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麻雀,一只因伤而停栖在香港弥敦道上的麻雀,成了我九年前的香港之游中最深刻的记忆。
九年来,每当有人在我面前提及香港,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只麻雀。
那是一只普通的麻雀,却也是一只幸福的麻雀……
2008年的春天,应定居在香港的姨侄夫妇的邀请,我和大姐怀着激动和喜悦的心情,一路向南,开始了我们早已向往的香港之旅。
我们的第一站是深圳。在美丽的深圳街头,我不禁发出由衷的赞叹:“哇!深圳太美了!”
“我说三姨,我得先交代你一下,明天到了香港后,请不要看到什么就这么大呼小叫的好么?香港是个高度文明的大都市,你注意点。”姨侄毫不留情地提醒着我这个长辈。
我有些不悦,刚想反驳他几句,却见他掏出纸和笔,唰唰唰地写满了一张纸递给我,“三姨,这些都是到香港后需要注意的事项,你拿去看吧。”
我拿过来一看,天哪!足足有十几条。什么乘电梯靠右站,公交来了不抢着上,坐双层巴士时尽量坐上层(把下层让给年老体弱者)……越看到后面越细致。
见他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也只好认真起来,我说我把它背熟记在心里吧,省得到时出洋相。
也许是被姨侄的“特别交代”吓倒了,我怀揣着那张“注意事项”,小心翼翼地走向年少时就被《一剪梅》《上海滩》、赵雅芝、翁美玲等等歌曲、明星天后们演绎得让我无限神往的香港!
一过罗湖口岸安检处的那道黄线,手机立马就没了信号,我的心一紧,知道自己这回是真的跑到境外了。
以后的几天,对于我这个路痴加无方向感的人来说,绝大都数是在晕头走向中度过的。
电梯,电梯,感觉出了门全是电梯。“靠右站!让出左边的空道让需要先走的人先走。”我想起了姨侄写给我的那张纸条,赶紧闪身靠右,果见旁边有人匆匆往前赶。
仅那第一天走过的路线,对我来说都是模糊一片。
但那天晚上在星光大道上看明星的掌印和在维多利亚港观看“幻彩咏香江”的灯光音乐汇演,我却记忆犹新。
在一个很小的甜品店里,我们四人简单吃了点。出了甜品店,不一会儿,到一处,姨侄和姨侄媳妇阿花停了下来,他俩用粤语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然后问我和大姐:“前面是星光大道,可以在特制的牌匾上见到很多电影明星的名字和掌印,要去看看吗?”
大姐表示无所谓,我却一跃而起,拉着姨侄的手就往前跑。
我见到了好多熟悉的名字,但是我没有停下来,我在找最想找到的那个人……
她是一条妖娆妩媚的青蛇,也是一位风情万种的旗袍美女……
我喜欢她,曾经为了看她演的电影,我和同学集体旷课。那时我们的宿舍里贴满了她的玉照。
我急切地一路寻找,希望能在这熠熠生辉的星光大道上找到她。
张曼玉!当这三个字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竟忘情地喊出了声。我激动地伸出自己的双手,和女神的掌印重叠在一起。那一刻,我的手,她的手,深情相拥。
走过星光大道,暮色已降临,我们来到了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一拨一拨的游人陆续涌来,来欣赏这美轮美奂的香江夜景。
不一会儿,不知从哪里传出的女播音员的播报声,分别用国语、粤语、英语三个语种轮番介绍。传说中的灯光汇演开始了。
惊叫,惊叫!很多惊叫的声音,此时此刻,没有人注意你,你也不会注意别人,人们都在为呈现在眼前的各种各样的灯光而欢呼。
梦幻般的夜色中,一切皆显得飘渺而迷离,像步入了仙境。
“拍张照片吧!即拍即取,把美景带回家,把好运带回家!”有人来拉生意,普通话、广东话,在游人中穿梭。我忽然从梦中觉醒:生活不全是眼前的流光溢彩,还有明天的早餐在哪里。
随后的几天,马不停蹄。观光、购物、品尝各种美食。我也变得更加迷糊,除了知道自己身在香港外,东南西北已完全辨不清了。
然而,就在即将离开香港的那天傍晚,在一个警署门前,一只受伤的麻雀,让我震撼尔后清醒。
那是一条繁华的购物街,人气很旺,沿途商铺林立,有很多珠宝店。阿花领着大姐走进了一家叫“周大福”的店里,我却左顾右盼地在后面看街景。
咦?前面出什么事了?居然围了一堆人。
这是我在香港街头第一次发现有围观的现象,我不禁抬头看一下所处的地点:尖沙嘴警署。
这一看,吓得一哆嗦,脑海中闪过曾经看过的好多港剧。
“Yes,阿sir!”
各种打斗,各种黑帮老大,都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紧张地拉住了姨侄的手。
“一只受伤的麻雀,阿sir正在想办法施救。”姨侄探身向围着的那几个人中看过以后告诉我。
“什么?警察还管受伤的麻雀,还施救?”我吃惊不小,忙走进人群中想看个究竟。
一只麻雀,被一位戴着医用口罩、手套的警察小心地托在手心里,它的一只翅膀耷拉着,大概是受了伤。
那只麻雀安静地站在那位警察的手上,稳稳的,没有一丝慌乱和恐惧。它和周围的人对视着,偶尔扑扑那只没有受伤的翅膀,像是在和大家打招呼。
议论声不停,我虽然听不懂,但我知道大家一定是在说和这只麻雀有关的话题……
面对此情此景,我的心几乎要被融化,这一幅人鸟互不设防、和谐共处的画面,竟然出现在以冷酷无情而著称的香港街头!
假如这只麻雀落在我们身边,我们会怎样对待它呢?我不禁暗暗地问自己。
我们身边,能有几人像这样尊重爱护过小动物?除了家养的宠物以外,那些小动物见到我们避之不及。究其原因,无非是我们对它们的伤害太多太多……
我们忘了,鸟类也好,其他动物也好,它们对人类的不设防,主动权是掌握在人类的手上。
和人类相比,其他动物大都都算是弱势群体,但是,地球上的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得到尊重,得到比它们强势的群体的保护而不是伤害,可我们又是怎样对待那些需要我们保护的它们呢?
“香港有《动物保护法》,其中专门有保护鸟类的条例。爱护动物是每个香港市民的义务!”姨侄见我惊讶的样子,小声地在我的耳边说。
这感人的一幕,我却忘记了拍照,留下了一个永远的遗憾。
但那一幕却像雕塑一样,永久地刻在我的心里!
我记下了那条路叫“弥敦道”!它是我在香港的游玩中,唯一记住的一条路。
它和那只麻雀,还有那几位不知名的警察,都成了香港给我的最深刻、最美好的记忆,此生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