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终于嫁给了别人

1.他眼里的星空,是我遇见的最美好。

    2006年。

    我14岁,父母离婚的这一年,他的出现填补了我内心缺失的温暖。

    不过我没有姣好的面容,也没有丽人的身材,相反,我有些微胖,皮肤比正常人黑两个度,笑起来像一颗圆滚滚的肉团子,扔进人海里也不过是一抹不起眼的灰尘,唯一让人羡慕的,只有那颗像星空一样深邃的眼珠子和在时光隧道里疯长的睫毛。

    那时的他,明眸皓齿,眼神清凉,一眼便仿佛置身于浩瀚的星空下。我想,这大概是我想到最能形容他美好的词语了。

    那时我6班,他2班,两层楼的交集,也不过是无数次的擦肩而过。我们,互相不认识。后来,年级开始实行成绩制分班,命运便从这一刻开始改变了后来所有的轨道,延续一生。

    他有着男生所有的调皮特性,整个同桌时期,我都在他的魔爪下艰难成长。站在他的身边,仰着头才能看到他刚毅的下巴,和紧抿的嘴唇。

    而之后,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他如锅盖一样厚重过长吧嗒在脑门上的头发,和任由疯长蔓延却引以为傲的胡须,瞬间有了中年大叔的油腻既视感。我想,这便是我对他未能一眼心动的因素,才有了后来日久生情的悸动。

    2009年,夏天来临之际,小路两旁的梧桐树越发清幽,空气中夹杂着栀子的清香和梧桐的鲜绿。炽热的阳光透过缝隙洒落下来,稀稀疏疏,斑驳陆离。

    身边的人开始分开,彼此承诺着来日再见。但我们都明白,再见遥遥无期。有些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这一年,我们没有过多深刻的故事,只因心中有个心心念念的远方人,三凡,确定我不爱他,已是后来的故事。

    这一年,中考落了幕,于是,我们的故事,断了线。

2.我在这座小城,开始遗忘他。

    2007年。

    他留在了乔楠镇,我去往了更远的木南城。

    我们,都在开始新的生活,遗忘陈旧的过去。

    如果问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是什么,那便是敢爱敢恨,追随心动之人的脚步,看他看过的风景,走他走过的路,才不枉此行。

    是的,三凡曾在木南城生活过,我的追逐,不过是为了离他更近一点。

    三凡与我的故事,更早却也让人可笑,高中及以前,他都贯穿了我整个幼小纯情的青春,填补了我对爱情充满幻想的空虚和向往感。懵懂无知别人还在过家家的年纪,自己却莽撞投入自以为是爱的单相思里,专情的等待着开花结果。

    请原谅小女孩看多了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把生活硬生生变成了童话。随着时间的流与失,我和三凡的故事,早早的上了岸,晒死在沙滩上。来来回回,被风化在岁月里。我的第一次爱情,也就不了了之。

    我想,这大概便能说服自己在木南城遗忘他的原因了。

    可我偶尔回去乔楠镇时,都没能遇见那抹熟悉的身影,即使,我们的家相隔只有几百米的路程。当我站在曾经的教室外,看着那些熟悉的课桌和黑板,就会想起那段青葱岁月,和他爽朗灿烂的笑容,深深的刻在心里,随着岁月的流逝,越发清晰。

3.丑小鸭的自卑,低到尘埃里。

    2008年。

    我正处于尴尬烦恼的青春期,脸上长满了顽固的痘痘,毛孔粗大,满面油光,身材矮小粗壮。这足以击垮一个女孩子脆弱的内心。

    可我,是一个例外。只是,在后来爱上他的时光里,因为青春痘留下来的后遗症,卑微到躲在终日不见阳光的角落里,啃噬着孤独。

    当然,我依然坚强的面对学校几千人嫌弃的目光,不过是因为没有喜欢的人在这里,我可以假装自己眼瞎。在木南城过得滋润潇洒,交着一群至少在那时是很真心快乐的朋友,其中,小刀是和我勾肩搭背了整个高中时期的哥们,乃至以后。

    小刀,给了我不要脸的精神,教会了我很多真诚的品质,也是他,从万丈星空里发现我独一无二的美好,他不嫌弃我,也懂我。

    听说他恋爱了,和一个高挑的女孩,只是,从未亲密接触过,哪怕一个甜蜜的吻。那时候的爱情,纯洁如雪,不问物质。后来的我,竟如此庆幸,也如此惋惜。

    我依然还是一个人,只是偶尔会梦见一个人,背着我,越走越远,看不清他的面容。

    这一年,高考来临,我们又各奔东西。

 

4.走过黑暗的岁月,却不能给我光明。

    2009年。

    我和他在重庆升了一所不入流的大学,相隔三十分钟的路程,但我从未去过他的学校,纯粹是因为懒,更因为我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痘痘。

    大学以前,我是一个从不会搽脂抹粉的人,活得很粗糙。当身边的小姐妹开始化着妆出去约会时,我的内心突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在慢慢发酵。

    我和他,几乎没有见过面,只是偶尔会在企鹅上聊天,久而久之,变成了依赖。我们的关系,便是从这开始突飞猛进,朋友以上恋人未满。那时候的我,对这段感情,是很骄傲的,它是我用来可以证明世间是有纯洁的异性感情。

    后来我才明白,世间哪有什么纯洁的异性友谊,不过是一个装傻,一个充楞。

    那一年,我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天生对光和声音敏感度极高的我,在室友打呼噜磨牙说梦话的三重折磨下,我患上了轻度抑郁症,深夜躺在床上看着寂静的天花板绝望的哭泣,寻找各种自杀的机会却又不忍下手,每天靠吃药来维持浅浅的睡眠。

    他能做的,不过是说着安慰的话语,让我放轻松,回忆那些快乐的人和事。我也就听他的话,每天想着他,想着那天的阳光,他咧着嘴,笑靥如花,许是那一刻,我的世界开始盛开大朵大朵格桑花,深深沦陷。

    有一种粉红色的心事开始在心里无声无息的蔓延。

    漫长的折磨里,我误打误撞熬过了那段黑暗的岁月,他,可以带我走出黑暗,却始终给不了我光明,这些道理,是后来饱经沧桑之后才醒悟的注定。

 

5.他神色清凛的模样,在那场薄雪中熠熠生辉。

    2010年。

    这一生,如果你问我最美的记忆和深爱过的人,我会告诉你,2010年1月13日,他站在那场风花雪月里,神色清凛,眼神明亮的模样,始终深刻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不曾遗忘。

    大学唯一让人羡慕的,是没有过多厌烦的作业和自由闲暇的时光可以支配。所以很多年后,我还是很庆幸在那相识的多年时光里,他冒着被挂科的风险陪我去看过一场雪。

    南方的城市等不到雪,就像一个人等不到另一个人。南方长大的孩子,对雪的向往,就如同北方的孩子,对阳光的向往。

    我在雪地里尽情的奔跑嬉笑,踩得咯吱咯吱响。风雪呼呼的吹,落在头上,脸上,肩上,我以为,这一走,就是白头偕老。

    雪地里我的名字挨着他的名字,如同天长挨地久,地老配天荒。总以为,这样就能一辈子。可是,我忘了,他在的时候,我的世界才是一辈子,他走了,我也就没有了全世界。

    离开的前一刻,我央求着朋友给我们照了今生唯一一张合影。很多年后,当我看着这张照片时,眼泪开始簌簌的往下掉,泛滥成灾。

    我爱过,恨过,恋过,可最后还是敌不过,行走在时间上的我们。

    他不知道,这么多年,我多么想,白发苍苍的说爱他。

6.我做过最勇敢的事,就是爱你。

    2011年。

    他去往四川实习,一座温和的城市。我还在学校,有着让他羡慕的假期,只是,这座城市没有他。

    我也找了一份兼职,用忙碌来麻痹自己,不去想,不去念。偶尔会和我抱怨工作的烦恼,和无尽的孤独,他说,他不快乐。于是,我踏上了去往他城的火车,一路辗转,只为了告诉他,我想他。

    无论现在怎么样,我都不想去否认那时的美好,至少,我是真的深爱,决绝固执。

    我和他相识多年,真正在一起相处的时光,无疑是这个时候。我和他睡在一间房,中间隔着三八线,隔海相望。每天早晨醒来,他就在身边,窗外有阳光,这就是我要的生活。

    很久之后,竟有些遗憾,没能在一起,那么近水楼台竟未能得到月。不过是因为害怕,一旦失去,便是永远。

    他,早已蜕变成一个清爽的少年,眼神明亮,轮廓分明,眉清如画。小孩儿时期厚重的头发也翻了型,柔软清香,睫毛在时光的隧道里疯长。在不经意间,长成了岁月宠爱的模样,干净清澈。而我,依然还是被上帝遗忘在角落,终日不见阳光。

    所以,在他面前,我竟从未直视过他的眼睛。不过是害怕脸上反反复复顽固不消的痘痘,和粗大到可以盛水的毛孔,碍了他的眼,即使,他说他不在乎。可是啊,他始终不能明白,我的爱是那样卑微到渺小。

    每天晚上,我们会在护城河边一直走一直走,听他眉飞色舞的讲各种糗事,黑暗中,是我偷看他侧脸炽热的眼睛。我多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暖黄的路灯下,是他背我走过的记忆。清香柔软的头发,温暖结实的肩膀,和铿锵有力的心跳,都一一清晰的刻在脑海。

    还有那个凉爽的早晨,我偷偷亲吻了他的嘴角,那些粉红色的心事从此再也隐藏不了。

7.那句我爱你,遗失在流年里。

    2012年。

    我毕业了,他也实习完了,回到了这座温暖的城市,各自打拼自己的生活。

    我一直恍恍惚惚的找工作,上班,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早已磨去了当初炙热的梦想,在摸爬滚打里疲惫了心。而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努力的打磨自己,渐渐有了起色,也让我慌了心。

    爱情里,我开始配不上他,这样的想法,逐渐占据我的思想。

    夏天来临之际,重庆的天气变得暴躁起来,那颗思念的心也变得生龙活虎。我们相隔不过三十分钟的路程,却也从未经常见面,也不再和从前一样无话不说,或许是他开始察觉了我异常的想念,和那颗不再单纯的心。

    七月,我的胃开始不安分得有些过头,疼痛难忍,去往了医院体检。在麻醉初醒之时,我知道有他在身边,硬是一头栽进了他的怀抱,安心的昏睡过去。我多想,就那样一辈子睡在他的怀里。

    我对他不安分的心,越来越炽热,如同这座火辣的城市。

    夕阳初下的时候,楼下的柳条被风温柔的摇曳着,有些昏昏欲睡。路旁的木槿花开得热烈绚烂,一如我对他坚持的爱。我披着微湿的头发,踩着发黄的拖鞋,站在木槿花树下,看着他,一眼便落进他的眼眸,如风过境,我不着声计的红了脸。

    那天,夕阳拉得影子老长老长,交织在一起,理不清剪不断。他低下头,轻轻的吻过我的嘴角,头也不回的走了。我以为,他爱我。

    甜蜜之后,便是无尽的冷漠啃噬我的孤独。

8.你和我不再联系,没关系,只要你好。

    2013年。

    那天,就像一个美丽的梦闯进我的生活,又当头一棒,告诉我面对清醒的现实。

    他,彻底的从我的生活里变成了透明的疤痕,看不见,却总在夜深人静时,疼痛不已的告诉我,他走了,留下了无尽的思念与眼泪。

    我终于明白,爱情,也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太早或太迟,情深或缘浅,清浅或缘深,都不是刚刚好。是那些曾在深夜里流过的眼泪教会我,爱得太刻骨,心就会太痛苦。即便在后来的我牵了别人的手,也不再和当初爱他一样去爱别人。

    我也终于可以哭着告诉别人,我爱的人是一个我害怕做不成恋人便再也不是至交的矛盾体。那些在灯光下一笔一划写下的思念和一分一分融入的爱恋变成一本本厚厚的时光记,那些伤心欲绝的眼泪都留在了不眠的夜晚里,即使有一天我不再记得,时光它会替我珍藏好。

    到十一月时,我们已经不再联系四百多个日夜,我也终于从曾经的无话不说熬过了无话可说的艰难时光。曾固执的坚持他主动找我才会原谅他的念头,和心里那些被失望掩盖而筑起的厚厚墙垒在岁月的流与失中,一点一点的被瓦解,悲伤也已耗得只剩伤,他的道歉变得不再有意义,只要他好。

    一年多的冷漠,压垮了我最后的神经,我变得脆弱,变得没有尊严,心心念念只想他。也或许是他伪装得累了,也或许是他可能爱我了,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我流着泪紧紧的抱着他,很久都不曾放开。

    我说,我想光明正大的爱你。

9.大梦醒来,永失我爱。

    2014年。

    我总是在患得与患失中折磨,害怕有一天,他又走了。如果说,在四川的那段时光是最快乐的时光,那么,这些时光,是最幸福也是我担惊受怕的时光。

    因为我知道,他之于我,就像一场盛宴,聚时何其欢,散时终须散。

    其实,这世界,我们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只不过是共赴一场盛宴的客,聚了,终归是要散。

    多么希望,这一刻,变到云荒。

    只是,云荒未到,离别便到了。

    星座书上说,白羊座的我会在这一年失去人生最重要的东西。我不相信,因为我总觉得自己的人生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总归是活得没心没肺。但我忘了,最重要的东西,也有可能是人。

    这一失去,后来才知道那叫永远。

    我第一次和爸妈说了他,不管不顾要和他在一起,即使,我瞒着他偷偷的打听父母的意愿。很显然,他们的意思显而易懂,而他的父母一样串通一气。无非是家庭,学历,背景,经历等各种外在因素,可是,这些反对,我都能承受。而最后,我们都没有坚持下去的原因,不过是他的一句从未爱过我。

    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在乎我。而今想起来,倘若当初他的一句爱我,会不会今时今日是另一个模样。只是,倘若这一词,是上帝赐给我们一个假想的形容词而已。

    而我,也妥了协,如了他的愿,放手成全了他的碧海蓝天。

    原来,星座书上说的是真的。

    大梦醒来,永失我爱。

 

10.后来,你说你爱我。

    2015年。

    年初,我约他在家乡的园区见面,凌晨。

    见他之前,我正在酒吧喝着酒,一杯一杯,把自己灌醉。没有什么事,一杯酒不能解决。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正通往酒鬼的路上,一次次让自己在酒精中麻痹过去,然后又吐得撕心裂肺。这些,他都不知道。

    路灯下,是我等他的背影。有些微醉,走路踉踉跄跄。凌晨的风,冷冷清清,刮在脸上,生疼生疼,一下醒了酒精的作用。

    我们从未像一对情侣一样牵着手散步,哪怕后来想起来,在那条很短很短的马路上,走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寂静得没有人,他都不曾牵我的手。他知,不能在一起,就不能给我希望。

    他,自始自终给我的,只有绝望。

    他比我看得透彻,或者更深层次的来说,他可能真的不爱我。可是,他的爱与不爱,都已不再重要。毕竟,我们真的不可能,相爱只会让彼此更加痛苦,所以,一个人痛苦好过两个人喝醉。

    临走的一刻,他深深的抱着我,眼泪划进我的颈窝,凉凉的。他,吻了我,带着绝望,和深深的无奈。

    他,终于说,他爱我。

    可是,一切,都已经太迟。

    迟到我的余生都终将在别人的身边老去,迟到我的幸与不幸福都已和他再无关,迟到,我和他都推开了彼此,自以为成全了对方。

11.沧海桑田,就这样忘记你。

    2016年。

    我开始试着重新去找回当初的快乐,开始遗忘过去。

    橘文冷在《两王一妃》里写过一句话:无论他征服过多少疆域,有没有实现年少时的梦想,他思念的那个女子,都不可能再回来。

    没有人知道,我多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多么像曾经的我和他。无论我有没有实现年少时的梦想,思念的那个男子,都不可能再回来。

    我思念过的他,不可能再回来了。

    于是,我回到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和他,和过去,做一个体面的告别。

    当我一个人走在曾经的风景中,一切都已经物非人非,陪我看细水长流的那个人,也早已被时光留在了过去。走走停停,竟开始掉眼泪。十九岁爱上一个人,二十六岁,却没有为他披上婚纱,反而各安天涯。没有人明白,那是怎样一种心如死灰的绝望。

    十九岁的爱情,不流泪,却心碎。

    当我坐在大巴车上通往雪山的时候,我想,几年前的我不会知道,有一天会再次踏上这条路。只是,再也没有当初的人了。

    后来,我总会回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日子,阳光那么暖,他笑得如此好看。

    再后来,我总是万分庆幸,我们曾一起晒过太阳,牵过手。

    可是,我知道,时光再美,我们也回不去从前了。

    回不去了。

    我给它找了一个合适的词语,叫做沧海桑田。

    沧海桑田,就这样忘记它,忘记他。

    回来之后,我做了一个美好的梦。

    我们没有分离。

    那条很短很短的路,我们走了很长很长的岁月。

    梦外。

    流年未亡,香樟依旧。

    只是,我们的故事走到了尽头。

12.如果,你我只若初见。

    2017年。

    我终于转身牵了别人的手。

    于是,就这样,这个冬天,我离开了他。以忘记的名义,以走失的方式。

    只是,遗憾的是,无论时间过去多久,我克制得住自己的人,不去看不去见,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不去想不去念。

    十一月。

    我订婚了。

    终究没有再等他,任性的把自己的余生交付给了先生。

    原来,夏七夕说的是真的,在你24岁所嫁之人一定不是你17岁时深爱过的那个人。

    夏七夕也说过,在每个女孩最好的年华里,上帝都会派一个男孩来许她一场永不能实现的婚礼。

    我庆幸,在那一年遇见他。也难过,在那一年遇见他。

    因为此后很多年,我们都会永远分离。

    他是我青春盛年的一场烟火,纵然繁华落尽,也曾声势浩大到胜过这万千星辉。

    他赠予了我一场此生再也无法复制的盛大爱情,此后,无论我同谁过完这一生,他都会张狂地存在于我记忆深处,狂妄地撒野。

    其实,从他选择离开我的那一天,他就不在我的生命里了,我的一生,便已经结束了,无论同谁赴一场婚约。而我不在他的生命里了,他的一生却很长,长到同他爱的那个女子白头偕老。

    这就是我们的爱情,它蛮横霸道,从无公平。

    我终于明白,姚安安的形容词,从此以后都不再是许至榛。

13.后来,我终究嫁给了别人。

    2018年。

    三月初。

    我要结婚了,第一个告诉了他。不知道屏幕那方的他,看到这个消息,有没有为我流泪。但到底,我坐在家乡的江边哭了整整一夜,未眠。

    我用了整个青春去爱他,然后,用整个余生去怀念他。以前,我总以为,总有一天,他会牵起我的手,对我说一句,余生我陪你走。可终究,我和他情深缘浅,留一生遗憾。

    初春的家乡江水,还有一点丝丝凉意。江中的灯晚,一起一伏的在水里摇荡。他也曾是我心中的照明灯,只是后来,一不小心,被水打翻了光,然后,只剩下无尽的黑暗,看不到头。

    我用手机给他不曾再用的微信发了一句话:如果有一天,你能够来到这里,不要忘记我曾坐在这里想了你一晚上,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一个人,怀着这样的心情想你。

    我曾幻想过,有一天,他会捧着捧花,穿着西装,打着领结,满心欢喜的朝我走过来,对我单膝下跪,说一句,你愿意嫁给我吗?然后拉着我的手,敬各位来宾的酒。

    而如今,我在红地毯的这头,看着先生一步一步微笑着朝我走过来,恍惚中,又仿佛是他的影子,牵着我的手,一步一步走向司仪。他,好像没有来。

    我多想告诉他,来宾都说我今天很美,赤诚天真的眼眸里,是嫁给爱情的模样。不知道远在何方的你有没有想带我走,有没有难过。

    当我看着先生把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时,我无法控制我的眼泪,他们都以为,那是幸福的眼泪。可只有我知道,那些眼泪,是告别我和他纠缠多年的青春,从前那些共有过的荣辱,都将通通消失在我们的生命里,沉淀在我们的回忆里,消弥在每一个无法入睡的夜晚。

    那些曾深爱过他的岁月,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我们,回不去了。

    再也,回不去了。

    这一次,我们是真的回不去了。

    真的,回不去了。

    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仅自己可见的动态:我结婚了,新郎不是你,可我依然还爱你。

14.番外篇:你结婚了,终于嫁给了别人。

    我是许至榛,深深爱着她也辜负了她的许至榛。

    今天,她结婚了,很美,和我想象中的一样美。我躲在人海里,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向司仪,戴上戒指,我的脸上有凉凉的东西划过,一转眼便不见。

    我多想带她走,可理智和冷静告诉我,不能。那些深爱着她的岁月,就让它在今天尘埃落定吧。我知道,当时间一点一点走过,总有一天,她会忘了我。

    我终究还是辜负了她。

    人生,我以为只有爱和不爱,直到爱上她,才知道,还有一种爱,叫不能爱。我和她,却独独是不能爱,便是这三个字,生生的将她从我的身边带走,一生都得不到。

    一生,都得不到。

    我给不了她幸福,便推开她,让她往更多幸福的地方去。

    我很庆幸,自己从未给过她太多的希望,那样,她才不会那么痛苦。毕竟,她天真的笑容是我唯一想守候的使命。可是,到底,我低估了她对我的爱。

    她,还是不快乐。

    我瞒着她,见了她的先生,一个脾气温和,大度包容的男人,我知道,他会给她幸福。他,比我爱的不少。

    这么多年,我依然踽踽独行,身边不是没有好女孩,只是,她们都不是她,仿佛在失去她的那一年,心也随之而去了。

    他们说,这叫爱无能。

    我有一双臂膀,于这世界,却给不了她一个拥抱。

    我有一束目光,于这人间,却不能投向她的身边。

    我有多少心疼,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另一番模样。

    别人用尽了力气,去爱。

    我却用尽了力气,去不爱。

    别人用尽了温柔,去证明爱。

    我却用尽了伤害,来证明不爱。

    在冷落她的那些日日夜夜,我夜夜不能眛,凌晨醒来面对空旷寂静的房子,和老鼠面面相觑时,我多想回到她的身边,一起去面对所有的阻碍。

    只是,我终究还是害怕,此生,我给不了她幸福。所以,我选择放手。

    旧时光,终是陌路。

    流年下,再无归人。

    这一次,我是真的失去她。

 

图片发自简书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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