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这世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文|张瑞(即若,原创)  7.4夜

1.

这可能是我这几年看过的最好的国产片,在国产片普遍被少打一两分、对国外片极其包容的豆瓣,点映期的《我不是药神》也已经高达9.1分、票房破亿。

我们终于有了反映现实、深究人性的“高分韩国片、印度片”;戴上假发的徐峥、与戴上口罩的王传君,果真没有让人失望。

其实,正如青年导演文牧野所说,这部戏让每个演员都祭出了巅峰演技。

这是一部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

影片的开头,徐峥扮演的壮阳药贩子程勇,穷困潦倒的生活一败涂地:卧病不起的老父亲危在旦夕;离婚的老婆还要带着儿子移民美国……大上海典型的落魄中年男人,靠走私壮阳药,他是救不活老头子了。

(陷入困境的程勇)

这时,王传君扮演的慢粒白血病患者吕受益(老吕),滑头猥琐又油腻地出现了:帮我走私点“印度格列宁”——吃个橘子吧。

正版的治疗慢粒白血病的格列宁,高达4万,一旦停药,只有等死;而印度仿制格列宁,出厂价仅仅500。——药效还是一样的!

程勇缺钱;老吕缺药。

(慢粒白血病患者吕受益)

当生活陷入绝境,总会逼人不折手段;当利益的诱惑足够大,也总会让人铤而走险。——程勇成为了印度格列宁的中国代理商,尽管这种药在中国是禁药。

“谁要做救世主,我要的是钱。”——程勇靠这样的初衷拉拢了5人走私小团队:

白血病患者老吕、女儿是患者的思慧、离家出走在上海自生自灭的少年患者黄毛、一个不正经的牧师老刘。

通过病友群的群主,售价2000的救命药,供不应求;5人团队缺钱的有了钱;缺药的有了药。

一切似乎很完美,程勇竟然还搞起了“公司团建”。

团建时,原本靠跳钢管舞为生的思慧,再也不用跳了,她看着滑稽的男人拿着程勇打赏的钱,在舞台上搔首弄姿,她喊着“跳啊!跳啊!”,眼神里都是过去的自己,那种迫不得已的委屈、心酸、不甘,以及对程勇的感激。

在一次假药宣传大会上,牧师这种有点小聪明又有点操守,同时“慈悲为怀”的小文化人,当面揭破骗局,引来了假药贩子张成林的“惦记”——他卖毫无作用的假药尚且财源滚滚,更何况程勇卖的是管用的禁药。

再三踌躇之后,程勇选择把代理权转让给了张成林。——毕竟是禁药,时刻都有牢狱之灾,见好就收,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电影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程勇宣布不干了。

他的解释,给谁都一样卖,很显然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做生意的同时,他们已经产生了一种成就感,甚至是荣耀:他们走私,但他们卖的是救命的真药。

病友群每天有成千上万的患者,在等待着希望,更多的在等待着死亡,他们的头像不知道在哪一天,便会彻底灰暗,不再点亮。——程勇是他们续命的“神”。

倔强又自闭的黄毛,摆出了决裂的姿态;思慧或许不理解,但她尊重勇哥的决定;牧师老刘,尽管不愿意看见这个下场,但依然怀着仁慈,“愿主保佑你”。

(治愈5人组:牧师、思慧、程勇、老吕、黄毛)

老吕还在自我欺骗,作为一个承受着白血病折磨的上海底层青年,是程勇给了他新的生活。

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在走向死亡的路上,耗尽了所有对于生活的向往。之前老吕不止一次想要自杀,直到儿子出生的那一刻,他“一下子就想活下去了”。

他带着勇哥去家里做客,从不喝酒的老婆,硬是敬了勇哥一杯白酒;他带勇哥看自己摇篮里的儿子,露出了本剧难得的纯净、暖心的笑。——他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当勇哥再次确认不干了,老吕佝偻着瘦削的躯体,不甘、悲伤、绝望,又极度克制压抑。

勇哥不仅仅是救他的恩人,更是信仰一般的存在,是他让自己的生活,重新回到“小幸福”的模样,是他拯救了成千上万吃不起正版药的患者:他无意封神,但他一步步被拥护着走向“药神”的高台。

现在这个信仰崩塌了。

(勇哥到老吕家做客)


2.

生活若是像程勇那样想的也就好了:自己“洗白”做服饰小生意;药让张成林接着卖,更重要的,给老吕、思慧的女儿、黄毛续命。

生活怎么可能都如愿;老吕再次闯入勇哥的世界,已是奄奄一息。

同样是走私,张成林是彻彻底底的生意,他才不在乎什么人命,更不介意榨干在死亡门口徘徊的人:他把印度走私药涨到了3万一瓶,没有人再“拥护”,也便落得被警察追捕。

曹斌,勇哥前妻的弟弟,上海城乡结合处颜值担当的刑警。周一围把这个典型的角色,演出了最不典型的味道。

他拿着调查结果汇报上级:这不是假药,药效相同,价格却只有正版的八分之一。 

紧接着,他和局长之间有一段发人深省的对话——

局长:是不是走私?

曹斌:是。 

局长:进没进医疗手册?

曹斌:没有。 

局长:那还不是假药?!

这一刻法律显得如此冰冷,没有顾及一点人情,而曹斌陷入了抉择与煎熬。

当他突击抓捕一大批购买印度格列宁的患者,没有一个人愿意透露卖药者是谁。一个500从印度走私,又500原价把救命药卖给他们的人,不是药贩子,是救世主!

白发苍苍的患者向曹斌哭诉:

领导,求你一件事。求求你们别再查了。

这药假不假,病人自己能不知道吗?

我得病3年,正版药吃了3年,

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

现在这便宜药才卖500,能救命……

药贩子根本不赚钱呐,

谁家还能没有个病人,

你就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生病吗?

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

活着,这个最基本的诉求,是他们唯一的坚持。

曹斌握起老奶奶颤抖的双手,他再也没有犹豫,放走了所有人。这一刻,他让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自我撕裂的曹斌,在这一刻,站在了老百姓这一边:他们想活着,有错吗?

(刑警曹斌)

原价走私原价卖的傻子,正是“洗白”一年之后的程勇。

为了老吕,他再次铤而走险;实现了“小康”的他,用一种近乎慈善的方式在走私救命药,纵然进价涨到2000,他依然只卖500。

张成林笑他:这世上只有一种病,就是穷病。

在他不走私的那一年,是张成林把药卖到3万之后被追捕的那一年,也是市场上没有印度格列宁的一年,更是老吕吃不起药,看着自己慢慢走向死亡的那一年!

“吃个橘子吧。”再次相见,老吕的第一句话还是橘子。

清创时,老吕撕心裂肺的哀嚎,让勇哥不忍猝看;而老吕的妻子,面无表情,她早已经习惯了。患者在长年累月的病痛折磨中,不仅让自己走向毁灭,也透支了家属所有的温情。

王传君把一个反复化疗,病入膏肓,快要耗尽最后一滴灯油的病患,刻画得入木三分。为了演好这场戏,王传君提前和病人一起生活,暴瘦20斤,为了把生命最后一刻的状态把握到位,他两天两夜不吃不睡。

所以你看见一个面枯眼空、发残骨立的老吕,他是那么的“丑”,没有一点人样,你除了心疼,只有深深的无力感,他活着和死有什么两样?

是的,他活着比死还痛苦。临死之前,他看着熟睡的老婆孩子,露出最后的笑容,安静地离开了,他终于解脱了!

王传君这些年的坚持与不被理解都是值得的,哪怕只剩几个像他一样有坚持有追求的演员,也不至于满屏面瘫;抄袭的《爱情公寓》电影版,就让陈赫之类去演好了,反正他们一时半会也不知道什么是演技。当然,嘻嘻哈哈把钱赚了,他们才不会那么像王传君那么又累又傻地追求什么艺术。

如果两年前的《罗曼蒂克消亡史》让我们看到了王传君的惊喜,那么《我不是药神》就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一个演员的自我修养。至此,《爱情公寓》所有原版人马的业务水准,和王传君根本不在一个层次。

第三次,具有象征意味的橘子出现在黄毛的手中,老吕走了;勇哥带来了救命药,却救不了被死神捏住的人。

老吕就像橘子一样,表面活得皱里皱巴;内心酸楚无助;少有的一丝甜,也在风刀霜剑的摧毁下消逝殆尽;最后腐坏、死亡。

(病入膏肓的老吕)

3.

无论如何,我这药卖定了!勇哥送走了自己的儿子,他知道他的下场。

这次义无反顾的一心救人的举动,引回了孤僻的黄毛,以前看不起勇哥的黄毛,被勇哥彻底征服。

越是日积月累的被人性光辉所折服的崇拜越是致命,黄毛死心塌地跟定勇哥了。在勇哥拖着一车药即将被发现的瞬间,马路杀手黄毛甩开勇哥,挑衅警察,那份得逞的喜悦与嚣张,淋漓尽致:我竟然救了勇哥!

在被曹斌的追捕中,黄毛被车撞死,曹斌抱着黄毛的尸体,自责、愧疚……赶来的勇哥,锥心之痛质问曹斌:他才20岁!他只是想活着!他犯了什么罪!

(程勇:你是不是特看不起我;黄毛:以前是)

他只是想活着,你们为什么赶尽杀绝!

坐在黄毛的床头,看到黄毛买的高铁票,他泣不成声:黄毛离家出走之后再也没有回家,家人都以为他死了;勇哥让他回家看看,他很“听话”买了票。

外界与内心,让勇哥走上了绝路,他什么都不顾及了!他要继续卖印度格列宁!我就是要救命!

毫无疑问,他被抓了,被抓的那一刻,他还在给白血病患者亏本送药。抓他的不是曹斌,黄毛去世之后,曹斌辞职不干了。

带着手铐,站在闵行法院的勇哥什么也没说,他只希望,白血病患者的春天早一点到来。

全片最光辉而且不显得空的催泪一幕,让所有在场的观众积累了两个小时的泪点彻底释放:

被宣判5年的勇哥被押送监狱,长街两边,全是被他救助的白血病患者,他们脱口罩致敬(初次与白血病患者见面时,勇哥非常反感他们戴口罩);电影还象征性地把离去的老吕和黄毛,放在了人群中。——以这样一种理想化的场景,去致敬这样一个英雄,一个救世主!

看到这里,我一度以为勇哥会重新审判,会无罪释放;因为本片的原型陆勇,是无罪释放的。

勇哥果真改判了,3年;我想,大概是因为,电影毕竟是面向大众,审核者要让大众知道:做好事,也不能违法。

电影最后的结局,和中国现实一致:国家将正版格列宁纳入了医保。并且:2002年,慢粒白血病的存活率只有10%;到2018年,存活率是85%。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结局了吧:涉及千万底层百姓的议题被关注被解决,让所有人都看见生活的希望。

这部电影上映的2018年,离真实案件发生的2015年,只有3年,几乎是故事发生之后,电影就进入了制作,这或许才是我们所期望的:

好的电影,它应该反映现实、反省现实,坚守一份良知,甚至推动一个国家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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