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可以捡到这份遥远的惦念

九十度

不知不觉,这个秋天就从时间的缝隙中悄悄地溜走了,忙碌了一整个月的我甚至都不曾察觉,就迎来了久违的雪。这几天总是经过魏公村,不自觉的会东张西望,好像在期待着什么。路上的行人都显得很匆忙,透过耳机都可以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吸声,无时无刻不传达着生活的艰辛。

我拖着疲惫的身体,经过一些列思想斗争后,决定拿出手机,用打车APP叫快车回家。输入地址以后,秒被抢单,是一辆卡罗拉,想起曾经叫到过宝马三系,不得不感叹人品守恒定律是如此的准确。

当我我看到司机的那一刻,我惊了,半天没说出话来,这哥们绝对是个外国人,端正的五官,略长的棕色头发,猛地一看还有点Tom Welling的意思,我发誓接电话的时候绝对没听出来任何异样。

平时我都是坐在后座上的,慌乱中也许夹杂着好奇,我坐到了副驾驶上。几乎不跟司机闲聊的我,也开始跟这位外国人有一搭没一搭的侃了起来。

他的名字叫Niels,是个丹麦人,他还有两个哥哥,经济条件在那边也算得上一个小富二代了,五年前来到北京留学,毕业后就留了下来,家里人因为反对,就不给他经济上的资助,他就在北京自己一个人硬闯,什么都做过。从最早的洗碗工,到街边的流浪歌手,做过某化妆品的代言人,甚至当过导游,一个外国人当北京的导游,想想就觉得非常weird。现在他是一个英语老师,偶尔出来拉点活。我在北京住了20年,但他好像比我都要熟悉这个城市,偶尔还会提及沿路的店面,哪个好哪个不好,我只能张着大嘴的一直回答“哦”“是嘛”。透过反光镜,我从没觉得我的眼睛还能睁得这么大过。

所以依照惯例,我问了一个非常官方的问题,你为什么会选择留在北京。

“A girl.”Niels说。

然后他就笑了,五年前刚到北京时,他还是个高傲的混小子,经常跟朋友混迹在各种夜店里,每天过着糜烂的生活。直到那天晚上,跟一个街边烤串的摊主吵了起来,用着他那不熟练的中文夹杂着英文大闹了一场。摊主的女儿刚好送完货回来,用着流利的英语把Niels骂了一通,Niels当场就傻了,就是那种新鲜感迫使他想要了解她。

那个女孩叫小艺,在外国语大学读书,父母离异,家里条件并不好,所以她很争气,每年都会拿到奖学金和学校的补助,晚上也会经常去给父亲帮忙。

Niels得知这些后,就变了,认真学习中文,几乎每天都会去小艺父亲的摊子上消费,还会帮他们做宣传,他知道自己喜欢上小艺了。小艺一开始并不喜欢他,她才不相信外国男人,Niels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喜新厌旧的人,只用了不到三个月,就考到了普通话二级乙等的证书。因为他的坚持,他们在一起了。

由于Niels的关系,小艺家里的经济条件有了些许的提升。Niels会做一些家乡的美食,而小艺则会给他做中国的家常菜,这恰恰也抓住了Niels的味觉,他说中国菜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食物。由于放心不下自己的父亲,小艺不喜欢旅游,就带这Niels把北京几乎逛了个遍,每一个名胜古迹,每一处有名的餐厅,都有他们留下的痕迹。总之他们之间永远都有聊不完的话题,每个时刻都是在热恋之中。

他们也像普通的情侣一样,有过大吵大闹。有一次放假前夕,小艺去找他,看到他跟一个外国的女生勾肩搭背地聊着天,醋意大发,跟他吵了一架。事后小艺认为他居然连解释都不解释一下,可能Niels的理念不同,他认为没有的事没有解释的必要,最后不欢而散。没想到Niels早就定好了第二天要回到丹麦,小艺认为他们完了,一整个假期也没有理他。Niels回来后第一时间就是去找小艺,虽然小艺心里很高兴却因自尊心对他爱搭不理,直到Niles拿出那束漂亮的紫罗兰,是他到Egeskov Castle的紫色花园里亲手摘得,小艺一下没绷住,哭倒在Niels怀里。我感叹,外国人原来都这么romantic,给跪了。

三年前,Niels毕业了,父母希望他回国,可他坚持要留在北京,跟父母大吵一架,最后父母断了他的经济来源,平时的他也不知道攒钱,所以他过上了吃一顿少一顿的生活。在异国奔波更加辛苦,小艺由于大四,也徘徊在步入社会的大门口,每天写论文找工作忙的不可开交。他们的生活进入了最艰难的时刻,没有人说要退出。

后来Niels因为一个代言赚了点钱,在小艺毕业前夕,带她去北戴河玩。Niels去接她的时候想跟她父亲打个招呼,可她父亲并不在家,他也没有在意。他们一起游泳,在水里嬉笑打闹;一起野餐,她靠在他的怀里看远处的风景。晚上,他们在平水桥公园准备好孔明灯,Niels用中文写上了“一生一世”,期待着这段感情最后可以绚丽的绽放、然后安静的凋谢。放飞孔明灯的时候小艺看着他的眼睛说了一句“Thank you”,没想到这句话为他们的感情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第二天,小艺不辞而别,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Undskyld”,意思是对不起。Niels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见到小艺的父亲,原来她早就做好了离别的准备。

车停了,他用手机点击了“到达目的地”,我却没有下车。他打开窗户,点了一根烟,继续说,我试着去找她,但北京太大了,大到我根本无从下手。消沉了一段时间,但我必须振作起来,我们之前生活的压力太大了,她的离开我其实是能理解的,如果我一直消沉下去,再见到她时,她一定会看不起我。我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不回家,在这里每天堵成狗,吸着雾霾,没有家乡舒适,受这罪干嘛。他说,通过这两年的打拼,工作收入相对稳定了,他已经习惯了北京的生活,已经习惯了说中文,也已经习惯了这个充满了小艺味道的城市,他已经不需要回家了。我说,我不是打击你,你怎么知道小艺还在北京。他说,我不知道,但我一直期待着,也许有一天,我还能见到她,可能那时的她已经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家庭,我也可以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在北京过得真的很好,你能够幸福,我也觉得很开心。

我们总是刮奖刮出“谢”字时还不死心,一定要把“谢谢惠顾”四个字都刮出来,才不情愿地相信。每每走进地铁,都会东张西望,生怕落下每一个乘客,看到相似的背影,就快步超过然后回头看看,在拥挤的人潮中无暇顾及擦肩而过的行人,也要昂着头挺着胸不带一丝犹豫地前进。总能在脑海里模拟上百次相遇的场景,带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踩下每一个前进的脚印,可最后看到墙了又能如何呢。回忆就像是在寒冷的冬天给了你一件大衣,穿上后才发现它是漏风的。回味着曾经的美好,却知道那些都是过去式了,唯有放下它,去寻找新的温暖,才能继续向前。

上楼的时候,我回忆起最后对Niels说“Good luck”的时候,他那释然的微笑,默默地存下了Niels的电话,然后扔了一个漂流瓶:亲爱的Niels和小艺,希望在某个平行世界里,我能有幸见证你们的幸福时刻。

Niels说,小艺可能把心里话写在了孔明灯上,但我却没能看到,直到现在,我还能记起,那天孔明灯越飞越远的样子,它带走了我们那三年的温存,和所有的可能。

愿你可以捡到,这份遥远的惦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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