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读边译——了不起的盖茨比(第一章)

声明: 本文参考过其他译本,但绝非抄袭。              另,本译文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图为中信出版社张思婷译本

在我年纪尚小、弱不禁风的年代,父亲给过我一些忠告,我至今无从释怀。

“评论别人之前,要记得,”他告诫我,“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从小就那么好命。”

父亲的话点到为止,但父子之间总是心照不宣。我明白他话外有话,因此尽量不妄下断语。而我这一习惯,既惹来众多好奇之徒,也使我深受不少无聊人士之害。这些人的狗鼻子可灵了,只要这种秉性一出现在常人身上,他们就会黏上来。于是就发生这样的情形,在大学里,我遭人冤枉,被说成是政客,似乎我与那些野蛮小人的隐晦不幸牵扯不清。这一点儿也不公平。多数莫名其妙的信任不请自来——那苗头一旦展现,某种心声即将抖露出来,通常我就要不装睡、假忙,要不调侃几句了事——因为年轻人的心声总遮遮掩掩,词不达意,至少他们所用的言辞东抄西摘,断章取义。也许保留意见就是保留希望吧。我仍然小心翼翼,担心忘记父亲那自命不凡的提醒,且自命不凡地重述着:人生器量,生而不同。

好了,吹嘘完自己的气度,我承认凡事总得有个底线。行为的基础既可坚硬如磐石,也可软弱如泥沼,不过,经历过某些世事,我就无所谓了。去年秋天,我从东部回来,感到自己希望全世界都穿上制服,永远道德至上;也不再希望戴着有色眼镜去窥探人心。唯有盖茨比,即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例外——对盖茨比所象征的一切,我都坚决鄙视到底。若以成功论品格,他倒还是有些闪光点的,他对时运异常敏锐,犹如一台精密仪器,足以探测万里之外的地震。这并非美其名曰“创造性气质”的优柔善感——那是一种离奇的乐观,一种空幻的愿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盖茨比的结局很好,那只不过是对他本人的无情掠夺,只不过是他梦醒时分浮现的污尘,人生纵有失败的忧伤,抑或稍纵即逝的喜悦,但我暂时都了无兴趣。

我家落脚在这座中西部城市,三代以来,可谓显赫一时,名门望族。据说我们卡拉韦家族体系庞大,和巴克卢公爵(苏格兰大地主)同宗,而事实上,我们这支的家业是由我伯祖父打下的。他一八五一年来到美国,找了个替身去参加南北战争,自己则留在后方做起五金批发。这生意一直传到了我父亲头上。

我并没见过这位伯祖父,但都说我长得像他——对照父亲办公室那张面无表情的挂像,尤其如此。我一九一五年从耶鲁毕业,正好跟父亲差四分之一世纪,而且不久就参加了条顿大迁徙,那是著名的“欧战”,它像是在有意等我一样。我沉浸在反击战中,杀红了眼,回家后反倒心绪不宁。不比曾经热情洋溢的世界中心,现在的中西部更像破败凋零的宇宙边缘——因此我决定去东部,学做证券生意。周围的人都靠交易吃饭,我想多一张嘴也无妨。我的叔伯姑婶们一再讨论此事,就像在为我挑选哪所私立中学一样,最后才板着脸、犹豫不决地说:“呃……那……只好这样咯!”父亲同意给我一年资助,但是几经耽搁,在一九二二年春,我才终于抵达东部,心想:不闯出些名堂誓不还乡。

本来在城里找个住所就可以了,但赶上天气转暖,外加我刚离开广袤的草原和怡人的林区,因此,当一位年轻同事提议去近郊合租,我欣然同意。他找到一处小屋,一座年深日久的木板房,月租才八十美元。可是,正要搬家,公司却突然派他去华盛顿,我就只好独自住到郊外了。跟我作伴的,有过一条狗,虽然它跑掉了,但至少陪过我几天,还有一辆旧道奇,以及一个芬兰女佣,她为我铺床、做早点。她总是在电炉前絮絮叨叨,自言自语那些芬兰格言。

我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地过了一两天后,在一个清晨,有个比我来得还晚的人,把我拦在了半路上。

“西卵村怎么走啊?”他无可奈何地问道。

指完路,我继续前行,曾经的孤独感烟消云散。我成了向导、开拓者、原住民。是呀,他随口一问,就让我破格成为本地人。

于是,阳光普照,树木转瞬间抽芽长叶——一切都如快镜头般急速切换——熟悉的信念又重回心头,我深信随着夏天的到来,生命愈将蠢蠢欲动。

有读不完的书,和吸不完的健康气息,连空气都变得年轻起来。我买回十好几本书,有银行学,有信用贷款,有证券投资,在书架上一字排开,红皮烫金的,好似新铸的钱币,正倾泻出金光闪闪的唯有迈达斯、摩根和麦克纳斯才通晓的秘密。而我,除此之外,仍满怀抱负,还想涉猎群书。在大学时,我也算是文艺青年——曾替《耶鲁学报》写过一年严肃肤浅的社论——现在我想重操旧业,再次成为博而不精的专家,谓之“通才”。这可不只是随意调侃——毕竟,只从一个窗口去观察,更易参悟人生的真谛。

真是碰巧,我居然就这么租住在了北美最不可思议的地带。这座狭长的岛屿奇形怪状,一直延伸到纽约东。且不说满地的自然奇观,就连那两半构造也异乎寻常。离城二十英里处,在西半球最恬美的咸水区,就在长岛海峡开阔湿润的农场里,镶嵌着两颗巨蛋,外形几乎一摸一样,其间仅一水之隔。巨蛋并非完美的鹅卵形——倒像传说中哥伦布竖起的鸡蛋,相望的那头都被敲扁了——纵使如此,高空飞过的海鸥依然惊异不已,仿佛两颗蛋形同姐妹。然而,对我们这些陆上生灵而言,更不可思议的却是,除了形状和尺寸,它们竟然一无“似”处。

我住在西卵——对了,跟东卵比起来,它并不怎么时髦,尽管这种对比浮浅无比,它们的确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的小屋位于正底部,离海湾只有五十码,被两边的宫殿挤得无地自容,那宫殿每季要价一万二或一万五。右边那栋气派辉煌,完美无瑕——外形酷似诺曼底的某座市政厅,一边的高塔,在常春藤的掩映下熠熠生辉,大理石泳池、四十多英亩的草坪和花园相映其间。它正是盖茨比的豪宅。因为我还不认识盖茨比,所以确切地说,是某位姓盖茨比的先生的宅邸。我自己的房子则像老鼠屎,而且是颗小老鼠屎。眼不见心不烦,如此,我便可坐拥海湾的风景,邻居草坪的一隅,以及与富豪比邻的宽慰——而月租也才八十美元。

隔海相望,在东卵那灯火辉煌的岸线上,一座白色宫殿光芒四射。当我开车去汤姆·布坎南夫妇家赴宴时,这个夏天的故事便随着夜幕降临了。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汤姆也是我的大学校友。战争刚结束那会儿,我还跟他们一起在芝加哥玩过两天。

她丈夫擅长体育,曾是纽黑文最剽悍的橄榄球边锋——反正闻名全美。像他这种人,才二十一岁就登峰造极,之后难免饱受下坡路之苦。他的家族富得流油——早在大学时,他的挥金如土就遭人非议——尽管现在他离开芝加哥,来到了东部,但其排场却更令人叹为观止。比如说,他居然从森林湖运来了整支马球队。难以置信,我的同龄人竟然如此富有。

他们搬来东部的原因我不清楚。他们曾在法国待过一年,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只要哪里有马球或富人,就去哪里,乐此不疲。黛西在电话中提到,这次总算安定下来了,但是我却不信——不是我会读黛西的心,而是觉得汤姆注定会流浪一生,怅惘地追寻那些球场上的风云际会和远逝的青春。

如此一来,在某个暖风徐徐的傍晚,我就开车前往东卵,去拜会这两位老友。其实我们谈不上有多熟。他们的别墅富丽堂皇、超乎想象,有着乔治王殖民时代的建筑风格,和红白相间的明快色彩,居高临下般地凝视着海湾。草坪足有四分之一英里,从海滩直奔前门,跳跃着穿过日晷雕塑、砖墙和娇艳的花丛——一碰到别墅的墙壁,就顺势化为缕缕青藤,仿佛轻功般地翩然而上。房屋前面隔着一排落地窗,正逆着夕阳的金辉,迎向午后的和煦暖风。汤姆·布坎南则一身骑装,双脚叉开,站在门廊里。

比起纽黑文时代,他变了不少。眼前的他而立之年,身材魁梧,发如麦禾,桀骜不驯,举止高傲。他目光闪烁,不可一世,锋芒毕露之中,总给人一种咄咄逼人的感觉。即便是宛若处子的华丽骑装,也掩盖不住他的孔武有力——雪亮的皮靴塞不下他的小腿,鞋带绷得几乎要断掉;隔着薄衫,那隆起的肌肉块清晰可见,随肩部来回地蠕动着。这是一座极具爆发力的身躯——蛮横残暴的躯体。

他嗓门粗哑,声音洪亮,感觉像在唬人似的。即使对喜欢的人,也有一点儿高高在上——因此,在纽黑文,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

“听着,这并不都是我说了算,”他那语气像是在说,“别看我比你强壮,比你更男人。”当时我们在同一个社团。尽管我们从没点破,我总觉得他对我印象不错,并且毫不掩饰地希望我也赞美他。

我们在阳光明媚的门廊里闲聊了几分钟。

“我这地方还不赖吧。”他说着,不禁眼神迷离。

随着单手带我一转,他移动宽厚的手掌,轻轻一拂,就拂过过眼前的景致,一座低洼的意式庄园,半亩香气怡人的玫瑰,以及一艘逐浪颠簸的短鼻子游艇。

“它的前主人是德曼,就是那个石油大王。”他又带我转了个向,很客气,也很突兀,“我们进去吧。”

穿过挑高的门厅,步入玫瑰色的明亮空间,两头围着娇滴滴的落地窗。明窗半掩,欲迎还休,惹得窗外的绿意只差要挤进屋来。一阵微风吹过,撩得窗帘这头刚落下,那头又飘起,宛如一片寂寞难耐的旗海,任它翻飞挑逗,简直要顶到奶油花似的天花板——任它扭捏作态,犹如风吹海面,在酒红色的地毯上洒下串串羞涩。

众星捧月一般,两名年轻女子安躺在沙发上,就像是浮在了锚住的气艇上。她们白裙飘飘,仿佛刚从屋里飞了一圈,凯旋归来,震颤着,欢欣着。我已然片刻失神,只偶尔听到窗帘的拍打声和墙上画框的吱嘎声。接着,“嘭”的一声,汤姆·布坎南关掉后窗,于是屋内的风戛然而止,窗帘,地毯,还有两名青春洋溢的女子则缓缓降落。

两人中年轻的那位我素昧平生。她舒展地躺在沙发一端,一动也不动。她的下巴微微抬起,似乎在小心翼翼地顶着什么,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即使我出现在她眼角的余光里,她也毫不在意——全神贯注,我简直惊掉下巴,生怕我的闯入惊扰到她,几乎应声而出“抱歉,抱歉……”

另一位女子,黛西,则作势起身——她稍稍前倾,满脸殷切——然后噗呲一笑,她笑得傻气,笑得轻灵,笑得迷人。我也跟着笑起来,迎身而进。

“我真是开心死了!”

说完她又笑,仿佛自己说了什么妙语。接着抓住我的手不放,一边朝我脸上直打量,一边说我是这世上她最想见的人。她以前也总是那样说。她压低嗓子,说那个“平衡女孩”是贝克家的小姐(听说黛西为了让人凑近,才那样故意低声说话;那种八竿子打不着的批评,根本无损她的魅力)

无论如何,贝克小姐还是红唇轻启,若有似无地向我点了一下头,紧接着又扬起下巴——那被顶着的明显发生了细微扰动,让她心头一紧。“小心,小心……”我的心又提到嗓子眼。也许,对任何旁若无人的专注表现,我都难免由衷地赞佩吧。

再看我的表妹,她开始不停地问这问那,声音虽轻,却魔性十足。它的抑扬顿挫会牵住你的耳朵,有如精心谱写的美妙乐章,一经演奏,必成绝唱。她楚楚可怜,神采奕奕,明眸皓齿,小嘴多情——对喜欢过她的人而言,最难忘的还是她嗓音中那掩饰不住的兴奋,仿佛说着说着就要唱起来,只一声轻柔的“听着,”就像风儿一般,诉说起她刚做过什么好玩儿的事,接下去又将做什么好玩儿的事。

我跟她说,来东部的时候,我在芝加哥待了一天,而且那边好多人都让我向她问好。

“他们真有那么想我吗?”她欣喜若狂。

“整座小镇都因此而陷入荒凉,所有小轿车都把左后轮涂黑,形如悲伤的花圈;他们为此而彻夜哀嚎,哭声响彻整个苏比尔湖北岸。”

“太棒了!我们回去吧,汤姆,明天就回去!”接着话锋一转,补充道,“你一定要见见宝宝。”

“是呀。”

“她正睡觉呢。今年两岁了,你难道没见过她吗?”

“没有。”

“是哦,你一定要见见,她……”

汤姆·布坎南心神不宁的在屋里转了几圈后,停下来将手搭在我肩上。

“尼克,在哪里高就啊?”

“我在做股票生意。”

“跟谁一起?”

我告诉了他。

“没听说过。”他断然否定。

这让我很难为情。

“你会知道的,”我简短地回答,“只要你待在东部别走。”

“噢,我当然会待在东部,别紧张。”他一边说,一边瞥了一眼黛西,又看看我,仿佛想起什么其他事,“我他妈再搬家就是天下第一傻瓜。”

我正要回答,“没错!”贝克小姐突然说道——自从我进屋后,这是她说的第一个词。她吓了我一跳,显然她自己也很惊讶,打个呵欠,随着一连串动作,麻利地站了起来。

“全身僵硬,”她抱怨,“天晓得我在那沙发上躺了多久。”

“别看我,”黛西反驳道,“我一下午都在劝你去纽约呢。”

“不用了,谢谢,”贝克小姐拒绝了刚端上来的四杯鸡尾酒,接着说,“我正在严格训练期间。”

男主人则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真是!”他一口干掉杯中酒,就像干掉杯底沾着的一滴酒,“你爱咋的就砸的吧。”

我望了望贝克小姐,疑惑她到底“咋的”了。她很耐看。她是个苗条的女孩儿,胸部也不大,像个新兵蛋子那样站着,身子挺得快要后仰,仿佛有千钧之力在后面拽着她的双肩。从落日边收目光,她灰色的双眸客气地回望我,一脸好奇。这使她苍白而不安的脸显得愈加迷人。我突然觉得自己以前见过她,要不见过她的照片,要不在其他什么地方。

“你住在西卵吧,”她语带轻蔑,“我认识一个人也住那儿。”

“我一个也不……”

“你一定认知盖茨比吧。”

“盖茨比?”黛西追问“哪个盖茨比呀?”

我还没来得及说就是我那个宴天下邻居,汤姆·布坎南就把坚硬的胳膊楔进我的腋下,不由分说将我推出客厅,像移动棋子一般地摆到另一个方格上。

两名女子则手搭着腰,俏丽而慵懒地走在前面,领着我们来到阳台上。阳台正对夕阳,瑰丽无比,桌上,四根蜡烛随着微风轻轻摇曳。

“干嘛点蜡烛?”黛西蹙起眉头,表示反对,接着手指一捻,就捻灭了烛火。“两周后就是夏至,那是这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日子啦。”她又兴奋地看着我们,“难道你们不是一直盼望着夏至快来,等来了却又错过它吗?反正我一直都是呢。”

“我们应该合计合计。”贝克小姐呵欠连天地坐下,仿佛要上床睡觉一样。

“对呀,”黛西说道,“合计什么?”又绝望地转向我,问道,“人们都干些嘛呢?”

我正要回答她,她就露出惊惧的目光,猛盯着自己的小拇指,。

“啊,”她抱怨着,“我受伤了!”

大家都将目光集中到她手上——指节上青一块紫一块。

“都怪你,汤姆。”她怪罪道,“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还是让我受伤了。谁让我嫁了你这么个粗暴的家伙,标准的大笨蛋——”

“我讨厌‘笨蛋’两个字,”汤姆打断她,“开玩笑也不行。”

“笨蛋!”黛西则偏要讲。

席间她和贝克小姐不时窃窃私语,客客气气,讲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绝不絮叨,总有些淡而无味,就像她们素白的裙摆,和冷漠的眼神,毫无生气。她们在这儿——和我跟汤姆一起,她们只不过是在勉强取悦,抑或被取悦。她们懂得,晚餐很快就会结束,今夜也将过去,随时会飘散到不知名的地方。这和西部全然不同,西部的夜晚匆匆忙忙,一场接着一场,在失望中希望着,在纯粹中恐惧着,担心着宴席终将散去。

“黛西,你让我感到自己老土,”我一边坦承道,一边喝第二杯红酒,口感活泼而令人印象深刻,“能否聊点庄稼或者别的什么?

我这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谁知话茬却被出人意料地接了过去。

“文明都要瓦解啦!汤姆激动地嚷了起来,“我感到世风日下。看过戈达这家伙写的《有色帝国崛起》吗?

“为啥?没有。”我被他的语气震住了,但回答道。

“嗯,这是本不错的书,大家都该看看。书的主旨是,如果我们再不没留意,白种人就要——完全沉沦。都是有科学根据的东西,已经证明过了。”

“汤姆越来越渊博了,”黛西露出莫名忧伤的表情,说道,“他读那些深奥的书,书中的句子长长的。我们,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嗯,这些书都是有科学根据的,”汤姆不耐烦地瞥了她一眼,一个劲地说道,“这个家伙把整个道理都讲得一清二楚。至于是统治人种自己当心,还是其他人种掌控一切,得看我们自己的啦。”

“我们非打倒他们不可啦。”黛西一边轻声地说,一边对着刺眼的阳光直猛眨眼。

“其实你们应该搬到加州去——”贝克小姐一开口,汤姆就重重地挪动了一下椅子,打断她的话头。

“是这样的,我们都是北欧人种。我是,你是,你也是——”然后朝我眨眨眼,稍微一顿,才点点头,将黛西也包含进去,“——还不是我们这些人创造的一切构成了文明——哦,像什么科学啦,艺术呀,等等。明白吗?”

看他讲得那么认真,实在有点悲哀,即使他的自鸣得意一般,也更盛以往,甚至无以复加。差不多就在屋里的电话铃声想起,接着男管家离开阳台的同时,黛西抓住短暂的间隙,将脸凑近过来。

“跟你说点家里的秘密吧,”她热切地对我耳语,“就是那个男管家地鼻子,你想知道他鼻子怎么搞的吗?”

“洗耳恭听。”

“好,其实他过去不是管家,而是在一家纽约人家里擦银器,那家人有一套供两百人用的银器。他就从早到晚,不停地擦呀擦,结果他的鼻子就开始不行啦——”

“情况越来越糟糕。”贝克小姐提醒道。

“对,情况越来越糟糕,最后就不得不换工作啦。”

最后一抹余晖在她脸上驻留片刻,容光焕发中飘过一丝浪漫的意味。她的声音牵引着我,屏住呼吸,侧身倾听——就在此时,夕阳西沉,那一丝丝神采也消失殆尽,留下些许徘徊的惆怅,就像薄暮中的孩童,正恋恋不舍地告别热闹的街市。

这时男管家回到阳台上,对汤姆嘀咕了些什么。汤姆眉头一皱,向后推开椅子,一声不吭地走了进去。他刚离开,黛西就像突然想起什么似地探身向前,那声音跟唱着动听的歌儿一般。

“尼克,真高兴你来赴宴。你让我想起——一支玫瑰,一支玫瑰中的玫瑰。你说是不是?”她转向贝克小姐,求她附和,“一支玫瑰中的玫瑰?”

这也太扯了。我和玫瑰毫不相干。她只是随口而说,但却温情脉脉,仿佛真情流露,不经意间撩得你神魂颠倒。接下来,她突然把餐布往桌上一扔,满口抱歉地走进屋去。

贝克小姐和我相互匆匆一瞥,都不露声色。我正想开口,她就谨慎地坐直身体,发出“嘘”的一声警告。这时,一阵刻意压低的谈话声从里屋传来,听起来颇为激动,贝克小姐则夸张地伸长耳朵,想要听个清楚。无奈交谈声断断续续的,时而低沉,时而激昂,然后嘎然而止。

“你刚才说的这个盖茨比是我邻居——”我说道。

“别出声,我想听听怎么回事。”

“怎么了?” 我傻傻地询问。

“你真地都不晓得吗?”贝克小姐难以置信地说,“我还以为大家都知道呢。”

“我的确不知。”

“唉——”她迟疑了一下说道,“汤姆在纽约搞了个情妇。”

“搞了情妇?”我一脸茫然。

贝克小姐点了点头。

“这女人也真不识大体,偏挑晚餐时打来,你说是吧?”

我还没会过意来,汤姆和黛西就随着一阵皮靴的吱嘎声,和一袭白裙飘飘,双双回到桌边。

“真是太美妙了!”黛西强作欢颜地大声说道。

她坐下来,在贝克小姐脸上搜索了一眼,又看了看我,接着说,“我到外面看了一下,好浪漫哟。有只小鸟正在草坪上,感觉像是夜莺,它们许是跟着康拿或者白星公司的班轮来的,正无忧无虑地歌唱呢——”她也歌唱起来,“真是浪漫极了,汤姆,你说呢?”

“很浪漫,”汤姆附和着,然后惨兮兮地对我说,“吃完饭,要是天色还早,我带你去马房瞧瞧吧。”

里屋又电话铃声大作,简直心惊肉跳,黛西则坚决对汤姆摇了摇头。于是,不管马房的话题,还是其他所有话题,都化为泡影,飘逝到空气里啦。在支离破碎的最后五分钟,我记得,桌上的蜡烛又莫名其妙地点起了来。我真相仔细看看在场的每一个人,但又害怕触及他们的目光。我无力揣摩黛西和汤姆作何心思,但我仍然怀疑,即便贝克小姐看似不以为然,她也不能不理这位不速之客的刺耳铃声。 对某些人而言,这种情形似乎很有趣——但我的直觉却是,立刻打电话报警。

不必说,马房的事当然再也没提过。隔着几英尺暮光,汤姆和贝克小姐溜达进书房,死气沉沉的,一个像是守灵人,一个则像是完好的僵尸。同时,我表现得像个兴味盎然的小聋子,跟着黛西绕过一个接一个的游廊,来到屋前的阳台上。在冥冥暮色中,我们并肩坐到一把长藤椅上。

黛西双手捧着脸,似乎在感受它迷人的轮廓,目光慢慢飘进柔和的夜幕。我看得出来烦躁的情绪包裹着她,就问了一些关于她小女儿的问题,想让她平静下来。

“尼克,其实我们并不是很熟,”她突然说道,“尽管我们是表亲,可连我结婚你都没来呢。”

“那时我还在打仗没回来。”

“也是,”她犹豫了一下,“唉,尼克,我过得并不好,而且变得愤世嫉俗。”

显然她有话要说,我也正等着,但她却就此打住。过了一会儿,我才弱弱地把话题转到她女儿身上。

“我想她会说话吧,也——会自己吃东西,什么都会吧。”

“嗯,是呢。”她心不在焉地看了我一眼,“对了,尼克,告诉你生她的时候我都说了什么吧。你想听吗?”

“当然想。”

“我还是跟你聊聊我的体会吧——对一切世事。唉,她才出生不到一个小时,汤姆就不知死到哪儿去了。我从麻醉中醒来,有一种完全被抛弃的感觉,我立即问护士是男孩还是女孩。她告诉我是个女孩,我扭过头去就默默流泪。‘好吧,’我说,‘女孩就女孩。将来最好当个傻妞——在这个世上,女孩子最好的下场,就是做个漂亮的小傻瓜。’”

“你瞧,这世道真可怕,”她继续说着,对此深信不疑,“人人都这么认为——最高明的人也不例外。我非常了解。我什么地方都去过,什么世面都见过,也什么都经历过了。”她目光闪烁,目空一切地环顾四周,简直和汤姆如出一辙,然后冷笑着自嘲,“真迷茫——老天,我好迷茫。”

她话音一落,我就回过味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觉得她句句都虚伪透顶。我浑身不自在,仿佛整个夜晚都是骗局,有意引出我迷茫的一面。我等着她,果然,一会儿她就朝我看过来,迷人的脸上得意地笑着,就像在宣称,她属于某个上流圈子,她和汤姆都是其中的秘密成员。

屋内灯火通明,绯红暧昧。汤姆和贝克小姐一人占据沙发一头,她正为他朗读《星期六晚邮》——音调平板,语气缓和。他的皮靴闪闪发亮,她的金发则晕成柔光,随着她纤手一挥,灯光就翻过的纸页一起摇晃。

进屋的时候,她举手示意我们保持安静。

“未完待续,”她说着,将杂志往桌上一扔,“请见下期。”

她不停地晃动膝盖,上身也跟着挪了挪,顺势就站起来。

“都十点钟啦,”她强调,就像天花板上写着时间一样,“好女孩该去睡觉了。”

“乔丹明天有比赛,”黛西替她解释,“要去威彻斯特。”

“噢——原来你就是乔丹·贝克呀。”

“我总算明白她为什么那么面熟了——她那张娇俏脸经常躲在体育画报上瞅我,有时在阿什维尔,有时在温泉公园,有时又在棕榈海滩。我也听说过一些关于她的故事,一些令人生厌的八卦,不过具体内容早就忘光了。

“晚安,”她轻柔地说,“明早八点叫我好吗?”

“只要你起得来。”

“我会起来的。晚安,卡拉韦先生。再见。”

“你当然会再见面,”黛西附和着,“老实说,我还想做回媒人呢。尼克,要多来耍哟,我会安排——嗯——促成你们的好事。你懂的——就像一不小心把你们锁在衣柜里,或者打发你们一起乘小艇去海上转一圈等等,就这样啦……”

“晚安,”贝克小姐边上楼边喊,“我什么都没听见哦。”

“挺好的姑娘,”隔了一会儿,汤姆说道,“他们怎么能放她到处乱跑。”

“谁去管她呢?”黛西冷冷地问。

“她家里呀。”

“她家就一个千把岁的老姑妈。何况,尼克会照顾她呢,对吧,尼克?她今年夏天一定会常来这儿过周末的。我想我们家的环境对她大有好处呢。”

黛西和汤姆沉默地看了对方几眼。

“她是纽约人吗?”我赶紧问了一句。

“是路易斯维尔人,我们一起在那里度过纯洁的少女时代。我们美好又纯洁的——”

“你在阳台上跟尼克讲心里话了?”汤姆突然质问。

“有吗?”她望了望我,“我好像记不起来了,我觉得我们好像在聊北欧人种之类的。没错,我们就是聊的这个话题,不知不觉地聊就到这上面,一开始就直接——”

“尼克,别信以为真。”他告诫我。

我轻描淡写地说啥都没听到。几分钟后,我便起身告辞。他们送我到门口,并肩站在一抹愉快的灯光里。我刚点火发动汽车,黛西突然大喊一声:“等等!”

“我忘了问你件事,非常重要。听说你在西部订婚啦。”

“没错,”汤姆也关心地帮腔,“听说你定婚了。”

“无中生有。我哪来的钱。”

“可我们真的听说了,”黛西毫不动摇,令我惊呀的是,她又像花儿般盛开了,“我们听三个人说过,假不了。”

我当然明白他们指什么,不过我压根儿没订婚。实际上,我来东部的原因之一,正是那些四处乱飞的流言。为了留言就跟老友断交固然不可取,但若迫于留言而结婚也非我意。

他们的关心让我很感动,也让他们显得平易近人些——不过,我仍然深感困惑,只好无奈地开车回家。仿佛黛西刚才应该抱着孩子,冲出家门——但是她显然想都没那样想过。至于汤姆,对于他在纽约有情妇,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反倒是他会因一本书而消沉更让我诧异。竟然有东西能让他墨守成规而不能自拔,仿佛他那夸张的体魄再也无力支撑霸道的内心。

盛夏降临在旅馆的房顶上,驻足在修车店门前,鲜红的加油泵盘踞在灯影中。我回到西卵的住处,停车入库,坐在院子里闲置的压草机上。风散了,留下晴朗而喧嚣的夜,树上传来振翅的聒噪,大地风箱鼓动着青蛙,吹出阵阵生命之歌。月光里,猫儿的侧影一晃而过,我转头看它,却发现我并非独自一个人——五十英尺开外,一个黑影正从隔壁大楼的阴影中显现,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就那么站着仰望星空。那一派悠闲的举止,以及草坪上顶天立地的架势,告诉我他就是盖茨比本人,正走出来确定哪片天空非他莫属。

我决定和他打个招呼。贝克小姐在晚餐时曾提过他,那正好作为自我介绍的引子。不过,我并没叫他,因为他突然行动,露出想要独处的意思——他双臂往前伸,向着幽暗的海水,仿佛要捉住什么,尽管离他那么远,我仍能清晰地感到他在颤抖。我情不自禁,目光顺着他扫向海上——什么都看不清,唯有的一点绿光,也微弱而遥远,像是某座码头的一端。等我回首再寻他,他已消失不见,又只剩我一人,在躁动不安的黑夜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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