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了翻以前的博客,发现自己大概是去年十二月份的时候开始看三体这本书。根据十二月十一日的博文记录,我是十日晚上实在睡不着觉,才点开电子书开始看。
之后几日都十分沉迷于此书之中,连当时给自己规定每日必读的《Life of Pie》的章节都没有完成,于十三日读完第二本,十五日读完第三本。
读完此书,被刘慈欣的想象力所折服,那时的星空对于我来说再也不是那样无知与迷茫,它们就像是帕朵拉的宝盒,一旦开启,世界便再也不是原来的模样。
当时还专门给@木末芙蓉花 姑娘写了一份信,里面稍稍介绍了一下三体二里的黑暗森林理论。我记得当时姑娘跟我谈论这些的时候,提及这些试图解释费米悖论的理论,无法证伪也无法证实,所以永远都只能是个假设理论,而非科学理论。
今天读书的时候,看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便突然想到之前的这件事。
我们需要弄清楚,“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和“我们最大限度上所能观察到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两个问题之间的区别。
这个问题由光究竟是粒子还是波的问题衍生,过去的两百年里物理学家为证明光为其中某一形态纷争不断,直到玻尔提出光的波粒二象性才正式在这个耗时太长的问题上写下句号。总结成一句话,光是粒子,也是波。但是光,要么以粒子的模样被观测,要么以波的形式被观测,并不能同时以两种形式存在于观察者的眼前。
那么问题就来了,挖掘机技术哪家强,光“原本”的模样是什么呢?
事实上,我们并不能得知所观察到的事物“原本”的模样,我们只能得事物被我们知所观察到的模样。
于是某些人便坚定地认为,不能被观察到的事物并不存在。
其中谈及到一个很有意思的原理——奥卡姆剃刀原理:如果对于同一现象有两种不同的假说,我们应该采取比较简单的那一种。
“上帝存在,只不过我们看不见而已”与“上帝不存在,所以我们看不见”相比,前者多出一个假设,“上帝本身是存在的”,于是我们应该选择相信后者的理论。
现在回到费米悖论上:
理论上讲,人类能用100万年的时间飞往银河系各个星球,那么,外星人只要比人类早进化100万年,现在就应该来到地球了。换言之,“费米悖论”表明了这样的悖论:A.外星人是存在的——科学推论可以证明,外星人的进化要远早于人类,他们应该已经来到地球并存在于某处了;B.外星人是不存在的——迄今为止,人类并未发现任何有关外星人存在的蛛丝马迹。
据说物理学家史蒂芬·韦伯曾在2002年出版过一本书,书名为《地外文明在哪儿?》,其中列举了解决费米悖论的五十种方法,但主要归于三个方面。
一、宇宙中不存在别的文明。
二、外星文明是存在的(或曾经存在过),但它们迄今为止还无法和我们接触。
三、外星文明已经来到地球,只是我们不知道。
如果是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的话,既然地球上没有任何人亲眼见过外星人,也没有与外星人进行过交流,那么外星人应该不存在。
但是我却又固执地相信外星人的存在,相信在宇宙的某个角落,也有过文明曾经探头张望过宇宙的神秘。这样子,至少这片灿烂的星空下,人类知道自己并不孤独。
突然想起刘慈欣的一篇短篇小说里,不大记得剧情了,大概是人类的文明就要参破构建宇宙的方程时,外星人来到了地球并制止了他们。最后怎么发展记不太得了,却清楚地记得外星人向人类解释安置于地球的智慧警报是如何响起的。
科学家纷纷猜测,是否是这近百年的科学进展让它们注意到了地球。
它摇了摇头说,早在几百万年的时候这个警报就响了。那是一个星光璀璨的夜晚,数百万年前,你们的祖先抬头仰望了星空的那一刻,警报响起了。当然那时的他并不知道这片星图里包含着什么秘密,也不知道这个他所居住的地球于宇宙是怎么样的渺小与孤寂。也许一颗流星匆匆划过夜空,他没有反应。对于他来说,这不过是个偶然的举动。很快他觉得这实在是个愚蠢的做法,他的脖子仰得开始发酸,于是他低下头,在洒落了一地的月光和星光的草原上里缓缓前行。
当人类登上月球的时候,曾经说了这么一句话:“这是我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几百万年前,当人类学会仰望星空的时候。而那片深邃的星空,或许与此同时,有人也在仰望。他们之间相隔几百万光年,但在某个瞬间,他们却感受到了相同的孤独。
木末芙蓉花姑娘给我留下了一条评论,我想就以这句话作为今天的结尾吧。
Arthur C. Clarke once said that two possibilities exist: either we are alone in the Universe or we are not. Both are equally terrify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