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

孟子与告子辩论,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                  ---《孟子·告子上》


***


普利偲做警长这么多年,形形色色的尸体见过不少,如此色彩斑斓的,确是从未。


托特的双臂舒展得像一只翩翩的蝴蝶,稍显肥胖圆滚的小腹突兀地挺在那里,应是纵欲过度的产物,反倒叫人联想到了某种肉色肥肿的蛾子。

裸露的皮肤上洒满了各种颜料,厚厚地一层又一层地堆积着,乍一看颇有野兽派的画风,混杂着被害者的毛发和血液,凝固结块,成为了尸体的一部分。

唯独他的脸孔是干净的,甚至怀疑是不是凶手临走时还特意替他洗了脸,刮了胡子。

作为名画家,这张脸是荧幕上的常客,三十五岁的年纪,眼角的皱纹微微开始蔓延,深深的法令纹,伴随着微笑时上提的嘴角,正是男性最有风韵的时候。

他的形象,往往会和花俏的修身西装,故意压低的礼帽,随意松开的领带,半低腰的修腿裤联系在一起,典型的花花公子。

前几天还刚刚传出他与几位新晋模特间的绯闻,染指初入艺术圈的小鲜肉,他表示对此毫无耻意。用他自己当时的话来讲,作为一个正常男性,一辈子只和一个异性上床是违背生物进化法则的。征服女性于他,恐怕是毕生使命了。

很遗憾,今天,他的吉尼斯纪录挑战之旅是要告一段落了。


迪泰克·缇弗一边检查这具略显浮夸的尸体,一边向普利偲汇报情况。对于缺乏艺术细胞的他来说,尸检的过程只是数学推导的过程,搜集必要条件,排除错误选项,进行逻辑演算,仅此而已。


“颈部有割伤,左胸有开放性伤口,应为利刃所致,由于颜料干扰辨别,暂时无法判断出血量,以及,何处为致命伤。腹部有多处捅伤,可能导致部分内脏破裂。四肢均有割伤,暂无法辨别,是死前搏斗所致还是死后外加。”

很多线索仍然需要等到更进一步的尸检之后才能揭开。

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死者死时一定很痛苦。


“等一下,这是什么?”缇弗发现了有趣的东西。死者的左肩上有一个抽象纹身,辨别度很高的是一对山羊角。

“摩羯?” 记得此人对外公布的生日是1月12日。


“嗯,也有可能是潘 ①。很适合他。”缇弗抬起头淡淡地望了一眼普利偲,后者了然地笑了一下。

***

注释:

① 潘(英文:Pan):希腊神话里的牧神,牧神潘是众神传信者赫密斯的儿子,而名字的原意是一切。掌管树林、田地和羊群的神,有人的躯干和头,山羊的腿、角和耳朵。他的外表后来成了中世纪欧洲恶魔的原形。喜欢吹排笛,因为排笛能催眠。

潘生性好色,经常藏匿在树丛之中,等待美女经过,然后上前求爱。

***

尸检结果与推测略有出入。

致命伤来自腹部,被利器捅了4刀,肝脏脾脏都有严重受损,导致了大出血,后休克。胰脏破裂,胰液漏出,腐蚀了腹腔中的其他器官组织。胃肠也有不同程度的受损,其内的大量细菌进入腹腔造成了感染。胃中有一些颜料,未检验出毒药,以及一些花瓣残骸,经检验推测是白玫瑰。

脖颈上的割伤为生前所致,伤及声道和颈动脉,加速了他的死亡。

胸前的刺伤为死后所致。值得重视的是,有一节肋骨不知所踪,应是被凶手带走了。

其余割伤也多是在死后进行的。

是有多憎恨,才能下此杀手?

缇弗发现了一个小细节。托特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个浅色的环状晒痕。一个不难得出的推理结论是,他曾经结过婚,或者,有着一个固定伴侣。这与他对外公布的单身身份无疑相斥。并且,在现场恰好发现了边缘呈圆弧状的血迹,疑似戒指轮廓。

当然,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怎样的一个女子,会愿意与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家伙结婚呢?

电子档案帮他们找到了她。


格莱希特。


另外,现场发现了一枚雏菊发卡,附带有几根栗色微卷的头发。


***

眼前的这位姑娘很难与托特的印象匹配起来。因为,她看上去太干净了。

一袭水色长裙,黑色直发及腰,独居,与一条金毛为伴。是一家私立幼儿园的舞蹈老师。

格莱希特果断地否定了这段关系的时效性,但是她眉眼间的痛苦神色仍然没有逃出警务人员的眼睛。


“我和他已经分开很久了。当然,我和他的相遇本身就是个错误。确实,我们还没有正式离婚,但是我们双方已经签好了相关文件,只是缺了一个法院形式而已。我们都太忙了,无暇故作姿态。”


“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的?”

“很多相遇总是阴差阳错的,而且,往往大脑会产生大量与事实不相符的幻想。一开始的他,很绅士,很有教养,会主动替我把瓶盖拧开,会提醒我小心台阶。他懂很多关于电影,关于音乐的事情,长得也好看,是很多姑娘都会心动的类型。我没有看电视的习惯,不关注绘画圈,以为他就是个普通的画家。他喜欢我烤的布朗尼蛋糕,我喜欢看他画画时认真的样子,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我们在一起了,甚至还一时冲动地结了婚。


可是,哪怕技巧再娴熟,伪装也抵不过时间的冲刷,那个本质的他慢慢地露出了狐狸尾巴。”

明眼人都看的到她双目里刺眼的痛苦神色。


“他出轨了么?”


她嘲讽般地一笑:“在他的字典里,出轨并不是一个大不了的概念吧。和姑娘调情像是与生俱来的的本能。有一次,我愤怒地提出了分手。那一天是周六。周日他便与一个法国姑娘一夜情了,并且还故意告诉了我,说,这是我的责任,这是对我的报复。”


“那你,为什么还能容忍他这么久?你们有孩子了么?”


“不,那个混蛋怎么配有孩子。因为......因为他是我的初恋。”她叹气般地停顿了一下,“也许每个刚恋爱的姑娘,会经历这样一段可笑的时光,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以改变别人,就像天真的孩子,觉得可以拯救世界一样。然而,有些人就是如此无可救药,只会不断拉着你下坠下坠……”


“所以你恨他对么?恨到恨不得杀了他?”


“你以为爱的对立面是恨么?


其实是失望,以及失望之后的心如止水,哪怕他曾经深深在心里扎下过无耻的根,可是,连这块血肉都剜掉了,你怎么会再觉得牵挂呢?

倘若说恨,只能说是恨他玷污了纯粹的爱情吧。”她无奈地动了下嘴角。“今天我很累了,还是送你们出去吧。”


“好的,那就不打扰了。墙上的是你舞蹈表演的照片么?很美!”


“是的,是独舞天鹅,一个月前拍的。”她笑得很淡泊,伸手替他们打开门,十指洁如葱白,未饰一物。


“对了,你有丢失什么特别的东西么?”普利偲弯身系鞋带时猝不及防地问道。


“没有,你在说什么呢。再见,路上小心。”格莱希特迅速用笑意掩饰掉了眼里一闪而过的异样神色。


***


“那个头发的颜色一看就不是她的,你在怀疑她什么?”路上,缇弗问道。


“怎么说呢?微妙的感觉而已,因为那幅天鹅吧。”普利偲淡淡地笑了笑。掌心有几根刚刚不动声色捡起来的发丝,回去验一下,以防万一。


***


结果不出所料,两者并不匹配。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暗自觉得松了一口气。


但是同时,这也意味着线索的中断。


只能重新从雏菊发夹,以及胃里的颜料与花瓣入手。当然,这无疑就像是大海捞针。


然而,凶手似乎更加沉不住气。


第四日的下午,类似是凶器的刀具被一个拾荒者在一个公共垃圾桶里发现。


这是一把尖锐的刀具,刃长6到8英寸,与死者身上的伤口完全吻合。指纹已被彻底销毁,但还是在刀柄的纹路缝隙里检验到了残留的血迹,正是属于被害者。


恰巧,临近的咖啡店门口的摄像头记录下了此处经过的行人,经过几日的筛选,警方将嫌疑人锁定为一个穿着深卡其色大衣,头戴枣红色礼帽,黑色大框墨镜的女性,身高大约在165厘米左右,遗憾的是,由于摄影机的原因,面容模糊不清。


地毯式搜捕和媒体合作协助双线展开,终于,在一周后,收到了一个花店主人的举报电话。他表示,此人穿着打扮极像他的一个常客,弗兰特小姐。而她,会在每年的1月12日在他这里定一束白玫瑰,送给一位T先生。


并且,从她的医疗记录得知,她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不幸在三天前夭折。


这是一个残酷现实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吧。


***


就连是普利偲也必须承认,弗兰特是一个相当有魅力的女人。


此时,她正低着头,抽一支细细长长的女士烟,一半的面孔隐没在阴影里,只见轻轻柔柔的烟弯弯曲曲地往上冒着。窗户没有关严实,窗台上的玻璃花瓶里是一束开得刚刚好的白玫瑰,绽开着等待凋零。


“我知道你们终究会找到我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她自嘲似得地吐出了个烟圈。“谁叫我实在无法忍受,要继续保留那把肮脏的刀呢。”


“这样的事情似乎不适合你这样的一个女人来做。”普利偲指了指从书柜里搜出来的盒子,里面躺着一根肋骨,被擦得干干净净。


“不是说,女人是男人的胸腔里抽出来的肋骨么?既然如此,我只不过是取回了我自己而已。”


“诗意是件美好的东西,但是你的感性恐怕不太理智,不太适合现实世界吧。”


“你确定要跟一个女人谈论理智么?”弗兰特低笑出声。“这恐怕是我听到过最多也是最可笑的对女人的指责了。

在感情这场角色扮演游戏里,你倘若还有精力去计较去算计,你便已不是纯粹地去爱了。

事实上,作为女性,她们本可以自由自在地享受自己的时光享受自己的梦想,她们本可以光鲜亮丽地打扮自己,去旅行去舞蹈。然而,她们中的大部分人,或是为了世俗眼光的苛求,去节食去整形去折腾自己的身体,或是为了男人去结婚去生子,而被迫将自己的事业放置一边,为了去经营自己的家庭,被迫承受分娩的疼痛,堕胎的残酷,被迫接受生育后走样的自己。

世俗还以忍气吞声的忍耐能力作为来衡量她们修养的尺度,却不顾及,每一个泼妇背后都是一段无人仗义相助的苦楚。

舆论从来都是偏心的,一样的事情,男人可以肆意地享用不羁的称号,甚至被美誉为暖男,

女人却不得不被贴上放荡的标签,被口诛笔伐。

然而,同类相吸是世界的公理,能理直气壮骂人家姑娘是婊子的,指不定自己就是个大众情人呢。

Liebe ist Blind.【爱情是盲目的。】

可是,你怎么知道那不是深思熟虑之后的视而不见呢?

你怎么知道那不是了然于胸之后的孤注一掷呢?

只不过,她们就是作出了这样的选择而已,选择了去投入。选择了去放弃,选择了去相信而已。

等到有一天,当你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家庭,放弃自己的骄傲,放弃自己的面子,放弃自己的事业,放弃自己的征服欲,放弃自己面对诱惑时的欲望的时候,再来跟我谈什么是理智吧!”


“你又何必如此激动呢。他,不是你自己的选择么?”


“是,所以我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 她又抽了一口烟,却猛烈地咳嗽了起来。“只是,谁能料到,当初的自己会一步步地,走到今天的田地呢。”


她坐直了,理了理咳乱的头发,恢复了平静的模样。


“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足够坚强,坚强到不去计较一个结果。

孩子出生了以后,我突然觉得世界又一下子明媚了起来,他的眉眼这么像他,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他,却是这么干净,这么澄澈。”她天真地笑着。

“我想,拥有了这个他,就是好的了。除了每个月给他寄一束他最喜欢的白玫瑰,我别无他想。”

“可是,他死了。”她突然哽咽。“我们的孩子死了。”


“请,节哀。”


“那天我忍不住去找他,却看到,他在吻一个新的姑娘,那个姑娘是那么的年轻,肮脏的笑容铺满了他的整张脸,一瞬间,我难过得想呕吐。”


“所以,你要杀了他。”


“对。所以我划了他很多刀,划破了他的喉咙,让他再也发不出虚假的甜言蜜语,划破了他的胸膛,抽出了他的肋骨,他只能眼睁睁地楚楚可怜地看着,忍受着,扭动着,闪躲着。He deserves it!我还逼他吞下了所有的花,和着斑斓的颜料。”


“既然,你这么恨他,那么为什么还要把他的脸孔擦干净呢?”


“你说什么?我怎么会把他的脸擦干净呢。”她眼里的茫然显而易见。


“你是怎么制服他的?他明明比你要强壮很多。”


“用不着制服他。当时他就躺在地上,肚子上破了一个大洞,本就动弹不得,只会像狗一样低低地喘气。”


普利偲神色一变。


“那么,这是你的发夹么?”


“怎么可能。我这张饱受世事摧残的脸,和那样稚气天真纯洁的花,如何相配呢?”她苦涩地挑了挑嘴角。


***


扬是美术系的应届毕业生,找了家游人不多的美术馆做导览人员,想一边作画一边攒自己开画廊的资金,然而,象牙塔外的世界以一种太过于纷乱复杂的方式在她眼前展开,人情世故,打得她措手不及。

散乱的头发,慌张的眼神,让她在两位警察面前显得手足无措。


“这是你的发夹?”


“是......是的。”


“你应该知道,它是在什么地方被发现的。”


“是......是的。”


”很好。那么你应该知道,我们找你是关于什么事。“


”是......是的。“


”尽管你不久前还是个学生,但你也已经成年很久了,不用我教你什么是对错了吧”


“是......是的。”


“那么,把事情发生的经过都讲一遍吧。”


“我本来是想去找他提分手的,谁料到会这样。”她整个瘦小的身子都在颤抖。


“刚刚走出校门,一切都变得如此不同,因为缺乏经验的无知而带来的恐惧是可以吞噬一个人的,你只需要一点一点地施压,直到放上那最后一支压死骆驼的稻草,崩溃轻而易举。

认识到托特是在一个画廊里,他比我年长几岁,在这个行业混得游刃有余。于是,他成了我的情人,也是我的导师。

然而,慢慢地,我却意识到,他本人并不似他的油画一样色彩明媚。他喜欢在别人背后放肆地说别人的坏话,鄙夷其他的画家,鄙夷他们的笔触,他们的线条......当然,还有我的。

我甚至因为他的评价非常恐惧作画,于是改为走到画布前,担任他的模特。然而,他始终挑剔着我的发型,我的服饰搭配,我的眼镜,还有微胖的身材。

那种被负能量一点一点填满的感觉,就像是往呼吸的空气里慢慢地灌进了铅。有一阵,我甚至得了抑郁症,望着马路上穿梭的车辆,会觉得如果此时此刻我一跃而入,那么就会得到解脱了。

因为,当时的我觉得,一切都在越变越糟,无法也不可能好转了。”


“那么,你当时为什么不离开他呢。”


“没办法下定决心放弃一段感情啊。而且,当时,我很孤独。美术馆里空空荡荡的,一整天,只有三两个游客,而我只能像个报时木偶一样,重复着早已烂熟的旁白。我的上司是一个非常严厉的女人,而我是个从未有过美术馆实习经历的菜鸟,永远都在出错,永远都在被责骂。这个时候,想着能有一个关系亲密的人存在,也是好的,哪怕明知是在饮鸩止渴。”


“那么,为什么那天你又决定要分手了呢?”


“因为有一个人,她突然点醒了我。她告诉我,不要因为留恋记忆里的美好而挥霍还没有到来的时光,而和真正喜欢的人一起经历才是对时间最好的回报。Change is possible.” 扬的双眼又开始神采奕奕起来,如果说希望可以被肉眼看到,应当是有着这样的光芒吧。


“她?”


“我不认识她。也没有再见到过她。可是那天她突然而至,像个天使一样。”


“那么你后来呢,又怎么会如此激烈地杀了他?”


“杀?不不,我没有。当时我抵达那里的时候,他已经咽气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狼狈的模样。尽管很害怕很慌张,可是那一瞬间,内心突然平静了下来,还是舍不得他就这样潦倒地死去,我也不知道我怎么的,鬼使神差地,竟然在犯罪现场,替他洗了脸刮了胡子。发卡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掉的吧。”


“你怎么证明呢?”


“我之前正在和我在美国留学的好朋友视频通话,她和我几乎是同时第一时间看到了案发现场。”


“你为何不报案?”


“我想,我有不想被卷入是非的权力。”


***


事实证明,扬没有撒谎。


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直到传来格莱希特的死讯。


她吞食了大量绿色颜料,其中含有剧毒的砷化合物,她死于失水和循环衰竭,指尖布满了丑陋的斑。


她的日记揭露了整个事件的真相:


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心无波澜地做一个置身事外的人。然而,当看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的心还是重重地颤动了。不是出于妒忌,也不是出于不甘,而是一种强烈的心疼和保护欲。

她是如此得年轻简单,就像是当年的我。一瞬间,我真害怕当她的幻想破灭以后,那些丑陋的真相会打击到她,教她心碎,教她绝望。


所以,我决定找一个周末的下午,和她谈谈。


甜品和阳光总是有着治愈人的力量,我很高兴她能想通这一切。


她很善良,可是因此也很容易心软。我害怕她会优柔寡断,重蹈覆辙。


而在道德缺失的阴霾里,很遗憾,法律无法惩罚他那样的混蛋。


我也不知道,平时连杀鸡都害怕的自己怎么会突然能够有这样的勇气,不但一刀捅进了他的肚子,还一连补了数刀。


是的,我的戒指就是在那个时候丢失的。


是的,即使是分开了,我还是一直戴着它,姑且......姑且当做是为了提醒自己记得,那无可救药的愚蠢吧。


我还很侥幸地想,你们会不会把它当做是他的呢。


可是,杀人是罪,而罪都是很沉很沉的。

哪怕我可以哄骗得过你们的眼睛,又如何能逃得过自己的良心呢。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我和他都是罪有应得。


其实,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根本不喜欢他,但是,我想,我爱他,因为,我把将他变好当做了我的责任。


***


普利偲看着那张独舞照片,上面的女子眉眼清冷得像一只孤高的天鹅,指根闪烁着一颗突兀的戒指。他终于明白,自己当时心中微妙的感觉是怎么回事了。


有些鸟,本能里早已习惯了在从一而终里一意孤行。


而人类,则总是在乐此不疲地追逐着颜色的纷繁。


1775年,卡尔·威尔海姆·舍勒发现了砷酸铜的染色作用,后来这种含砷的绿色被称为“舍勒绿”,格莱希特用它杀死了自己。而传说,它也是当年杀死拿破仑的元凶,因为他寝室的墙纸上画满了这种绿色的百合花。


梵·高标志性的铬黄事实上含有大量剧毒的铬酸铅,而这个疯子不但长期用它作画,还曾把一整管颜料挤进了嘴里。铬黄,不但造就了向日葵的明媚,也很有可能造就了他的疯癫。


埃及艳后无比迷恋的皇家紫,又名骨螺紫。这种染料的提取过程简直让人作呕:腐烂的骨螺和着木灰一起,长期浸泡在馊臭的尿水混合物里,25万只骨螺,才能提取出半盎司的染料......然而,罗马贵族们疯狂地热爱着这种紫色,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是金钱的味道。


胭脂虫、朱砂、白垩、铅块、木炭、雌黄、乌贼、天青石甚至是木乃伊......人类逐色的历史早已浩浩荡荡。




“你说,托特有没有可能是Sexual Obsessions【强迫性性行为,即性瘾症】患者呢?”缇弗假设到。


“如果说所有问题都归结于精神障碍,机体异常,那么还需要警察干嘛?”普利偲冷笑道,

“归根到底,不过是个自制能力,责任意识和道德底线不齐全的残废而已。”


“的确,从生物学角度来讲,在一生中没有和很多异性上床也许是件很遗憾的事情。

就法律层面来说,我们也有着自由出轨的权力。”他停顿了一下,

“不过,为了和很多异性上床而因此错失了这辈子的真爱,我想,这应该是件更遗憾的事情吧。”


那本就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

扬走出咖啡馆,扑面而来的是阳光的暖意。不知不觉,春天已经到了。


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戒指,银色的指环静静地闪烁着温和的光晕。


其实,她早就知道这枚戒指属于谁,她也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不及细思便把它塞进了口袋里。


她清楚地记得,就是在这家咖啡馆,就是在同一个位置,她这样笑着,告诉她:


Change is possible.


如果你继续选择相信,那么,总有一天,希望它会降临。


某石 2015.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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