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说一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探案小说,叫做《杀人不难》。
虽然这篇小说不那么出名,但是也拍成电影了,而且确实是一篇非常好看的小说。 任何一篇侦探小说,都会给我们的思维方式一次冲击,教我们用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的角度重新审视我们这个社会。
《杀人不难》也是如此。
简介一下这篇小说吧,不过我不破坏阿加莎小说的悬疑感(她对英国女王都不说凶手是谁呢),有兴趣自己去看。我只说梗概: 退休警察路克,在火车上遇到一个老太太平克顿小姐,一个那种独身到老、有点文化的老太太。老太太告诉他自己的村子出了谋杀案,已经有几个人被杀了。她知道凶手是谁,她决定到苏格兰场去报告——这种老太太,不仅在英国,你就是在中国也总会遇见,你会觉得她的生活太寂寞了以至于她的想象能力太发达了,所以,路克没有相信。 然后,这个老太太在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死了,这引起了路克的注意。 路克通过朋友的关系到这个村子去,假装做某种调查,然后他看着一个又一个人死了,或者差点儿死了。 他发觉所有死的人都是这个村子的乡绅怀特菲尔德勋爵不喜欢的人,或者和这位勋爵发生过矛盾。这位勋爵自己也觉得了,他说,上帝都不饶恕那些得罪他的人。 和死去的平克顿小姐一同居住在同一栋房子里的另一位老小姐韦恩弗利小姐似乎知道什么,但是她没有说明。 勋爵正在向他的女秘书求婚,这位前侦探和该女子发生了爱情,这下子他也算是得罪了勋爵…… 当然,故事的结尾是凶手落入法网。
在这个故事中,所有的杀人手段都是特别普通的,比如,在一个人蹲在楼上窗台上擦玻璃的时候把他推下去,给一个医生洗手用具上弄上败血症患者的体液,或者在车疾驰而过的时候把身边的人推到车轮下…… 所以,这个故事叫做“杀人不难”。 当凶手落网之后,我们会发现杀人的理由也特别平常,就是“挫折感并且不断累积”,既不涉及财务,也不涉及性命。 看完这篇小说之后,无论从凶手的身份、杀人的手段还是杀人的理由来说,真的是让我们由衷地叹息一声“Easy to kill”——“杀人不难”。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故事带给我们的启示就太重要了。
首先,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特别可怕而实在的道理: 想害我们的人,都是我们身边最切近的人。 这真是太可怕了。
我们每天的生活虽然琐碎无奈充满烦恼,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过着庸碌而平静的生活的。我们和身边的人即便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但是大多数人还是觉得自己的社会关系并不会给彼此的正常人生带来威胁。
然而,其实并非如此。
世界上的罪案不可胜数,然而真正变态杀人狂或精神病患者随机杀害路人的罪案其实只占很小的比例。更多时候,犯罪者与被害者一定有着利益或者情绪上的冲突。 不仅如此。那些办公室里的排挤和倾轧,那些文革中的攻讦和批斗,他们之间也许并不曾有过非常亲近的关系,但是他们肯定是有关系的,是在校园里共同出入的师生或同一单位里擦肩而过的同事。 固然,这些都是极端的例子,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见得我们身边就充满了想要置我们于死地的人,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所有的伤害并不因为我们自己的无心,或者我们和别人的正常相处而远离我们。 我认识很多很好的人。他们善良谦和,他们愿意相信别人说的荒谬的话是开玩笑,别人做的暴戾的事情是被激怒或失控。如果这个世界是一座丛林,他们就是这丛林里的兔子。 但是,他们也并不会因此而不遭受别人造成的不幸的命运。而这些造成“不幸”的别人,很可能就是他们相信对方是好人的“熟人”! 因为,我们常常会以为“杀人”这类的行为是非常严重的,所以产生它的力量一定也源自非常重大的原因,发生这种行为的人一定也是天性恶毒的人。 其实,不是的。 我最喜欢的那句话“杀手也有小学同学”——其实,飓风起于青萍之末。 相比于不起眼的小事情,普通的小人物,我们更愿意关注那些引人注目的公众事件和公众人物,似乎我们的生活是这些人和事所造就的一样,但是,其实将我们推向深渊的也许是一只没什么力量的手。 而这只手的主人也许和我们一样,它之所以推向我们,只是因为和我们一样,它也有无法解脱的欲望、无法满足的诉求、无法自救的心灵深渊。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别那么容易相信弱小、平常、微不足道,别以为它们“不会有害而最多只是无用”! 多一点防范,起码会让某些“孽”做不成。
防人之心,也是为了彼此安好。
其次,这个故事还警告我们自己:我们自己有多可怕。 生活里,我们随时可能经历挫折感,而这种挫折感有时候甚至是别人无心带来的。或者人家就是站在一个普通人的立场上的正常行为,却让我们有了挫折感。 因为对方的行为很正常,我们甚至没有办法去把这种挫折感倾诉出来,在不断的累积中,我们可能就会变成一座将要喷发的火山。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潜在的“凶手”。 由于感情上的波折,或者处理不好与家人的关系,或者处理不好与邻居同事之间的关系,甚至,只是交通太堵、服务员态度差、医院人太多……年纪越大,我们内心累积的这种“挫折感”。这种挫折感就会变成我们内心的“戾气”。 当然,我们基本上都不会选择“杀人”的方式解决,但是,一定会有一个爆破口,而无论这个爆破口是什么,它都将伤害别人,也将伤害自己。 这个世界终究是由人和人共同组成的,无论是否从法律的层面上说,我们都不能刻意伤害别人而自己还安然无恙。 所以,用乖戾去解决自己生活中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是“两败俱伤”的。不要以为,这样做的结果谁赢谁输,这种对别人的“刺激”,没有胜者。 因为,我们的挫折感归根结底源自我们想要和别人和平相处而不能,源自我们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而不能,越是选择“侵略性”的手段对待世界,越是只能招来别人的反击,从而失去“和平”和“爱”。 一个人不能一边抽别人嘴巴一边说“你得对我友善”。 我以前看一本驯马的书,说一匹练习场地障碍赛的马,如果在跨越某个障碍的时候失败了,骑手一定要带着它再跨过一个,才能离场,即便是国际大赛也必须尊重这个行为,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就那么让没有跨过的马离场,这匹马会留下“失败”的心理阴影,它就等于“废了”。我想,这个道理也适用于人,虽然我们不可能挫败的事情上非要再来一次,但是,我们也需要在生活中找到一些成就感来修复自己,在任何事情上的挫败感,都需要别的情绪来自我修复。比如,有的人会去做一些公益,有的人会养宠物,有的人则培养自己的某种休闲兴趣,不管怎样,都是从这些行为中感觉自己被需要,有成就感,这种心理上的“转移”,都比积累自己的戾气要来得安全和可取得多。
宽容别人,实际上是安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