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

前言

正当我拿起笔,准备写下这个故事时,我是很犹豫的,因为我不知道我写出它来,会不会有人去读它,我想每个故事的存在,之所以成为故事时因为有人去读它,所以它的价值才存在,我想如果我写的这个故事没有人愿意接受它的存在,那它就会是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在创作之前,我原来所居住的村落的村长来到了昆明,他来到了我的家里,他听说我要把自己所经历的写成一本书,他说他很支持,我把我的疑虑和他讲了,他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还时不时的抚摸着我的头,他对我说:别人看不看或知不知道有这样一本书存在,那是他人的事,而你至少让这个故事得以真实的存在,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不去尊重每个故事,只要你的故事得以感人就好,如果是因为文化程度不够,文笔不好,那也不要介意,只要写的让人看得懂就行。我听他这么一说,我就开始了这个故事的编写。

我接下来所写的这个故事或许有很多人写过,他们写过瓦砾工、水泥工、电焊工、卖报纸的种种生活故事,但却没有仔细的写出这些务工人员的子女最想说出的心声,我相信这些个孩子是最纯真的,在他们的心里,他们觉得能和自己的父母在一起开开心心的过日子就是上苍对他们莫大的恩赐,他们需要爱,而这些爱却分很多种,在这些个爱的面前,我觉得我不能用世俗的眼光看待它的存在,它的存在没有对错与否,它们都是值得敬畏和尊重的。我感谢故事的主人能支持我,给我这个权利吧这些故事写出来。

第一章

夜幕渐渐降临了,医院的门诊大楼被西边的余晖染成一块艺术家未加工的画布,街上时不时会急促的想起救护车的鸣叫声,叫得令人牙齿嘎吱的响,特别是救护车里的躺着的病人的家属,这会让他们感觉他们的亲人如果不及时送到医院,可能就会远离于他们。一分一秒的耽误,他们可折腾不起。

这能够想象失去亲人和朋友的滋味是多么让人无助。

医院的光亮如镜的走廊上时不时会发出咕噜咕噜的煮中药的声音,还有病人患者家属的急促的脚步声,他们就在挂号处和CT室之间来回穿梭,着就像是逃难一样,他们和我一样,我会在护士的值班室和住院楼之间来回走动,不知者还以为我是看上了哪位护士小姐。

护士小姐已经走了一班,我还徘徊在充满药水味的病房的走廊上,走廊上只有一脸微笑的护士,她们很客气 ,她们会每隔一个小时就来问我需要什么,还会问我母亲的状况是否正常,让我有点不自在。

她不问,我还不会觉得口干舌燥,她这么一问,我有想喝点东西的意思。在医院的每个夜晚,走廊上格外的宁静,光线有些昏暗,墙壁上的红十字格外的醒目。

我无聊之余,会走过每个病房,在门口站着,看看里面的状况。里面有女人趴在男人的病床前熟睡的,也有和我一样的,守在父母亲的旁边;说是家属陪伴着病人,其实是病人陪伴着家属睡觉,我看到多个病人都用干瘪的手抚摸着那些守在他们身旁已经很久的家人。

而我和雷子就不行了,我们怕错过母亲醒来的每个机缘,于是我和他换班守候母亲,期间,脸色蜡黄的父亲也会来看看,到我值班时,我是实在扛不住了,眼皮子打架打得不可开交,昏昏欲睡时便从医院的饮料自动售卖机买了些热咖啡,这倒是很方便,如果这些饮料是免费的话,医院的患者肯定很多,院方的领导得向上面神申请再投资盖栋住院楼了。

在我端起咖啡之际,有一个短发、皮肤黝黑的白衣天使朝我走了过来,她圆滑的屁股一扭一扭的,活脱脱的一只母鸡一样,脚上还蹬着一双高得闪眼的红色高跟鞋,她手里端着一杯白开水,手上悬着一只雪亮着小手镯上面趴着一只四不像的东西,我心里细想看来这位护士小姐的品味很地道独特啊,我就凭借这个大概能猜出她的性格了,想到这,我不由得心里一颤,看来我和她聊天时,得谨慎些才好。

她把水递给我时,眼神雪亮雪亮的,惹人喜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如获至宝了。白衣天使的工作服非常的整洁,衣服的胸前挂着她自己的工作牌,白大褂的口袋上还插着一直签字笔,上面有她的半身照,我怀疑不是她本人,如果是她的话,那我只能说她遇到了一个黑心的照相师傅了,因为半身照上的人这和她本人不像。

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对我说道:“先生,深夜不要喝咖啡,喝一点开水吧。”这完全改变了我最初的对她的想法,我说好吧,顺带了一句谢谢。

她又对我说到道:“你一定很爱你的母亲吧,你这样日日夜夜的守护者她,她老人家知道该有多么高兴啊!”我很想回她一句,她是不是很闲啊,这不是明知故问嘛,有哪个儿子不关心自己的生母呢,在每个做儿子的或许都把自己的母亲当作圣母玛利亚一样来尊重。

不过我还是想对她说一句:哦哦,你可真会说话,没错,我就是这么孝顺。这话说得我有点飘飘然了。

虽然如此,我还是被她这一说,弄的面红耳赤,不要意思。说实话,我不算是很孝顺的儿子,至少我就不喜欢顺从她的意思,我觉得她说的都很没有道理,有时又有点道理。

天幕已经黑的很吓人了,我心里有些发牢骚,要知道我是一个做功很不好的人,如果这时,我的亲爱的、可爱可亲的女朋友在,就好了。

坐久了屁股就会麻木不堪,我想把这些都转移到手上来,我就紧紧的端着装有咖啡的杯子,不停的转动它,连雷子什么时候来了,我都不知道。那个杯子上留下了我的手指印,如果杯子很气恼,我会把它摔碎,站在一旁的雷子定定的看着我,我害怕他会抓住我的心理反应,借此看出我心里所想,那这样一来,我在他的面前就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了,这是最恐怖的,他一来就用他高大的身躯遮住了投射在我身上的光线。他站在我的身旁许久,见我不发话,便顺手伸进裤兜里捞出了一盒新势力,抽出一根吧嗒吧嗒的吸了起来。

他按捺不住了,首先对我开了口,他安慰我道:“母亲会好起来的。”我回答说:“不用你说,我其实真的是害怕,你知道的,自我出生,我就和母亲呆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他说他也是,他见我又沉默了,以为是说到了我的痛处,便对我说了句对不起。

“那个……”

“哦哦,我的天啊,哥哥,你什么时候也会在这么害羞了,有什么话快说,别吞吞吐吐的。”

他好奇的歪着头看着我,他打趣的问道:“吞吞吐吐是什么意思啊?”

对,我似乎忘记了,他没怎么念过书啊,对,我不能这样拽文。

“哦哦,你说这个啊,这意思就是这…这……”,

“或者是那……”

“你和兆莉处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这个啊,说来话长啊,我们也就在大二认识的,她是学生会的。”

“哦哦,那好,那好。”

其实雷子没有要打扰我的意思,他就靠着墙蹲了下来,嘴里念叨着,他以为我听不到他说的,顾自说个不停。

“闰土”雷子听到我这样叫他,他的眼珠子顿时就充满了前所未有的的活力,他很惊讶我会这样再叫他,我也没有想到我会这样再叫他。闰土是我给她取的名,他当时很乐意接受,他曾对我说我给她取名是他最难忘的,这是想起这句话,在联想起他刚才的表情,他有这样的表情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对它说道:“闰土,谢谢你,这么久以来为这个家付出的一切。”我想这么久以来这句话应该是他最想听的,他没想到昔日不愿意开口说话的我会说这样的话,他用一种不可置信的眼神按着我。在他看我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另一面的雷子,我发现她真的很帅气,很刚毅。

我一看到雷子的小麦色的脸庞,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闰土,两颗门牙露在外面,脖颈之间有颗淡淡的黑痣,笑起来会有或隐或现的小酒窝。看到他的皮肤我很嫉妒他的皮肤,他明明常常在外奔波,和太阳肩并肩的亲吻,而他的皮肤却比我还白,至少比我的还要白,这让自以为我的皮肤是最好的我完全无地自容,看来岁月没有在他的身上浪费多少时间。

尽管如此,他的品味依然没有变,他还是喜欢穿深色的衣服,特别是黑色的。

我还记得那年,他第一次来到我家,穿着灰色的套头毛衣,黑色呢绒裤,黑色的松布鞋,是用针线缝的,鞋扣参差不齐,就像是被狗啃的一样,后来才得知那是他的母亲问他做的,我很幸运,我的母亲的针线活功夫比他的母亲的手艺厉害了去。

而现在的雷子,头发比以前黑亮多了,个子比我还高,足足高出了我一个头,身体强壮多了,他穿的黑色衬衫被他的肌肉撑的很有型,你可以想见他的身体有多好,如果我是女的,我一定毫不犹豫的爱上他的,而且是那种不可救药的喜欢。我在想,如果我以前有他的这样的身材,就再也不用害怕小胖子找我的麻烦了。

一提起小胖子,也是别有一番感慨啊。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心里有点喘不过气来。

打量完他的上身,该到下身了,他穿的还是黑色的牛仔裤,牛仔裤可以说是很美观,那些褶皱的线条很完全,有如雕塑家的手工刀下的艺术品,这和他脚下的所穿的帆布鞋很搭配。

雷子看到我盯着他看,有些不好意思,他扭扭头,问我在看什么,我说没有什么,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怕我的心思在他的面前显露的出来。他说他没有要打扰我的意思,他说完就缓缓的靠着墙蹲了下来,嘴里念叨着,他以为我听不到他说的话,顾自说个不停。

其实不是我没有听到,而是我的心思已经没有子在他的身上了,我的眼珠子完全摆在了楼道的玻璃房的旁边了,有一个杵着盲人棍的女孩,她背着双肩包,脚上蹬着粉红色的旅游鞋,身着牛仔裤和浅灰色的套头卫衣,这身打扮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的脚步不听使唤的走了起来,脚步很有规律。雷子就不同了,他就像是发现新大陆一样定定的站着不动,他等着这一男一女上他的跟前打招呼。

第二章

医院里的阳光和外面的不一样,我感觉是,医院里面的带有牵动人心的生命力,总是那么明媚。

雷子说他也是留守儿童,他觉得我很幸运,至少我到最后和父母在现代化的大都市生活着,而他没有这种命,他的父母在工地上被钢筋砸死了,他说他的父母死了一年,他才知道他是孤儿了,他回问我是不是很悲哀。父母没在一年了,他不断重复着这句话,而我竟无言以对,我只是默念着:以后我会把你当成我的弟弟来看待的,我的家就是你的家。结果他还是听到我说的,他坏笑道:“应该是我做你的哥哥才对,我会把你当成我的弟弟的。”

虽说我和雷子不是亲兄弟,从小在一起的时间又少,但我对他的想念却丝毫不减。

我说这话时,扭过头看了一眼雷子的脸上表情,雷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说了一句谢谢。

雷子一直都坚信母亲会醒过来,他是个很乐观的人,不管是什么难事,在他那里都会变得开明许多,明如镜,心如水般,而与他不同的就是父亲了,父亲会把明天的事总是看得就像是没有尽头一样。

父亲会觉得母亲离开了他,永远的离开了,他对母亲的生命力产生怀疑,这源于父亲的性格,他一直都是这样拿捏带刺一样,这和他以前所经历的事有关吧,这说不上痛彻心扉,却也令人心灵震动,父亲每次去看望母亲,总会趴在床前哭得像个小孩一样,他说他欠母亲的太多了。

我觉得父亲的哭泣完全是多余的,假如是我,即使是母亲去世的那一天,我也不会滴一滴眼泪,因为我觉得那样无济于事,或许这是很勉强的说辞。其实我不会哭,是因为早些年就把眼泪倾泻干了。

每当我和雷子换他休息时,他总说不累,他想成为母亲醒来第一个看见的人,在他的心里,母亲会在下一秒就醒来,母亲不会永远成为植物人。这和他心里所想的完全是矛盾的,时间让他觉得母亲不会再醒来了,没有人会再像孩子一样容忍他原来犯过的错。

在夜很深的几个晚上,我会控制不住脚步,蹑手蹑脚的走到病房的窗口,很认真的打量父亲的样貌,我细看,他真的变化很大。岁月就是这样,它宁可扼杀父亲年轻的权利,也不会逗惹雷子的。父亲不再像我和雷子一样拥有唇红齿白了,他拥有的是唇黑齿黄和佝偻的脊梁,他走起路来会把双手摆在身后,他这样的举动和相貌就像是入了老年一般,和他的年龄有很大的出入。黑棕色的90年代的西服在他的身上显得松垮啦的,一肩高起一肩凹下去,很不匀称。

我始终觉得母亲不会这样就撒手人寰的,母亲像以前一样,她曾经是那么的隐忍,那么的坚强。

母亲以前给我耳刮子都是那么的毫无保留,那么的坚决,我不相信她会这么容易的屈服,沉睡着。

我觉得雷子是个可怜的孤儿,然而他表现得却不是,他说他遇到我们一家是一种幸运,这和我说他是个可怜的孤儿的事实是矛盾的。

是的,我比雷子幸运,他确是个孤儿,他是母亲自愿抚养和教育的,雷子来我家那天,才知道自己的父母已经死了,自那以后,他把母亲当成自己亲生母亲,当雷子踏入家里那刻,我的像小狗的鼻子一样另怪的闻到了一股雨后泥土般的气味,我为了确认这股气味是从何方传来,便一个劲儿的靠近雷子的身体去闻,我终于在他的身上嗅到了一股泥土的气息,我很讨厌,但我不会对他说,我不愿意说话,尤其是对他。母亲进屋后,对我说雷子将是照顾我的哥哥,母亲说既然失去了可爱的未出生的妹妹,就带个哥哥陪我,我心里是反对的,我觉得有个妹妹和有个哥哥是由很大的区别的,妹妹,我可以欺负她,譬如,母亲让我出去放牛,我可以在山上睡觉,然后饿了可以采些山亮果吃,而妹妹的职责就是把牛放好了;哥哥就不行了,相反,哥哥可能会欺负我,不管怎么说我觉得雷子就是个拖油瓶,对于我们这种再贫困不过的家庭,再去收养一个孩子,实在是自找死路啊,我觉得父母常年在外,多年不回家,都难以顾得上我,更别说收养雷子。

雷子却不以为意,丝毫不会注意我的脸上一瞬间的表情,我嘟囔着嘴,还把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它是在向我宣布占有权,我觉得她很危险,我得加快赶走他的步伐,于是,那些赶走他的计划一直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回旋。

我对雷子很不满,他一进门就迎着我笑,有些欣喜若狂,他说他原来就想有个弟弟,现在他圆了这个愿望,却也失去了他的最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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