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条流浪狗

我是一条狗,泰迪,纯种,公的。

我刚在与一条草狗争夺半个肉包子的鏖战中败下阵来,舔着伤口又开裂的前爪,摇着尾巴,离开高架旁的树丛,去别处找吃的。

对于这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我已习惯,也挺自在。

和同类抢吃的,并不难,打得过就干一架,没把握就开溜。刚才的落败,仅仅是我没有预计到,那条土狗比我还饿;另一方面,是我还瘸了一条腿。


现在的我


在我小时候,别说包子,牛排、牛奶、钙片、牛油果、鸡蛋、葡萄,什么没吃过;当然,偶尔也吃点胡萝卜丁润润肠道。

一个月下来,我的伙食费不比一个中产阶级的收入少。这还不包括我在娱乐、健身、教育、护理等方面的花销。

别问我中产阶级收入是多少,主人在我身上一个月的花费是多少。

用我主人的话说:“别跟我谈钱,俗!”


过去的我


我的主人叫郝美丽。其实一点也不美丽,四十岁的人,不管在家还是出门,都要在她像橘子皮的脸上抹厚厚的一层粉。

那玩意儿说来也挺神奇,抹着抹着,橘子成苹果了。

我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小太阳,因为哪怕在黑夜里,她全身也亮闪闪的。

她抹的粉很刺鼻,我不爱闻;她脖子上、耳朵上、手腕上、手指上,还有脚踝上那些亮闪闪的东西,我也不喜欢,又不能吃,顶多在晚上当手电筒用。

不过她的那些朋友们好像挺喜欢,每次喝茶聊天,都往她那些亮闪闪的地方暗瞥,还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可看到她们那种羡慕的表情,我大概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我是狗嘛,见到可爱的小狗,我比她们还猴急;看有什么好看的,想要就冲上去蹭她们身子。若是对方不躲避,那我多半有戏;若是闪开身子,对我吼两下,我也就知趣地走开了。

主人很喜欢带着我去见她的朋友们;我也高兴跟她去。

因为餐厅有好多我没吃过的东西,尤其是服务员为我躬身递上餐盘,冲我笑嘻嘻的样子,我就特别自豪。那时,我便吐着舌头,把前爪搭在她手心里,对她吼几声。见她吓得连连后退,差点栽跟头。

其实,我对服务员并没有恶意,仅仅是出于感谢。

我为什么自豪呢?因为在家里,我的小主人妞妞总把我当马起,还不时拿玩具砸我的头。偶尔她还会揪我的耳朵,或者照我脑门捶几下。每次主人进来,妞妞都会哭丧着脸,说我凶她。可我明明都没出过声嘛。

幸好主人挺喜欢我,总是把我俩分开,也不责备我,顶多拉长着脸瞅我。

至于我嘛,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


在和主人喝茶聊天期间,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规律:她的朋友们和我家男主人钱海达成了良好的默契。

每当她在更换一批新朋友时,我就很少能见到他了。早上就夹着公文包出门,晚上等到我困了,也没见着他回来,可第二天我居然又在餐桌前看到他边看手机里歪歪扭扭的红色和绿色的线条,边吃早餐。

说实话,这么丑的线条有什么好看的,我画的都比手机里的好。主人让我上过一阵子绘画班,我画的线可直了,都不带拐弯的。


在这个节点上,他们总是有说有笑。主人经常会带我去购物,买东西像不要钱似的,手指随便指指,就够营业员忙活的了。当然,我也会捞着不少好处,比如新衣服,新鞋子什么的。

那段时间,我和主人的关系可好呢,还一起去做美容。她洗脸,我洗澡。我们两个都洗得香喷喷的。

就这样,她的朋友换来换去。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得到各种奖赏。而我要做的,就是在她的朋友面前吐吐舌头,舔舔她们的手心,或者是握握手。就这么简单。

最让我厌烦的是:她们老把我摸来摸去,有时甚至用脸来蹭我。弄得我浑身不自在,家里已经受够了主人刺鼻的粉,出门还要受同样的罪。

在这些人面前,主人最喜欢说的两个词就是“泰迪”和“纯种”。那些女人们也喜欢说两个词“真好看”和“真可爱”。

前者我知道是什么意思,后者我大概也猜到了意思。


然而有一天,我正起劲地舔着冰淇淋,好像听到对面主人的一个朋友说到“杂种”两个字。

这个词我听得懂,主人带我在小区闲逛的时候,总有一条长得和我差不多的棕色泰迪,叫嘟嘟。我每次想跑去和她亲热,都被主人强行勒下,勒得我脖子都痛了。

这时她会说出“杂种”两个字,硬拉我回去。

可是我好喜欢嘟嘟嘛,纯种不纯种又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没办法,哎,生活嘛,就是这样,谁叫我是条狗呢,主人不许,我也没法子!


那个女人对我指指点点和主人说了一大堆话。冰淇淋的诱惑对我来太大,没仔细听,只记得“纯种”和“杂种”出现的频次很高。

当我把盘子舔干净,转头察觉有点不对劲,主人的脸色和我吃的绿茶味冰淇淋差不多,眉毛竖得老高。我赶紧老老实实地坐着。

妞妞恶人先告状时,她就是这样的脸色。幸好我从来不还击妞妞,不然恐怕日子就不好过了。


聚会结束,主人把我夹在怀里,急匆匆带我回家,坐在电脑旁,掐着我的脖子不让我走,弄得我很不舒服。她看了一会电脑,便凑近我,撑开我的眼睛,捏捏我的鼻子,扳开我的嘴,还很过分地拔了我几根毛,对着电脑里的毛做比对,搞得像个宠物医生似的。

最后,她让我称体重。这下我放心了,这是每次吃完晚饭的例行程序,应该是看我有没有长膘。

不过,我看她脸色好像越来越绿,不知道是不是电脑前待太久的缘故。


第二天,她找了好几个穿白大褂,戴白手套的家伙来家里。他们对着我看来看去,摸来摸去,像非要把我骨头数清楚似的。

看到他们对着主人摇头低声说着什么,我预感情况不妙。

我们狗的直觉是很灵的。我有点儿伤心,显然他们检查下来,认为我不是纯种。

我到底是不是纯种,我也不知道。打我有记忆起,就住在主人家,父母是谁,在哪里,我一概不知。

这么多年下来,主人对我挺好的,我把她当妈妈看待,所以才不去计较妞妞欺负我,钱海老拿皮鞋揣我。不然我早离家出走,和嘟嘟逍遥快活去了。


那天晚上,我一宿没睡,半夜偷偷看到钱海歪歪曲曲地扭进来,身上一股刺鼻的酒味儿,害得我不得不用前爪捂住鼻子,险些打喷嚏惊动主人。

他进了房间,一切归于平静。在黑暗中环顾我住了四年的客厅,努力把每一件家具,每一件摆设,都牢牢地印在我的记忆里。我怕未来有一天把他们忘了。

天亮了,我眼皮子沉,睡着了。

再醒来时,我已经被丢弃在高架边的树丛里,身上都是杂草,到处都是汽油味。这味道比主人脸上的粉还要难闻,以前我出门,可都是戴口罩的。

我想念美丽,想念妞妞,想念钱海。我舍不得我的家人。

我到处瞎转悠,不知过了多少天,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回家的路。

我不敢找主人,趴进在花坛里,隔着白石子路远远地注视着楼下的玻璃门。

我好累,好想睡觉,但我坚持住了,硬是不让眼皮子耷拉下来,竖起两只耳朵仔细地听,瞪大两只眼睛仔细地看,嗅着鼻子仔细地闻。

主人出现了,她从玻璃门里出来。

我好激动!我好想跟往常那样,在她脚边仰着头,对她摇尾巴,或者在她脚边转来转去。

我刚准备迎过去,前爪猛然松开泥土,低头躲回草丛,因为我看见她身后跟了一条泰迪狗。它比我年轻,比我好看;一个劲地在主人脚边蹭,应该比我更讨主人欢心;或许,它还是纯种的。

我到底是不是纯种的?天晓得!

是不是又有什么关系?我真搞不明白。


看着主人远去,我心里清楚,即便我去,也无济于事。

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也不可能再回到我曾经的家,更别提吃好的东西。这辈子,我恐怕再也吃不到冰淇淋了。

让冰淇淋见鬼去!

我身上到处粘着树叶、草汁。为了回家,我两天没吃过东西。现在又饿又累,好想休息会。


朦胧间,我听到了熟悉的狗吠声。那不是我的小亲亲嘟嘟吗?

我鼓起全身的力气,蹿下花坛,向她奔去,和她亲热。

现在没有狗带勒着我的脖子,也没有人能阻止我前进的步伐。我要向她表达一直以来对她的爱慕。在这一点上,我相信她是不会拒绝的,因为她有多少次与我分别时回头对我依依不舍,我全记得。以前主人带我上数学培训班,收获真大。


“走开,你这杂种,你这脏东西。”嘟嘟用狗语对我一阵狂吠。

她的主人也对我唯恐避之不及,躲得远远的,和原先大不一样。

伤心,真是太伤心了。主人不要我,连嘟嘟也不理我。

都是群市侩的人和狗!

纯种有什么好?

杂种就不招人待见了?

“你个婊子!”我用狗语回骂嘟嘟一声,头也不回地用尽我最后的力气,跑出小区。


我过马路向来很小心的,估计是我今天心情实在不怎么好,居然出车祸了。我的一条腿被马路上的车子压断,引来许多路人驻足观望。

突然间,我好像闻到主人香粉的味道。我回头望去,真的是她。她站在人群中冷漠地看着我,使劲拽住哭哑了嗓子的妞妞,不让她跑到我跟前。

妞妞,再见了!

我忍住痛,拖着一条瘸腿爬出围观人群,逃进附近的草丛里。


伤养了好久,期间是靠好心的路人施舍我食物,才挨到今日。

但我并不想靠他们过日子,不是每天都能碰到这样的好心人。他们不是我的主人;我也不是他们的宠物。他们没有义务照顾我;我也没有权利向他们提出要求。

待伤势无大碍,我便过起了流浪生活。

外面的世界好大,我过得自由自在,比以前舒服多了。

尽管有危险的汽车,凶恶的同类,还有那些讨厌的狗贩子。但这些和我的主人比起来,和嘟嘟比起来,真的算不了什么。

如今我已吃不上牛排,更不奢望冰淇淋。可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爱干嘛就干嘛,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了。

虽然我今天没能打败草狗,还受了伤,但我相信这一切都会过去的,明天会更好。

现在,我对“纯种”和“杂种”有了新的定义,我认为:纯种都是自食其力的,杂种都是看人脸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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