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俱乐部(二)-名词短语与冠词

名词短语

名词短语在句子中可用作主语、宾语、补语,以及介系词后面所接的宾语。名词短语中冠词部分很容易用错。
名词短语的常见结构:开头的限定词(Determiners) + 形容词 + 名词的单/复数形式。
开头的限定词用来配合名词短语中的其他部分标示出该名词的范围。它与名词词尾的单复数变化互相呼应,共同determine名词的范围。冠词就是Determiners中的一种。例如:
a new book 一本新书
many good students 许多好学生
his beautiful wife 他美丽的妻子
the best answer 最好的答案
those sweet roses 那些芬芳的玫瑰花
这几个名词短语都由三部分构成,即开头的限定词部分(a、many、his等),它决定第三部分(book、students、wife等)即名词部分的范围。中间部分(new、good、beautiful等)则是形容词,为依附在名词上的修饰语,是可有可无的元素。
其实,名词的三个部分,每个都可以省略。a new book,拿掉形容词,剩下a book,仍是一个正确的名词短语。the best answer,如果拿掉名词,剩下the best也一样正确,例如:
Of these answers, this one is the best. (在这些答案中,这个最好。)
读者从整个句子意思中可清楚了解到 the best 就是 the best answer 的意思。
甚至在those sweet roses中,可以把形容词和名词一起拿掉,只剩those,但仍是正确的短语。比如你指着一些玫瑰花,对花店老板说:
I want those. (我要那种的。)
老板肯定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什么时候不需要用限定词?

先看两个例子来找找感觉。把 many good students 中的限定词拿掉,剩下good students,仍是正确的。但如果把 a new book 中的限定词 a 拿掉,只剩下new book,就变成了一个错误的名词短语。为什么呢?

从语源学(etymology)的角度来看,冠词a/an可视为one的弱化(reduction)形式。也就是说,a/an就代表one的意思,只是语气较弱。a/an和one都交代后面所接的名词是“一个”的概念,如果该名词不适合以“一个”来交代,那就表明不适合加a/an,把限定词位置空着就ok了。相反,如果适合用“一个”来交代,但是开头却没有相呼应的限定词,这也不行。

回头来看看短语a new book,book是单数形态,因此要用限定词来配合标示它。如果只说new book,就是个不完整的表达。再来看一个不需要限定词的例子:
Unmarried men are a rare species these days. (未婚男性目前是稀有品种了。)
此例中,men已经清楚表明是名词复数了,自然不适合再加a/an来表示“一个”,这是就可以不用限定词了。我们也可以将此总结为:
复数名词表示某一类人或事物时,不需要用冠词。

不可数的名词不适合加a/an,就可以不用限定词了。例如没有具体形状,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名词(honest、bribery),以及形状不固定的物质名词(water、food)等。 例如:
Honest is not necessarily the best policy. (诚实不一定是上策。)
Fresh water is a precious resource in Saudi Arabia. (淡水是沙特阿拉伯的珍贵资源。)

定冠词the的用法

在语源学上,the可视为that或those的弱化形式。而that和those可用作指示形容词(注意,它们也可以用作指示代词),具有明确的指示功能。那么我们可以从同样的角度来理解定冠词the:凡是上下文中有明指或暗示时,也就是有“那个”的指示意思时,便要用定冠词the。
请比较揣摩如下几组例句:
I need a book to read on my trip. (我在旅途中需要带本书读。)
I have finished the book you lent me. (我已经把你借给我的书读完了。)
第一句中,a book只是one book或any book,没有特指哪一本。第二句大家一看都懂滴。

Modern history is my favourite subject. (现代史是我最喜欢的科目。)
The history of recent China is a sorry record. (中国近代史是部伤心史。)
第一句中虽然用modern限定了历史的时间阶段,但还算不上特指,或者说明确的指示。因为现代史的范围还是很大,世界的、中国的等等,所以不必加the。而第二句中有of recent China(中国近代的)附在后面明确指出是“中国的那一段”历史,够明确,所以须用定冠词the。

He should be home; I saw a light in his house. (他应该在家;我看到他家的灯亮了。)
Turn off the portal light. (把门口的灯关掉。)
第一句中a light后面虽然有in his house修饰,可是一栋房子中可能有十几盏电灯,看到一盏亮了,也只是one light,而非that light,因为无法明确指出是哪一盏。更重要的是,能感觉到说话人并不想强调具体是哪一盏灯亮了,只是想说看到有灯亮了。第二句中portal指明了灯的位置是大门口的,通常大门口只有一盏灯,所以其实已经指明了要关哪一盏灯,这时就要用the light。

先生对太太说:I'm going to the office now. (现在我要去办公室。)
公交车上,你对旁边的人说:Do you mind if I open the window? (你介意我把这扇窗户打开吗?)
这一组虽然上下文没有明确指出来,但有清楚的暗示,因为在对话的情境中,双方都心知肚明说话人指的是哪一个,所以要用定冠词the。

不定冠词(a/an)、定冠词the和名词复数用法补充(参考自薄冰《英语语法手册》)

当a(n)意为任何一个时,后接的名词就代表某一类人、动物或事物。例如:
A triangle has three angles. (三角形有三个角。)
A steel worker makes steel. (钢铁工人炼钢。)
A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马是有用的动物。)

定冠词the用于单数可数名词之前,有时是表示某一类人、动物或事物。例如:
The Chinese student of English is apt to make such mistakes.
(中国学英语的学生容易犯这样的错误。)
The compass was invented in ancient China. (古代中国发明了指南针。)
At the Children's Palace, some children learn to play the piano, the others learn to play the violin.
(在少年宫里,有的小孩学弹钢琴,有的学拉小提琴。)
The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马是有用的动物。)

当然,我们还可以用名词复数表示某一类人、动物或事物。例如:
Steel workers make steel. (钢铁工人炼钢。)
Horses are useful animals. (马是有用的动物。)

专有名词与补语位置

专有名词就是它所代表的东西只有一个,例如人名、地名等。
专有名词可以不用限定词,因为它所代表的对象只有一个,不适合加a(n)。如果你用a Genghis Khan来代表成吉思汗,那么你在这里指的是一个成吉思汗的意思,亦即暗示在此句中还有第二个成吉思汗存在,所以才特别需要标示是“一个”。如果只有一个存在,就不必这样标示了,只要说Genghis Khan,大家都知道你在说谁了。
如果一个名词不能加-s变成复数(或做不规则复数变化),那么它就不能加a(n),专有名词就是如此。

要判断一个名词是否是专有名词,有时候并不容易。例如:
There are five Sundays this month. (这个月有五个星期日。)
在这句上下文中,Sunday就不算是专有名词。再看一例:
I have an appointment on Sunday. (我星期日有约。)
在这句中,说话人指的当前这个星期,那Sunday就是唯一的,也就算是专有名词了。

放在补语位置的专有名词最难判断。补语和主语(或宾语)之间是同等的关系,如果主语或宾语是专有名词(例如人名),而其补语又和它同等,那么补语便也会被当作专有名词来使用,也就是说,在补语位置上的名词必须具有“唯一”的性质。例如:
Mr. Elson was president of the high school. (埃尔森先生曾是这所高中的校长。)
Mr. Elson是人名,且在该句的上下文情境中,他就是唯一的那个,没有第二个,因此是专有名词,所以就不能加-s,也不能加a。而补语位置上的president虽然是一个普通名词,但由于它和主语Mr. Elson是对等的,它们之间可以划上等号,因此把president当作专有名词来使用,不能加限定词。再者,从上下文情境中可知,在埃尔森先生担任校长期间,他应该就是唯一的校长。从句子意思上来看,也支持把president当专有名词来诠释。再看几例:
Some say he was a better president than Mr. Robert. (有人说,他当校长比罗伯特先生干得好。)
这句很简单,一看就知道是在拿前后两任校长做比较,即president可以加-s了,就不再是专业名词了。

Mr. Elson is also a member of the Council of the city. (埃尔森先生也是该城市政会委员。)
一个城市的市政会委员有很多人,这里只是交代他是其中的一个,所以这里的member并非专有名词。

当同位语做补语时,注意是否为专有名词。例如:
Mattin Wales, 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 at the time, wore a mustache. (马丁.韦尔斯,当时的足球队长,留有小胡子。)
其中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一般称为同位语,其实就是who was 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 at the time这个形容词从句的省略形式。主语who就是人名Mattin Wales,唯一的,因此是专有名词;而Head则是主语补语,也必须用作专有名词,所以不能用限定词。反过来从补语部分Head of the football team at the time表达的意思来理解,也支持这一点。

写主语或宾语的补语时,要注意推敲补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例如:
Clinton made Gorle campaign partner of the Presidential of election. (克林顿选择戈尔为总统大选竞选搭档。)
这句中,Gorle是宾语,且是专有名词,那么作为其补语的campaign partner也需要用作专有名词,因此没有限定词。反过来,结合句子情境来看,美国的副总统搭档也确实只有一人,因此campaign partner 也应该使用专有名词形式。

定冠词与专有名词

专有名词的定义是只有一个对象存在的名词。既然只存在一个,那就没有这个(this)、那个(that)的分别,也就不能加定冠词the。
如果你说this book,就在暗示还有that book的存在,所以这时才需要指明是this book,也就是the book。
专有名词和定冠词是有冲突的,且不能并存的。如果加了the,就表示这个东西有两个以上,也就不是专有名词了。

This is not the John Smith I know. (这不是我所认识的约翰.史密斯。)
句中暗示要么有另一个史密斯存在,要么是他还有一面,是我所不认识的,即不是我心中的那个史密斯。相当于有两个史密斯了,所以John Smith不能算是专有名词。再比如:
the Taibei 50 years ago (50年前的那个台北)
暗示和今日的台北不同了。不用多说,你懂滴。

接下来看看传统语法中被列为例外,要求大家背下来的一堆列表:
the Pacific (Ocean) 太平洋
the Atlantic (Ocean) 大西洋
the Indian Ocean 印度洋
the Mediterranean (Sea) 地中海
the Dead Sea 死海
这些只是省略掉了名词位置上的Ocean或Sea,只留下定冠词the和修饰语,并非专有名词用法的例外。其中the Indian Ocean未省略是因为省略后可能会误解为the Indian (这名印第安人);the Dead Sea未省略是因为省略后可能会误解为the dead (死人)。

the Philippine Islands -> the Philippines (菲律宾群岛)
the Alp Mountains -> the Alps (阿尔卑斯山)
这两个也并非例外,而是将名词部分省略,但名词部分为复数,所以将复数-s移到前面来了,只是一种很合理的省略方式而已。

the Mississippi (River) 密西西比河
the Titanic (ship) 泰坦尼克号
the Hilton (Hotel) 希尔顿酒店
这三个也不是什么例外,只是省略掉了名词部分,还原后即可看出它们都是普通名词,所以可加冠词。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美国
the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
这两个在名词位置的其实都是普通名词(States和Nations),并非专有名词,皆可加冠词。只有America才是专有名词,所以前面没有加冠词。

可以看出,所谓的专有名词用法例外其实都是省略掉了名词部分,只剩下了冠词和修饰语,所以它们不是什么例外,不是专有名词,只是做了省略的普通名词而已,所以前面可加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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