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他来了·暗恋篇

图片发自简书App

暗恋基本上可以用虔诚来形容,连呼吸都轻微得快憋过气去,内心的那一丝一毫的心动其实根本无法用言语来勾勒。

这只是一时兴起写出的几个片段的极短篇又不想写下去,随便凑了起来罢了。

一  侧耳倾听

音儿被室友拖去参加学院的大合唱了。

意外的看见了他。其实并不是意外,这么积极的他怎么会不参与这样的活动呢?音儿分明是知道的。

领队在排队形,音儿的心都纠在了一起。队形,意味着以后的好多天的排练自己能距离他多远的地方。希望,能靠近,哪怕一点点呀。她看着领队把自己拉得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稍稍踮起了脚,最终停在了离他两三个人的位置,但是在他前排。音儿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要是站在他后面就好了,可以明目张胆地望着他。但是现在每天能看上那么几眼,知道他在自己附近,已经比以前好很多了,音儿自我安慰着。想着他轻轻侧头就可以看见自己,音儿不由自主地更加挺直了背,在心里盘算着明天要戴个什么样的头饰来。

周围闹腾得厉害,两边的人低着头玩手机,没人注意到自己,音儿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望了望,顺势瞟了他一眼,他又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和旁边的人聊着天。生怕被发现,音儿忙转回了头,低下头盯着自己的脚,就好像鞋子会开出一朵花来一般。

在吵吵嚷嚷中终于排好了队形,合唱队开始唱歌了。在大合唱的声音洪流中,音儿细细摒弃了其他人,准确捕捉到他的声音,侧耳倾听,就好像他在自己的耳边哼唱一般,其实他声音一般,但是在音儿耳中却凭空多出了许多其他的韵味。音儿不禁红了脸,她从来没妄想过这般的场景会真实的发生过,就是光想一想就觉得自己玷污了心中欢喜的他。

在接下来的很多天,都能这样站在他身前听着他唱歌,幻想着他唱歌的认真神情并随时做好他要是和自己讲话的准备……音儿希望合唱队永远不要结束。

回去的路上,音儿心情很好,室友不知道为什么,音儿自己是知道的,但是她不说。

二  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吴绛:

我喜欢你三年了。但是你还不知道,是啊,我从来不说,你怎么会知道。

三年,其实听起来一点也不沉重,人的一生有那么多个三年。我也就是在课余时间喜欢你,我的课余时间挺少的。这么强行补充一下会不会显得自己酷一点?

我在写这句话的时候,仍旧觉得对你来说看到这个是否太突兀了。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了。要说这三年我做过的在他人看来勇敢的事也不少,与辅导员针锋相对,在千人的讲堂举手发言,在学业蒸蒸日上时突然决定转专业,一意孤行去做那些别人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事……但是,我觉得这些都是身外之事的果断罢了,算不得勇敢,关乎着自己的事我多半是优柔寡断胆怯小心的,比如你。你看,这确实是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了吧。

三年前我就喜欢你了。三年前不告诉你,我想着才大一,大家都还带着新鲜感,谈恋爱这种事多半就是一时兴起;两年前不告诉你,我想着我俩都很忙,不想在这种事上花费许多时间许多精力,回寝室精疲力尽倒头就睡的日子每天都是,提升自己都来不及哪里还会想着谈恋爱?一年前不告诉你,我是倦怠的,我多么地盼望你能找个女生在一起,这样对我来说其实是种解脱。隔了那么久了,两年了,我们不咸不淡的关系是我刻意保持距离又维系着的关系,怕你突然和别人在一起,又怕你一直单下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而在今年,在今天,在这一秒,我决定告诉你了。你看,我是多么的自负,在我三年都不告诉你的假设中,从来没有存在过被拒绝的假设,因为我不乐意被拒绝。可是现在我在想啊,假使你也不乐意接受,那岂不是一件双方都不乐意的事?唉,那还是让你乐意一点吧,咱俩总得有一个人满意,我把这个机会让给你。

我见过西藏的云,成都的雨。我爬过达瓦更扎近四千米海拔的山路,也漫步过鼓浪屿的小巷。我见过一月的雪覆于轿顶山,远处霞光下又渐变葱茏。我在阿坝的林里迷过路,一径之后,雾水成露,沾于衣襟,却又柳暗花明。我听过雷波马湖柔橹漂浮,声声入水,又归于沉寂。我看到的春风,八里十里,衣袖带花。无论何时忆起,它们实在是人生可喜,但都不如我此刻遇到的你。

无法言明喜欢你于何时何地因何而起,只是欢喜。我知道你爱看的书,爱听的歌,痴迷的游戏,你昨夜的失眠前天的风寒,我知道你想去东北大兴安岭看鹿子,最后去了西南阿坝踏草地。我了解你的喜好,知道你的避忌。我非常想在你身边,与你穿着情侣衫牵手漫步校园,坐在你车后座让清风拂起我的裙摆,在奶茶店分享一杯烧仙草再吃遍校园小吃街,甚至因为你忘记我的生日而大发脾气,因为一个男生追我你吃醋不开心……

在他人看来,我是那般的桀骜不驯,有主见,很学霸,但是在关乎喜欢一个的事情上我实在是不懂这里面的公式。因为平常实在没有特别喜欢过一个人,所以喜欢你的时候才会手忙脚乱。明知道这样不好,可还是没办法变得更好一点。就好像手忙脚乱这种事,是和喜欢你一样没办法控制的事一样。以前从没这样喜欢过,所以原谅我喜欢得这么糟糕,连开口也不会,只能写字。我贪心地想着,你看到我的字写得很好会不会更高看我一些?我其实挺不错的,但是总觉得配你不够。你看,喜欢一个人总是会把自己看低,我顶不喜欢这点副作用,我不想看轻自己,也不愿让你看轻我。若是你拒绝了我,我大抵会无法再面对你,以一个失败者的身份。

最后小心翼翼说几句,我是那么的珍惜时间,不愿意在任何事情任何人身上浪费哪怕一点点。可是若是对象是你,我真想和你一起虚度时光。你乐意吗?如果你回答“乐意之至”,那可便真是一件喜事了。

                                                                  新语

三  远处没有归途

“你啥时候回来啊”

“哎呦,阮阮,想我了啊?我下周一回来就上你家蹭饭去。”

“鬼才想你,我想你给我带的云南的特产咧。”阮阮斜靠在床头,端着一杯水,歪着头笑着打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小没良心的”几句笑骂声,随后对方突然说道“阮阮,差点忘了给你说,我国庆结婚,记得给我封个大红包哦!”

床单湿了,杯子斜着倒在了床上。阮阮像是惊醒一般,草草挂了电话,手忙脚乱地收拾起床铺。

如果没听错,大峰……是要,结……婚了,是吗?

阮阮喜欢大峰,大峰要结婚了。十二个字就概括了阮阮手上水打倒的原因和她至今单身的理由。

七月的南方闷热得让人窒息,室外的空气粘稠得知了都开不了口。阮阮离开空调房,站在阳台上,点燃了一根烟,望着远处。阮阮并不抽烟的,大峰喜欢。在她想着大峰的时候就会点燃一根烟,至于为什么,要说是因为装作大峰在身边陪着她这种理由,阮阮是绝不会承认的。阮阮看着香烟在指间一点一点的燃烧,烟雾缭绕中看不清她的神色。

大峰,要结婚了。阮阮想到这个,从最开始的不知算惊讶惊恐或者惊喜中的哪一种心情,到现在心中没有一点悲伤,而且终是松了一口气。辦着指头算一算,这是喜欢大峰的第五个年头了吧,五年呵……还是有点长的时光。曾经义无反顾地相信了那种心灵鸡汤式的文章,什么用七年的单相思换来了男生决定和女主角度过一生的鬼扯故事,以为倔强的坚持一定能等到他转头,以为像《何以笙箫默》里面的赵默笙一样在男生还没耍朋友的时候排第一个队,就能顺理成章和他在一起……这些都是鬼扯,都是骗人的。自己并比大峰的女朋友漂亮,比她更先认识大峰,比她更能干,比她……总之,怎样看来,阮阮总觉得自己比她好的。但是大峰喜欢她,光这一点就可以打败之前所有的胜利。第一眼不喜欢的人,永远都不会有感觉。然而明白这一点的阮阮已经是五年后的阮阮,她张扬而倔强,总是不甘心于还没有结果的事,就一直以好朋友的身份陪伴了大峰五年,终于,终于等到他结婚了。喜欢大峰,并且坚持喜欢大峰是她做过最有耐心而又最绝望的一件事。

等待,是最漫长的,而没有希望的等待,是无比愚蠢而又无可奈何的。

远处,从来没有归途。远处的归途只可能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只有迷途绝望的旅人相信罢了。

香烟燃到了底,烫到了阮阮的手。阮阮有点烦躁,甩脱了剩下的一点烟蒂,眼前瞬间清明了起来。已是黄昏,太阳却还高傲顽固地挂在正上头,似是嘲笑着下面惧怕它的人类。阮阮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房间,只余下地上的烟蒂还犹自不甘心地一闪一灭,一闪一灭,灭。

                                                (完)

望所有深情不被辜负,望所有暗恋终成正果,望所有绝望早日结束,望你我,都能怀着一颗温柔的心,在温柔的夜晚,弹唱温柔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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