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为你穿上成套的内衣

每个人都有一段关于相遇和告别的故事,青春的懵懂,年少的赤诚。承诺也许不能指向永远,却化成心里最好的一段回忆。不论之后的我们天各一方,还是相伴身旁。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咸贵人《喜欢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


去见他的前三个礼拜,我花了500元买了一瓶号称能够缓解所有肌肤问题的水。这是我长这么大,在护肤品上花的最多的一笔钱,即使我的银行卡余额已经是两位数,我还是长河落日圆一般地掏出了我的信用卡,脑子里全部是我换了一张皮之后美貌的模样。

感谢神佛庇护,我的痘痘得到了最大化的好转。那段时间,我看谁都顺眼。

去见他的前两个礼拜,我又刷了一次信用卡,买了一条很仙儿,仙到可以去出家的裙子。

却在最后换上了平时穿的衣服,理由是“不能让他觉得我刻意装扮就为了见他这样好像会显得自己很没有见识的样子”。

去见他的前一个礼拜,用了5分钟不到的时间,在一家平时都不太会走进去的店里面买了一双鞋子,甚至,是袜子。但根本没有很心疼,而是满满的少女般的开心。

那鞋子让我的脚后跟流了一个礼拜的鲜血。

见他的那天,我请了半天假,代价就是前一晚加班到凌晨。但那有什么,只要能准时到达与他见面的场所,加班到宇宙毁灭都是小case。我甚至借用了朋友的特别香甜特别少女味道的香水,幻想自己是踮着脚走在花丛中的少女。

用平时三倍的时间化好妆,在镜子前反复练习与他见面时候应该说的话,被夸奖时候的表情,微笑时八颗牙齿依次呈现的顺序,怎样的坐姿才能显得我安静又内敛。我就像一个即将上考场的高三生,恨不得把所有公式抄写在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


我先到。

百无聊赖地翻看着菜单,忽然,远远地,我看见他走过来了,那一瞬间,仿佛我看到了踏着金光而来的维纳斯。我低下头,摆好姿态,装作认真看手机的娴静模样,心里却像有人再跳PPAP一样。

“嗨。”

是他的声音。

我抬头,用练习好的微笑回复,“哈喽,好久不见。”

他坐下来,目光交汇,使我瞬间回到了读书的时候。


他长得很好看,笑起来有酒窝,成绩优秀,穿的衣服也是干干净净,待人接物有礼貌,声音好听。彼时的我,却胖,成绩极差,冬天的时候还要穿毛裤,羞涩而自卑。

我喜欢他。这是在我所有器官和情绪都知道的事实。

却不动声色,不管心里的烟火盛放到如何放肆,在他面前,我就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小人物。

但是听到他的名字会停下所有的事情和情绪,专注地听完,然后,让心事噼里啪啦地爆炸。上课的时候,他站起来回答问题,我都只会偷偷看他一眼,心里窃喜,编写了好多的情节。少的可怜的几次接触,我可以像编写新华字典一样,创造出枝节蔓生的各种类型的故事,他是男主,我是女主。

读书生活虽然痛苦到让人想死,但我还是喜欢上学,因为有他啊。

有天忽然知道他给邻班一个漂亮的姑娘写了一封情书。

白天我还是继续扮演空气,晚上回宿舍,灯一灭,牙齿咬着被子,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流进了耳朵里面,掉进头发,沾湿了枕巾。一直哭了几个钟头,还是悲伤,哦,是悲痛欲绝,感觉书都不想读了。

第二天,感觉世界昏暗。我从此变成沉重的空气体,游离在教室固定的位置上。

毕业那天,他忽然朝我走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完全不记得他说了什么,就是像个傻子一样咧着嘴看着他,然后看着他走远,上车,再也不见。

可我一下子竟然就被治愈了。


“我们有五年没见了吧。”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地好听。

我点头,看着他的眼睛。“对呀,好久没见了,你还是那么好看。”

我没想到我可以心平气和地和他面对面聊天,看着他的眼睛说话,心里没有一点儿涟漪。

“那时候我还蛮喜欢你的呢。”

“哎?”

看着他讶异的神色,我忽然觉得以前那个自卑胆小的我出现了,站在我旁边,笑着看着他。我好像,是在替以前的自己圆梦:看着他的眼睛,说出自己的想法。

最后结束,我还是目送他上车,离开。再一个人打车回公司。

虽然说了后会有期,但我知道,这辈子应该都不会见面了。

而我,很高兴现在的自己,可以不羞涩不胆小地面对他,甚至问及他女友的近况。始终面带微笑,心里没有爆竹的声音。


他真的成了我的甲乙丙丁。


但喜欢他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专注,真挚,转移,诚恳。

结局不重要,重要的是,喜欢他的那个我,虽然有很多的不敢,但是特别真心地去做这件事,比唐僧取经还虔诚。


而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勇气和精力去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不知道喜欢的那个人,是否还如当初的他那样,值得我做。

我们没有在年少的时候得到哪些一直想要的,但是不知不觉,青春时光里面的自己,成了一生中最美丽的那个样子。那个自己,是现在和未来都回不去的白棉花一样的单纯和可爱。


喜欢一个人了,就只是喜欢。

而不像现在,喜欢一个人,就穿成套的睡衣去赴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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