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旧诗情事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书香澜梦第74期“旧”专题活动。

昨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高中时那份刚萌芽就夭折的爱情。我梦见,我曾经爱过的小利消失在茫茫人群中,梦中的我惊慌失措、无能为力,只能埋进阿元的怀里肆无忌惮地哭泣,就像我们高中毕业时在公园那晚那样。

梦里,阿元愤愤地对我说:“你爱她,就该丢掉六十亿人类去把她找回来。”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因此当清晨醒来时,我立马在这句话的基础上写了一首小诗,以此祭奠我夭折的初恋——

我曾经遗失过风    遗失过雨
也曾经在麦田里
遗失过一粒干枯的泥
就像我一不小心 
遗失过一根你细柔的青丝
当我长大成孤独  时间已然觉醒
悔恨穿针
挑出我一根根如鲠在喉的刺
我不愿顺风寻风  不愿背海寻雨
也不愿霉变一仓的麦粒    仅为寻找一颗泥
可是  我多么愿意
丢掉六十亿人类    只为寻回丢掉的你

当我写完,按照习惯,会发给这首诗的所属者。可是这首为小利写的诗我没办法发给她,因为她只存在于一段我难以忘怀的往事。所以,我想到要发给阿元——我最要好的“兄弟”。

点击发送按钮之前,我特意想了想合不合适,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是首爱情诗,不是友情诗,不太合适。不过自从我结婚以来,已经有四年没跟阿元有过促膝长谈般的交流了。而且,因为房贷、车贷和生活压力的关系,我基本都没有主动找她聊过天。为此,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想必梦见她也是带有一定愧疚成分,于是下定决心将这首诗发给她以作弥补。最后,我在这首诗的结尾补上一句注脚:“(以兄弟的名义赠给我最挚爱的阿元)”

发给她没过多久,她就回复我了:“噢,小家伙。我读完热泪盈眶,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看到她的回复,我欣慰极了,马上打起字来:“怎么会呢。我昨晚还梦到了你,因此特意写了这首诗给你。”

“这恐怕是写给我的第一首诗吧。”

“得了,兄弟,难道我没给你写过?”

“噢,小家伙,要不是距离远,今天高低得整顿火锅。”

“火锅必须得有,兄弟,记着账吧。”

“小家伙,你的梦可真及时,早上我妹妹还给我发信息说她也梦到我了呢。”

“哇,兄弟,你是会分身术吗?”

“是啊,没想到吧,原来我的影子这么忙。”

“有没有可能是一万个人抢了你的影子入梦,只是还有九千九百九十八个人你不知道而已。”

“小家伙,你完全没变嘛,还是这么有诗意。”

“那当然,你呢?”

“我一切都没变。”

“兄弟,用你回赠的诗证明吧。”

我想着按照她精雕细琢的习惯,至少也要等十分钟才会给我回复一首诗,不料对话框一下子就冒出气泡来,我一眼就看出她把我写给她的诗复制粘贴后又发了一遍。

“嘿,你不会这么敷衍吧。难不成你再次抛弃了你的爱好?”紧接着,我发了几个表示愠怒的表情包。

不到两分钟,她就回我信息了,是一首小诗——

虽然我们不常一起    也不常联系
但总有一种悸动    系在心里
风乍起时
我的心房一被敲击  我就知道
吹过我的风已经吹给了你

“你果然是我没变的兄弟。”

然后我们就聊起了这四年的社会动荡、生活的奔波疲惫,最后聊到了我要小宝宝的事。

“小家伙,你们还没准备要小宝宝吗?”

“今年在准备,明年大概率瓜熟蒂落。”

“小家伙,我一定要当小宝宝的干妈。”

“得了吧,你还是先找个男朋友再说。”我打趣地回道,并在后面追加一排滑稽的表情。自从高中我们俩的初恋都夭折后,她就再也没有过新的恋情。但在我的回忆里,她的初恋事迹跟我的初恋事迹应该没什么两样,十多年过去,我都结婚四年了,没来由她还对那段感情无法忘怀啊。我见她迟迟没有回复,担心我的语气过重,毕竟三十岁上下的人了,肯定有过被亲朋好友催婚的烦恼。我想着该怎么安慰她,想了很久,迟迟没有想出理想的句子来。又过了一小会,她终于回道:“我还在等一个迟迟未到的人,就像你给我的诗中写的一样,我把他丢在茫茫人海啦。”

“兄弟,丢掉六十亿人类,赶紧把他找回来吧。”

“噢,小家伙,领导来了,摸鱼结束,我得干活了,再聊。”

聊起阿元,就有很多往事在我脑海里盘旋。

我跟阿元是初中同学。初一时,我俩是同桌,她比我大一岁多,比我高半个脑袋。虽然我在班上身高并不低,但站在她的面前,永远都像是她的小弟。而她也因为这个原因,从初中开始就叫我“小家伙”。最开始时我很反感,常常回怼她:“哼,不就比我高吗,有什么了不起,我只是还没有到长身高的年龄。”

阿元做个鬼脸,吐着舌头说道:“小家伙,恐怕你永远也比我矮了。你要知道,你会长高,难道我就不会长高吗?”

我没法反驳她,事实也确实如此,哪怕是现在,她也比我高半个头呢。就为这个事,我们俩经常斗嘴,总是一副相互看不惯的样子,但是又乐在其中。阿元在班上可以说是大姐头,如果要描写她的轮廓,我觉得用虎背熊腰,牛高马大来形容都毫不为过。我那时候就用过这个方式来打击她:“嘿,母老虎,我看你改改名字吧,别叫阿元了,改名叫孙二娘吧!”话一说完,她就抽出作业本朝我脸上招呼,其动作之快、力道之猛、面庞之痛,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我能跟她成为好兄弟,自然跟这些日常的打闹和那些趣味盎然的事情息息相关。

那时候,镇上中学的操场有一大排合抱的香樟树,高耸入云、枝丫繁茂、绿叶葱茏,夏天时,它们撑开一排排遮阳伞,为大半个操场遮阳挡雨。当然,枝繁叶茂也引发一些新的问题,那就是除不尽、杀不穷的毛毛虫,尽管你能随时能看到园丁们马不停蹄地朝着树干和树叶喷洒农药,但总有诸多漏网之鱼。在这个时候,男同学们的乐趣就来了,他们总会趁下课时间在操场里抓上一两只,悄悄放到女同学课桌上,等待着欣赏女同学们回教室被吓得花容失色的模样。

不过班里没人敢将毛毛虫放到阿元桌上,因为没有人不怕她高大魁梧的身材和强劲有力的巴掌。当然,只有我是个例外。哪怕我知道会挨她的打,我也要报复她,出一口气,谁让她戏耍我是“小家伙”呢。

于是我在香樟树下左右寻觅、精挑细选,终于捕捉到一条最大最有活力的毛毛虫,趁她上洗手间的间隙放到她桌子上。我趴在自己的座位上翘首以盼,甚至已经设想出她被吓得魂飞魄散或者若木鸡的样子。我等了好几分钟,都要上课了,她还没来。我将爬到桌子边缘的毛毛虫拨回桌子中央,继续等待,甚至感觉时间一下子变慢了好多。

当她蹦蹦跳跳朝课桌前进时,我内心的狂喜早已按捺不住,捂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怀着狐疑的表情盯着我,直到看到书桌上蠕动的毛毛虫时,先是愣了两秒,然后抽出一个作业本,大惊失色地朝外跑去。这倒是令我意想不到,按照正常情况,她肯定会用抽出的作业本朝我身上招呼,要知道,我连抵御的姿势都准备好了。再不济,跟众多女生一样,被吓个仰八叉也不会令我感到意外。

“人大胆小,哈哈。”我捂着肚子嘲笑她。

从那以后抓毛毛虫放到她的桌子上,成为我为数不多的碾压性胜利的快乐。每一次她看见毛毛虫,也都涨红脸尖叫着朝教室外跑去。当然,每次上课前,我们都会把毛毛虫拎起来扔出窗外,避免被老师发现而挨戒尺。

在第二年的夏天,我撞见一件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那天是一节体育课,天气炎热,我跟男同学们在操场上光着膀子,顶着烈日打篮球,阿元和另一个女同学坐在篮球场外的阴凉处观摩。突然,那个女同学尖叫着跳了起来,当我们跑过去时,发现阿元手中拎着一只毛毛虫,她笑着对我们说道:“没事,有一只毛毛虫掉到了她腿上,啰,就是这只。”说着她还抬了抬手,朝我们示意。

读者们,你们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惊讶程度和受到了侮辱后的愤怒程度,那种心情使我脸蛋上的汗水灼烧了起来,就像是天空中的太阳在我的脸上复制了一份。

这个家伙,平日里害怕毛毛虫的表现竟然全是装出来的。我伤心极了,觉得我那为数不多的欢乐让我变成了小丑。那件事让我很生气,甚至有一个月没有理她,而且直到初中毕业,我也不干抓毛毛虫的蠢事了。阿元看出问题所在,总变着法子讨我发笑。

“嘿,小家伙,”她做着鬼脸,故意不协调地摇晃着脑袋,杵在我的脸前说:“我的演技是不是非常棒,感觉我完全可以荣获诺贝尔影帝奖。”

我猝不及防,噗嗤一声,把唾沫都给吐飞了出去:“嘿,傻子,那叫奥斯卡金像奖。”

后来我跟阿元成为了铁杆朋友,她依旧管我叫小家伙,并且锲而不舍地让我叫她姐妹,我当然不服气,于是只管叫她兄弟。

在初三时,我被林徽因的那首《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深深吸引,从此爱上诗歌。我这个爱好感染了她,让她也对诗歌如痴如醉,尤其是在早读课上,我们摇头晃脑,齐声背诵,一片和谐。有时候,我们会自己写一些自认为不错的诗——不过大多数都是一两句无关痛痒的俏皮话——写完之后还沾沾自喜地向对方朗诵。比如:

“噢,我最挚爱的兄弟,跟你一起历经千帆,才可能乘风破浪。”

“噢,夏天啊,你何时把烈火注入到我的身体,如同那火辣辣的友谊。”

“......”

就这样,在欢快的语调中,我们很快就来到了高中。

高中时,我们上的是同一所学校,当然,也是县城里唯一的高中,但是我们不在同一个班,甚至连教学楼都不在一栋,不过这挡不住我们如火般炽烈的友谊。

我那懵懂的夭折的爱情就是从高中开始的。

那是个三月天,可谓是春来花放日初暖,柳条泛绿风清扬。在上学的路上,我看到街道上一高一矮的背影,高个子毋庸置疑就是阿元,她走路的姿态对于我来说简直不要太熟悉。我一边追上去,一边喊:“阿元,阿元。”阿元回过头露齿而笑:“嘿,小家伙,你要迟到了。”

随后那位矮同学转过头来,她顶着波波头,两边齐颈乌黑的发梢内卷,托着她带着婴儿肥的圆嘟嘟的脸蛋,忧郁的眼神从圆圆的瞳孔中倾泻而出,直击我的心房。我瞪大眼睛,仿佛看见一幅一只楚楚可怜的布偶猫向我微侧脑袋求食的图画。

“兄弟,我......迟到......难道你不会......迟到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矮个子,同时矫揉造作地晃动着臀部以展现我的健壮体格,凛凛威风。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的模样估计跟一条看见了主人,不停摇晃尾巴的小狗一样滑稽可笑。

被我这么直勾勾地盯着,矮个子脸上红潮涌现,气呼呼地扭过头跑了,扔下我跟阿元在风中凌乱。

那个女孩叫小利,是阿元的同班同学。自从见到小利后,我的魂就被她圆圆的脸蛋和楚楚可怜的眼神给勾了去,导致我经历了好几个夜晚的辗转反侧。我把这个事给室友一说,他们就说我陷入恋爱泥淖了,甚至还给我出了很多表白主意。

后来在跟阿元的聊天中,我得知小利学习成绩优秀,喜欢阅读,尤其热爱文学。我狂喜不已,感觉我的爱情之未来立马明朗起来,甚至已经幻想起我跟小利拥抱亲吻的画面。因为我对自己的俊朗面容、高挑身材和文化素养还是非常自信的。于是,我写了一封信打算向小利表白,但转悠了几天都没找到机会。

一天下课时,在小卖部外面碰到阿元时,我灵机一动,决定通过她向小利发起爱情攻势。

“嘿,兄弟有难,你是不是应该两肋插刀。”我用惯常的语气对阿元说道。

阿元转了转眼珠子表示疑惑,然后一拳一掌向我作了个揖,装模作样地说道:“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兄弟,我恋爱了。”我昂首挺胸,望着天空一团缱绻的白云,从衣兜里取出一张折成心形的信纸递给阿元,那里面是我摘抄的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

阿元呆在原地,瞪着句号一般的眼睛,惊讶得像是被我劲爆的消息石化了一样。待我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才回过神来,随后满脸通红地接过信纸,语气涌现出止不住的快乐,回道:“不会是......”

看到她喜不胜收的样子,一定是为我感到高兴,我打断她:“没错,转交给小利吧,给她说,我期待她的回信。”然后我踮起脚尖拍了拍阿元的肩膀,有模有样地模仿着抗日剧中的台词:“兄弟,组织交代的任务就看你的了。”

刚说完,上课铃就叮铃铃地响起,害得我没听到阿元的回复。她一把捏住信纸快步向她的教室跑去。我大声喊道:“靠你了。”看到她扬了扬手,我心满意足地拔腿跑向我的教室。

自从信给出去之后,我每天都期待着回信,甚至连觉都睡不着,脑袋里满是我跟小利牵手拥抱的画面。但是我的信像石沉大海一般,毫无半点痕迹。

我只能主动找到阿元了解情况,她写了一张纸条给我说:“你得写自己的诗,别人的诗怎么能打动她呢。”我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立马打消心中的疑虑并努力地憋出一些表白的诗句来。当然,绝大多数都是些直白的句子,迫于时间久远和难以启齿的缘故,我就不贴它们了。

小利第一次回信时,我高兴坏了,觉得爱情的曙光已然来临,这种兴奋感和幸福感太过强烈,以至于我对回信的内容都失去了兴趣,尽管信中只写了一句话——让我们好好学习,考上最好的大学吧!

我把这封回信作为我学习的最大动力,加之高中的学业任务确实繁重,因此,后来的大多数时间我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不过,通过阿元转交情书的活动依旧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有一次,在我让阿元转交一封情书时,她战战兢兢地递给我一张对折的信纸,说道:“小家伙,我也恋爱了。我也要给他写情诗,你比我写得好,帮我参详参详。”

听完我惊呆了,当然,我的内心为她也找到爱情感到由衷地高兴,我表示大吃一惊,随后地打趣道:“噢,兄弟,是哪位帅哥?赶得上我分毫吗?”

“臭美,你脸皮可真厚。我的男神当然比你帅多了。”

“我倒要看看他能不能跟我掰个手腕,什么时候介绍我认识?”

“八字还没一撇呢,小家伙,等我追到手的时候再告诉你,还是先帮我看看诗吧。”

在我高中的日记里还记录着她的第一首情诗——

遇到你是注定的
没有海选    没有刻意
我不停地彩排靠近你
幻想把一切对话变成喜剧
为此    我练习所有与你有关的
对白和文字
可是啊    我就要越界了
我害怕你的拒绝
让我这个配角退场为悲剧

说实话,我不太看得懂她要表达的意思,这看起来不像是对一个喜欢的人的告白,反而像是对失恋的控诉,于是,我当面向她指出:“兄弟,你这文笔太丧了。表白,应该要阳光一些、大胆一些;表白,就应该长驱直入、直捣黄龙。”

她采纳了我的意见,又写了一些欢快的表白诗。在后面的一段日子里,我们就这样形成了相互交换情诗以及情书的习惯。我写好了,会交给她提意见,并转给小利。她写好的也会交给我提意见。这期间,小利偶尔会回我一两封,但都是些普通寻常的内容,例如“我只想认真学习”、“我要考全校前十”,我在寥寥的几封回信中逐字寻找,期望找出任何一个关于“同意”和“不同意”的字迹,但都没能如愿。她既没有接纳我的求爱,也没有直接拒绝我的意思。但我心里想着,没有拒绝那就是最好的回复。

“我觉得她心里是有我的。”我得意洋洋向地向阿元分享我有理有据的分析。

“祝你如愿。”阿元语气不快地回道,说完后还撇了撇嘴。

“你呢,战况如何?”我好奇地问道。

“唉,我啊,可没你那么幸运了。”她唉声叹气,嘴里吐出的伤感与平日里活泼的气氛大相径庭。

“不是吧,兄弟,咱俩的魅力在同龄人中不数一数二,排个第三怎么都有戏吧。你一直不说,你的男神到底是何方神圣啊,是哪个班的?”

“他呀,嗯,不是我们学校的,算是我的青梅竹马吧。他或许只把我当姐姐,不愿意接受我的爱情吧。”她边说边躲藏我的目光,我看得出来,她没有初中时那种无忧无虑的表情了,这爱情可真是无情啊。

“别担心,兄弟,正所谓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要你坚持不懈地用你的糖衣炮弹轰炸他,哪怕他的心是石头做的,也能把他给轰碎掉。”我乐观地安慰她。

“噢,小家伙,你是不懂女人心的。”

“可是,我懂男人心啊。”

后来,我们很少坐在一起互诉衷肠,因为时间很快就到了高考。出了高考成绩之后,我鼓足勇气约了小利,那晚,我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紧张得说话都结结巴巴地:“小利,你......愿意成为我的......诗吗?”

小利没有犹豫,不厌其烦地回绝道:“不,我不喜欢你的诗,也不喜欢你。要不是因为阿元,我都不想见到你。”

哦,天呐。她竟然是那么直接,那么无情,不给我一丁点儿喘息的余地。两年来,我为她精心创作的诗歌竟然没有一首能打动她吗?那可是我寝不聊寐、呕心沥血的杰作啊。

“你别来纠缠我了。”小利猛地站起来转身,甩飞她的短发,那圈内卷的黑得发亮的头发一下就黯淡无光了,大概是我的泪水冲淡了她的发色。

那天晚上星光灿烂,灯火通明,月光、星光与灯光却在朗朗乾坤之下狼狈为奸,勾结在一起鞭挞我的尊严,嘲讽我的失恋。

当阿元找到我时,我正坐在公园的石凳上努力拦蓄我那一眶泪水。她默默无言地靠着我坐下来,静坐了很久之后才开口说:“我找了你好久。”

“阿元,你是来可怜我的吗......”没等我说完,她一把将我搂在她怀里,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决堤成两条河流。

“小家伙,她不爱你,是因为她没有眼光,不懂得欣赏你。这样的人不值得你爱。”

“太伤人了,她怎么都不婉转一点呢。”我控诉道。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呢。”

我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坐在地上,像一个小孩子向大人索要玩具那样一边嚎叫一边蹦跶双脚:“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

阿元沉默了一会,我在嚎叫的间隙中听见她也哭了起来。我埋怨道:“你跟着哭什么劲?”

她抽噎着说:“我也失恋了。”

我扭过脸,抬头望着她,她的脸在星空下与月亮融合了。

“你的男神也拒绝你了吗?”

她看着我,眼里的泪光融化了,似乎被月光包容进去,她轻声细语地回我:“不,他还是没有直接拒绝,但我给他写的诗至始至终都没回复。”

我看着她抬头望向深邃空旷的银河,两行眼泪在银河里闪烁。

“噢,阿元,我们真是难兄难弟。”我大哭着站起来,像一个小女生一样再次躲进她的怀里。

她把下巴搁在我头上,捧着我的脸说:“是啊,我们或许永远都会是兄弟。”

“没错,我们永远是兄弟。”

“你真是傻瓜。”

“你怎么还骂人呢?”

后来,我们没有再说一句话,他捧着我的脸,我搂着她的腰,我们的哭声不谋而合地奏响,那些从哭声和眼泪里泛起的忧伤大概将夜虫和星星都感染了,它们静默着,为我们夭折的爱情降旗默哀,没有言语,没有动作。

读者们,直到现在回忆起来我才意识到,我将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沉浸在学习和小利身上,完全没留意到,平日里那么坚强的阿元竟然也有如此柔情的一面。是的,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得那么伤心,就如同我的伤心一样。这充分说明,她说她失恋是真的,并不是为了安慰我编造的。

后来我们各自上了大学,我来到重庆,她去往上海。虽然隔得很远,但我们依旧时常通信。在大学起初的一段时间里,我们俩都很默契,对爱情闭口不言,仿佛任何一个与“爱情”相关的词组都会勾起我们痛苦的回忆。这种默契甚至已经蔓延到了“诗歌”身上,没错,我们连诗歌都闭口不谈了。

直到我在大学里遇到阿尘,在长达一年半的相处后,阿尘将我从失恋的悲伤中拯救了出来,没错,阿尘向我表白了。我既兴奋又激动,心中充满了从来没有感觉到过的,被人求爱的那种幸福。这样激动的消息肯定要通知我最好的兄弟,于是我首先打破了我与阿元之间的默契,我给她发信息,说:“阿元,我恋爱了。时间会抚平一切,它会让我们找到更爱的人,找到愿意守护我们一生的人。我从未感到如此地幸福,我相信,你也会遇到你的白马王子。”

出人意表的是,阿元的回复显得很冷淡:“那就恭喜你了。”她甚至连“小家伙”也没发,我感觉到不对劲,于是问她:“兄弟,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她回复我说身体不舒服。而后我看见她发了动态,是一首北岛的诗——

那时候我们有梦

关于文学

关于爱情

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们深夜饮酒

杯子碰到一起

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我之所以对这个动态印象深刻,是因为正如我首先打破了不谈“爱情”的默契,阿元首先打破了我们不谈“诗歌”的默契。

时间飞逝,一溜烟,我们就大学毕业了;再一溜烟,我就要结婚了。在结婚前的这段时间里,我跟阿元一直没有见过面,但仍旧保持通信,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通信频率越来越低,交心的内容也越来越少。而且令我意外的是,从高中毕业后,她就再也没有遇到心仪的男神。

在我结婚的时候,她从上海乘航班来现场参加了我的婚礼,由于婚礼的事情繁忙杂乱,我没能好好跟她叙旧。但她苍老了好多,整个人变得极为瘦弱,再搭配她高挑的个子,就像一根晃悠悠的行走着的竹竿,完全没有了年少时的强健。而且,她的脸上已经看不到一丁点年少时的活泼和稚嫩,看得我心疼极了,甚至差点脱口而出:“没想到孙二娘变林黛玉了。”

她因工作繁忙,当天参加完婚礼后就要飞回上海。离别时,她先给我的新娘阿尘一个拥抱,我看见她眼角噙着泪花对阿尘说:“请好好爱这个小家伙,他是个不懂爱的人。”

我听得清清楚楚,但对她说的话始料未及。我心里嘀咕道:“嘿,兄弟,我可是结婚之人,倒是你,到现在还没有男朋友,不懂爱的到底是谁呢?”我本来想说出来,但想到大喜之日不适合斗嘴,也就放弃了。随后她走到我面前,伸出双手前先问了问阿尘:“我可以抱抱他吗?”

阿尘回道:“当然可以。”

她站在我面前注视了良久才伸出手环抱着我的肩膀,声音有点抽噎,但又像是喜极而泣:“噢,小家伙,你会幸福的。”过了一会她松开我,侧向阿尘说:“你要好好爱她,她是个值得爱的人。”

至今离我结婚也有四年了,这四年里,我们仍旧保持通信,但正如文章开头所说的,生活的压力迫使我们不再有促膝长谈般的交流了。但是,我们的友谊之光却依旧在闪烁。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59,219评论 4 362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67,363评论 1 293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08,933评论 0 243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4,020评论 0 206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52,400评论 3 287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0,640评论 1 219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1,896评论 2 313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597评论 0 199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4,327评论 1 244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0,581评论 2 246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2,072评论 1 261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28,399评论 2 253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3,054评论 3 236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6,083评论 0 8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6,849评论 0 195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35,672评论 2 274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35,585评论 2 270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