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在这个大同小异的青春里

图片发自简书App

我一直都很想认识你,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

      我一直都想说我喜欢你,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去言语 。

      遇上你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你最好的年纪,反正不是在我最美的年岁里。

        人和人的关系都是从相遇,相识,相知,相伴再到后来微妙的种种。但是很遗憾,我和你的关系只是止步在了相遇。

        突然发现与你的相遇就像是一盘诡异的棋局,但始终只有我一个人在博弈。

        对于喜欢你这件事,我怕你知道,又怕你不知道,怕你知道却装作不知道。那怕只是每次远远的看见你,自己的心里就跟打仗的一样,明明内心早已四面楚歌风起云涌,外表还要故作淡定的风平浪静。

        无数次的问自己:“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很难以启齿吗?说出来真的有那么难吗?”

        然后就听到一个声音说:“是的,很难~很难。”

        再然后就听到自己说:“难!难就算了吧!”

        永远都是懦弱占了上风。

      这件事原本打算着一直尘封在心里,不要告诉你,等到毕业后就一别两宽、天涯陌路了。可眼看着毕业已不再是遥遥无期,而是触手可及,我们即将被时光拖出最后的象牙塔。想到这些就突然有点害怕,怕在不久的将来,你我都会消失在毕业季的人流里,散落在各奔前程的茫茫众生里。毕竟世界那么大,万一踏出甘政法的校门后再也看不见你了怎么办?

        所以我还是决定把这件事说出来,那怕和你之间永远隔着那段和旋转木马一样恒定似位移的距离。

      促使我说出来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怕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就都做不了了。世事那么无常,现在每天都可以看到的人说不定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余生的世界里。这在当时可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但日后想起来都是会隐隐生痛的怀念吧!

        (二)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不说是害怕说了之后就连朋友都做不成,可我仔细一想,我和你本来就不是朋友啊!又何惧做不成朋友。

        (三)倘若我现在不说,你日后娶了个比我还丑的新娘,那我岂不是要遗憾一辈子。

        因此还是说了吧,就算说出来得不到你任何有意义的回应,也没关系,对于我而言也没啥损失,充其量就是跟个傻逼似的喜欢了你那么久,仅此而已。

        我为什么早不说晚不说偏偏在今天说,原因如下:

        (一)现在考研也结束了,我不想打扰到你为考研复习备战的日子。

        (二)如果岁月可以成为一份儿礼物,这是我今年送给自己最好的生日礼物,今天是我生日。

        (三)冬天似乎是一个特别适合遗忘和告别的季节,遗憾的是今天没有雪花飘落,少了那么点让人去遐想和矫情的浪漫。

        不管你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来看待这段文字,抑或是你看完了又会给出什么样意义的回应,那怕只是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一句:“谢谢你喜欢我。” 这都没有关系,重要的是我心里再也不用背负那么多沉重的秘密了,这么久以来 ,仿佛我是所有秘密的代言人。今天把这些话讲出来,我终于如释重负,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喜欢你是我大学里干的最持久的一件事,今天把这件事说出来是我大学里干的最勇敢的一件事。

      虽然我喜欢你或者喜欢过你,但我不希望自己的这份儿喜欢给你造成任何的困扰和负担。有一点你大可放心,作为摩羯座的孩纸绝对不会去纠缠一个人或一件事。

      “你若不愿,我便不扰”,因为我对你的喜欢是非常开明的。从今往后,我也不会再去为难自己了。

          真想不通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会用写信这么老土的方式去告白,权当是我这么个傻逼才会有的清澈和真诚吧!有着足够纯白的情愫用很多很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或者说情书,给一个并不一定会出现在自己未来里的人,但我深知这个人他填补了我过去的某些空白。

          就如同梁实秋说的那样:“信是最温柔的艺术,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

            我这个人头脑和心绪都不复杂,嘴笨心又软,坐在书桌前才会前所未有的心安,平时爱写写画画,所以才会把这一点一滴都记录下来。

            都说和文字有缘的孩子性情克制而又孤独,很多时候由于孤独会沉默的像个影子。这大概也就是我这个摩羯座的写照和宿命吧。

        下面都是之前在豆瓣上写过的一些关于你的日志,今天我把它们整理了一下发给你,里面有很多的文字是和你有关的。希望你可以去仔细认真的精读一边而不是浏览和泛读。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看,这是你的权利。但我终究还是希望你选择去看。

    (一)第一篇

    今天是2014年3月12号,星期三,是世界植树日,也是我第一次见你的日子。

      之前和舍友一起选修了周三下午的大学生心理课,所以今天下午和她俩一起去二教上课,由于去的迟了,就偷偷地坐在了靠后排的座位上。

        当时你就坐在我右手边前我三排的位子上,你穿的是你们公安院的那套制服,也许每个孩子从小都有一个军人梦,所以光是从后面看过去那美好迷人的背影就足以秒杀一大片路人甲乙丙。

      就在我望着你的背影和侧脸发呆时,你突然把头向后转了过来,正好撞上了我呆滞的目光,然后你爽朗一笑,尽管那个笑容不是因为我。

      瞬间觉得你就是一款活的心灵净化器,因为我从未见过那个在成年左右徘徊的人居然会有那么清澈透明的眼神,干净的不带一点儿杂质,把一个小孩子的不暗世事、涉世未深演绎的那么淋漓尽致。

        尤其是你那温暖明媚的笑容和眉宇间非常逼人的英气,不仅会让人联想到夏日绚烂的花朵,更能联想到冬日白雪的静谧。

      相信不管过了多少年,想起这个唯美的笑容,依旧能够清晰如昨。

        等下课回到宿舍,我就一副很自豪的样子,告诉我的舍友说:“傻逼们,我今天发现了一枚超级大帅哥。”

        然后那几个傻逼就围过来一副很八卦的样子说:“啊!什么时候?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现的啊?”

        我说:“就今天选修课上啊。”

        她们说:“嗯!那为什么我们没发现呢?就你那跑偏的审美,不会看了个歪瓜裂枣的吧!”

        我说:“切!爱信不信。”

        看着我这么坚定的神情,她们就信了,说了句:“那你描述一下到底有多帅。”

        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和我男神吴亦凡一样帅。”

        不知道为什么说完这句话后连我自己都对这份儿坚定感到诧异。

        然后她们就用一种鄙视的口吻冲着我说:“傻逼一号肯定是想男神想疯了,要么就是把脑子饿瘦了,赶紧去吃饭吧。”

        我也再没搭理她们,自顾自的爬上了床,坐在了我那垂帘听政的帐子里。

    (二)第二篇

      今天是2014年3月19号,星期三,终于等到了上心理课的日子。

      拉着舍友老早去教室占位子,确切的说,是准备早点跑去偷偷的看你。可是很遗憾,当我们找好位子坐下来之后,并未在教室的任何一个角落找寻到你的身影,尽管我左顾右盼搜寻的很认真很努力。

      就在我带着那么一点点失落感回头把目光瞥向门口时,门缓缓的开了,你突然就出现在了那扇门的后面,偷偷瞄了一眼老师,然后就蹑手蹑脚的就近找了个位子坐了下来。

      我激动的用力拍打着坐在我左右手边的舍友,冲她俩说:“来了!来了!他来了!”

      她俩异口同声的说:“在哪儿?”

      我转过头去,跟个贼一样偷偷地把你指给她俩。看完你后,她俩的第一反应和我当初一样,从此花痴病也就犯了,一发不可收拾,无药可医。

      由于你坐在后排离我们很远的位置上,若想默默注视你就得把头转过去,所以你永远都不知道作为偷窥者的我们有多痛苦。既要盯着前面的讲台听老师讲课,又要时不时回头去看你,简直是莫大的煎熬。

      可能是由于做贼心虚,怕被你发现,我便在课上到一半儿的时候再也没有回头去看你。可我的一个舍友契而不舍的来回转了一整节课。

        估计当时坐在我们后面的同学都快被我们频繁的转头动作给整疯了,要不然他们怎么会用那么嫌弃、鄙夷、诧异的神情看着我们呢?可能觉得我们有病吧!

      但无所谓啦!谁认识谁啊。

      下课后,当我们打算起身准备离开座位时,你早已消失在了我的视野里,不见了。

        回到宿舍后,我们就来了一场关于你的大讨论,说你的眼睛长的像某某某,说你的眉毛和谁谁谁一样……

        看着她们崇拜的眼神,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很开心,好像长的非常帅跟万人迷一样的那个人是我自己。

        毫不夸张的说,当初发现你时那种无以言表的喜悦心情应该不亚于当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时的心情吧!哈哈!

      最后我给你起了个外号“prince”,也许是你给我的感觉满足了我对王子的某些期许和幻想吧。

      后来,从同学那里得知你叫LR,是边管班的。

    (三)第三篇

      自从上了大学,上课的状态一直都是“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

      也许是因为你的原因吧,周三的这节心理选修课我从未缺过席,甚至有时候,教室门都还未开我已经到了,见证着同学们是如何把一个空荡荡的教室渐渐坐满,直至拥挤。

        可突然从那么一天开始,你好像就再也没有来。

      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如约而至。然后在那个阶梯教室里无所事事的沉默了一个下午。

        刚开始的时候还会时不时地望着阶梯教室的门口发呆,想象着你会不会像上次那样突然就出现在那扇门的背后。

      可慢慢的由失望转为绝望,也就再没有去看过那个曾经给过我惊喜的门。

      下课了,迟迟不肯离开,拉耷着个脑袋最后一个走出教室。

      校园里的迎春花招摇地开着,栀子花的枝蔓随风肆虐的摆着,仅有的两棵樱花树上被一簇一簇的粉色花骨朵点缀的那么拥挤,花蕾抱团而开,却独自凋零。

      看得人心里堵得慌。

      不远处有个风一样的姑娘在写生,突然觉得这画面是那么的富有超现实风格的意味,把一切都静止成了永恒。

        可笑吧!我也觉着!呵呵!

      (四)第四篇

        今天在图书馆第三自习室的转角处和你给迎面撞上了,瞅了你一眼便匆匆与你擦肩而过。可就是在这一瞬间,我才发现,你不仅浓密的眉毛下有一双深邃的眼眸,而且脸上的轮廓线条像海岸线一样优美,棱角分明又不锋利伤人。嫣然一副孩童般稚嫩没有长开的样子,但一切都是那么恰巧刚刚的好。

      (五)第五篇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怕只是偷偷看你一眼,我都能心情大好,感觉自己的世界整个都亮了,忍不住的满心欢喜,看到什么都快乐,课本封面是糖果色,投下的影子都像是甜蜜的麦芽糖。风吹着蒲公英的美好,好像掌心的纹路全是彩虹留下的幻影。

        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是的,并且是一见钟情、一眼万年的那种。

      (六)第六篇

        从此以后,不管是在拥挤嘈杂的食堂里,还是在人潮涌动行色匆匆的校园里,只要你出现在我视线能够得到的地方,我便能一眼将你认出,无所谓正面还是背影,仿佛我全身的感官都认识你,只是偶尔会想不起你的名字,却潜意识的会记起一个单词“prince”。

        以至于很多次我都在怀疑对于我这个高度近视的人是怎么做到的?可我明明就是做到了啊!虽然一直不明故里。

      (七)第七篇

        感觉这所有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拙劣的偶像剧,不会有脚本,但也肯定不会有期许的结局,但是我的内心戏却不知泛滥和NG了多少个场次。

        我一再的警告自己,不能爱上自己的幻想和回忆。

        今晚是在一个落日余晖的黄昏里,途经和谐广场,看到你在那边灰白破旧而又斑驳、满是浓绿的爬山虎的走廊里,独自一个人也不知道在干嘛,夕阳西下的光晕打在你的脸上,影子被倾斜的日光拖得老长老长,那画面怎一个“美”字了得。

          风吹乱了你的头发,也吹乱了我的心。不知怎的我自己突然跟个神经病一样的笑了。

          可惜自己当时没拿单反,就只能用手机偷偷的拍了张照片将那个画面记录下来。也不完全是为了定格有你的瞬间,只是觉得那是一副特别适合搁置在青春记忆里的背景图。

        只可惜后来把照片给弄丢了,为了这件事还伤心了好久好久。

        (八)第八篇

          人就是这么势力,只要自己喜欢,那怕是因为一点点不一样的好都会去把这个人臆想成自有一番别样的光景和分寸。

          说每个人的生命中或许都会出现两种人,一种惊艳了时光,一种温暖了岁月。

          毫无疑问,你是前者,是属于惊艳时光的那种。而我是属于后者,是温暖岁月的那类。

          或许很多人都会喜欢上惊艳时光的人吧,因为他们天生自带荧光棒,有着黑洞一般的地磁吸引力。但这种喜欢会很卑微。

          就像现在的我一样,但凡只要想起你,我就会觉得自己那里都不好,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活脱脱一只丑小鸭的原形,却怎么也预测不到变成白天鹅的日子。

          讨厌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副曼妙玲珑的身材,没有一双纤细修长的玉手,没有丹凤眼樱桃小嘴,没有面若桃花的不老容颜,没有和古墓如出一辙相似地空谷幽兰蕙质兰心的气息。

        感觉自己其貌不扬,一无是处,所有的自信都会碎落一地。但只要不触动管辖着你的那根神经,我就又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明天太阳照样升起,未来依旧一片光明。

            没办法,人就是这么一群虚伪的浮游生物,想象着一场虚荣的爱情,无疾而终。

好像只有喜欢一个错的人,才能称之为青春里的爱恋。但凡是个人骨子里其实都有一种爱犯贱的潜质,自己喜欢的好像从来都没正眼看过自己,喜欢着自己那些又都感觉比自己还糟糕。所以就不愿将就不愿凑活的一直做一条单身狗。

          因为喜欢,所以卑微。

          就如同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叫《有过一个傻瓜》,其中有一句对白,印象深刻。

        “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九) 第九篇

        今天是2016年的元宵节,已经好久好久没写过关于你的日志了。

        今天在大伯的书房里,我和家族的好多人一起写毛笔字,别人写出来的也许还能称之为书法,而我写的最多只能算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个字儿,因为我侄子都比我写的好。

            提起笔的时候不不知该写啥,就莫名其妙地写了个“睿”,突然我侄子大声的说:“姑姑,你为什么只写这一个字啊”他这一句话把大家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来,我瞬间觉着自己好像被人踩住了尾巴,干坏事儿的时候被抓了现行一样,脸又开始发烫。

          可能是因为一句童言无忌的话语戳中了我那做贼心虚拼命掩盖的小心思吧!

        我故作淡定,抬起头一本正经的说:“没有啊,这不正在写吗。”

          于是乎我就在 “睿”  字的后面又加了个“智”字,拯救了自己的尴尬。

      (十)第十篇

      我觉着自己挺没出息的,每次只要一看到你,就紧张到不行,脸刷的一下都能红到耳朵根,感觉心都快跳到喉咙里了,整个人的反应也就跟刚吃饱脑供血不足一样不知比平时慢了多少拍,但表面还要装的若无其事跟个没事儿人一样。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竟还鬼使神差把个柜子选在一楼自习室,其实自己最不喜欢的就是一楼自习室。它让人觉得仿佛身处一座拥挤而又缺氧的玻璃囚房,昏昏欲睡,书本上的字迹貌似都变成了我不认识的甲骨文,一片黑压压的人头,那怕多看一眼都觉得自己密集恐惧症快要犯了,每个人好像都在划桌为牢的快要窒息,时刻准备把自己埋葬在这里。

      (十一)第十一篇

        时光迅疾却又漫长,朝花不经露寒,只待夕拾。

      有时候觉得时间的快已经不是一把杀猪刀的问题了,而是树叶都好像还没绿过就已经变黄,我们都好像还没怎么年轻就瞬间被岁月雕刻成了不知是谁喜欢的模样。

        跟电影里一样,一生就这样过去了,比一朵花开还要来得短暂与沉重……

        秋天又到了,校园里到处都是秋风扫落叶的衰败景象,萧瑟凛冽的寒风夹杂着枯黄的落叶漫天飞舞,多得像不要钱似的漫天撒。

          又在图书馆门口看到你了,我不能肯定当时自己是怎样的表情,而在这些表情里自己又有过什么样的思绪。

      (十二)第十二篇

        我站在这火树银花声色犬马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大街上,于华灯初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着商店橱窗里的一件高档上衣,色泽透明沉寂一如我过去的朝朝暮暮,可惜那让我望而却步的价码,就如同对面这段感情时的胆怯心理,买不起,得不到,仅此而已。

        当初喜欢白色风信子是因为它的花语,代表了“不敢表露的爱”。可从今天起这个事情将不复存在了,这是从11月27号在师大听完卢思浩的新书全国校园宣讲会就决定了的。但为了不打扰到你为考研奋斗的那些日子就一直推到现在才来坦白。

          很多时候想起那些挖空心思机关算尽想要留下的记忆被时光一点一点地抹去其实是件非常尴尬的事情。所以,日后不会再去刻意想起或刻意忘记你,直到它随风而去,想起的时候心里不会再泛起任何涟漪。

            就如同电影《大鱼海棠》中的一段独白那样:“生命是一场旅程,我们等了多少个轮回,才有机会去享受这一次旅程,这短短的一生我们最终都会失去,你不妨大胆一点,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个梦。”

愿你永远幸福,愿我梦想如初。

愿日后我们都会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生活在自己喜欢的城市,干着自己喜欢的工作,看着自己喜欢的风景,吃着自己喜欢的食物,最重要的是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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