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者的信仰

我看过一篇文章说,Facebook的创办人马克.扎克伯格不仅仅是一个网络天才那么简单,他的成功之处是在于他巧妙地串联了人类交往欲望的那根神经。在我们的生命之中,蕴藏着的大量孤独,所以内心深处极度渴望他人的同在。我们会不停地在Facebook上更新自己,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我们的存在。我觉得这个观点很有意思,我发现人类有一种本能的恐慌,就是我们害怕被忽视,所以我们需要被注意,被关怀,过群体的生活,即使在虚拟的网络上也是如此。巴尔扎克说人最怕精神上的孤独,我有过一段精神孤独的日子,那感觉袭来的时候让人很不好过,如同挣扎在泥沼之中。要命的是孤独会如同影子一样跟在每个人的屁股后面形影不离,赶都赶不走。

内心孤独的日子里我也曾在网络上打发时间,我渴望有人进入我的生命。我原以为这样会好过些,我有不少的网络朋友。我跟那些陌生的人交流,聊深刻的话题,有时甚至恍惚对方是你心里的影子,明了你的心意。但实际上这根本没用,每次在关上电脑的瞬间,你会发现那些Soulmate根本同你的生活扯不上关系,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存在。

认识神之后,我也会想神是否存在孤独感,偶然地失落和无处倾诉。我知道这么想很奇怪。有人说神的丰盛无法形容,我弄不清楚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概念,我知道神愿意为每一个孤独的灵魂付上巨大的代价,让他们不再孤独。几年前神的恩典呼啸着飞过我的生命,占据了人生的制高点,撼动着过去的一砖一瓦,让我进入他的丰盛。不过在进入丰盛前,我就一直在另一种生活的里面摸爬滚打,当然这些事都发生在出国之后。

最近我跟一个女生朋友聊天,我聊起在新西兰的生活。我猜她大概想从我这听到新西兰美丽的天空,清爽的空气,夏天暖暖的海风,但我的感觉不被这些事所牵引。我的记忆中只记得自己曾经像是丢失在人生的死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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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奥克兰住了很多年,那里是个安静的地方。风会掠过海平面,卷动着水气漂浮在空中。当太阳落下之后,夜幕渐渐笼罩整个城市,我喜欢光着脚在家附近散步,感受着脚底的冰凉,呼吸着混杂了海水与植物味道的空气。

这里四季都与大部分国家相反,12月是正值最热的时节。圣诞节一到,我跟朋友们顶着烈日,穿着短裤和拖鞋,走在人群中参加庆祝游行。这里只有人工雪花,在游行方队的中间撒来撒去,于是人们就顶着零上三十几度的高温,兴奋地欢呼“圣诞快乐”。这里晴天的时候天空永远湛蓝无比,是那种清澈至纯的蓝色。从Skytower上眺望的城市中的港口,无数的白帆停靠在岸边,远处的海水泛出一片绿色,我就觉得没有比“千帆之都”更适合形容奥克兰的名字。海边很美,我跟朋友一起到Mission Bay散步,傍晚的夕阳映照下的海面泛起波纹,海鸥成片成片地散落在附近。我们一边吃着激凌,一边走回沙滩旁边的石台上坐在那里打发时间。我们能耗费大把的时间在海滩上,吃完后我们望着远处金黄色的海,吹着温暖的海风,久久地在岸边踩着沙子走来走去。

这里的人们喜欢英式橄榄球,队员身上不穿保护衣服,只穿短袖衫和短裤在场上横冲直撞,每个人都为之疯狂。有一段时间我住在体育场附近的公寓里,周末有国家队比赛的时候,家家户户就会亮出All Blacks的队旗,并且在家门口挂上“泊车5元”的牌子。出赛场里常常传出巨大的欢呼声浪,如果胜利了,人们就会占领所有的酒吧彻夜狂欢。

但这只是我生活中很少的一部分,至于我,我会喜欢这里的一切,但学校除外。大部分时间里,我认为我不适合读书,从小到大都是,所以我经常缺席老师的课程,或者只有在午饭的时候才会出现在校园里面。好在我的成绩还不错。我之所以会去学校,是因为我已经交了学费,但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能在这里认识不少朋友。当然都是可以在一起喝酒聊天的朋友,在国外读书的日子很容易让人厌倦。我们中间为首的是Tommy,也是我迄今为止最好的朋友之一。Tommy家境阔绰,出国的读书的时候还买了一栋公寓用来住,那里成了我和所有朋友的大本营。他喜欢让家里变得热闹,所以每周总有几天会有一大堆人来到他的家里面。每个人都会带上成箱的啤酒,我们会开一个纵酒的派对。我们喝酒的场面通常比较疯狂,大家会跟随着Tommy举起酒瓶,一口气喝道一滴都不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喝酒,总之大家就是喜欢一瓶一瓶地这样喝下去,直到把冰箱里所有的啤酒喝完,把所有的香烟抽完,或是有人顺着楼梯滚下去,倒在厕所里面起不来,聚会才算是结束。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喜欢酒醉的感觉,沉浸在眩晕中有助于我忘记各样的烦恼。一群的朋友连同酒精会让我兴奋,派对的时候我坐在椅子上看着每一个人,大家都喝得晃晃悠悠,觉得如同晃动的电影一般不真实。我就觉得这样很好。酒醉很好,派对也很好,我不用去想读书和前途之类的事情。我只想躲在酒精里面,而不是课堂书桌的后面。那会儿我整日抽烟,右手夹烟的指头被熏得焦黄。

认识Billy的时候,他刚从澳洲游荡了两年回到奥克兰,中间辗转还去欧洲逗留了很久。他是Tommy的朋友。Billy是那种一点都受不了被约束的人,认识他的那天是在Tommy家的客厅里,手里提着一整皮箱的香烟。他戴着一顶棒球帽,蓄长的头发从帽檐的边上露出来,嘴边留着几天没刮的胡子。我们握手彼此介绍时,他的中文有点不太灵光。Billy总是在抽烟,他说不抽烟的时候就会觉得紧张,所以他嘴里永远都会叼着一根烟。那会他住在Tommy家里,我们就整日在一起抽烟喝酒,打发无聊的时间。

一天晚上的时候他拿出大麻,用刀子细细切开,掺到烟丝里面,然后放在烟纸上用卷烟器卷好,递给我和Tommy一人一根。我跟Tommy从来没抽过这玩意儿,觉得有点兴奋。Billy保证说我们肯定不会上瘾,于是我俩就接了过来放到嘴里。我发现这味道比我想象中要难抽得多,Tommy抽得很慢,每一口都似乎是用尽全力地吸进体内,没多久我看到他茫然的眼神盯着我一直傻笑,嘴巴咧得像是被衣服架撑了起来,怎么样都合不上。不一会我就觉得头重脚轻,眼前猛然间浮现出如同3D电影一样的世界,屋子里的一切都不再是原来的模样,每一样东西都似乎要飞起来。我看到凳子把Tommy从地面上托起,他就像是坐在飞毯上面的阿拉丁。看着这些我就开始笑个不停,Tommy也开始捂着肚子对我狂笑不止,BILLY坐在远处看着我们两个,就像看着两个发癫的猴子。大麻让我们俩彻底失控了。

在持续狂笑了一个小时之后,Billy告诉我,躺在床上会让我感觉像是遨游在宇宙里。我就躺回床上,我感受不到任何危险,内心平静,没有重力,我躺在宇宙的怀抱里渐渐入睡。那晚我的确睡得很舒服,我不记得有哪天会比那晚的睡眠质量更高。

等我从宇宙里回到地球上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抽完大麻接下来的两天里,我的大脑完全停止工作,努力想也想不起头一天晚上的各样细节,有人跟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无法集中注意力。我低垂着脑袋努力摇晃,但却感觉头不在自己的身上。直到第三天,我才算是彻底恢复过来。

Billy能接受纯度很高的大麻。我去过他的家里,见他用一个巨大的装水的玻璃瓶当作容器来抽大麻,他说这样抽出来的大麻会很纯。我尝了几口之后就彻底瘫坐在沙发上起不来,Billy坐在沙发的另一头眯着眼睛笑我,然后跑去上网玩速度极快的杀戮游戏,电脑的音箱里传出巨大的轰鸣音乐,震得整个屋子发颤。我则在回家的路上变得彻底崩溃,坐在朋友车里的时候一动也不能动,脑袋像是被闷棍狠狠地敲过。

不过这都是很多年以前。事实上后来Billy连烟都戒掉了,跑去到世界各地旅游,还跟我去了教会,同我的牧师一起聊人生和信仰。他重新回到大学里面读心理学,学习健康学。当然这都是后来发生的事,后面我会说到这些。

那些日子里,我们喝酒越发频繁。一晚我们所有人聚在一起喝酒,每个人都失控,啤酒就像喷出来的石油,洒得满地都是,连同数不清的啤酒空瓶,堆落在房间各个角落。那天我喝到不省人事,半夜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厨房的地板上。我头痛欲裂,感觉身体下的地板像冰块一样冰冷,我想转动身体回到床上,但却动弹不得。我的嗓子里如同塞了石头,什么也说不出来。屋子里除了我一个人也没有,我挣扎在那里,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游走,奇怪的声音开始在我的脑海里翻滚。黑暗中我听到有人在跟我说着呓语一般的话,我恐惧万分,呕吐空了的胃开始痉挛。我第一次感觉到孤独是如此的可怕,就如同黑夜中的棺材牢牢地将我罩住。我担心自己就算是这样死在那里,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我从未像那晚一样需要有人在我的身边。就这样,一整夜我躺在那里,让自己在黑暗中慢慢煎熬。直至天亮,我才慢慢地爬回床上,从那天起我就确定自己大概这辈子快要无望了。

疯狂的日子永远成不了主流,没有谁会想整日在酒精中度过。我的朋友们在清醒的时候会在学校里啃书本,在图书馆里彻夜复习,我一个人躲在家里哪也不想去。奥克兰的八月是一年中最冷的时节,我一个人呆在又阴又湿的房间,听着The Doors的Riders On The Stom。狂风卷着暴雨吹打着的窗户,夜里下雨的时候,我站在窗前,看着雨点打在玻璃上。那时我看见孤独披着雨衣站在窗外,向我伸出手来示好。我发现人生开始变得无聊,我有了酒精,试过了大麻,整夜听着摇滚乐,但却发现心里有一块巨大的黑洞快要将我吞噬。一次我跟朋友去看Evanescenve的现场,手中握着啤酒,同几千人一起在里面感受天旋地转。我站在台下看着Amy Lee,如同精灵一般在黑暗中摇曳着,就像一把火,把我瞬间点燃。她的声音穿透了我的耳朵和身体,我觉得自己迟早要被巨大的洪流吞噬。我看到每个人都在尽情地狂跳,声嘶力竭,要把所有的体力要在这几个钟头里全部消耗完。演出结束后我筋疲力尽,走出会场的时候我隐约地感觉到,生命中有一种力量在将我往下拽,就像摇滚乐的现场一样让人无法抑制地疯狂,疯狂之后的消沉,然后渐渐地蔓延到生活中来。

让我感觉到内里冷酷的,并非是我的朋友们不关心我,他们从没抛弃过我,甚至在我最糟糕的时候也没有。但他们无法走进我的内心,很多时候我很想敞开心扉,试着跟他们说些什么,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即使酒精可以让我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向他们展现的敞露无疑,但我坐在他们身边的时候,我的心却仍旧像个哑巴一样,无法将这种感受表达得更完全。难过至极时我甚至想拥抱我的朋友们,或者让他们来拥抱我,但大部分时间,我一个人度过。

长期醉酒的生活也让我开始失眠,我整夜无法安睡,我就在清晨的时候看着太阳从黑夜中渐渐升起,我的心中才能感到一丝温暖。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我会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奥克兰的市中心周边有两块大的墓地,我想起有人说过半夜两点到墓地旁边,然后从胯下倒着看那些墓碑,你就能看到鬼的样子,于是我就半夜一点的时候走出家门寻找刺激。道路上灯火通明,墓地里面望去却一片黑暗。我一路走过去,感觉大道畅通无阻。我来到墓地旁边弯下腰,低着头从两腿之间向背后的目的望去,看了半天也没有半个鬼影子。路边的出租车司机如同在看着一个白痴地打量着我,然后摇着头开车离开。

接下来事情便得有点糟糕。有整整三年的时间,我整日莫名其妙地悲伤中无法自拔。我觉得很多东西都将变得不再有意义,活着也好,死去也好,读书,工作,女朋友,大房子,这些都将注定左右着我们的生命,但我却再也找不出一个理由来证明它们每一件事的价值所在,因为它们在我这里已经失效。我让自己耗费在冥想和等待上,在苦恼中度过每一天,时间就像海水一样地在我的面前划过,卷起的浪花喷在脸上,我却无动于衷。我不确定我到底因为什么才变成另外一个人,只是我做出了一个又一个愚蠢的决定,远离了学校,远离了正常的生活,连同正常的思维方式,我变得让一切都无法挽回,所以我心里只想着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就是早点结束痛苦的生命。

但好在神没纵容我继续变蠢,他不会让我那么做。

就像每一个拥有救赎的故事一样,我在回想如何接受耶稣的那些日子,到底是他赶走了我的孤独,还是我的孤独成就了他的到来。我觉得接受耶稣的那一年如同我人生中的分水岭,如同一幅巨大的幕布从天而降,然后我的人生从过去和现在分开来算,仿佛此前的27年如同一部旧电影。认识神那年,没有任何地征兆。大地不曾崩裂,海水没有倒流,我只是在平常的日子中的某一天遇到神的使者,然后一切就在悄无声息中开始慢慢发生改变。但此前我一点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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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天气炎热下午,当时是一月份,很热,,我遇到了一群华人基督徒。那天他们站在奥克兰市中心的街道旁,对来来往往的华人做着问卷调查。一个叫Alex的人拦住了我的去路。当时他面带微笑站在我对面,皮肤晒得有点黑,身高足足比我高出了一头。他问我是否有兴趣做一份调查,然后递给我一份问卷到我的面前。我看着上面的问题都是关于兴趣爱好,还有些是关于是否认识耶稣上帝之类的,末尾一栏要我留下我的联系方式。我知道他们是基督徒,但我厌恶他们,他们站在大街上,向人们兜售上帝,他们是如同推销员一样的推销信仰,我厌恶至极。就在之前,与Alex同样的位置上,一群摩门教徒也对我做过几乎一样的事。他们留了我的电话,然后在接下来的半年里不断地通过电话提醒我他们的存在,每次在最后的时候都会同样地问我是否有时间出来聊聊。我没答应他们,我知道他们只对他们的宗教感兴趣,他们对我没兴趣,他们只想让我当教徒。所以那天Alex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我容忍的最大限度,就是填完这张破纸走人。

趁我填写的时候,他见缝插针地问我是否去过教会,知不知道上帝是谁,我低着头一边写东西,一边向他晃了晃左手腕上的硕大檀香佛珠。那些时候我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虔诚的一塌糊涂。我带所有的朋友去寺庙烧香祈福,吃斋饭喝莲藕茶,顺便迎接佛光的普照。我告诉Alex我是个佛教徒,他就笑着点头。我觉得这家伙的微笑肯定受训过,看起来就像服务生一样专业。

我问他们的教会叫什么,他说他的教会叫华宣基督中心,华宣的意思是面向华人传福音,他们从马来西亚来到新西兰,就是为了给这里的华人宣讲基督。我附和着说你们真了不起。Alex告诉我他们的主任牧师过段时间从马来西亚过来,要为教会的人洗礼,如果有时间他们会来载我去看看。“在周日,保证不会过多占用我的时间。”Alex说道。

直到那个周日我第一次走进教会的门时,我想我应该是疯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走进教会。大概是我想起来我还没见过基督教的仪式,我看过佛教和道教的,但从来没见过基督教仪式,也没进过教会。我坐在教堂里尽可能安慰自己。我想起那天我能答应Alex去教会,大概是我觉得他不太像那种营销员似的基督徒,他让我觉得算是有好感,而且他应该不会一直打电话骚扰我。

那天我去教会的时候左手仍旧戴着檀香木佛珠。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牧师,我以为牧师应该穿着黑色的袍子,胸前戴着十字架,走路的时候迈着小碎步。站在台前的牧师嘴边留着胡子,说话声音洪亮。我记得他穿着短袖的衬衫,下身神色穿着长裤,Alex告诉我他叫司徒牧师。司徒牧师说话很有感染力,他在前面大声说,我们都曾经失丧,每个人在认识耶稣前都只是在世界上流浪。他说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缺口时,我就感觉到心里被触动了一下。这个问题我早就意识到,我的心里的确有个很大很黑的缺口,就像黑洞一般吞噬着我的生命,只是我一直不确定那到底是什么。后来牧师又说,神关心我们,用我们无法理解的爱来爱我们,只有他才能改变我们,如今神要给我们一个新生命,不管我们此前的生命有多糟,在神里面一定会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回忆起那天发生的事,我觉得在一瞬间抓住我的心的,是我发现神的关心我的存在。不是那种浮于表面的关心,是真正关心到你心里在想些什么,他不会因为我的想法怪异而遭到嘲笑,不会因为我的内疚而束手无策,也不会因为我的自卑而忽略我的存在。我觉得神不会让我尴尬,他会在乎我。我认为神要拥抱我,不过我做过什么,他准备接纳我一切的完全和不完全。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接受耶稣。我还带着佛珠,脑子里有声音飘过,告诉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我心里头开始有点纠结,我想起来我要是认识耶稣的话,佛祖该怎么办。

结束前牧师开始问下面的人是否愿意重新开始新的生命,然后他让所有的人闭上眼睛,牧师开始祷告,他说神要进入我们的心,要我们不再等待。轻柔的音乐响起,配上牧师充满磁性的声音,我闭着眼睛,感觉像是置身在一场不真实的电影中。我在座位上心里浮游飘动,眼睛开始滴流乱转,不知道如何是好。我猜那些时候我大概过于急着找到人生的出口,我感觉我没时间理清那些问题,我只知道神同我的文化没关系,同语言没关系,跟我的过去也扯不上。我感觉就好像我站在一台巨大的洗衣机前,我只要从中穿过去,我就变成了一个干净的人。当时我并不清楚上帝到底是谁,耶稣是谁,我今后的人生是否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只是想试一下。接下来牧师再次做呼招的时候,我没有想起关于佛祖之类的事情,心里头只想认识耶稣。当下我鼓起勇气举起了那只没有戴佛珠的右手。趁着大家都闭着眼睛祷告的时候。

事后我听Alex说,那天他看到我举手的时候他很激动。他说地上的一个灵魂得救,天上的天使都要歌唱。我想起除了在生日的时候有人为我唱歌以外,没什么人会为我欢呼。我问那些天使在哪里欢呼,他说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我说这听起来就像童话一样。他用极其认真的表情跟我说:“弟兄,相信我,他们是真的在为你的得救而欢唱。”

那天在我举起手的时候,我只觉得这是一个简单无比的动作。对我来讲只是神在某个瞬间触碰了我的心,然后我就举起了手。但过了很长时间我才能了解天使为什么要欢呼,人为什么要得救,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认识神更重要的事情。散会之后,很多人都跑过来同我握手,用满脸的笑容祝贺我获得新生命。我以为他们是在礼节性地同我交往,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确很热情。接下来我们一起去海边观看洗礼,那天海风很大,阳光也很大。牧师给五个人受洗,那些人站在湛蓝的海水中被浸了一下,被牧师拉起。海滩上站着的人弹吉他为他们歌唱,然后他们满心欢喜地走上岸边。而我当时在海边,心中默默想着“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到底是什么意思,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同他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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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耶稣后,我从牧师那里借回《基督受难记》的影碟回家看。屏幕里耶稣被带着铁钩的皮鞭抽打的时候,我的心里一同跟着抽搐。那个挂着他身体的十字架被拉起的时候,我就再也看不下去。直到他从坟墓里复活,才让我纠缠在一块的心才稍微有所放松。那夜我在黑暗中看完了这部电影,却不再惧怕黑暗。有很多年我因为失眠而惧怕睡觉,因为我惧怕黑暗中的孤独。那天夜里,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跪倒在神的面前,求告他给我一个新生命。那天我像个孩子一样的痛哭不止。我由衷地感谢神的到来,在心头的惧怕也开始一点点挪去。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渐渐经历神,同孤独渐渐远离。我的确在不时地经历神的改变,那些糟糕无比的过去,就像墙上的旧墙皮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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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同我的基督徒朋友Daniel在聊天的时候,我说起接受耶稣这件事。Daniel会弹奏钢琴,而且还弹得很好。他的手指修长,感性又睿智,他谈起在学钢琴的时候,他的钢琴老师曾经教过一个叫“对位”的弹奏方法。这种方法使得弹奏出来的乐曲更加优美,旋律之间也更为融和。他说如果把人生当作旋律,靠我们自己只能谱写出很单调的一部分,我们也不知道如果加上另外一段可以相称的旋律,一个更好的和弦会是什么效果。唯独神出现之后,我们才发现我们的人生并不像想象中的完美,或者说让我们变得更好。

“其实我们根本就谈不上好,是神弥补了我们的单调而已。”Daniel说。

他说他热爱音乐,以前也试图从音乐中发现真正的意义,生命。直到谱写人生的神出现以后,他才知道“对位”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他的话让我当时很受启发,此前我从未不觉得人生可以被比喻成音符,而且还是优美的音符。以前我只喜欢摇滚乐,重型的摇滚乐,我的人生音符是狂躁和无序的。我不懂钢琴,但我想我能体会到“对位”的感觉,就是那种浑然天成的合拍,一切都自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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