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曾迷茫 —— 毕业五年


 第一个五年 

2014年我大学毕业。

毕业后,大多数同学第一时间去找了工作,我没有。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去上什么班,以及能做什么。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理由,那时候我认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从小就比同龄人成熟,20岁不到就学会了通过写作挣了过万的稿费...

我认为我是独特的,不应该跟所有人一样,去找个平凡的职业上着平凡的班过着平凡的生活,这种生活,我不想过。

所以,我选择在家待业,继续通过写作贴补家用,尽管彼时的稿费还比不过正常人的月收入,但那时候还年轻,父母也没有强迫我去工作。

有一天,我的好兄弟刘毅给我打电话,说起刘毅,他是我学生时代最好的哥们,毕业后他早早去社会历练,但我们时常保持联系。

他跟我说,他换了新工作,新的公司还不错,福利待遇都还好。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反正那时候我也没有正式的工作,就问了地址,去好兄弟的新公司投递信息。

很快,对方就通知我面试,然后顺理成章的成了对方公司的职员。

第一年,工作的感觉还不错。

我们的老领导带出来的一班人都是精英,谁拿奖,谁请客;谁买好吃的,一起分;职员之间没有甄嬛传班的宫廷大戏,有的只是一起工作的情谊跟快乐。

如果剧本一直这样走下去,可能我的人生改变不会那么大,有时候影响我们的,往往是人生剧本的微小变动。

工作的好势头并没有那么长久,第二年刚开始,很多老员工相继离开公司,我们的老领导也离开了扬州,留下了人心已散的我们。

那时候,工作单纯就成了工作,每天除了完成公司的任务,就没有了其他的家常可唠。同事间的关系迅速下降,能玩在一起的也只有那几人。

这个时候,我下了一个对我人生很重要的决定:重新拿起笔。既然下班后再也没人约,不如重新回归到写作中。

2009年开始摸起笔,2014年因为工作放下,2015年又重新拿起。因为不知道晚上该干什么,索性不如写点东西挣点外快。

2015年那一年,其实特迷茫。心中有梦千百万,却不得实现,回归现实才猛然发现,生活中,我就是那一个很普通的人,跟别人一样每天上8小时班,拿着三五千一个月的薪水。

我能看到的未来,就是月入不过五千的工作。虽然我很想做很多事,但我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我该去干什么。

后来,在大幅度老员工离职工潮后,我也离了职,换了新工作,换了份更累,但薪水比之前略高的工作。

加上写作,我每个月可以多挣2千,我比别人好很多,这是我唯一可以夸夸自己的借口。

夸到我自己有时候都信了,我差点以为,我的人生最终要靠我的这些“外快”而起飞。

真正让我度过迷茫的,是走进更大的圈子里。

我们一直努力,一直迷茫,一直迷茫然后一直努力,我们从来不觉得是自己的方向出了问题,我们只是觉得自己不够努力,但很多时候,其实,真的就只是方向出了问题。

那时候,我试着认识了一些新的朋友,一些更厉害的朋友,不,我觉得“厉害”去形容这类人是不准确的,应该是“特别有趣”的一群朋友,当我试着扩大我的朋友,被更多朋友介绍去认识这些更多“特别有趣”的人后,我确实涨了很多“见识”。

我开始愿意花时间读很多不同的书,在这之前,我只愿意读经典书,读历史,之后我读了很多畅销书,工具书,我开始去试着包容不同的人的生活方式。

我遇见很多,很多有意思的人。我从他们身上学到的最多的几个词就是:斜杠、学习、感悟、活明白。

然后,我真正的爱上了写作,因为我想用心的记录下这群人的故事,所以那时候我写了第一个合集《一万个自己》去记录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

也从那时候起,写作带给我的定位,不再是挣外快的手段,而是记录,记录太多的时候,我试着去分享,然后后面就有了阅读量、粉丝这些新的名词。

我也开始从单纯的喜欢记录,开始研究写作变现,研究自媒体写作。

有了好的开始后,我开始知道该往哪些方向上努力,一两年的时间,我顺利通过写作脱了贫。

如此,才有了现在在书店写这篇记录的我,我手里拿着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妻子在我对面认真看着另外一本书。

其实,这个过程还是很快的。我没想过,30岁还不到,我已经找到了人生的很多东西,这些东西无关财富,只跟信仰有关,我知道我未来要去做什么。

哪怕,有一天我不写东西了,我依然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要做什么,此时的我,终于不再为未来担心,相反,我很期待未来的自己,是什么模样。

上一个五年,我用了3年迷茫,2年奋斗。

下一个五年,我对自己的企求是,活明白就好。

写到这里,我合上了《朝花夕拾》,吸了一口气,将杯子里的乌龙茶饮尽,书店里的空气有淡淡茶香,是那种带着苦味的香,走道里放着音乐,是刘惜君的《我很快乐》,我很喜欢她唱的歌,然后我给好兄弟刘毅,拨去了电话......

另一个五年

结束了吗?还没有。

最近跟一个朋友电话聊天,煲了一个小时的电话粥,突然很开心,为朋友的变化而开心。

同同其实是我认识超过10年的朋友,年少我们一起玩耍时,他的成绩一直不好,而且特别喜欢玩游戏,所以身边的朋友也都不喜欢他。

有段时间,他特别喜欢玩穿越火线,为了买英雄武器,把每个月的工资花的精光。白天认真上班,晚上就开始网吧里坐着。

但那时候,他跟我关系还不错,偶尔我还陪他一起打游戏,除了爱玩游戏这一点外,同同其他的点真是挑不了,为人靠谱,做事又认真。

这两年我进入自媒体领域后,跟同同联系不多,这一个电话煲完才发现,原来同同现在已经换职业了,而且他的职业非常特殊。

他现在就是负责玩游戏,最近成龙大哥代言的蓝月传奇就是他的一个项目,他负责跟朋友开几个号近期无限刷装备,刷到好装备后再卖给每一个服务器中真正有钱没时间的玩家。当然,很多大佬也会请他们托管账号。

玩游戏也是看天吃饭,有好有坏,但平均下来,最差的一天能挣三四百,好的时候一天可以一千多。平均下来,一个月能挣小两万左右。

而且他说,很多客户知道可以游戏托管,业务变得越来越多,他家里的屋子三台电脑已经不够,准备马上租一个小工作室,再招一个职员,一起来做。

我们两人在电话中相互鼓励,相互恭喜,我还建议他做做自媒体,写一些游戏领域的分享,他觉得挺有意思,也是一个不错的尝试。

五年前,我跟同同一样迷茫,我的迷茫是看过了太多书,总觉得自己不应该如此平凡,应该去做些什么;同同的迷茫是,他不知道往后的人生是什么,所以他只有游戏为乐。

但很巧的是,我的迷茫最终因为遇见了人,劝我多学习多看书,我从让我迷茫的书里重新找到了答案,而同同,也是因为游戏,找到了当下自己最应该做的事情......

迷茫算什么呢?迷茫不过是在某一个时段,我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如果,我们遇到了指引我们的人,或指引我们的事件,迷茫自然就会如雾一般化开,烟消云散。

继续做你手中在做的事情吧,如果迷茫就继续迷茫吧,知道自己迷茫,就有迷茫散开时......

不管多久,我都喜欢对你说:“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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