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文学青年之死

本来我开始想写“文艺青年之死”,但为了更严谨一点——严谨是个好习惯——还是改成了“文学青年”,因为马丁主要是以看书写作为主,标准的文学青年。

个人认为在文艺青年庞大的家族里文学青年是最苦逼的一种。

喜欢音乐的可以享受着美妙的旋律安然地睡去,最大烦恼不过是选择听萧邦还是莫扎特或者是听钢琴还是小提琴;不时摆个潇洒的姿势抱把吉他,以显示自己至少还能弹个哆唻咪;

喜欢画画的用貌似专业的眼光看着各种绘画作品,然后滔滔不绝地介绍各种画派的特点以及画家的私生活,更重要的是告诉你这幅画能值多少钱;偶尔拿着画笔像模像样地来几笔,画得稍像个人样就是印象派,不像个人样就是抽象派;

喜欢摄影的是所有文艺青年里面最幸福的家伙,扛着价值不菲的器材,打着艺术的名义到处游山玩水,顺便再泡几个美女,丰富一下摄影题材。

说俗点以上都是些消遣,文学青年则惨得多,光看那浩如烟海的大部头就不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还要费心揣摩一下字里行间蕴含的深意,不仅为才华横溢的篇章拍手叫好,心情也随着作品里人物的种种际遇沉浮起落,无法自拔。

如果还喜欢写作——这是大概率事件,文学青年大多喜欢创作——那结果就更惨了,失眠、抑郁、虚弱、才思枯竭、神经错乱等等如影随形。不说别的,据可靠统计,写作者便秘、脱发的概率远高于其他文艺青年。

很少听说有人听一首曲、看一幅画或照片,就悟出人生新境界的,但看一本书看得三观崩溃的人比比皆是。这也许就是文学的力量,有如爱情,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摧毁一个人。

随便说几个自杀的著名作家吧:海明威、茨威格、莫泊桑、叶赛宁、伍尔芙、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三毛、海子等等,当然还包括《马丁·伊登》的作者杰克·伦敦。

还有很多短命的作家:济慈25岁,雪莱29岁,拜伦36岁,普希金38岁,卡夫卡40岁、路遥42岁、王小波44岁、契诃夫44岁,欧亨利47岁,古龙47岁等等。

通过以上大数据的展示,可以充分地说明:作家是一个高危职业,文学青年是真的在用生命去写作。再高深莫测的画作、再精巧细致的照片在几十万字的大部头面前根本不值一提,即使是最平庸的作品,不说遣词造句了,光写出那几十万字就够你的老腰受的了。

所以,作为优秀的纯文学青年,马丁的死也不算太意外。

马丁的奋斗故事可以与马云相媲美,从一个文盲到一个文豪,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小流氓到一个挥金如土的大作家,其实就是作者杰克·伦敦本人的传奇经历。

看着马丁的奋斗史,让我的脑海中始终有一个词在闪烁——“饥饿”,对知识的渴望,对食品的渴望,对成功的渴望,他渴望成功并非为了名利,而是为了爱情——他心中最崇高纯洁的爱情,为了露丝——全世界他最爱的女人,为了配得上她,为了娶她,一个纯粹的文学青年就是这么天真烂漫。

他每天只睡4、5个小时,发疯般读书、学习、写作,经常饿得吃不起饭,为了赚一点生活费每天辛苦地工作十几个小时,宁可不吃饭也要买邮票把自己的作品寄出去。如果不是水手马丁强壮的身体支撑,换做现在的文艺小青年,估计半道就英年早逝了吧。

这点让我想到了乔布斯,也是个恐怖的饥饿的人,对创新的渴望,对改变世界的渴望,让他一往无前永不止步,正符合他说过的一句话——保持饥饿,保持愚蠢。

金钱从来不是他们的渴望,马丁有了钱,给贫苦的房东一家买鞋、买房、买奶牛场,给姐姐一百倍的回报,给刻薄的姐夫买地皮盖商店,给势利的妹夫开自行车店、汽车店,送给流浪汉一家洗衣店,愿意把所有钱都给一个不相关的女人。

这说明什么?说明真正的纯粹的文学青年都是心怀美好的人,只有这种人才能写出打动人心的伟大作品,所以马丁的成功也不完全是偶然。

心怀美好并不是丢点钱给路边的乞丐,为受灾的人们掬一把同情的泪,或者说,不仅仅如此。真正的心怀美好是对人类的悲悯,对生命的尊重。

马丁最大的苦恼是成名后,原来抛弃他的人、看不起他的人都来跪舔,让他觉得资产阶级太虚伪了,他觉得自己的作品早已完成,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也还是原来的作品,为什么成名前后会有如此的天差地别?在这个问题上,他纯文学青年的天性表现得淋漓尽致,用现在网络流行用语形容就是:图样图森破。

其实他认为的虚伪并不仅存在于资产阶级,而是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马丁苦苦研究了哲学,但他却没有研究一点经济学,不知道一个浅显的道理:位置决定价值,同样一瓶水在超市卖1元,在酒吧就卖10元了。

但是马丁最看不起生意人,他永远学不会用金钱去衡量价值,这正是文学青年的风骨,也是他的悲剧所在。

再看看马丁的爱情,爱情成就了他,也是压垮他最重的一根稻草。可以说爱情是文学青年的生命,没有爱情,生命也毫无意义。

文学与爱情似乎总联系在一起,你想一下你能说出的名著,有几本与爱情无关?可能是因为爱情的力量太强大,不管你承不承认,不论是亲情还是友情,都无法与爱情相抗衡,没有第二种情感能让两个陌生人拥有如此亲密的关系。

马丁的爱情让我想起了另一本书的主人翁盖茨比的爱情,他俩的爱情是何其的相似:同样是穷小子爱上白富美的老套桥段,同样是为了心中的女神而奋斗,不同的是:盖茨比直接不择手段去赚钱,而马丁忍饥挨饿去写作,所以不是每个穷小子都是文学青年,所以盖茨比要比马丁混得好得多,至少享尽了歌舞升平荣华富贵。

自然结局也不一样,马丁是自杀,盖茨比是他杀,马丁在临时前已看穿了他的女神——“他所爱的是一个理想化的露丝,一个自己创造的虚无缥缈的露丝,是他的爱情诗篇里的光华灿烂的精灵”,而盖茨比到死也没发现他深爱的女人——黛西,不过是个灵魂已经被腐蚀透顶的烂货,在他死后连面都不露的贱人。

但是盖茨比临死前仍然幸福地相信着他的爱情,而马丁则带着看破红尘的绝望与空虚痛苦地死去,看破与看不破,哪个更幸运呢?

相对黛西,露丝还是强很多的,至少她是真的爱着马丁,在马丁眼里她资产阶级的一些坏毛病不过是那个社会带给她的正常属性,即使放在社会主义国家,也似乎没什么可太过指责的。

女人的现实性并不完全是出于虚荣,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原始的本能,因为原始女性最主要的职责是繁育后代,在繁育后代的过程中她很难自己去获得充足的食品,而且由于恶劣的环境导致难产引起死亡的几率很大,所以必须要得到男性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及安全保护。你要求姑娘挺着大肚子陪你去流浪是不人道的,浪漫需求必须建立在衣食无忧的基础上,或者至少有衣食无忧的希望吧。

也许有的姑娘很伟大,陪你歌唱陪你流浪陪你一起奋斗,但不管怎么奋斗,最终的目标依然还是衣食无忧。或者,找个文学女青年,是不是结局会不一样?

文学让马丁更敏锐更深刻地认识了这个世界,但也带给他看透世事后的痛苦,他不愿与虚荣伪善的阶层同流合污,也回不到原来粗糙野蛮的阶层,他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唯有死亡让他解脱。

这也许是所有文学青年都要面对的永恒的难题:是直面这惨淡的人生,还是在文学的世界里沉醉?哪个更幸运呢?

最后向伟大的杰克·伦敦致敬,他永远是屌丝们的优秀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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