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玉带真名士,青山白鹿自逍遥

       太白,道教讲,乃五星星君之一,主木星,专职掌管天下财物。《风俗通》记载,东方朔为太白精。然今日所讲太白,一非星辰闪烁于天穹,二非欲明之东方相才。或提酒酩酊于市井,或作文痴狂于朝堂,颇有阮籍嵇康逸风。自号青莲居士,古今文人莫能及也。余秋雨先生盛赞李白,“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具体李白曾显示出怎样的不羁狂狷呢,且听姝迩娓娓道来。

       一、生而不详

        对于李白的出生,历来有不同的说法。或是陇西细叶城,或是山东青莲乡,郭沫若先生博古通今,经仔细考据认为是前一种。然依小辈愚见,与其弄清这些琐事,倒真不如说他是天上的星宿演变而来显得更有一种谪仙人的意味。历人间一番劫难,留这许多华章盛名于身后,遂重返天宫。


       我们在憧憬这位中国文化史上诗仙的时候,对其仙容也自是仰慕甚久。对于这样一位飘逸潇洒的诗人,我们想象中的他是仙风道骨,白衣卿相。然而,目前史料中并没有什么可信的关于李白的画像流传下来,尽管有明人的《历代古人像赞》中的画像,也并没有什么可靠的依据显示属实。与李白同代的魏颢曾在《李翰林集序》说他“眸子炯然,哆如饿虎”,也就是说,李白的眼睛炯炯有神,像饿虎一样。崔宗之的《赠李十二白》说他“双眸光照人”,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李白眼神非常灵动飘逸。至于李白的身高,《与韩荆州书》中有云:“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古代的计量单位与今日差异甚殊,因而亦是不可推演。

课本上我们见到的李白

       二、行事不拘一格

       我们常说,大丈夫行事也,不拘小节。青莲居士更超脱俗世,本可靠诗才觅得高官厚禄,却更爱市井美酒,兴起即吟诗,舞榭歌台,红粉佳人在侧耳,人活一世就当及时行乐,既有佳酿,何不醉醉它个天昏地暗。他虽然生活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的社会,却不甘心做一个御用文人,挂着翰林学士的名讳却只能为君差遣。大丈夫郁郁不得志,自归去清风明月间,世间种种俗事与我再无干系。此番情志,若是吾等常人,定是做不到的。虽后来又经“永安之乱”,以为终于能一展拳脚,却因李璘的失势受到牵连。从世俗来,又回归世俗,终明白“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世”。


       王小波曾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若要论有趣,李白当仁不让是第一名。据《新唐书·李白传》中记载,唐玄宗时,大诗人李白任翰林之职。有一天,皇帝在后宫里欣赏歌舞,可听遍了所有的曲目歌词,全是早已听腻了的老歌,他感到乏味了,下令宣李白进宫作几道新歌词,来增加点娱乐的气氛。

       侍从们火速赶到李白的住处,却怎么也找不到,于是又调集大批侍从在城里挨家挨户寻找,最后,好不容易在一家酒馆里找到了他。此时的李白已经喝了好多酒,大醉。侍从们要求李白快些进宫,说皇帝恐怕已经很不耐烦了。

李白醉相

       李白听说皇帝宣他进宫,乜斜着眼睛说:“皇帝?我是天上的神仙,也管得了我?那些侍从,太监们顾不上脸面了,一个劲地哀求李白,好说歹说,李白才敞着衣襟,登上了进宫的大船。进了宫,见了皇帝,酒劲儿更大了,旁若无人,对皇帝的话不予理睬,嘴里还是神仙一类的话。唐玄宗又气又急,只好让宫女们往他身上泼凉水,想把他喷醒,还是非要让他作诗不可。

       李白勉强睁开眼,迷迷糊糊拿着递上来的笔,跌跌撞撞地走到铺好了纸的桌子旁边,“唰,唰,唰。”一会儿便写出了十多首新诗。写完,把笔一扔,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起来。玄宗皇帝拿过诗稿一看,顿时欣若狂,赞叹连声:“好诗,好诗,真是好诗……”


       换若旁人,身为翰林大学生对自身名节看重得很,哪敢醉酒于市井之中。但李白不一样,也正是这点可爱,让他能够在众多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这谪仙一般的人物。

       三、李白与政治

       人都是有弱点的,圣人也不例外,圣人大多为名。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作为儒家思想贯穿始终的封建王朝,尽管是狂放不羁的唐代,儒家入世的观念也是深得人心。李白写,“天生我材必有用”,“我辈岂是蓬蒿人”,由此可以看出,他也是想要封妻荫子,名留青史的。


      史书记载,政治理想的破灭,加之又遭受权臣的诋毁,使他感到长安不可久留,遂上书请还。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永王李璘以抗敌为号,李白为天下大事着想,进入其幕府。后永王以叛贼之名被杀,李白也被牵连入狱,后又被判流放夜郎。他写《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征至巫山,得大赦,放还途中又作《早发白帝城》,“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一生坎坷,终归魂归祖籍。

四、李白与侠客

      目前某款网络游戏对于李白的定位是刺客,但就史料记载,李白并未作出刺客之事。“十五好剑术”,这是对于他的唯一记载。传闻李白曾为打抱不平而“手刃数人”,应当是有这回事的。

因找不到图片,暂用游戏图片

       李白于开元中所作《赠从弟襄阳少府皓》诗云:“……结发未识事,所交尽豪雄。却秦不受赏,击晋宁为功?”有一种版本,紧接着还有“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两句。跟李白有过交往的诗人魏颢在李白去世后所写的《李翰林集序》中,也有“少任侠,手刃数人”的说法。就是说,无论是李白本人的自述,还是他生前好友的记载,李白都是杀过人的,而且所杀不止一人。

       然而,从另一种角度来讲,李白生活在律令完善的唐朝。手刃数人之后能不被追究,完全没有道理。有人认为,此事发生在法令的执行较为宽松的蜀中也有可能。 我想,应该是李白由于受任侠风气影响,加之浪漫主义的创作风格因而只是在思想上杀人,而并未在现实中杀人吧。

五、李白的爱情

       史料记载,“(李)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决;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这是李白一生的四位妻子,前三位我们略过不讲,只讲这最后一位,也是李白平生最爱的女子宗氏。


       说到宗氏与李白的邂逅,还是颇为浪漫的。千金买壁的故事大家想必也都知晓。李白辞官出京后,与杜甫、高适相聚汴梁,三大诗人同登梁园吹台,饮酒赋诗。杜甫抒《遣怀》,高适歌《古大梁行》,李白则挥笔在墙上写下了《梁园吟》。诗人走后,一位年轻貌美的白衣女子带着侍女来了,站在诗壁前,反复吟诵,被那气势豪迈的诗情、游龙飞凤的书法深深打动。酒保看到白壁被涂鸦,举布要擦,被白衣女子拦下。她用千两白银,买下诗壁,留住了墙上的《梁园吟》。

应当有如此曼妙佳


     李白娶了这位武则天的相国之后、梁园才女宗氏为妻。宗夫人像李白一样喜爱诗文,笃信道教,志同道合,珠落玉盘。李白曾写过《自代内赠》,来表达对妻子宗氏的思念。

宝刀截流水,无有断绝时。妾意逐君行,缠绵亦如之。

别来门前草,秋巷春转碧。扫尽更还生,萋萋满行迹。

鸣凤始相得,雄惊雌各飞。游云落何山,一往不见归。

估客发大楼,知君在秋浦。梁苑空锦衾,阳台梦行雨。

妾家三作相,失势去西秦。犹有旧歌管,凄清闻四邻。

曲度入紫云,啼无眼中人。妾似井底桃,开花向谁笑。

君如天上月,不肯一回照。窥镜不自识,别多憔悴深。

安得秦吉了,为人道寸心。


      “安史之乱”时,正在庐山隐居的李白,不顾宗夫人劝阻,投奔永王,要在拥兵勤王中建立功业。“出门妻子强牵衣,问我西行几日归。归时倘佩黄金印,莫学苏秦不下机。”谁知永王在争夺皇位中失势,李白卷入这场意想不到的政治斗争,身陷囹圄。宗夫人上下奔走,诉说陈情,李白终得赦免。由此可见,宗氏对李白的用情至深。

六、名人大家对于李白的评价

       苏轼:“李太白、杜子美以英玮绝世之姿,凌跨百代,古今诗人尽废。然魏、晋以来,高风绝尘亦少衰矣。”(《书黄子思诗集后》)

       杜甫曾对李白有过这样的评价,“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韩愈:“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调张籍》)

       唐朝文宗御封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舞、张旭的草书为“三绝”。

        白居易:“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

       黄锦祥对李白杜甫同赞道:“执唐诗牛耳者,唯李、杜二人也!”

       王世贞:五七言绝句,李青莲、王龙标最称擅场,为有唐绝唱。少陵虽工力悉敌,风韵殊不逮也。(《艺苑卮言》)

        傅若金:太白天才放逸,故其诗自为一体。子美学优才赡,故其诗兼备众体,而植纲常系风化为多,三百篇以后之诗,子美其集大成也。(《清江集》)  

诗仙形象呼之欲出


      由名人大家眼中可看出其文学地位之高,小生不才,羞作评价。最后且用一首我最喜欢的李白的名著《梦游天姥吟留别》来作为结束,

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

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

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

天台四万八千丈,对此欲倒东南倾。

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

湖月照我影,送我至剡溪。

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

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

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

熊咆龙吟殷岩泉,栗深林兮惊层巅。

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

列缺霹雳,丘峦崩摧。

洞天石扉,訇然中开。

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

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

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

忽魂悸以魄动,恍惊起而长嗟。

惟觉时之枕席,失向来之烟霞。

世间行乐亦如此,古来万事东流水。

别君去兮何时还?且放白鹿青崖间。

须行即骑访名山。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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