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是通过特例的分析引出普遍的结论。在研究一般性问题时,先研究几个简单、个别的、特殊的情况,从中概括出一般的规律和性质,这种由部分到整体、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被称为归纳。
小学数学中的有些数学问题是直接建立在类比之上的归纳,有些数学问题是建立在抽象分析之上的归纳。小学阶段学生接触较多的是不完全归纳推理。加法结合律,我们就采用了不完全归纳推理展开教学。例如,28个男生在跳绳,17个女生在跳绳,23个女生在踢毽子。求跳绳和踢毽子的一共有多少人,可以先求跳绳的人数列出算式(28+17)+23计算,也可以先求女生的人数列出算式28+(17+23)计算。这两道算式的算理是等价的,得数也相同,因此可以写成等式(28+17)+23=28+(17+23)。在这第一个实例中,学生看到的数学现象是不是普遍性的规律,需要在类似的情况中验证。于是,我们让学生分别算一算(45+25)+13和45+(25+13)、(36+18)+22和36+(18+22),看看每组的两道算式是不是相等,两道算式中间能不能填上等号,再看看这些相等的算式有什么结构上的特点,猜想有这种结构特点的算式结果是否一定相等,通过实验发现第一个实例中的数学现象在类似的情况中同样存在。接着,鼓励学生自己写出类似的几组算式,进行更多的验证,体验现象的普遍性。学生通过进行类似的实验,在实验中概括出加法结合律,并用字母a、b、c分别表示三个加数,写成(a+b)+c= a+(b+c)。
这样,学生在学习加法结合律等的过程中,就经历了由具体到一般的抽象、概括过程,不仅可以发现数学规律、定理,而且能够初步感受归纳的思想方法,使思维水平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