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斩

第一章

26岁那年,卓越站在外公的坟前,边笑边哭:‘嘿,死老头儿,你走了15年了吧。这15年来,没你罩着,我活得真够糟的,可我还是活下来了。不赚不赔,刚好够本。’

十八岁她离开家乡去上海交大求学,念了一个超级爷们的专业——机械工程。高中时她钟情春花秋月胜于推理几何,被她爹逼着选了理科。这种被逼学文的人,都是一副无性别的外表,裹挟的全是躁动不安的脏器。学校不差,汉子一抓一大把。金风逢玉露,饿汉吃自助。卓越遇到了她的第一个男人。

那是她的学长。

先说他们的初识,很有意思。

学院组织了一场辩论赛,话题挺劲爆:“ 婚前该有性行为吗?”

卓越作为正方一辩,不惧流言,巍巍然登场。头发高高盘起,一身素黑,从头黑到脚,只挽起了袖子,露出一截竹子般骨骼突兀的小臂。她像一枚义士,眼神一刀刀剜过众人,最后烙在反方一辩的身上,开口道:“我方支持婚前性行为。首先性是人类的自由和权利,基于男女自己的选择,每个人都有满足自身的生理需求的需要。第二婚前性行为可以让彼此增加了解,缩短距离,有利于感情交流。第三,婚姻的幸福很大程度取决于性生活是否和谐,而婚前性行为可以检验这点。”

反方一辩出场,穿一件白衬衫,衬衫透着山峦起伏有把有握:“我方反对婚前性行为。人类的性行为除了自然性以外,还有社会性。第一婚前性行为绝不是个人的私事。它会带来许多恶果,比如未婚先孕,堕胎,传播疾病等等,因此会影响对方,甚至影响后代,破坏社会秩序。再者,婚前性行为破坏了传统道德,使婚姻家庭关系的基石受到破坏,只有性的关系是极不稳定的。许多事实证明,婚前同居者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并未在家庭生活中显示出优越性。”

二辩,三辩,四辩连续发言后,到了自由辩论环节,反方一辩直指卓越,招招致命,卓越哪甘落人后?两人杀得头破血流。

“请问对方辩友,婚姻凭什么作为性行为的束缚或标准呢?在当下社会,婚姻代表了结婚双方共同承担起了一份社会责任:赡养父母,生育、养育后代,建立经济基础。婚姻本质上市一种长期契约关系而已。但是这跟性行为本身又有什么相关性呢?如果非要把婚姻与性行为相联系的话,那只不过是婚姻双方多了一个长期的性伴侣而已。”

“如果不考虑婚姻而随意发生性关系,那人又何自诩为人?尤其是青少年在心理成熟程度上、在独立生活能力上还不能对这种行为负责时,它带来的恶果我们应该无视吗?男人会失去责任感,女人受伤害的概率会提高。正如琼·瑞尼丝所说的,“或许你应该以心理‘尚未’准备好而不是以‘不想要’的态度考虑延迟性交,而且是当你们本身和你们之间的关系真的都已准备好的时候,才发生性交”。

......

辩论结束后,反方一辩得了最佳辩手奖。同学们都欢呼着去纳豆吃日本料理。

卓越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他,比旁人高出半个头,手臂上的肌肉疙瘩突突往外蹦,吃着鹅肝配松露,突然笑了一下,像一只狐狸。这一笑见血封喉,卓越有些晕血,悬在上边发昏,吊在半截也迷糊。又被那只狐狸咬了一口,条条青筋鼓起来,腾腾直跳。她走向他,挑在他身旁坐下,声音有点抖:“刚才的发言太精彩了,你好,我叫卓越。”

那人又是一笑:“无意冒犯,多谢承让。我倒觉得你对性的看法相当有意思呢。”

“嗯,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吧,不管做什么选择,我绝对会对自己负责。”卓越似在宣誓。

她只看见他的眼睛,将世界染得五颜六色。

卓越想办法弄到了他的电话号码,开始猛攻他。他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比卓越大一届,校篮球队队长,考试年级前三,兄弟姐妹都很多,名字也不错。具备一名学长的优秀品质——在智商上碾压众人,在处事中不着痕迹,一个令人仰之弥高的阳光型男。

卓越费了很大的劲才搞定他。她给他买水晶包子,亮晶晶圆滚滚,像一只只国宝。她邀请他看电影,看《唐山大地震》的时候他哭成了泪人儿,一个在黑暗中大雪纷飞的男人。她逮住每一个空挡给他发短信:

“看见你打球了,比艾弗森还帅!”

“我今天听到一首歌,《someone like you》,如你一般的人。”

“爱吃牛肉饭吗?下了课去吃吉野家怎么样?”

一个月后他俩滚了床单。

在这一点上,卓越对他很难忘。是不是每个女人都忘不了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呢?他们在上海双宿双飞,去外滩看夜景,在滨江大道边弹吉他边唱歌,登上东方明珠塔看天朝胜景,参观郭敬明的豪宅。学长身经百战,在床上,更多地是在野外,教会她不少可爱的招数,开辟了一个新的战场。虽残酷却多情,有花有草,鸟兽齐鸣,天空浮着奶油冰淇淋,流川里盛满着可乐,咕嘟咕嘟地冒着二氧化碳,地上有上窜下跳的云霄飞车。

她对学长说:“我就像低配版的陆小曼,一个混在十里洋场却未经世事的女人。你就是一个少年军阀。”

学长沿袭着自小习得的学霸光荣传统,一边跟卓越优雅地厮混,一边准点赶上每一堂课。他不允许自己落后于他人,至少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来自高考大省的竞争机制已然将学习变成了习惯——这也是的迷人特质之一——尽管大学是片不毛之地,可是他崇拜的是默罕默德,阿联酋时任酋长,在不毛之地上也要建造出一片纸醉金迷。

卓越在崇拜和取悦中过得快乐,她惊讶地发现自己远离了孤独,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而且在情爱中如鱼得水,内功深厚,天赋异禀,将学长所授一一囊获。

我曾问过她禀赋何来,她说:“遗传。”

卓越是他们卓家的第二个大学生,第一个是他的父亲。一个才华横溢极度男子汉的角儿,一个理想主义的浪荡子。

2011年春节前夕,她妈打来一个电话。

“今年过年回吗?”

“不知道”

“随便你吧。”

“爸呢?”

“还用问?他都多少年没回了,怕是死在外边了!”

说完挂断电话。只听耳边一阵忙音,挂得比刘翔都快。

学长在旁边,卓越只想哭。他有些惊着了,把她拉过来揽在怀里:“得,不回就不回,说,想去哪?”

他俩去了南京。坐着火车哐当哐当一路向东,祖国如此多娇,江山峰回路转,月色如同人心。她耳听着山南海北的带着口音的鼾声,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小时候他拉着她的手爬上废弃的铁塔,她那么小,很害怕。父亲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越越,别怕,加油,往上爬,有爸爸呢,我在后面保护着你。”她不怕了,嗯,有爸爸呢,咬咬牙,一步步地往上爬。抓过一根铁栏杆,踩上一块平板,太阳慢慢下沉,天幕越来越近。

“爸爸,为什么我们要爬这么高呢?”

“攀登是人类的本能。越越,你是女孩子,更要学会勇敢,还有坚持。这是朴素的真理。”

她只听懂了后半句,但那个攀登铁塔的黄昏却永远刻在了她的记忆之中,诸神的黄昏里,父亲是第一个出场的神诋。

卓越从记忆中醒来,回头看看,身边早已没了一个人。二十年来,父亲越走越远,越走越久。母亲像个失势的皇后,不把自己当人。或许,我早已不是人。我是什么?一只游荡在夜空中的飞禽,一个逐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人间的散弹随便一打,胸腔出血,溘然长逝。

哈哈,倒也蛮悲壮的。

学长睡在中铺,她爬上去,挨着他躺下。他被惊醒了,亮着一双星眼,黑暗之中,光彩尤甚。他摸摸她的脸,吻了过来,她回吻了他。这个吻有一股麦香和青臊的气息,让她打了一个嗝儿,她小腹陡然一动,耳边一片荷塘的青蛙在鼓噪。于是她反客为主,更热烈地迎了上去。如果说他的身体是一把好琴的话,那就操琴抚之吧。请君一曲《笑红尘》。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

那一晚她攀登上了人生之巅。往后,再未有过。

在南京玩了三天。世界里只剩他俩,难堪的是,阳光背后总有阴影,金玉其外难免不败絮其中。饭钱AA,酒钱AA,开房不AA——卓越付全款。她给他拍照,拍完照他就发在校内、QQ空间里,可是从来不会po出他俩的合照。他说,别那么高调。

转眼到了大三,学长决定考研,必要的话考博、留校。他说:“越越,我一定要留在上海。”卓越思忖着这句话,怎么听怎么都像在说:“老子要飞黄腾达了,好狗不挡道,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去!”

怎么着?要分手么?那自己呢?留下还是回家?

在他考研的日子里,卓越和他越溜越远,一周有时候还约不到一次。见面就吵架,不见心又烧得慌。去找他,约他吃饭,他说没空,可转眼就看见他跟一帮兄弟打球,闲得跟一猴子似的。卓越歇斯底里:“我满肚子的委屈啊,都快发馊了,他妈的你看不见吗?”

她忿忿不平:“男人啊,足够爱你的话,再忙也挤得出时间,不爱你的话,拉个屎都嫌忙。”

“绝对!绝对没有一个男人例外。”

“等他考完就好了,就好了。”她安慰着自己。兜兜连转转,分分又合合,天一黑,电话一通,哭着咆哮着说分手啊,分手啊。天一亮,在图书馆碰见,她忍不住,她站不稳,她难自恃,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他那双星星眼,她就犯傻犯贱。她了然一切,又享受自虐自欺的痛感,她昂起的头颅不自觉地软了下来垂了下来,默默走到他身边,两人不约而同,到一个没人的僻静角落,像牛郎织女哭着抱在一起了。

他们无言。寻遍八百里秦川,万倾良田,已然炽烈。

他们拥抱。楚河汉界,秦岭五岳,为何只有知无音?

他们亲吻。从大唐盛世而来,躺下,早已人生长恨长东。

直到三个月后。

“你早就跟另外一个女生好了吧。”卓越问。

“嗯。”无波无澜。

“什么时候?”

......

“从南京回来?”

“我们分手吧。”

“我也可以留在上海啊。”她握紧了拳头。

“不现实。”

“就因为她是上海人?她白富美?”她的拳头咯咯作响。

“我爱她。你知道一个外地人人模人样留在这里有多难?我留校的事基本确定了。我一定要留在上海的。”

“你爱她?你爱毛线啊!你从来没说过爱我,你就只想着操我吗?好啊。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啊。恭喜恭喜。”她的拳头突然松了。

“你也不小了,好好规划下未来。别那么放纵。”

“规划你妈。”

学长只说了两个字:“再见。”豪情万丈。

“你就是一个混蛋!一头披着羊皮的狼!一个孬种!”她的话狠狠撞在他背上,他没回头。

卓越还是没把拳头挥出去,从他吐出“我爱她”的那三个字开始,无力回天。欲辩已忘言。

如果2011年12月20日下午,你恰好在陆家嘴公馆店星巴克,还记得吗?一个女孩泣不成声,腮旁两个水滴儿直颤悠:“我操你大爷,分个手找个人这么多的地方,要死啊。”也许你早已忘记,是啊,爱恨情仇那么多,痴痴缠缠是妄念。风一吹,他来了,再一吹,他就走了。自己为他做过什么呢?一切。他为我做过什么呢?好像没有。不!有!他曾经为自己挨过一棒,在一个小馆子里,老板诬陷她没给钱。争执起来,她害怕极了,打电话给他,十分钟后他赶来,二话不说一拳揍过去,老板操起酒瓶子就砸在他脑袋上,她被吓傻了,任血流着。只记得自己不停地说:“你别死,你别死......”

住院的日子是他们渔樵耕读般的归隐时光。一段仅有的没有每天争吵也没有每天做爱的日子。相濡以沫让医院的消毒药水味变成了淡雅的小雏菊。卓越翘了课陪他,给他削苹果,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码在盘子里,码出一只只小精灵。她买来一个电饭煲,变着花样熬粥,今天海鲜粥,明天八宝粥,小鱼小虾,核桃花生,硬生生熬出了一片凡心所向。她找来叶芝的诗读给他听:“奈何一个人随着年龄增长,梦想便不复轻盈;他开始用双手掂量生活,更看重果实而非花朵。”

住院费都是她掏的。她不在乎,应该的啊,他为了我啊!捐精卖血的情谊啊,好好的人说不爱就不爱了。

不爱了就不爱了。

心呢?被碰碎了,成渣成滓。

之后的事呢?竟变得迷迷幻幻起来。戒瘾是一件如此反人性的事。翻开他校内的每张照片,品读他空间的每条动态,竟成了她可笑至极的悼念方式。上海是呆不下去了,回家读研吧。好在大脑系统发达,弃之可惜。没花多少劲儿,她就跨专业考回了老家一所高校。离开上海之前,她又去了一趟郭敬明的豪宅,在门外进不去,嚷嚷叫唤:“你大爷的,给我听好了,老娘就算死,也要死得其所。别他妈想短斤少两啊,十八后又是一条好娘们,老子怕个球!”

一身血淋淋,谁人来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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