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5 《天演论》与误译的影响,用身体影响大脑的一些离奇体验

熊逸 15.4 | 《天演论》与误译的影响

中国人对进化论的理解源自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这部书的内容是素有“达尔文的斗犬”之称的生物学家赫胥黎在牛津大学做的一场演讲,原名直译应当是《进化论与伦理学》。

严复在翻译过程中并不尊重原文,舍弃了赫胥黎对伦理学的关怀,强调竞争,极大迎合了当时中国读者的口味,使“落后就要挨打”的观念成为中国人基于社会达尔文主义而形成的常识。

严复把“进化论”翻译成“天演论”,其实抓住了问题的重点。“进化”这个词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事物的变化总是“前进”的,或者说,总是从简单变成复杂。但问题是,复杂的不见得就是最适合环境的,不见得就会成为“物竞天择”法则下的当然赢家。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极端形式,就是严复译文中的“任天为治”,貌似与中国道家哲学相通。但是,老庄的“任天为治”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任天为治”截然不同。

生物学意义上的进化论和所谓“社会进化”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除非把社会看成一个活物,而严复最佩服的斯宾塞恰恰就是这样理解社会的。严复在《天演论》里常常为斯宾塞代言,而赫胥黎的原文恰恰表达了对斯宾塞社会学理论的不满。

接下来是今天的正文。

(1)《天演论》并不是一部单纯的译作

昨天留下的问题是:克鲁泡特金的方法是“回归原典”,先把达尔文的意见搞清楚,把各种附加在达尔文进化论概念上的曲解涤除干净。这貌似一件颇堪惊诧的工作,因为“生存竞争”、“适者生存”这样的概念是如此通俗易懂,难道还能发生多大的曲解不成?不过,这个问题尤其值得我们中国人关注,因为中国人对进化论的误解也许能在全世界排名第一。这些误解是如何发生的,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中国人接触进化论,要归功于翻译大师严复。但严复译介过来的,并不是达尔文的原著,而是赫胥黎的《天演论》(Evolution and Ethics)。

《天演论》这个题目如果直译过来,应当译作《进化论与伦理学》。顾名思义,我们应当不难想到把进化论和伦理学并列来谈,该是一件何等刺激的事。诸如老弱病残该不该被淘汰,所谓“劣等民族”该不该被消灭,进化论给出的答案往往会让伦理学难堪。

《进化论与伦理学》并不是赫胥黎真正意义上的“著作”,而是他在牛津大学做过的一场演讲的内容,主办方是罗马尼斯基金会。罗马尼斯基金会有这样一个规定:演讲的人应当避开宗教和政治问题。即便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也绝不算是什么苛刻的要求,稍有社交知识的人都会把这些话题当做言论禁区。但是,如此简单的要求,真把赫胥黎难住了,因为进化论天然就和宗教、政治绑在一起。简单讲,如果进化论成立,就算一个字都不谈宗教,上帝造人自然失去了立足点,就算一个字不谈政治,君权神授自然没了依据。赫胥黎思来想去,最后把心一横,做了一场无拘无束的演讲。

这是1893年的事情,演讲稿于翌年整理结集,和其他几篇论文合并发表。而严复决定译介,是在1894或1895年。在那个年代能有这样的反应速度,实在让人吃惊。从这个角度上看,严复就是一百多年前的万维钢老师。

(2)甲午战争之后的民族情绪

对于中国人来说,1894年是怎样一个年份呢?那是中国的甲午年,是甲午战争爆发的年份。所以要理解这一时期的中国思想界,排名第一的关键词就是“民族情绪”。

《天演论》在1896年翻译完成,1898年正式出版。翻译界最著名的“信、达、雅”三原则就是严复在这本书的“译例言”里提出来的。这三个原则,全由中国传统经典而来。《周易》所谓“修辞立城”,就是“信”;《论语》所谓“辞达而已”,就是“达”;《论语》又所谓“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就是“雅”。严复原文说:“三者乃文章正轨,亦即为译事楷模。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

我之所以引述这段原文,因为这就是严复译文的典型风格。所以严复的“雅”,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典雅精致,而是专门用汉朝以前的文言来翻译当代西方学术前沿。他为什么不用白话文呢,一来是因为白话文运动还没有兴起,二来是因为严复可以算作桐城派古文家的一员,最推崇先秦诸子的文章风格,三来是因为严复的读者定位很明确:译书不是给普罗大众看的,而是专门给高级知识分子看的,而高级知识分子最熟悉、最钟爱的语言就是雅致的文言。梁启超在年轻时代很推崇严复翻译的亚当·斯密的《原富》(今天译作《国富论》),但连他都很恼火严复的文言,说严复刻意模仿先秦文体,如果不是熟读古书的人,根本就看不懂。

所以“信、达、雅”的“雅”在翻译界一直饱受争议,从来都不是一个公认的标准。梁启超批评说:发达国家的文体,常常随着它们的文明进程一起演进,何况学术性的文章必须用流畅的文字才能表达清楚,否则怎么能让学生看懂呢,怎么向全国人民传播文明思想呢?严复的回答是:我译的这些书就不是给学生看的,而是给那些熟读中国古籍的人看的。

结果出乎严复的意料:《天演论》一出,立刻成为畅销书,流行全国。因为当时的民族情绪,实在太需要这样的内容了。

正是《天演论》使中国人明白“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明白“保种图存”的唯一策略就是富国强兵。于是随着《天演论》的风行,“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些概念成为全社会的口头禅。胡适追忆当年盛况,说过这样一番话:“《天演论》出版之后,不上几年,便风行到全国,竟做了中学生的读物了。读这些书的人,很少能了解赫胥黎在科学史和思想史上的贡献。他们能了解的只是那‘优胜劣败’的公式在国际政治上的意义。在中国屡战屡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这个‘优胜劣败’公式确是一种当头棒喝,给了无数人一种绝大的刺激。几年之中,这种思想像野火一样,燃烧着许多少年人的心和血。‘天演’、‘物竞’、‘淘汰’、‘天择’等术语都渐渐成了报纸文章的熟语,渐渐成了一班爱国志士的口头禅。还有许多人爱用这种名词做自己或儿女的名字。陈炯明不是号‘竞存’吗?我有两个同学,一个叫做孙竞存,一个叫做杨天择。我自己的名字也是这种风气下的纪念品。”

胡适提到的“燃烧着许多少年人的心和血”,我们可以在邹容的《革命军》里看到样板:“革命者,天演之公例也。革命者,世界之公理也。革命者,争存争亡过渡时代之要义也。革命者,顺乎天而应乎人也。革命者,去腐败而存善良者也。革命者,由野蛮而进文明者也。”

邹容讲的“革命”和“顺乎天而应乎人”,原本都是古语,出自《周易》,原话是“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再追溯一步的话,“革”原本是皮革加工的术语,指的是把动物的皮去掉毛发,后来引申为“改变”。“革命”的“命”原意是“天命”,所以“革命”的涵义就是“改变天命”。商汤王灭掉夏朝,建立商朝;周武王灭掉商朝,建立周朝,都意味着天命发生了改变,从庇佑旧王朝变成庇佑新王朝了,这就是所谓“汤武革命”。这样的破旧立新既顺应天命,又顺应人心,所以叫做“顺乎天而应乎人”。

《周易》的六十四卦系统里,第四十九卦是革卦,第五十卦是鼎卦,这就有了“革故鼎新”这个成语。《天演论》的问世使旧语言有了新意义。“革命”不仅仅意味着改朝换代,还意味着“天演之公例”,“世界之公理”,意味着帝国对稳定的追求注定失败。环境变了,曾经的“适者”已经“不适”了,当然要做出相应的改变才对。

(3)翻译、转述与发挥

《天演论》一开篇描写自然草木,严复的译笔曾经使少年鲁迅一见倾心: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jiàn)外诸境,历历如在几(jī)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彻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借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而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日者,则无疑也。怒生之草,交加之藤,势如争长相雄。各据一抔(póu)壤土,夏与畏日争,冬与严霜争,四时之内,飘风怒吹,或西发西洋,或东起北海,旁午交扇,无时而息。上有鸟兽之践啄,下有蚁蝝(yuán)之齧(niè)伤,憔悴孤虚,旋生旋灭,菀(yù)枯顷刻,莫可究详。是离离者亦各尽天能,以自存种族而已。数亩之内,战事炽然。强者后亡,弱者先绝。年年岁岁,偏有留遗。未知始自何年,更不知止于何代。苟人事不施于其间,则莽莽榛榛,长此互相吞并,混逐蔓延而已,而诘之者谁耶?」

这样的自然界何其严酷,草木不但要与天斗,还要与鸟兽虫蚁斗,“各尽天能,以自存种族”。区区几亩地之内,局面是“战事炽然”,而战斗的结果总是“强者后亡,弱者先绝”。这些语句,在当时的中国人看来该是何等触目惊心。但是,如果人们读的是1971年的白话译本,并不容易被激发起同样的情绪。下面我来摘引白话译本的同一段落:

「可以有把握地想象,二千年前,在凯撒到达不列颠南部之前,从我正在写作的这间屋子的窗口,可以看到整个原野是处在一种所谓“自然状态”之中。也许除了就像现在还在这里或那里破坏着连绵的丘陵轮廓的为数不多的一些垒起的坟堆以外,人的双手还没有在它上面打上烙印。笼罩着广阔高地和狭谷斜坡的薄薄的植被,还没有受到人的劳动的影响。本地的牧草和杂草,分散在一小块一小块土地上的金雀花,为了占据贫乏的表面土壤而互相竞争着;它们同夏季的干旱斗争,同冬季的严霜斗争,同一年四季时而从大西洋时而从北海不断吹来的狂风斗争;它们竭尽全力来填补各种地面上和地下的动物破坏者在它们行列中间所造成的空隙。年复一年,它们总维持着一种平均的类群数量,也就是本地植物在不断的生存斗争中维持着一种流动的平衡。无可怀疑,在凯撒到来之前的几千年中,这个地区就已存在着一种基本上类似的自然状态;除非人类进行干预,否则就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来否定它能够在同样长久的未来岁月中继续存在下去。(《进化论与伦理学》翻译组译,科学出版社,1971年)」

拿这段译文和严复的译文对比,如果我们采用最宽容的标准,倒也不会苛责严复什么。但是,严复译文里的“自存种族”和“强者后亡,弱者先绝”这些最骇人的字眼,完全是严复的个人发挥。让我们再看另外一段,先看贴合原文的白话译本:

「因此,我们现在开始考察的植物界自然状态,决非具有永久不变的属性。更确切地说,它的真正本质就是不稳定性。它可能已经持续了二万年或者三万年,它可以再持续二万年或三万年不起显著变化,但是它的以往肯定是一个很不同的状态。能够持续下来的并不是生命形式的这种或那种结合,而是产生宇宙本身的过程,而各种生命形式的结合,不过是这个过程的一些暂时表现而已。在生物界,这种宇宙过程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生存斗争,每一物种和其他所有物种的相互竞争,其结果就是选择。这就是说,那些生存下来的生命类型,总的说来,都是最适应于在某一个时期所存在的环境条件的。因此,在这方面,也仅仅在这方面,它们是最适者。」

我们再来比照一下严复的译文:

「故知不变一言,决非天运。而悠久成物之理,转在变动不居之中。是当前之所见,经廿年、卅年而革焉可也,更二万年、三万年而革亦可也。特据前事推将来,为变方长,未知所极而已。虽然,天运变矣,而有不变者行乎其中。不变惟何?是名天演。以天演为体,而其用有二:曰物竞,曰天择。此万物莫不然,而于有生之类为尤著。物竞者,物争自存也。以一物以与物物争,或存或亡,而其效则归于天择。天择者,物争焉而独存。则其存也,必有其所以存,必其所得于天之分,自致一己之能,与其所遭值之时与地,及凡周身以外之物力,有其相谋相剂者焉。夫而后独免于亡,而足以自立也。而自其效观之,若是物特为天之所厚而择焉以存也者,夫是之谓天择。天择者,择于自然,虽择而莫之择,犹物竞之无所争,而实天下之至争也。斯宾塞尔曰:“天择者,存其最宜者也。”夫物既争存矣,而天又从其争之后而择之,一争一择,而变化之事出矣。」

我们看严复用到的语言,仿佛给洋人穿上了汉服:“天运”是《庄子》的话,“悠久成物”是《周易》的话,“体、用”之辩是中国思想史上的经典命题,“虽择而莫之择,犹物竞之无所争,而实天下之至争也”,这是《老子》的典型表达方式。赫胥黎如果看得懂这样的中文,一定会很困惑地说:“这好像有点似是而非啊。”

没错,傅斯年对严复的译文有过一个很中肯的评价,说严复翻译的书籍“以《天演论》和《法意》最糟……这都是因为他不曾对于原作者负责任,他只对自己负责任。”

在这段阐述“天演”的内容里,严复所做的与其说是翻译,不如说是转述,所以非但很难和原文对应得上,甚至也不是很忠于赫胥黎的原意。赫胥黎叙述进化的时间尺度,是“二万年或者三万年”,严复加上一个“经廿年、卅年而革焉可也”,二三十年就要见出进化的成果,这至少不是哺乳动物能够胜任的。但是,如果没有这种急功近利的改写,《天演论》也就不可能成为畅销书了,毕竟有哪个关心国运的读者耗得起两三万年呢?

最要紧的是,借斯宾塞(严复译作“斯宾塞尔”)的话来解释进化论,这是最能惹恼赫胥黎的事情。赫胥黎和斯宾塞虽然私交不错,但学术观点很有差异。赫胥黎谈进化,只认为这是自然规律,而人类社会的道德伦理要反其道而行,这就是“进化论与伦理学”一名的由来;斯宾塞谈进化,却属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让生物学作为社会学的基础。严复最服膺斯宾塞的学说,所以在《天演论》里灌注了许多斯宾塞所喜而赫胥黎所忧的内容。

比如“适者生存”这个核心观点,赫胥黎谈到的“最适者”未必就是最强大、最先进的,这是进化论最常被误解的一节。赫胥黎有解释说:

「现在一般应用于宇宙过程的“进化”一词,有它独特的历史,并被用来表示不同的意义。就其通俗的意义来说,它表示前进的发展,即从一种比较单一的情况逐渐演化到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但其含义已被扩大到包括倒退蜕变的现象,即从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进展到一种比较单一的情况的现象。」

在这个意义上,“进化论”应当翻译成“演化论”,或者像严复那样翻译成“天演论”才好。“进化”这个词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事物的变化总是“前进”的,或者说,总是从简单变成复杂。这是拉马克的进化论所主张的,但问题是,复杂的不见得就是最适合环境的,不见得就会成为“物竞天择”法则下的当然赢家。野蛮胜过文明,这是历史上太常见的事情。强大的恐龙被淘汰,弱小的哺乳动物取而代之,这更是古生物学上很显著的例子。“进化无定向”,这个原则是最常被人忽略的,也是为严复和《天演论》的读者们所忽略的。

严复屡屡抛开原文,借用斯宾塞的观念来解释进化论,而赫胥黎的演讲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反对斯宾塞而发的。严复并非不晓得这点,事实上,他在《天演论》的自序里明确讲道:“赫胥黎氏此书之旨,本以救斯宾塞任天为治之末流。”这话的意思是说,赫胥黎反对的只是斯宾塞学术的“末流”。赫胥黎本人肯定会说:“我对斯宾塞的一些观点确实无法赞同!”

在严复而言,这是一个关乎“认知一致性”的问题。他最佩服的西方学者就是斯宾塞,他又觉得赫胥黎的罗马尼斯演讲很值得译介到中国,于是对赫胥黎和斯宾塞之间的尖锐矛盾就只有尽量淡化了。

但是,严复的“淡化处理”怎么看都像是拉偏架。他不但为自己的译文加进了很多按语,直接为斯宾塞辩护,还对译文本身做了斯宾塞化的加工。所以直到今天,很多中国人对进化论的理解其实不是达尔文和赫胥黎式的,而是拉马克式的早期进化论和斯宾塞式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一位名满天下的社会学家,斯宾塞就是持永恒进化观的,相信人类社会永远前进着,前进的步伐不可逆转,直到晚年才对这个看法有所调整。

(4)“任天为治”

人类如果“任天为治”,到底是好是坏呢?如果更进一步,把“保种图存”和“任天为治”结合起来,似乎古代的斯巴达人才是人类社会的唯一楷模:他们会把孱弱的婴儿杀掉,只保留强壮的婴儿抚养,用既残酷又不道德的手段来训练。老弱病残有没有活下去的理由,这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放任他们活着,只会浪费社会资源,拖全社会的后腿。

这样的观点,其实正是为赫胥黎所谴责的。

赫胥黎的孙子里边出过一个著名的文学家阿道司·赫胥黎,他最有名的作品是小说《美丽新世界》,和奥威尔的《1984》、扎米亚京的《我们》并称“反乌托邦三部曲”。《美丽新世界》描绘了一个生物工程空前发达的未来世界,人是从生物工程的流水线上批量生产出来的,这就保证了每个人都是“优质品”。这样一个世界,正是作家的祖父托马斯·赫胥黎所担忧的。

如果托马斯·赫胥黎对伦理学的观点仅限于此的话,那么他不过是在以一个道德家的姿态发言,无论再怎样感人肺腑,终归都缺乏科学意义上的说服力。所以赫胥黎极力要说明的是:天道和人道并不是一回事,社会的进化和人的进化也不是一回事。赫胥黎这样讲:

「文明的前进变化,通常称为“社会进化”,实际上是一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过程,即不同于在自然状态中引起物种进化的过程,也不同于在人为状态中产生变种进化的过程。

英国的文明,从都铎王朝统治时期以来,无疑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我不知道有任何一点证据足以支持如下的结论:伴随着这种进化过程,作为这个王朝臣民的人们体质上或精神上的特征发生了变化。我不曾发现有任何根据去揣度今天的一般英国人同莎士比亚所知道的和描写的英国人有什么可以觉察到的区别。我们从他那伊丽莎白时代的魔术镜中,就可以看到我们自己清晰的肖像。」

今日思考

今天我们读这段文字,很难想象这出自一名生物学家的专业演讲,因为生物学意义上的进化论和所谓“社会进化”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社会”不是一个生命体,或者说不是一个活物,赫胥黎何必要讲这些废话呢?

是的,如果要套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理解释国际关系,就必须认可一个前提,即社会,或者国家、民族、社群,是某种活物,有自己的生老病死。这种观念,正是斯宾塞的招牌理论,而赫胥黎在字里行间里一直都在反驳斯宾塞这位缺席的论敌。

而要想解答社会、国家、民族、社群是不是某种活物,就必须先来解答一个更具前提性的问题:社会、国家、民族、社群,这些东西是不是实体?

这就是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请一定不要小看它,因为它是西方哲学的一个经典难题,绝对不容小看;东方哲学也曾经挑战过这个难题,而且战果辉煌。

今日得到

好了,就到这里吧。让我们回顾一下今天内容里的知识要点:

中国人对进化论的理解源自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这部书的内容是素有“达尔文的斗犬”之称的生物学家赫胥黎在牛津大学做的一场演讲,原名直译应当是《进化论与伦理学》。

严复在翻译过程中并不尊重原文,舍弃了赫胥黎对伦理学的关怀,强调竞争,极大迎合了当时中国读者的口味,使“落后就要挨打”的观念成为中国人基于社会达尔文主义而形成的常识。

严复把“进化论”翻译成“天演论”,其实抓住了问题的重点。“进化”这个词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事物的变化总是“前进”的,或者说,总是从简单变成复杂。但问题是,复杂的不见得就是最适合环境的,不见得就会成为“物竞天择”法则下的当然赢家。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极端形式,就是严复译文中的“任天为治”,貌似与中国道家哲学相通。但是,老庄的“任天为治”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任天为治”截然不同。

生物学意义上的进化论和所谓“社会进化”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除非把社会看成一个活物,而严复最佩服的斯宾塞恰恰就是这样理解社会的。严复在《天演论》里常常为斯宾塞代言,而赫胥黎的原文恰恰表达了对斯宾塞社会学理论的不满。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万维钢 日课225丨用身体影响大脑的一些离奇体验

今天咱们继续说《盗火》这本书。

经过前面几讲,我们现在可能最想知道的是,有没有简单快速的办法能在不服药的情况下进入心流状态。很遗憾,书里确实没有什么简单方法,也没讲什么具体方法。这本书说的是“出神技术”的研究状况,但并不是一本使用说明书。目前可能还没有一个公认特别有效的方法,如果将来有的话,可能也需要在教练指导下学习。

不过我的确在这本书里看到一个简单的小方法,虽然不能达到心流,但可能比较实用。

今天咱们就说说这个方法,但我们的主题还是观念上的更新。这个观念是身体可以影响大脑。

1.妮可·基德曼的眼眉

好莱坞演员妮可·基德曼可真是美女啊。她是1967年出生的,已经50岁了,但是你看她,还是那么美。

像这样的演员,是怎么永葆青春的呢?他们肯定跟你说健身、节食、保持充足的睡眠和好心情……以及 —— 基德曼告诉我们 —— 肉毒杆菌注射。

2011年,基德曼参加奥斯卡颁奖典礼走红地毯的时候,有人注意到,她的眼眉好像不能动。她的整个面部表情非常僵硬,人们猜测她使用了某种药物。

2013年,基德曼在电视节目上承认,她的确曾经用过注射肉毒杆菌(Botox)的方法去除皱纹。 这个药的副作用是肌肉会僵硬,这就是为什么基德曼的眼眉动不了。基德曼的选择简直是自杀,演员可不能没有表情啊。

还不只是表情的事儿。进一步研究发现,打了这个针之后,不但人的表情僵硬了,连人的思想都出问题。表情僵硬的人,似乎没有能力体察别人的情绪了,好像失去了共情作用。咱们专栏多次提到共情,前面《权力带来的脑损伤》那一期就说过共情的重要性。

你想想这件事,非常有意思。打肉毒杆菌针,影响的是面部的皮肤肌肉 —— 这怎么能影响大脑呢?这就是近年以来,科学家的一个观念更新。

以前,人们的观念是大脑影响身体,是因为你感到高兴,你才会笑。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身体的动作也会影响大脑的感知。比如有个著名的实验说让人做出微笑的表情,这个人本身也会获得愉悦感 —— 当然这个微笑研究咱们在《不可重复的心理学套路》这期专栏里说过,似乎是不可重复的……

但不论如何,现在很多研究者认为,身体动作可以影响大脑感知,这个理论叫做“具身认知(embodied cognition)”。

相关的研究很多,这本书里说了一个有意思的实验。比如说实验人员把一位陌生人介绍给你认识。如果在介绍的过程中,让你拿着一杯冰水,那这杯水给你的冷冷的感觉,会让你的心里也是冷冷的 —— 你会对这个陌生人产生一种防范心理,你会怀疑他。

而实验中如果让你手里拿一杯热咖啡,你感到热的温度,会让你的心也热起来,你会更容易信任这个陌生人。

本来,冷和热只是你身体感知的温度,可是这个温度对你大脑产生了影响,变成了你在情绪上的冷热!这就是身体影响大脑。

既然身体可以左右认知,那我们是不是做些什么身体动作,对认知进行改善呢?这就是我要说的一个特别简单的技术。

2.一个实用姿势

最近电影院里正在演《神奇女侠》(Wonder Woman),我刚刚去看了,挺不错。早在这个电影上映之前的时候,它的漫画版流行的时候,就有人用漫画讲过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

神奇女侠有个招牌姿势,叫“神奇女侠的能量姿势(Wonder Woman Power Pose)”。这个姿势非常简单,就是你双腿分开站在地上,然后把两个手叉腰放到胯骨上,两个胳膊肘向外拐,这是一个看起来非常自信的姿态。

哈佛大学商学院的社会心理学家艾米·库迪(Amy Cuddy),2012年给了个 TED 演讲,说只要你保持两分钟这个姿势,就能获得真正的自信。你的睾酮水平将会提高20%,这意味着你会更有自信,更愿意冒险。与此同时,你的代表压力的荷尔蒙水平将会降低15%。

库迪在演讲中还列举了一些其他的“高能量姿势” ——

那如果你要去做一件什么重要的事情,比如说参加面试,想要给自己多一点自信,做做这些动作岂不是很方便的方法吗?

《盗火》的作者说,过去印度人练瑜伽,中国少林寺和尚人练武术,比如什么二指禅、硬气功的功夫,根本目的都不是为了武术,不是为了打仗,恰恰也是为了用身体影响思想。他们是在练自己的心。

下面咱们再说一个听起来更怪异的试验。

3.神经神学

十三世纪的时候,犹太民族出了一个神秘的人物,叫亚伯拉罕·阿布拉菲亚(Abraham Abulafia)。阿布拉菲亚发明了一套方法。

这个方法让你做出一些动作,配合呼吸、祈祷和一些仪式。其中有一些头部的动作,配合你念一个神的名字。当你念第一个字母的时候,你的头要往天上看。当你念第二个字母的时候,你的脖子要先往后动一下,再往前动一下,做出一个类似于啄木鸟的动作……

按照他的流程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如果你的动作规范或者运气好,你将会看到自己的幽灵。

你会发现身边多了一个“你”!这个幽灵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然后你可以问他一些问题,他可以给你人生的指引。

现在有人照着阿布拉菲亚的流程做,还真的见到了自己的幽灵。那这个方法到底是什么原理呢?

以色列希伯来大学有个博士生叫 Arzy,不相信真有什么幽灵。他觉得这可能是大脑里面的某种活动的结果。Arzy 用核磁共振扫描了一个有这种幽灵体验的人的大脑,然后他发现这个人大脑中“颞部顶骨连接部位(temporal-parietal junction)”的功能受到了影响。

既然都是大脑的过程,那就好办了。Arzy 做了一个虚拟现实游戏!你只要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按照要求做出一些动作,游戏里面模拟一个你的幽灵,那你就会真的分不清哪个是真正的自己。

这个要点就是,也许各种宗教体验都能用大脑活动解释。还有一种宗教体验也被解释了。这种体验是说人的功夫达到一定程度,会感到自己跟整个宇宙的万事万物融为一体。科学家扫描大脑发现,这个融为一体的体验对应的是大脑中“右顶叶(right parietal lobe)”的功能被关闭了。这个区域负责给我们“空间感”,它的功能之一就是确定身体和外界的边界 —— 现在这个功能关闭,人当然就觉得自己跟世界融为一体。

当然,宗教人士可能会表示这些实验并不能说明神秘现象都不存在 —— 你也可以说大脑功能的变化只是功夫的结果。但不管怎么说,现代脑科学的确给我们破解宗教体验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具。

对很多高级宗教人士来说,宗教是一种修行,他想要的不是名望,而是体验。传统上的宗教会给提供一套“一揽子生活解决方案” —— 吃什么东西、穿什么衣服、要不要结婚、要有什么样的信仰、要参加什么样的仪式、要做什么样的动作。那么我们大概可以设想,所有这些活动之中,大概只有一小部分是真能让我们获得体验的“有效成分”,其余的可能只不过是历史文化的积累,是装饰而已。现在有了脑科学这个手段,也许就能把这些有效成分给提炼出来,帮我们找到最高效的训练方法。

我看这个思路非常可行。《盗火》更大的思路,就是像这样的观念的改变。我们以前都是把大脑当做身体的“操作系统”,现在我们的观念要变化一下,要把大脑当成一个“用户界面”。你可以对大脑进行各种操作来影响自己!

有了脑神经科学的帮助,一系列的操作技术正在被发掘出来。

| 我的评论

今天的内容,我必须给一个补充说明。《盗火》是一本鼓吹时代新趋势的书,作者写的时候难免会过分乐观,只强调正的一方面,忽略反的一方面。

比如“神奇女侠的能量姿势”,的确是哈佛商学院教授的说法。但是请注意,我们在《哈佛商学院是个特殊生意》这期专栏里讲过,哈佛商学院跟哈佛大学几乎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商学院教授,不是科学家。

有些专业科学家,就对库迪教授这个说法提出了强烈质疑。详细情况在2016年9月28日的《每日电讯报》就有一篇分析, Why the 'power pose' may be nothing more than bogus body language (为什么说“能量姿势”可能是没什么用的肢体语言),作者是Harry Yorke。

我们《精英日课》专栏经常说一些特别前沿的研究,这些研究还没有来得及进入大学教科书,有些甚至还没有在科学家中达成共识。但是我认为你有权知道,而且我认为你有自己的判断能力。

像这样的内容,我认为最好的态度就是把它当成寓言故事。也许有用,也许没用;也许对某些人有用,对某些人没用;也许在某些场合有用,在某些场合没用 —— 但知道就比不知道好。就比如说这个“能量姿势”,咱们尝试一下,万一好使,不也是一个收获吗?

| 由此得到

近年来的一系列研究似乎表明,身体姿态可以影响大脑真实情绪。由此出发,有一些使用身体的技术值得借鉴。研究者在出神技术上的探索已经达到了用脑神经科学解释宗教体验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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