么喊,老板就是有也不会借你。”

我被这“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神秘,弄得一头雾水,只好回宿舍问个清楚。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在舍友们前仰后合一番大笑之后,我终于明白,赢得百分百回头率的是我那无知无畏的包天色胆。

不过患难见真情,木易君后来送了我一套他珍藏多年的漫画——《樱花通讯》。算是给我受伤心灵的安慰奖。

当我看完这套漫画后,对于先知先觉的舍友们有了再认识。我只能说一句“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他们开拓了我的世界观,我从此知道,天空并不是我看到的那一方,读书真好,可以让我这个上大学才第一次坐火车的土包子认识到“即使听不到大海的声音,我至少可以看得到天空的颜色”。

读书的目的可以简单到“不足为外人道。”比如,就是想多看点书好在别人面前炫耀,“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么?”就是多读点书以达到骂人不带脏字的境界,“诚彼娘之非悦!”

当读书的目的单纯到了没有目的,只是想看看书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读书了。

真的爱上读书后,我就不再为读不下去《静静的顿河》《追忆逝水年华》而苦恼了,现在读不下去,说明自己的境界还没达到读这些书的层次,不读就是了,换成《第三帝国的兴亡》就一口气读完了。

读书就像吃饭一样,年轻时一般重口味,上点岁数口味就清淡了,穷酸时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大快朵颐,殷实之后就偏爱起粗粮。这绝不是生理机能退化后的苟且偷生,而是心智成熟后的返璞归真。

所以读的书会从《堂吉诃德》《基督山伯爵人》变成《圣经》,从《国画》《苍黄》变成《茶经》,从《围城》《飘》《城堡》变成《瓦尔登湖》……

大学宿舍的好处之一是长明灯,可以《我的早晨从中午开始》;中文专业的妙处之一就是看小说一类的闲书就是在搞专业。

当许多年以后,我站在讲台上,面对学生想要捣醒睡着的同桌时,摇头制止,随即给他们讲一段程咬金梦中学得十八斧头的故事,并且告诫“千万不可叫醒他,你这会叫醒他,十八斧头就只剩三斧头了!”

当学生因为颜值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时,我会先讲一讲小李探花的飞刀,然后再讲讲什么叫“探花”。学生们自然明白卖水果的为什么把新炫的摆在最上面的道理。

这些都有赖于大学读过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书。只是,我开始读书有点晚,导致我读书速度较慢,只能按夫子所言“人一能之,吾十之。人十能之,吾百之”了。

书到今生读已迟。

上了中文系,我才开始学着读书,加之没有一目十行的童子功,我读的书并不够多,但我的确爱上了读书,这份爱足够我去战胜无数个扑面而来的庸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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