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就是不爱惜自己的青春

现在时间是下午三点半,房里的空气显得有点沉闷,林香薇跟着其他姐妹一样睡眼惺忪的才起来,她们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大多都是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急忙着奔向社会,自力更生来了,同个宿舍里面睡在靠门的这几个是年纪最小的,由于刚来,阅历浅,总免不了被欺负,这20个人的大宿舍,住着挥霍青春的女孩子们,他们的宿舍有些脏乱差,可能年轻的女孩子更多是在乎自己的外表,而不会将自己的内务同外表一样精心打扮整理。林香薇是其中普通的一个。或许,在她们看来,青春不卖也是会过期的,出卖的青春,总会更让人看到希望。何况,在这里住的人,都是怀着希望的人。

昨晚的客人对林香薇有点过分,压着她喝了很多酒,现在还有点微醉,他们让她脱掉上衣,搞得场面像脱衣舞会一般,这样的场面她已经见怪不怪了,只是这段时间有点特殊,刚好例假,让她不得不去挑战自己身体的忍耐度,做陪酒小姐,啥客人都有,她可以拒绝不喜欢的客人,但是却无法拒绝客人的钞票,实际的人,是不会拒绝钱的。

晌午的宿舍总会烟雾缭绕,因为她们都要吸烟,这是唯一除了钱才能让她们兴奋的东西,任何人给慰藉都不及一只香烟来得真切与实在,或许,这才让这些背井离乡的年轻人觉得踏实些吧!

林香薇像往常一样,右手从枕头下抽出一盒烟,老练地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了一支,放到嘴里,轻轻叼着,左手从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了打火机,用力的按下扣门,发出的火光像是黑色的闪电一般,快而亮,其他人也陆续地点了烟,这是她们起床的闹铃,不是音乐,而是打火机的打火的声音。


林香薇把窗帘拉开一个缝,眼睛透过烟雾望向窗外,她看到那个爱慕她的男孩,他正在她的楼下,提着她刚刚买来的桂花糕,他知道林香薇喜欢吃,因为他记得她说过,以前过年她妈妈总会做给她吃,而县城街角的巷子里的有家糕点店,味道像极了她妈妈做的,所以,他基本都会去买,他正看着她的窗子,他知道这个点,林香薇一会儿得起来去上班了。

他是他们娱乐城的服务生,年轻,并不那么帅气,为人踏实,给人一种憨厚的感觉,他总一心思的对她好,跟同事间总会说林香薇是他的女朋友,因为像这样的地方,有个人名花有主了,其他同事便不会跟林香薇有轻薄之意,他说他不在乎她现在的工作。但感情并不是一个人的事,你的一厢情愿未必会换得到两人的两情相悦。试问,他会爱她多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林香薇不喜欢他,她觉得他这么做是因为他体内的荷尔蒙,毕竟在很多人看来,她们这样的群体是很不会爱惜自己的身体,是随便可以出卖和践踏的,他跟那些客人一样,都是想通过她来取悦自己,只是别人用的是钱,而他想不用钱,因为像他这样的穷小子,除了年轻力壮,一无所有。

林香薇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他是给不起的。所以她只是敷衍他,毕竟他们认识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林香薇来这里不是太久,因为做他们这样的,在同一个地方是呆不久的,客人们都喜欢新鲜感,常来的客人总会挑不同的姑娘,这样才显得刺激些,而且当客人问起,说的往往都是外地来的,本地的人家并不稀罕,基本一年就得换一个城市,她们这些不愁没工作,愁的只是有天容颜逝去,美颜不复,青春不在,这似乎也是每个女人最不想失去的东西,更何况她们靠的就是这口青春饭。


她总想自己能成为像“喜宝”那样的人,可以自己的青春卖给“勖存姿”,因为他疼她爱她,给她别墅,给她想要的财富,给她与她的家庭出生不匹配一切,但是,她始终没有遇见她心目中的“勖存姿”,她终究成不了“喜宝”。她给自己堕落的机会,只是这样的堕落没有给予她想要的一起,至少目前没有,或许以后都不会有。可能等她的青春慢慢消磨掉了,她会像这个行业里的前辈一样,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或是回到家乡,做一份正常女人该做的工作,找个心仪的男人结婚生子,不问前事,安然度过余生,只是现在的她不愿这么做,因为她还要养家,养那个农村的家,她的父母等着她,她的弟弟还要靠她供着读书,她不该也不能丢掉希望,她一旦丢了,她弟弟的,她家里所有人的希望也被丢了。她没有文凭,只懂得寄生在那些来享乐的男人身上,一个用出卖青春换来的希望并不值得被唾弃。

像林香薇这样的,大约出身贫寒的孩子一生都被这样的咒语所操纵。他们自卑而敏感,又往往天资聪慧,或有其他过人之处。而躯体中心有一处空穴,好像怎么也填不满似的。卑微而残忍的童年生活令她有着对金钱的向往,若能珠光宝气,她们自然会觉得安全。

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有这样的意识:我不介意出卖我的青春。青春不卖也是会过的。但她们更多是想通过自己的青春去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像“喜宝”说的:假如有人来问姜喜宝:女人应该争取什么?我会答:“让我们争取金钱,然后我才告诉你们,女人应当争取什么。”当你没有选择的权利的时候,要先去争取这个权利,而不是选择本身。

林香薇的烟前半段是用来抽的,后半段的用来看的,因为从烟里面看到不一样的自己,那是她憧憬的样子,谁都不知道她有多么地期盼自己会变好,变成“姐妹们”羡慕的样子,当烟还没有燃完,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掐了,而且还用她睡前洗脚穿的拖鞋猛踩了几下,任由它在地上慢慢熄灭。


林香薇匆匆地刷完了牙,快步跑跳到床上,拿起了镜子,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似乎不太满意,赶紧补了点粉底,又化妆了,毕竟这里是看脸、看身段的地方。一会儿领班的该点名了,忙碌的夜场生活又开始了,她不想也不能迟到。她走过的路,身后的风有一种味道,不常闻的人觉得那是她独有的体香味,而常闻的人,会故意屏住呼吸回避,因为他觉得那样的味道会让他不由自主地作呕。但是,林香薇始终都不能左右这两类人的看法,对于别人的是非,在她看来,已经不是是非了,又何必在意呢?


林香薇读到的《喜宝》只是亦舒笔下的“喜宝”,而不是她的“喜宝”,她没有天真地以为,因为天真始终都是家庭优越的孩子的特权,她希望在这个夜场里有个潇洒的壮年人出现,然后用一纸文书把她的青春买走,这样她就不会觉得现在的堕落是无望的了,然而,这样的想法是无法给到她的。日子总会过去,记忆总会淡忘,林香薇的青春是该怎么走,至少她心里是有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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