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澹无色

(一)

从地面望去,天空在夜里,也很少是浓黑的。天气好时,泛蓝,偶尔残存霞光里的紫,看得清浮云蹁跹;雾霾蔼蔼时,泛白,可以想做素绢。冬日严寒,叶片落尽,柳树枝丫像在空中乱舞的枯发,一入夜,又刚好在素绢上自然成画,线条分明,骨节交错,真是天作之合。

云乡姓李,小时听得什么“思彼云乡”,总觉得自己就是悠悠在别人心头的那个人。后来,知晓云乡乃好道乐仙的高士隐居之所,多有遁世离俗之意,哪还有什么延绵的相思情呢。李云乡不是白云的故乡,亦非白云,大概是由于名字的缘由,爱看闲云。夜阑人静,独自凝视天空,没有白日里刺眼的阳光,只剩下温柔的风,在风里流淌的云。

云乡走出车棚,抬头望天,只有一朵巨大的云,那形状,大概是赤脚大仙留下的足印。一分钟过去了,云乡和那朵云都没有动。最后,还是云乡先回了寝室,那云大概是没有归处。

浮云失却游子意,落日更无故人情。云乡很少想到家乡,无论风物与温情,可就在刚才,她想喝草根汤了。这是她故乡的民俗。冬至那天,将买好的干草药放入冷水中煮得滚开,滤出药汁来,和排骨、乌鸡或田鸭炖煮,待肉质酥软,草香弥漫,出锅乘上一碗。灰黑色的汤汁表面摇晃着些许油珠,饮下一口,既无药品的苦涩,亦无骨肉的油腻,清爽与粘滞中和,只留下爽口的温暖,蓄积下热量,在体内烘着,抵御冷天。云乡喝过四次草根汤,一次是她的同桌用保温杯装到教室的,一次是她和小江去吃自助餐时的配汤,一次是在曾帆的奶奶家,以及去年寒假,曾帆的妈妈特意为她俩放假归来所做。

冬至又要到了吧,云乡暗暗发笑,纵使知交半零落,一碗草根汤依旧有余欢。

云乡同旧日好友,并非无话不谈;在大学,一年多过去了,也无甚知心友伴。现在,她的心又雀跃又混乱,却无从倾诉。

云乡下午收到一套学弟为她特制的风景明信片,她将它们放到了书架的第二层,再上一层,全是书。茨威格《人类的群星闪耀时》,齐整的蓝色字体,立在一堆书里不算显眼,却还是攫住了她的目光。她想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她抽出了一张明信片,群山之巅,一片蔚蓝,有一线朝云由粉红晕染为淡黄。就是这张了。

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地址,甚至忘记了他的脸,他当然也不认识自己……左思右想,直到熄灯,云乡也没落笔一字。

十一点过后,真正笼罩在夜的幽暗里,室友也不再出声,她感受到了被暗夜环抱的温暖,方才有了涌自内心的灵感。打开台灯,抽取一张白纸,框定好与明信片相等的可写范围,云乡逐渐顺着回忆铺陈开来。早就过界了,十五行,明信片写不下。再抽取一张白纸,细细删减,十二行,是废话太多了吗?再撕下几章白纸,九行……七行……现在是可以了。可是,会不会太露骨了?云乡替换了一些措辞,费心遣词造句,最后拿起0.35的中性笔,工整誊抄在明信片的背面。字体纤细,比云乡的身材还显瘦弱。写好日期——2016.12.14——云乡抬起头来,把明信片拿在手上,含着笑,默默地看。

“一日,见两本书置于旁座,一为《笑林广记》,一为《雅舍谈吃》。当时莫名觉得两书属于一人。

你来了,把两本书都收进书包。你的伙伴问《笑林广记》如何……我没听清你的低语。

不曾想,戏剧鉴赏课上又得见。我们虽只对视过两次,别无交集,我却想告诉你,见到你我很高兴。

——来自一个陌生女子的明信片”

除却落款,统共102汉字,重点只是那一“见”字。王小波说,李银河,你好哇,见到你真高兴。

凌晨一点,云乡将明信片贴着电脑屏幕,触碰手机的拍摄键。她觉得应该给自己的大胆留下点纪念。然后,登上某网站,发出了一封匿名帖:想给喜欢的却不认识的男生一张明信片,偷偷地放他书包里好,还是当面给他好?

“直接给他啊!”

“我就是这样被撩到的……”

“偷偷地放就不知道你谁了,留电话了吗?”

……

收到回复,云乡越想越激动,真想现在就奔到他楼下——如果她知道他的宿舍楼号。她现在被赋予了十足的勇气,也觉得任谁都会被自己的浪漫所打动,如今很少人会做这种事了吧。她想起她那本《笑林广记》,早已束之高阁,寡淡老旧的浅黄与讽刺,丝毫不能引人发笑。可那天,他那两本书摆在一起,却有种隐秘地联结,隐约散露出一个人的幽情。

一点半了,云乡决定放弃纠结,让远在美国读硕士的林西帮她拿主意。

林西很快回复了她,劝她还是直接搭话比较好。“你想一下,自己回到宿舍发现多了张明信片,还没有署名。”

“很奇怪?”

“说不准,有些人喜欢有些人觉得奇怪。不是坐在你旁边么?不敢?问他问题呀,至少先要到微信号、确定是否单身。”

“总隔着他的朋友,其实没有挨着。”她想自己还是伺机而动好了。

“那就先认识他朋友。”接着林西便传授了一些可聊的话题,并提醒她,“交流效率和好感度见面聊天是最好的,其次是电话,然后才是社交工具。”

云乡过分清醒,辗转反侧,三四点才睡去。她想,林西的话很有道理,可到底……林西也不曾成功过啊。

(二)

将近半年了,曾帆才给她回信,鼓鼓的一包。云乡在一楼开始看,悠悠走到四楼,终于看完第五章A4纸上的最后一个字。

云乡不知该如何回复,因为她已经忘记自己去年去信说了些什么。只见曾帆写得慷慨激昂,说自己正在努力跳出“舒适区”,尝试自己不敢做的事情,而后会收获喜悦。曾帆并不认同“努力可能不会背叛自己,但是会背叛梦想”,因为她觉得付出总会有收获。

云乡始终觉得人世无常,她大多时候,只想在无常无用的人生里,随波逐流。顺着一个方向走下去就好,何必努力挣脱,何必追逐改变,一直平淡,不好吗?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水波不兴,才最能保全自己。放弃执着,不会成佛,不会很快乐,但也不会沉溺于悲伤。

开门,云乡觉得乏累,还是不要扫了她的兴,就让她相信长风破浪会有时吧,下次简短寄一张祝福的明信片就是了。她把那封信收进装信笺的盒子里。

又看到那张群山隐匿在浮云间的明信片,到底还是没有送出去啊。还好没有送出去,云乡长吐一口气,伸直了腿,靠在椅背上。自己不是不能,只是不想跳出“舒适区”。努力之后就会有收获,对于追求事功而言,可能是这样;至于人,并不是努力追求就能得到的。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那是自己的回声,不见得山谷那头有人。

那天早晨,她还是将写好的明信片夹进了课本里,继续兴奋了一个白天。傍晚,她坐在走廊看书,不时抬头观望对面的教室门。平常他总是六点来占座,放下书包后离开,直到上课才回来。她要用余光瞄他,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明信片放到他包里,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大胆的自己。二十分钟过去,云乡还未看尽两页书,她想起上次坐在这张椅子上看书,也是这个时辰,他推门进去,又出来,然后停在门口,盯着她看了好几秒,才离去。云乡一直想不通,为什么他会注意到自己呢?每次课都那么巧,总隔一个位子坐在她旁边;每次进教室,他都直勾勾地盯着她;那天快上课时,她从洗手间出来,他刚好要进去,相逢,狠狠对视了一秒钟,方各自走开;自从看到她上戏剧鉴赏课常坐在教室的左边第一排,他便老往那一带经过,其实完全没必要啊……云乡觉得自己的相貌,以现在的审美观来看,实在算不上漂亮;身高过了165,但身材很平坦;没有才华,没有能力,没有背景,更没有名气……他注意到自己,也许是发现她也爱看书,也许是因为经常碰面……她才不管他有没有女朋友呢,不过依福尔摩斯·李的推测来看,是没有的。

上周,课间,有一白衣女生姗姗而来,朝他示意。他指向第一排中间的位置,有本小书。她坐下了。她整节课翻看那本书,写满了一页感想夹在书里一并归还。他翻开看了,无言。下课,女生转身问:“你看完那本书了吗?”他没有作答。他的朋友伸出手,“是不是还有一本书在你那儿?”她把怀里的书递给了他。后来他们走了出去,俩男生并排在前,女生独行在后。

拜托占座,是想坐在他旁边吧,写下感想,夹在书里,是想与他有进一步的交流吧,最后那本书没有主动还,是想留待下一次联络吧。显然,那女生喜欢他,他不喜欢她。那女生主动接近他,说明他没有女朋友。云乡觉得那女生比她胖了好些,披头散发的,不够清秀……

上课铃响了,他还没有出现。过了三分钟,云乡才穿过混着各种鼻息的温暖的空气,坐回位置。四顾无他,旁边坐着不认识的人。他的朋友坐在右上角。云乡一节课都没做笔记,老师的话直从她耳边溜走,她一会儿左腿架在右腿上,一会儿下巴搭在右手掌上,一会儿趴在桌上,什么知识点也没捕捉到。下课时,她将明信片深深夹入一本厚书内。第二节课上课了,他才来,坐在远离她的角落,很快又消散在了下课铃敲响后的人潮里。

云乡第一次心血来潮激起的勇敢,就这样胎死腹中,她回到宿舍后,将明信片匆匆塞入盒子里,再也没有拿起来看过。她信奉天命。

好久没人寄来书信,她也没再主动去信。云乡是爱好书信往来的,在快节奏的生活里,人们甚至以新的聊天软件践行了“阅后即焚”,是说话都不用思索了吗,还是不敢直面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呢,还是怕留下什么把柄,那何必要有这样的交流呢?书信则不一样,能将自己的想法书面化,下笔便要组织语言的逻辑、思考自己认识的合理性,这是出于与对方深度交流的尊重。现在,云乡又觉得通信耗时太长,以至她已忘却自己说过的话了。看来,“阅后即焚”有点道理,既然连自己都记不住的话,又何必留下实打实的依据,以它们的存在来再次提醒自己曾经有过怎样的想法、说过怎样的话、做过怎样的事呢?忘了倒干脆。

云乡不时会否定过去自己的想法,思考和确认更多的可能性与合理性。所以,她可能并不喜欢与自己太相像的人,此刻一拍即合,意味着未来,可能相去甚远。

草长莺飞二月天,说的是古历吧。正值新历二月末,刚下了场大雪,云乡头上载着几粒从屋顶上吹来的干燥的雪沙,到校门口的旧书店买了张素描神像的明信片,在背面写下了些关于天气的寒暄,盖上印章,填好地址,寄了出去。

雪大抵融化了,还剩下些湿润搅烂了地上的泥。云乡简直想把脚扛在肩上走路,她爱落雪的样子,想用脸和手去感受漫天飞雪,却不忍用脚踏破雪堆的绵柔与洁白,更不想继续加深那些模糊在黑泥里的脚印。在夜里,在路灯下,她能呆站许久,抬头便能清晰看见雪的颗粒,以怎样的节奏旋转、落下。四时变化,自然生物更是总要零落成泥。昨天她也和许多人一样,于窗前,于伞下,拍了许多相片,没带手套,手指冻得通红,手机屏幕上许多冰晶融化成小水珠……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竟没有参与朋友圈的摄影比赛,只给几条图文俱佳的点了赞。包括他的。他并不常更新动态;她每一条都看得认真,但一直克制着,两个月来,也才点过两次赞:一次附有他的相片,一次因这如云般柔软洁白的雪。

(三)

拔掉一颗智齿,一个人与各种谷粒多霸占了七天宿舍后,云乡听见429的门被敲击出的声响。开门,一个与她体型相差无几的女孩递给她一碗双皮奶,寒暄过后,女孩便把行李搬了进来。静默了许久,云乡才意识到这女孩就是上铺的学姐,忙乱的毕业季里,她不得不暂时落脚于此。她说她叫林西,双木林,东南西北的西。云乡记得有人说过,“西”,是一个穿着长裙的小女孩在跳格子。

云乡一开始就注意到,林西穿着素净,不曾想,性格也那么文静。总是对着电脑看文献、写文章,一天都不大出去,难怪学习好。

云乡不喜欢那碗双皮奶,但是她很高兴收到它,她想同林西聊天,林西总给她一种新鲜感和踏实感。

云乡爱涂淡粉色、浅咖色的指甲油,她问林西涂吗。林西说她不大涂,“我要涂就涂颜色特别显眼的,如果别人看不见,那干嘛要涂。”云乡纳闷,不是涂给自己看的吗。

云乡说她每次打扮自己,都有种负罪感。林西却说:“女孩子会打扮是好事。”

云乡说她对未来很迷茫,不知道该做什么。林西安慰她道:“我也经历过这样的阶段。可以多接触些信息,比如我是在大二听一场讲座之后,才选定国际贸易这个方向的。你有什么偏好吗?”林西还说:“编辑的工资较低,文科大部分专业薪酬都不高,你若真想做,可以先试着运营个自己的公众号。”

云乡说自己不够聪明,恐怕永远都做不了学术大牛。林西摆摆手,“聪明的人都去赚钱了。真正留下来做学术的人是坐得住的人,不要求聪明。”

云乡好奇毕业典礼上讲话的学生代表究竟是怎么选出来的,能力最强的吗。“这你可算是问对人了!我的室友就是主要候选人之一。每个院都会推荐一名学生上去,都是党员,然后从她们之中选一位。”林西笑得诡异,“其实,讲稿都差不多啦,能被推荐的能力都很强,主要就是看谁长的更好看咯。”

云乡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或者站在镜子前,或者坐在床上,林西在电脑前不曾挪动,二人一聊就是两三个小时。

一天夜里,云乡终于听到了林西不那么自信的声音,脑海里浮现出她穿着长裙跳格子的样子。“你中学还谈过恋爱,我可始终没有谈过啊。你说我该约他一起去看电影吗?如果暑假在一起了,开学就是异国恋……”

原来,最近林西喜欢上一个理科学霸,正在发展阶段。她挂掉邀请他去看电影的电话后,告诉云乡,他答应了。

林西大学四年里,主动追求过三个人,第一个男生问她有何企图,第二个男生同时与两个女生暧昧不清,单恋一个老师一年半,最后发现他已经结婚了。她每一次都无所顾忌,热情主动,越来越伤痕累累,而今只希望初恋能发生在那个理想是得诺贝尔奖的男生身上。

林西宁愿自己不要那么主动,云乡却巴不得自己更勇敢一点。虽然中学时谈过恋爱,但其实并不深切,兴奋消失后,她觉得自己并不是多喜欢那个男生,只是因为自己情窦初开时他刚好接近了她而已。她羡慕林西,至少尝试过。如果有天,她也能够有种——老娘不管、老娘就是喜欢你、就是看上你了、你看着办吧——的气魄,不管结果如何,她都会爱那个勇敢的自己。

她突然想涂大红色的指甲油了。

作为一个天生自然卷、发量奇多、发质极硬的女子,为了避免脑袋显得更加膨胀,云乡每年都要去理发店拉直一次头发。

林西推荐了一家以数字命名的理发店。一进店,云乡便看见墙上写着“如遇推荐,此次服务免费”。果真,没有人絮絮叨叨跟她说她发质如何干枯、需要怎样的护养。为她理发的那个“一字胡”,声音很和缓温柔,话不多,却时不时说出一两个点来引起她的兴趣。“你知道我的头发为什么留这么长吗?”云乡觉得,发廊的人头发都挺长的。“一字胡”自问自答:“我们的头发都是用来试色的,所以你能见到每个人头上的颜色都不一样。”“一字胡”自我坦白说自己话并不多,但怕她坐在那儿太无聊了,睡着掉,得不时跟她说两句。

大概是聊到年级了吧,云乡说她暑假要去军训。“一字胡”有些惊讶:“那不是要戴帽子?那你的头发怎么办?”云乡觉得实在搞笑,当然是绑起来。他竟然有些低落:“不可以不绑吗?绑了就不容易保持拉之后的效果了。”云乡笑说,她从不披头散发,军不军训都会绑起来的。他终究不再说话了。

云乡突然有些感动,这不是一个只管完成一项任务的人,他在意他所做事情的结果,甚至企图承载着他的劳动成果的人,能够长久保持他预期的效果。习惯了消费者的身份,她已经很少体会到市场上这种朴实的心灵互动了。

进行到最后一道程序时,“一字胡”转动椅子,与云乡正面相对,帮她打理前方的头发。云乡不敢睁眼看,她的心跳快了不少。

匆匆出了店门,她觉得一定是自己太久没有接触过男生了,连一个根本不认识的理发小哥与她近距离接触,她就能产生喜欢的冲动,哪怕显然,她不喜欢他,他们也绝不可能。

云乡从未对父亲撒过娇,印象里与父亲也不怎么有肢体接触,她从不跟父亲抢电视遥控器,甚至不敢向父亲要零花钱。她也不明白,明明妈妈很暴躁,爸爸只是沉默。她小时候每年与父亲相处的时间也许不超过一个月,记不清了,“父亲”已快成为一个别人定下的概念了。父亲医者的特性深入骨髓,她总觉得冷冰冰的,仿佛父亲带着一股医院的氛围,让人不愿主动靠近。小学毕业,她父母也终于结束了各种热战冷战拉锯战,离婚了。她跟继父少交流,也不大去爸爸那边。一个人躲在阳台上看书,看晚霞,看夜空,等待鱼鳞斑,等待火烧云……一个人去登山,带一本书,看一个下午,看白云来了又走,形状永远不一,有的甚至看不清。性格在日常里慢慢形成,却要很久后,才能意识到。

云乡不愿别人进入她的家庭生活,所以曾帆在高考后的暑假,去她家过夜,云乡说,你是第一个来我家过夜的同学。

男性血亲,尚且不亲近,又何况是半路杀出的男同学呢。可是,其实是曾经沧海难为水,若不曾饮过足量的、足沁人心脾的水,什么样的水,都能引起心跳的紊乱。云乡深知此理,却不能控制自己,甚至很想让自己的感情随意泛滥,溺死在胡梦泽的眼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她知道,溺不死,她最爱自己。

(四)

斜阳洒在青灰色古朴风格建筑的一角,照耀了一小片,凸显又压抑着旁边所有不得阳光的阴暗。褪下全部绿装的树干,向渗透着阳光的湛蓝的天张牙舞爪。北京冬日,也常有一望无际的蓝,颜色渐变,却不流露出一朵云——有无垠的喜悦,又有静止的寡淡。

我养在小陶器里的每一株绿植,都正在走向死亡,或已干枯,产生某种孤绝的枯淡。——云乡在中学养死了一盆芦荟之后,就预见了自己今生与所有绿植交锋的结局。她领悟到某种闲寂与萧索的美之后,反而觉得死去了也没什么值得悲伤的,为什么活着的尸体比逝去的生命更值得欣赏、为什么春天的到来比冬天的来临更值得欢呼?这个冬天,在完全晒不到阳光的阳台,在雾霾、低温等侵蚀下,她那株唤作“白银之舞”的多肉,也水分全失,叶片落尽。云乡将那个精美的陶器拿回宿舍,始终保留着上面的两根枯枝,她不准备用这个陶器来养别的植物,逝去的生命依然是生命,只剩下干枯的驱壳,也有着生命雕刻下的美,一种物品有其独特的灵魂寄托之处,不可以再让他物依附于此。人们总喜欢热烈的东西,品味寂寞与凋零免不了许多艰涩,但人生如梦似幻,只有最终朴素的寂寥,才是本质的归宿。在枯淡中感受美,也没什么不好,会体会到生命不同形式的存在。只是,植物不同于动物,生命萎谢后,植物会干枯,剩下没有水分的主干,动物却会腐烂,招致许多蛆虫。人本是动物,有着自我能意识到的灵性,内心存留归依自然的角落,往往,人体内的植物性也比动物性美丽太多。

云乡坐在一间偏僻的教室里,一个人,看风吹动窗帘,听旁边教室传来口琴重奏声,重复着《送别》,感觉时间好像带走了她,又好像带走了她之外的所有。云乡日语系的舍友正准备着“忘年会”的演唱歌曲,那是他们日语系挪到本周五的特色晚会。不知如何忘却一年,但她也从未有什么能时刻记着的东西。

今晚欧洲美术史结课,云乡交上了自己的期末论文。写得毫无趣味,就像是从外文网站上翻译、拼贴来的说明文,云乡自己也很无力。大一浑浑噩噩,自以为优游自适,却是积下了长久的“绩点债”,现在开始苦苦挣扎,希望自己早日摆脱三点四几的苦海,可是拖延症时刻抓着她不放,她都无法想象自己在四天内写完的两篇论文能够取得什么不扎眼的分数。他第一节课又没有来,他最近也奔波在期末的滚滚硝烟里吧。

云乡其实已经要放弃胡梦泽了,毕竟从未有过正面交锋,断得也容易。可就在最后一节课上,还剩半小时下课,他来了,刚好坐在她的左前方。他不时翻弄手机,他举起手机来正对着自己的脸;云乡偶然抬头,云乡便看见了他的头像和朋友圈相册封面。虽然看得不是很仔细,但是在一百多人的群里,一个一个点进去,大致比对,最后找到了,一个高度吻合的叫做“胡梦泽”的微信号。可见的十张相片里,多是关于戏剧的。云乡查了查,知道了他的专业,他的社团活动,他的微信昵称——胡梦泽——就是他的本名。梦泽,云梦泽,她原本讨厌以主人公的名字生拼硬凑出的小说名,可现在,她却忍不住联想。她始终是相信天意的,她以为命运奉劝她放弃,可现在,又似乎是天命教她以隐秘的方式握住缘分。

晚上十点,云乡很正式地填写好自己的院系和姓名,等着胡梦泽接受自己的好友请求。她是豁出去了,被拒绝了她也有办法安慰自己。

十一点,微信显示“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云乡不知说什么好,便再自我介绍了一句,并说了声很高兴见到你。她这算是表白吗?可是也找不到合适的寒暄语,说“很高兴认识你”?毕竟二人也不算认识。对方回复:“恩,你好!”云乡觉得自己从林西那儿学来的经验根本毫无用处,对方那么冷淡,自己还是一句话都别再说好了。

胡梦泽曾就读于某知名中学,喜欢戏剧,喜欢诗歌,喜欢写作,喜欢绘画,喜欢酒,会演戏,会导戏,会弹吉他,会吹萨克斯,会抽烟。他透露出浓浓的风流才子气,跟前女友开过许多次房。他也曾对自己的专业感到迷茫,为备考雅思而痛苦,他的字还很丑。

这些,都是云乡一条条翻看完胡梦泽将近三年的朋友圈后,总结出的信息。他的微信上也分享了他其他的社交账号,昵称都是本名。他是觉得他的名字好听吧。

云乡虽然很心动,但她并不能欣赏他的诗歌或是文章,长文,甚至都没有读完过一篇——看不下去。

第二天醒来,云乡发现胡梦泽给自己昨晚发的朋友圈点了赞。此后,他再没有赞过她。

过了几天,云乡发了一条票圈,大概是觉得,行住坐卧间,有一只猫能出其不意地出现,好像也不亦乐乎。云乡始终不能忍受任何一种动物与她有肌肤接触,大部分“人”也包含其中。她只是看了许多故事之后,遥想而已,并无养猫之意。

很巧,过了两天,胡梦泽发朋友圈说很遗憾,没想到自己对猫毛过敏。

云乡回老家前一晚,发朋友圈表达明日离校之意。

很巧,当晚胡梦泽也发了一条朋友圈,送别明日将要离开的你。

他们之间没有私信,却有种烟雾缭绕的联系。也许这就是情愫。

(五)

云乡人缘不算好,但这么多年来,也收到过不少礼物。那些礼物要么完好地放在柜子里,要么齐整地摆在架子上。她在内心里,从未觉得,别人送给她的礼物是她的。它们只是一种社交配件,暂时寄存在她那儿,时机一到,她又会把他们转赠给大概不可能会遇见它前前主人的人,不知道那些东西最后如何,但可以肯定,她不是它们的归宿。所以,她极少会因为收到礼物而高兴,对她而言,并没有获得什么,只是多了一件需要安置和处理的物件,也意味着多了一份需要偿还的人情。她送给别人的东西本质上也一样,她会花心思揣摩别人的喜好,用心选购或是制作,但并不会觉得那东西是属于她的,到底是别人的。追究下去,她很少觉得什么物什是属于她的,大概只有她自己掏钱买给自己的、真心想要的东西,但那也难说自始至终都是她的。这样说来,她真是既吝啬又霸道。

语伴约她出去吃饭,说有特产带给她,她走在赴约的路上,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心理。

云乡和语伴携手出校门,遇见了胡梦泽和一个漂亮女生。女生长得娇小可爱,衬得他一米八多的身形更为高大了,他剃了寸头,穿着一件土黄色的羽绒服,左手食指和中指夹了根烟,烟雾正在他含笑的嘴角边袅袅扩散,他的右手不时护着那长发女生过马路。云乡拉着语伴,快速走在了他们前头,这样会有一种我不是落寞者的快感。她们坐在餐厅里,她透过窗户,看见他们欢笑着经过。那应该是他的女朋友吧。

云乡不再关注胡梦泽了,她不喜欢做耗费大量成本却不一定有收益的事情。

如同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每天,每个人的身边,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人来来往往。将视线从一处移开,聚焦到另一处,又会发现别处的可爱。

云乡觉得苏昊就挺可爱的,物理系大三的学霸,总被她奚落。他们只算是朋友圈的点赞之交,却又相识许久,很是熟悉。他很忙,经常做实验到凌晨。她曾思考过他们发展的可能性,她肯定是要留在国内的,他是要去美国读研的。没有思考出结果来,他们的关系也只不过是私信聊天日渐增多,但这已足够令她渐渐淡忘了胡梦泽。

如果那天,她没有看胡梦泽的知乎,也许她不会断念得如此彻底。

在夜里辗转反侧,来到你的宿舍楼下,看灯都熄了。我抽着烟,痛到无法入睡。希望你以后少抽烟,少吃糯米。即使我们之间受到许多阻碍,我也永远无法忘记你。

——胡梦泽不久前分享了这样一篇小短文。云乡觉得有些震惊,忍不住评论:原以为你是风流才子,不曾想是情根深种。

大概由于云乡知乎和微信的昵称一样,晚上十二点,他在微信上分享了一首歌给她。云乡一整夜拿着手机,没有睡好。其实那篇短文,似乎也可以证明,他最近并没有女朋友。

第二天晚上十二点,云乡说,这首歌给人一种留不住的感觉,听后会睡不着,虽然我不是因为歌曲本身的原因。胡梦泽回复,有的人就是这样,一面看下去,一面记诵着第一页开始的内容。云乡觉得好笑,第二天早上才回复了一句,很滑稽。

对话,至此为止。

暑假,若不是林西问她跟那个男生怎么样了,她是不可能再去整理与那个男生有关的思绪的了。

其实她对胡梦泽的了解仅限于朋友圈。她会以文取人,不会写文章没有关系,但是一旦写了,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才气与态度,将会成为她评判一个人的重要依据。从她无法卒读他的长文而言,也许他们真的不适合。至于他的诗歌,比较西式,满满的模仿的翻译腔的戏剧感,喜欢描写性,对自己的皮囊很是自信。她看不出他想表达什么,不是通过性描写上升到灵与肉、生与死的高度,他写到性,更像是装深沉,或是昭告世人:我有性生活。满是轻佻。

云乡连那张明信片都没有送出去,她是更没有实际的勇气,成为那样一个“陌生女人”的。林西说,幸好及时刹车,不靠谱。

林西说她失恋了,初恋,一个月,实际上那个男孩子说一个礼拜后就对她没感觉了。

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破坏力很强,走得也很快,只留下一片狼藉。

云乡不觉得自己有过爱情。现在说爱太沉重,又太轻易,她没有那样的觉悟。她不知道怎么安慰林西,她不擅长,况且失恋这种事,安慰也没有用。

林西说,不是那个理科学霸,毕竟异国,是一起来留学的另一个理科生,长得很秀气。

云乡顿时又有种挫败感。

(六)

珠子大小不一,色泽不均,有的白,有的浅碧,有的显现出细细蜿蜒的裂纹,可云乡还是很喜欢戴这串手链。这是高考后表哥送给她的,属于她的手链。

“有男朋友了吗?”表哥在微信里再次开启了这个话题。

“没有呢。”

“有了记得告诉我。”

“好。”云乡对推迟的、未知的不用负责的事情,向来承诺得干脆。

高考后表哥带她去成都游玩时,也问过这个问题,她也是这样回答的。如同不想让同学知道自己的家庭生活一样,她也不愿家人知道她的校园生活。大概这样,她就能生活在许多不同的割离的世界里,在不同的人面前,透明或是扮演不同的角色。

当时表哥问她心仪的男生是怎样的,表嫂在旁边说,像你哥这样的哈。云乡只是笑了笑,说喜欢高个子的男孩。

时间过去近两年,云乡回想起表哥脸上克制的失落,竟发现自己已经改变了看法。如果现在再问她,她不会直说,但在心里,是喜欢表哥那样的男孩的。身高,即使只是和她差不多,她也不介意。

表哥的脸圆润可爱,发际线令人担忧,身高大概一米七出头。云乡从没听过他诉苦,他不会向她讲起自己成绩优异却不得不辍学的遗憾,也不会说起在许多城市辗转打工的经历,不会说股票大跌让原本略有起色的生活又变得捉襟见肘……这些她都知道,所以对于表哥的豪爽,大方,坚忍,自强,越来越佩服。

表哥逐渐买车买房,成家立业,来北京出差时,顺便看望云乡。云乡说起自己要转去中文系的决定,表哥说相信她的选择,永远支持她。

云乡一直有种天之骄子的自傲,她初三以前都算不得出类拔萃,但她从未对那些轮流做第一的人有过什么钦佩的感觉。她认为只是自己不努力而已,如果她奋发起来,他们都不是她的对手。

这种自信在她升初三后,随着自己的努力,变得愈发蓬勃。总是拿年级第一名,保送进县里最好的高中,选了文科,市统考常常比全市第二名高出三十来分。高考,大家都说她发挥失常,但她把所有既定的不可变更的事情都称为命运,并坦然接受,她依旧凭借全省前五十名的成绩上了京城很好的高校。

她很感谢表哥的支持,因为大学生活将她的自信打击得无处可寻。她认识几个学化学的同学,科研能力强,日语英语法语沟通无障碍,知识面很广;认识几个学艺术的同学,五岁开始练书法,对中国古代的文化艺术很有心得;认识几个中文系的同学,经常在思想市场发表文章;认识几个艺术特长生,人美才艺佳,世界各国到处飞……

这只是她认识的而已。她终于接受了自己的平凡,并且逐渐走向平庸。她不是很想继续现在所学的专业。她转中文系既是出于自己的喜好,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小时候人容易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天地之间,唯我独尊,越长大越接受了现实,变得越来越不勇敢,仿佛自己不能掌控任何事情。以为这是对平淡生活的追求,其实不过是懦弱的借口,害怕拼搏,害怕在奋进的过程中受伤。如果一个人总想着简单和容易,不去寻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真的不会辜负上天的眷恋吗?云乡高中时看《牧羊少年奇幻之旅》,里头说:“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时,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那就是你在世间的使命。”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如果没有使命感,就只好“斗酒相娱乐”了。她想,得过且过、追求享乐,都不是她这不胜酒力的年轻女子应有的想法。

她渐渐有些理解曾帆了,也许不应执着于“明日天寒地冻/日短夜长/路远马亡”的苍凉,而应记取“要有最朴素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她不知道这是谁说的,可能会被她身边的“骄子”认为是心灵鸡汤。云乡不喜欢“鸡汤”,也不喜欢不去努力就把什么都称作“鸡汤”。

大二上学期云乡的绩点是三点六几,她认为这得益于自己选了许多文化艺术类的课程,学得轻松,成绩也都不错,更是坚定了要转中文的决心。

一般院校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也不好就业吧,还不如小语种实用呢。云乡觉得自己也越来越现实了,她以前从不在意别人如何看她,她也不在乎别人的一切。上了一年大学,却变得畏首畏尾,自认为一无是处,依旧不在意别人的现实条件,却担心别人对她的现实条件的看法了。也许有天她也要到相亲市场去,那时候只能通过“价格”,看是一锤定音还是一拍两散了吧。真正递交转系申请表的时候,她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改变。不知这是一种成长,还是光阴对她做出的改变。转系结果出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又恢复为当初那个勇猛的少年,她还是相信自己能走好选择的路。她目前还没有使命感,但她相信,能说出这话来的——“岁月不饶人,我亦不曾饶过岁月。”——一定是要在生命的有崖的海里与时间的巨浪不断作斗争的。

(七)

大二时,去练习书法,碰到一个学姐,研究戏剧的。云乡不知怎地,提到剧社有一个男生长得挺好看的。在学姐的再三追问下,她说出了胡梦泽的名字。学姐大笑,说你的审美观竟是这样的。她说胡梦泽最高的才华已展现在他的朋友圈了。

云乡觉得自己看人很准,看胡梦泽的第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喜好,多看几眼,便又知道了他爱好的程度。

七月时有阵雨,一整片白茫茫的天,在午后缓缓如撕裂的棉花,不断化作细小的云片,释放出微蓝的底色,晚间,如微醺的少女的脸。许多展翅的蜻蜓,在空中盘旋着飞。地面还残留着未蒸发尽的水滩,令人回想起昨夜伴着雷声的雨。

云乡躲着水洼,一抬头,才看见胡梦泽已经走到面前一米的距离了。他对她微微一笑,她又低下头,擦身而过。心跳呼吸都没有什么异常,云乡想,这就是相逢一笑泯恩仇?

雨天洗落阴霾,又带来夏季的濡湿感。在汗津津的日子里,苏昊发朋友圈说,他出国后还会回来的。云乡陷入虚空,但也只是一会儿,便又斗志昂扬。

云乡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美丽心灵》,满足了她对理科高智商人群的想象,也满足了她对爱情的浪漫期待与矢志不渝的精神洁癖。更重要的是,影片一开始,便从一个精神分裂者的想象开始叙述,使人以为那些想象都是真实发生的,认可它们存在的合理性。

很多事情,从各个角度看去,样子并不一样。只有沉入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才能真正理解,即使外界看来荒唐的事情,在他构建的世界里,也是合情合理存在着的。

知了一直在树林里叫,像极了淋漓而下的骤雨。叫吧,它们的世界里,这时候就是要叫的。云乡走在林荫下往对面的广告牌看去,上面写着:“我没有很多朋友,但我的朋友都很酷。”旁边写着:“我没有谈恋爱……”后面半句没有看清楚就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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