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融入这座城市。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来来往往陌生的人群中,我瞧得最多的人群竟然是穿校服的中学生。他们三五人结伴而行,穿着和我当年没多大差别的校服,白色运动鞋,挎着学生包,和大街上那些穿得千奇百怪的俊男靓女们划开了界限。不过,我想他们肯定也和当年的我一样非常嫌弃那一身装扮,穿多久都不会觉得那是自己的衣服。别人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就算穿着不喜欢、极难看的衣服,也遮挡不了他们身上焕发的青春朝气,我看到了他们脸上满满的胶原蛋白,还有一双双灵动清澈的双眸。十几岁的年纪,不需要胭脂水粉的修饰,就那样成为了我眼中的一道风景线。

下午约了一场面试,地图显示从家里过去只需要半个小时。想着昨天就没有好好吃饭,只用七片吐司撑了一天,所以今天会出门,无论如何也要在外面吃点东西呢。洗漱打扮后,出门时离面试还有三个小时。

在已然熟悉的那条街上,左看右看后走进了一家店。总告诉自己要尽量少吃肉,也忌忌辛辣,修身养性嘛,一直觉得自己太急躁了,但菜单上真是鲜少有令人食欲大增的蔬菜呀。点了一份吃的后,上菜很慢,我吃得也很慢,如此慢后还是提早了一个多小时到达面试地方。站在写字楼下,看了看涌动的人群,他们都是在周边吃完午饭后赶回公司的吧,三三两两的行人,他们都是白领吧,朝九晚五,有不受风吹雨淋的办公格子间。在我小的时候,干了农活干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就是这样告诉我的,好好读书,以后坐办公室。举目望去,大街上大半的人应该都是坐办公室的。我已经在办公室待过了大半年,如今只是换一个办公室而已。怎么办?我好像不喜欢,甚至不觉得白领就比农民好多少。性质都一样,谋生,生存是我们的本能,我们极尽所能,辛苦所做的一切也就是为了“生存”二字。不过,我一直还活在不切实际的浪漫想象中。主编以前就跟我说过,先解决温饱,再来谈你的理想。我也很多次告诉自己,快点醒一醒。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如果我能够忍受得了,现在就不会置身在这座新的城市了。

新环境里我依然迷失在自我,在阳光正好,提早一个多小时的写字楼下,我依然在审问自己许久以前就想不通的难题。或许生活真的只在别处,所以我总是有诸多不满的。

索性就不想了吧。

一时没有什么好消遣的,翻看了兔子小姐的公众号。对,兔子小姐是我的前同事,现在算是我的一位朋友,她的文字领地是在我辞职后她才让我入侵的。我跟兔子小姐之间的那些小打小闹可能有一天会慢慢从我的记忆中褪去,我可能会忘记细节,但我会永远都记得那些感动。

读到有一篇,里面算是有我吧,以同事的角色存在。看的我泪目了,立马转发给她,然后零零碎碎说了好多煽情的话,可能在情人节那天她想我想得落泪了,如今轮到我了。在这个我既向往又无比陌生的城市里,鬼知道,我在找什么,我想找一份熟悉感,我想找到一个怀抱,我想有人递我纸巾。兔子小姐曾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但我最终也“抛弃”了她,没有一起走到最后,因为那个最后谁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我们其实早就累了,但又被情感所捆绑着不能动弹。打破了那个曾经的平衡和稳定时,我们也终于都清楚自己失去了什么。

渺小的人和偌大的城市之间,会有什么故事呢?我和兔子小姐相遇在B城,以前主编还让我想过一本书的策划,主题大概是平行世界的另一个你,为副主编量身定做,一直很喜欢副主编呢,但直到我最后离开公司,也没能把这个策划写出来。总觉得主编和副主编的思维太跳跃了,我总是难以变得和他们一样有趣。哦,扯远了,想说的重点是,在和兔子小姐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天,看了兔子小姐那么多文字后,我在她身上还发现了自己,那种“我也曾经那样”“好巧哦”的时候越来越多了,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话说吧,开始相信星座学里的匹配,处女和金牛,绝配咧。(这里自动忽视性别。)

兔子小姐因为对B城的喜爱,所以义无反顾地辞了家乡的工作来到了B城,我才得以和她相识,如今她也依然还留在那座城市。

我也有对一座城市的热爱,所以我如今正和它在互相了解熟悉。兔子小姐写下的那篇让我站在人潮涌动的写字楼下失态的文字里有我在寻找的东西——归属感。哪怕我如此爱这座城市,但我好像还没法立即就融入它。

兔子小姐说:“如果你在这座城市有一个永远亮着灯的房子,是不是就有归属感了?”

嗯,或许吧。很想很想有那个时候,更想那个房子里住着我爱的人。

回到故事的开头,我想这个城市还有很多美丽的风景线,除了那些朝气蓬勃的中学生外,还会有些别的,以后都会一一撞入我的眼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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