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浅:那个让我华丽蜕变的人

北国的鱼/19篇文

图一

在这深夜时分,城市街角,烟头快燃尽,最后深吸一口,反手弹到垃圾桶,烟头抛出一个并不完美的抛物线。舍弃一些东西,有时就像丢掉这烟头。

都说人啊,有时候偶尔要矫情也要适当的作,说这叫做知情知趣。我想,即使以前不太懂,现在也终于有了几分的体会。善解人意时间长了可能会被当成理所当然,不哭不闹会被当做冷血淡漠。有些事,没有毫无缘由的示好,也不要希冀着有努力就必定有收获,但是肯定的,不努力可能啥都没有。

是夜,黑的伸手不见五指,真是个劫财劫色的好夜晚。拖着疲惫的步伐慢慢的挪动,脑袋昏昏沉沉。心想,今天这加班的后遗症有点厉害,以前只是轻微头疼,今天长得脑袋像是长了一个大秤砣,丫的只想倒在这大马路上睡上一觉,可恨生了个女儿身,多少有点撒不开手脚。

闻了闻身上的味道,烟酒味夹杂着香水汗水味,真是足够酸爽。拍了拍额头,哦,原来是今天多酌了几杯,纯40度的洋酒也不知道喝了多少。今天客户也不知道抽的什么东南西北风,兴头好到像是磕了药丸,估计是当祖宗的滋味太过销魂。

好在,今天姑奶奶陪酒手段方显了一、二分,他丫的就醉倒在酒桌上了,真是有点可惜。正好其夫人来电,本姑娘大发善心,嗲声嗲气的告知了他的地理坐标,估计一顿河东狮吼是在所难免了,在江湖上混,迟早都得还,不是还在这头就是那头,我良心甚安。

大西给我的评价便是,良心长在肝上,都靠酒精给麻醉了,本人觉得真是说的非常贴切,十分在理。

正想到半路,“……一张照片,半句再见,尘封的纪念……”,孙燕姿的歌声骤然响起,旋律好像十分熟悉。果然是我喜欢的燕姿,唱的歌就是这么情深这么有味道。

听着听着,才发现有点不对味,这首歌,已经将近一年没有听过了。当年姑奶奶情到浓时,也曾经温柔可人,善解人意的,给他连电话铃声都设置成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曲。这样做的直接后果便是,双方决裂后,连这首歌也顺便戒掉了。

说起来也真是丢人,当时撕心裂肺,痛彻心扉买醉,一听燕姿歌就伤情的傻逼,难道真的是自己?想想真是十分可怕,当时自己做的难为情的事,现在想来,还有点哆嗦。

心理活动虽是如此活跃,可手上却还是没停,从Coach包包里赶紧掏出手机,窝囊的我,接了电话半天,只憋出来一个喂字,还带着颤音,真是瞬间想死的心都有。这么多年,也还是一点没改窝里横的毛病。

对方沉吟了片刻,说道,“浅浅,我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到家,我去找你。”麻蛋,我瞬间就石化了。

— 你谁啊?你说来找我就来找我,天王老子下凡来了吗?当年老娘声泪俱下梨花带雨的让你不要走,你是怎么说的来的?你还要脸不要了?不要了我也懒得搭理啊,本姑娘很忙的。每天回去要做饭,卸妆,洗漱,做面膜,全程下来好说三四个小时也就过去了,白天上班,哪里来的时间临幸你?

虽然心里活动异常活跃,嘴上却装的冷静的回道,“浅浅?你难道是夜华?可是老身今日没空。另外,您哪位啊?”

只见对方呼吸一窒,接着说道,“浅浅,是我,博淸。”—博淸,果然薄情,这名字真是甚好,跟你十分万分般配,你不给薄情代言真是可惜了。

“哦,是你啊,找我有事就说吧,没事我要睡美容觉了。”

—“浅浅,我们见面再说吧。”

—“抱歉,没空,咱山高水长,后会无期。”

—“等等,浅浅……,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麻蛋,你也好意思提从前?以前老娘肉眼凡胎,五官都是瞎的,肯定不一样,对你那是缺心眼,真是老娘的劫。如今终于脱胎换骨,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铁定不同。

—“哦,人都会变的,那就这样。”言闭,颤颤巍巍的手挂断了电话。这真是一剂好的醒酒药。踩着高跟鞋稳稳妥妥的回到家,内心却再也不能平静。刚到家,感觉全身都被掏空了一样,只能酥软的摊倒在沙发上,往事一幕幕一帧帧的回放。

有些尘封的记忆,有时候也真是如洪水猛兽,倾泻之势,真是有点力不从心,也只好顺势而为了。想到前尘往事,真是只能扶额摇头,道一声往事不堪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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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人姓萧,单名一个浅字,和白浅上神同名不同姓。不过说来惭愧,对方本事一分没有,情伤倒有那么几分的相似。遥想七八年前,自己还是一颗小草,很嫩很嫩的那种。

当年大一一时兴起在校演讲社当过社员,后虽青云直上,可终归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和博淸的孽缘,就是从大二上学期演讲社开始的。

博淸当年也算是学校的一颗校草,人长相就不必说了,偏偏还经常收拾的干干净净,在一众工科男里那真可谓是鹤立鸡群。一张小白脸就算了,偏偏能力还不错,校三标,最主要洁身自好,没有辜负那一副好皮囊。

如果当年知道有多少人给他砸过情书,投怀送抱,估计老身也会再三斟酌是否会策划豪赌那么大的。最后自己输的那么彻底,也许是因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手里一开始握着的就是一手烂牌。

社团活动的一天,社长把我拉到一旁,郑重其事的和我说要交给我一个光荣的任务,他说为了扩大影响力,让我邀请校副主席博淸为成员上一堂培训课,传授演讲经验。想来当年人蠢又单纯,看到社长那个样子,自以为捡到宝被格外提拔了,拍着胸脯就是保证完成任务。

自己虽不是花容月貌闭月羞花,可是身材高挑,长得也有几分姿色,爱慕者也有不少,也许就是这些不实的讯号给的强大自信,才信口开河就答应了。现在回想起来,社长那欲言又止颇有深意的眼神是啥意思。

和博淸第一次交手,首战结果,果然不负众望的完败(扶额哭泣脸);不仅如此,二战,第三四五六七八战都以失败收场(已然欲哭无泪了)。

好在当年年轻气盛,越挫越勇。想来第一次见到博淸,在他眼里就是一个费尽心机接近他的又一花痴女形象吧。如若当时能联系到这一茬,就不巴巴的讨好他了。虽然追求者一大把,人帅又有能力,可是这种男神级别的人物,就是太清高了。好吧,不得不承认,确实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

再次回忆当年的第一次出场,真是不得不再次感叹,往事不堪回首。

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正适合小情侣门出没。从自习室回寝室,走着走着,临时决定去博淸学长的寝室楼碰碰运气。好巧不巧,刚好撞到他站在楼下一副不耐烦样,身边围了几个长相参差不齐的姑娘。

本着先来后到的原则,等大家都走了,自己才凑上去,羞答答的叫了声博淸学长。如若再有一次机会,我必定会回去掐死自己算了。

只见他看着我不言语,于是鼓着勇气,磕磕巴巴的说,“我……我是二年级的萧浅,和您在一个学院,您……,您能不能给我们演讲社做一次演讲啊?”

说完,用一副眼巴巴的眼神望着他,当时的花痴样可想而知了。他倒是十分果断,颇有大将之风,甩了一句,“不感兴趣”,于是掉头就进寝室了。一套下来行云流水,水到渠成,真真冷若冰霜,只留我尴尬的站在原地。

于是三四五六七八次都失败后,我听说他终于要在一个月后的周一晚上给我们做一次演讲,当时激动之情可想而知了。

于是兴冲冲的跑到社长面前邀功,说自己妥妥的把博淸这个人物给办了,当时社长啥都没说,又是做意味深长状看着我,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说,“不要灰心,继续努力,我看好你哦!”。

社长大人一直不苟言笑,非常严肃,现在突然安慰外加鼓励我,我表示小社员看不懂,但内心里说起来,还是有那么一小丢丢的感动的。

博淸学长果然是个人物,报告当天表现非常的可圈可点,我认真地做着笔记,表示回去要继续研究,争取在演讲一途有所成绩。一个小时倒是过得飞快,想着好歹他也是因为我拜托才过来的,于是屁颠颠的跑过去跟他道谢,顺便恭维两句。

不等我说完,他回了一句,“这位同学,你是哪位?请你不要自言自语自作动情了好吗?”,什么?!我表示我再次没搞明白。我满头问号的愣在那里,而他,已经渐行渐远了。

当我被告知真相时,心情真是五味杂陈,特别想化悲愤为力量,钻个地洞把自己弄死算了。可惜本人怕死,感叹一句,丢脸丢成我这样的,可能也算得上一绝了。

真相是这样的:一开始社长的计划,其实来自于社员们的豪赌,两边倒的人们纷纷下注,最后只有一个男成员支持我能完成任务,其他人都觉得我不可能邀请到男神。后面我不负众望的多次失败,让大家都放宽了心。起初听说他最后答应来做演讲,倒是引起了社里的一阵骚动,后面大家唏嘘一声就都散了。

直到好心人士告知,原来是那位支持我的男社员,实在不忍心自己输那么多,于是贿赂了博淸室友,才有了后面的事件。得知真相的我,发现10次交道下来,他竟然连我脸咋样都没记住!那会的灰心丧气,可想而知了。

我想,也许是由于第一次失败的这么彻底,才让自己决定豁出去把他追到手吧。

当时咬碎了一口的银牙,苦思几日,想出了一个下下策。亏得当时自己觉得这个计策天衣无缝,十分万分的好,当时心理活动是这样的:老娘只有让他喜欢上我,然后毅然决然的甩了他,才得以解我的心头只恨,然后大笑三声,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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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年轻气盛又执拗犯傻的时候,也真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流泪的。我当时就是那么个性子,追着一个人的脚步走了那么些年,虽然也极大程度的锻炼了自己,可是心头的伤,有时候一个还没结疤,另外一个就已经开始流血了,可纵然如此,还是没有放弃的一往无前。

人人都劝我,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到处都是,虽然博淸人确实出类拔萃些,可是也让我不要在这一颗树上吊死了,外面有为青年还是大有人在的。当时自己不撞南墙不回头,才真真有了后面的那些事。

我想,傻到为了报复一个人,最后爱上一个人,也只有我这样的吧。其实,自己倒是从没想过有一天能爱上他。

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为了制定良策,本人试图培养和他差不多的爱好,也跟他保持相同的作息。都说人一旦下定决心认真做事的时候,连上帝都会怕,我想,果然是如此的吧。

可是,一向粗枝大叶的我,竟然发现他常常一个人,形单影只的,挺可怜的。也不知道自己脑子进了多少水,才觉得他可怜。记得有次,夕阳西下,他站在学校莲湖旁边,我突然有那么一丝觉得,他的背影看着有些萧索,他似乎很孤独,于是有种真的站在他身边的冲动。

有时候一个人是孤独,两个人就是分享了吧。自己的想法真是有点幼稚可笑的,都说女人是感性的动物,一点都不假。当然了,同情心外加一个有实力有才华的花瓶,可能真的让人难以抗拒。喜欢上他到最后爱上他,其实过程并不艰难。越了解他,才发现他很多人后的故事,那些都足够感动那时单纯又不经情事的自己。

有次自习,特地找了一个离他不远的座位。他坐在自习室低头认真写作业的样子,刘海微微盖着额头,随着写字的频率,微微的震荡,当时就觉得,认真又帅气的男人,真是美呆了。后面听他在哲学课上引经据典拽文,当时就觉得,有想法的帅哥真是与众不同。

我想,真正升华的一次,也是有点言情狗血。有次骑自行车跟在他后面,正下着坡,刹车突然就失灵了,最后看到自己和他并骑,内心一激动,竟然没把握好方向盘,直接撞到了墙上。当时倒不记得摔倒的感觉有多疼,只是看到他从自行车下来,朝我走过来的样子,低沉又有磁性的声音问我,有没有伤到。

多少女孩子内心都住着一个盖世英雄,他会踩着五彩祥云来营救自己。那会的我,真真就有那么一种感觉,裙子卡在车轮里想必是撕裂了,小腿刮伤,留着血。他想必是注意到什么,侧开脸,似乎脸有点红,然后站起身脱下外套盖在我的身上。老实说,当时别的没有,一颗少女心瞬间就爆棚了。他外套有着好闻的阳光薰衣草的味道,我想,那是他第一次正眼瞧我吧。

他把我扶到校医院,医生说没什么事后,他问我可不可以自己回去,虽然看出来有点不情愿,可是最后他还是十分有绅士风度的把我送回了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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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说起来,最开始为了让他喜欢上我,自认为还是制定了挺完善的计划的。自恋的觉得,其实这方面的能力,也还挺可圈可点的。

知道他喜欢哲学,于是连苏格拉底都不知道是谁的我,买了好些本哲学书籍一本一本的啃,最后才终于入了一点门道。形体训练,舞蹈瑜伽在课后也练了起来。

听说他欣赏品学兼优有毅力的人,于是上课不缺席,课业成绩也是蒸蒸日上,终于名列前茅的。现在想来,还是挺感谢当年努力的自己,虽然当时初衷不是提升自己,可结果却殊途同归。

披了他的外套,保不齐要洗了还给他不是?自己如此正直的人,铁定没有其他目的的。有人金玉良言说的好呀,和人沟通的一个法门,是从借书开始的。一来一去,有借有还,见面总是三分情不是?再讨论一下,交流下想法,也就更好了。

于是决定和他讨论哲学问题,顺便同他借一两本书来看看,借口虽然拙劣,可上进心都是好的,保不齐人家就发现了我这快璞玉,打算抛光,发掘内里了呢?

如意算盘倒是打的响亮,可是身先士卒心先死。不到一周时间,据传某某女学姐女神和他好上了,不过还未经证实。想到那学姐胸是胸腿是腿玲珑有致的身材,真真一下就打击到了我的自信心。无论如何,事情还有回旋余地,于是也不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探探虚实再说。

本人优点虽然不多,大大咧咧心宽又豪爽,这个好性格得到很多人的一致认可,自认为是一大优点了。于是转眼就将这股绯闻的忧桑情绪丢至脑后。

吸取前面教训,不尾随,不堵截,终于决定走常规途径。是日,让男社友想方设法问到了手机号,于是十分简单的发了一条短信询问何时何地还衣服合适。

人啊,就怕认真,认真起来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我的一点小聪明都,都花在研究他的人物性格上了。最后终于发现,他其实是个非常务实的人,这点体现在他不说废话,行事风格雷厉风行,选择路径大多走直线上面。最后这条,我后面若有所悟,大概直线最短,省时省力。

是日,阳光灿烂,虽是五一过后,可酷暑丧未到来。于是我翘着二郎腿,坐在莲湖旁边的藤椅上,咬着一根狗尾巴草,吊儿郎当的等他来。

当时觉得吧,他可能喜欢比较特别的女生,于是为了展现自己的特别样,毫无置疑的表现过头了。知道这点,来源于他的坦白,他见到我时先是一愣,后面竟然说了一句,“那天的裙子还中看,怎么今天竟然都没个女孩样了,难道这才是你的常态?”。

当时我的惊讶,可想而知了。什么?男神竟然说了这么多话,还品评我的仪态?真是太让我不可思议了!于是惊讶过后,果不其然就错过了最好的辩白时机。心想如果尬聊,他铁定又清高样的离开的!

于是心一横,露出了个迷之微笑。他似乎是看到后,竟然笑了下。神马!难道我在他眼前,就是一个笑话?我表示智商有时候就是有点着急,不明白。趁风头正好,于是轻飘飘的来了句,“听说你有女朋友了?还是个美女?真是看不出来啊。”

他思索了一阵,若有所悟的回道,“跟你有关系吗?”。老娘倒是快吐血了,您倒是先核实再批斗啊,抓不住重点!来不及多想,赶紧转移话题,问他有没有英文版的《苏菲的世界》,如果有的话,方不方便借给我看看,捎带的恭维了他一句。

这会他倒是来了点兴致,问我怎么想到要这本书。好吧,我不得不吐槽,这个人总是抓不住重点,课业那么好,难道都靠蒙的?不但答非所问,还各种自由发挥。

不过,这个问题,我喜欢!准备了那么久的标准答案,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为了迎合他的胃口,我还搞清楚了他为啥对哲学感兴趣。于是腹诽加窃喜,稍微迟疑,又一次华丽丽的错过了时机。

等我刚想回答,他用手示意我闭嘴,然后看了下手表,轻飘飘的就说,改天有机会找他拿,他有事得走了。于是话刚结束,就真的走了。

好在,走了两步,似乎良心发现的停了下来,我心想,这人好歹还是有点礼貌的。他转头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又走了,完全没有顾及到我的存在好吗!

一开始他说的啥我没听清楚,后面仔细揣摩,觉得原来他说的是,“她不是我女朋友”。嗯,虽是中间聊天牛头不对马嘴,以他基本忽略我为主线,好在主要目的都已经达到。

我个人有时候很乐天,于是总结归纳为没女友,借书顺利,成功引起他的注意。嗯,最后一条也不知道自己总结出来的,明眼人都知道,这全都靠自己脑子意淫出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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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后面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我想,他是勉强才和我在一起的吧。不然当年也不会一出国,就把我撇下。出国前发生的一系列事,自己觉得好像发生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直到那会,才终于决定把他戒掉吧。

有瘾的人也许才能真正体会,爱他就像是我的药瘾,融到了我的骨子,随着我的血液在我的生命里流淌。我曾一度以为,我根本做不到忘却他,可是真的开始做,却发现也没有那么艰难。只是那么多个夜晚,情伤又买醉,真真萧条了好一阵子。

有些人有些事,你总以为永远都忘不掉。可是就在未来的某一天,你突然意识到,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想到这个人这些事的时候,原来他们早就被封藏在叫做回忆的匣子里。也许他们占据了匣子的大部分体积,可是你终于能决定,是否给匣子上个锁,以后再也不打开他们。

博淸的电话,就像给匣子上的那把锁,被外力无情的撬开,那大部分过去的时光,赤裸裸的又呈现在我的眼前。夜已深,是时候睡了吧,我想,这又将是个不眠夜,真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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