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
#网红卖崽青蛙上海落网#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①
上海柔性执法?
▽
此前。
5月10日。
上海。
网红青蛙街头营业。
遭执法人员严厉制止。
5月12日。
据上海新闻广播、《民生一网通》等报道。
网红“卖崽青蛙”到底做错了什么?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徐志虎在本台的《民生一网通》节目中回应。
“卖崽青蛙”实际还是在兜售玩具。
“根据去年12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
个人和单位禁止擅自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
但是允许区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划定特定区域,在这里规定业态、规定时段,从事一些设摊经营的活动。
像这种行为,就属于擅自兜售物品的行为。
所以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实际上对行人、对环境也是种干扰。”
不过徐志虎局长也表示。
对于“卖崽蛙“这样的情况。
一般还是会采取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这些新业态对社会影响比较小的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一般还是提倡采取教育、约谈警告的这种办法来解决。
如果前期整改了,没有造成很坏的后果,那么基本我们还是提倡免于处罚。”
徐志虎强调。
放开不是无序放开,在推动城市“烟火气”的同时,要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务能级。
无独有偶。
3月5日。
江西。
卖崽青蛙“被绑”。
据说这是官方友情出演的“科普视频”。
②
天下青蛙一般“黑”?
▽
1月11日。
@荔枝新闻 消息。
7日晚。
一个“青蛙”人偶小贩在柳州一夜市出入口卖小气球,执法人员以违规摆摊为由拟暂扣他的气球,从而引发争执,许多路人帮忙跟城管说情。
视频网上发酵后不少网友对“青蛙”小贩报以同情,也有人表示“青蛙”小贩在街头很可爱。
柳州城中区城管工作人员回应。
“青蛙”小贩属占道经营,不能因为比较可爱,比较萌,就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建议去便民市场摆摊。
“青蛙”小贩说卖气球是主业,每天能挣200元,但近期不出去卖了。
3月6日。
浙江杭州。
一只“卖崽蛙”被城管抓住,城管让其“面壁思过”。
3月26日。
安徽合肥。
一名身穿青蛙服饰的小伙子在街头出售青蛙崽时。
突然遭到几位城管执法人员的追捕。青蛙人先是一愣,随后快速奔跑,城管在后追赶不及,场面一度热闹欢脱。
4月2日。
浙江宁波。
海曙区交警正在路口执勤。
发现有人穿着“网红蛙”的人偶服,骑着电动自行车出行。交警将其拦下,发现骑车的是一名男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于是。
交警对其违法行为处以20元罚款。
之后。
男子在交警教育下将头套摘下,佩戴好安全头盔后骑着电动自行车离开。
③
法律怎能厚此薄彼?
▽
当然。
也不止是上海这么“任性”。
2023年4月14日。
辽宁,大连。
庄河市光明山镇北关村的原报账员苗某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238名参保村民的合医参保费共计4.284万元占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费用,在信息录入时没有把这238名村民的信息录入新农合系统。
金额确实不多。
但是影响范围可不小。
结果。
仅被留党察看。
早前。
2022年8月7日。
辽宁省盘锦市一名76岁的老人出门遛弯,却遭遇了一场悲剧。
一辆无牌照的黑色轿车从后面撞倒了他,然后将他拖上车,不久后将他抛尸江中。
最终。
这名嫌疑人在多项罪名并罚的情况下,只被判处了6年半的有期徒刑,外加71542.8元的罚款。
更早之前。
2015年至2019年间。
被告人江某葑在担任长汀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被告人江某荣在担任长汀县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伙同该村其他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项目工程的方式,套取该村集体资金,所套取资金由被告人江某荣保管。
其间。
被告人江某葑个人或伙同江某荣将其中12.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被告人江某荣个人或伙同江某葑将其中8.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2020年9月14日。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披露。
该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江某葑、江某荣职务侵占一案。
被告人江某葑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江某荣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这是21世纪版的“刑不上大夫”么?
最后。
我们再聊几句。
世界之大。
竟容不下一只卖崽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