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各家公司的财务都在忙着结账出会计报表,快的一号就能出来,慢的十几号也能出来,年底决算要盘点、对账等,报表出来的可能会慢一点。
如果是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各个子分公司单体报表出来后还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上市公司还需要审计。
但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出单体会计报表、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就可以了。
现实中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同一股东有多家公司,可能从法律形式上没有隶属关系甚至看不出关联关系,实质上是由同一个股东控制,这类公司是否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从会计实务的角度来看,只要工商登记或公司章程没有控制或被控制的关系,不需要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但从实质上来说,同一股东要想盘点自己有多少家底和资产以及整体经营管理情况,会有合并会计报表的需求。
只是这个需求不是必须要做的,如果股东没有提出来,基本是不做的。
从财务的角度来说,自己所负责的同一股东的多家公司的会计报表最好能做合并。当然,如果股东明确不需要合并会计报表的可以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